殺害岳飛的元兇是誰?

紹興十年(1140年),宋軍與金兵激戰於順昌、郾城等地,連獲大捷。兩河義軍紛起響應,金兵聞風喪膽。值此良機,岳飛上書急奏高宗趙構:「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時,乃金賊滅亡之日。」正當他擬揮師北進,恢復河朔,一雪靖康之恥之際,卻在一天內接到宋廷十二道金牌,嚴令大軍班師。隨之,他本人也被召回臨安,解除了兵權。岳飛的10年抗金之功,頓時毀於一旦。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岳飛被秦檜等誣以謀反罪身入囹圄。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宋金紹興和議訂立不過一月,他便被趙構賜死在大理寺獄內。死訊傳出,「天下聞者無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秦檜是害死岳飛的元兇,是時人眾口一詞的結論。後來,通過小說、戲劇和長跪在西湖岳廟前秦檜夫妻鐵像的宣傳影響,使這個說法成了不容更改的鐵案。

然而,即使在當時,也有人並不同意這種說法。岳飛死後一年,有人作悼詩云:「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義不全屍。」矛頭已經暗指趙構。宋亡之後,關於這樁公案的爭論紛起。明人高啟寫詩認為:「每憶上方誰請劍?

空嗟高廟自藏弓。「文征明的《滿江紅》中有這樣的詞句:」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明確地指出高宗趙構才是殺害岳飛的元兇,秦檜只是幫兇而已。此說一出,得到了許多人的贊同。

秦檜是金人的奸細,自然與抗金事業勢不兩立。岳飛在抗金的民族鬥爭中作戰最力,是金人的心腹之患。秦檜秉承主子的旨意,要害死岳飛是可以理解的。令人費解的是趙構為什麼要害死自己倚為軍事支柱的岳飛呢?而且宋太祖趙匡胤曾傳下秘密誓約,規定:「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這條誓約在北宋歷朝,執行得非常嚴格,趙構何以敢違約破例?這在主張趙構是殺害岳飛元兇的學者中存在著分歧。

一說認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歸」。高宗看到岳飛一心要「迎二聖」,而徽、欽兩帝回來,自己就當不成皇帝了。他害怕中原光復,因而殺了岳飛。另一說則認為「迎二聖」並不是高宗要殺岳飛的原因。趙構殺岳飛,主要原因是怕他久握重兵,跋扈難制。對武將的猜忌和防範,是趙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規。只要武將功大、官高而權重,就意味著對皇權構成威脅。

岳飛個性強,「忠憤激烈,議論不挫於人」,不容易和人合作。紹興七年(1137年),他上書奏請高宗建儲:「乞皇子出閣,以定民心。」同年,他又因守母喪,未經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職,把兵權交給張憲。這兩件事犯了高宗的大忌。加之高宗有過在金營作人質,從揚州南渡等驚險經歷,對金兵始終心存恐懼。他對戰爭前景有兩怕:一怕全勝,二怕大敗。勝則怕武將兵多、功高而權重,敗則怕欲為臨安布衣而不能。因此一心求和,想當個安安穩穩的太平皇帝。所以,秦檜利用岳飛部下的告訐來證明岳飛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趙構害怕岳飛立蓋世之功,挾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飛又是反對和議最力的主戰派,故而下令殺了岳飛。值得注意的是,有位台灣學者經過對《宋史》、《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三朝北盟會編》、《大金國志》等史籍的考證研究,提出了一種新說法,認為岳飛的死是由於高宗思母所致。原來高宗的生母韋氏太后,是徽宗的賢妃,在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初一,與徽、欽二帝同被金人俘執北去。趙構南渡初安,特別思念生母。尤其是其子趙專死後,更感到自己雖有天下,但無父(徽宗死於紹興五年)無子,處境悲涼。因此曾說:金人若將韋太后送回,「余皆非所問也」。紹興八年(1138年),他又傷心地表示:「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見,故不憚屈已,以冀和議之成者,此也。」

秦檜知道金人的和談決策後,便利用趙構思母的心理,請求金人以放回韋太后為條件,於紹興十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達成和議。此時,高宗又對秦檜表示:「然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既無及矣,太后年逾六十,日夜痛心!今雖與之立誓,當奏告天地宗廟社稷明言若歸我太后,朕不憚屈己與之和,如其不然,則此要盟,神固不聽,朕亦不憚用兵也。」但是金人怎會輕易釋回韋太后?他們利用高宗思母心切,又以「釋母」必先殺掉岳飛來要挾。因此,趙構為一己私利,竟然下毒手害死了岳飛。(李安《宋高宗「賜岳飛死於大理寺」考注——岳武穆真正死因》。原載《中國憲政》第3卷9期,見台灣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印刷的《宋史研究集》第4輯)

如果真像這位台灣學者說的,為一老媼竟使岳飛這智勇冠世的一代名將遭之橫死,豈不惜哉!

(崔建國)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