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戲曲」、「戲弄」和「戲象」?

在中國古代戲劇史上,一般認為,宋元以南曲形式演唱的戲曲,是我國最早的戲劇,它由宋雜劇、唱賺、宋詞以及俚巷歌謠等綜合發展而成。據徐渭《南詞敘錄》:「南戲始於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號曰「永嘉雜劇」。然而在研究我國古劇的發展史上,至今仍有一個較大問題存在爭議,這就是所謂「戲曲、戲弄和戲象」問題。

《戲劇論叢》曾發表過任二北先生的一種觀點:「戲象」是漢代對於戲劇的用語:「戲弄」是唐代對於戲劇的用語:「戲曲」是明代起對於戲劇的用語,至今仍在沿用。在戲劇的整體中,不提戲的其他,而專門突出去提戲中的曲,這種情形並非一朝一夕。如明明是一部「元劇選」,臧懋循叫它是「元曲選」;明明是一部「六十種戲」,毛晉叫它是「六十種曲」;明明是一部敘錄南戲的書,徐渭叫它是「南詞敘錄」,而王國維研究我國古劇的兩部著作《宋元戲曲史》和《戲曲考源》中都認定「戲曲」一詞,而不稱「戲劇」。由此可推見出,單獨把曲提出來賦予這樣突出地位的,就是如臧懋循、毛晉、徐渭、王國維等這樣一派文人學土,他們深好詞章,擅長考據,或操選政,或展史才,把劇本搬進書齋,才開始憑著主觀,以「戲曲」代替「戲劇」。戲曲本身,是社會上自然產生的東西,在春秋時已有,而用「戲曲」

二字代表戲劇,是明代之後的人為之事。「戲弄」一詞,在春秋時也已有,至唐代乃為普遍。如李庚「兩都賦」稱:「戲族鹹在,百弄迭作」。「弄」是動詞,它的實質非常廣義,如故事、情節、化妝、表情、服飾、道具、說白、音樂等,都可以概括。「戲象」一詞,則是漢代的產物了。「像」是現象,靠化妝、服飾、道具、姿態、動作等來表達現象。《鹽鐵論》二十九「散不足」篇中就有「戲倡舞象」一詞,而「戲象」則是其簡稱罷了。中唐元有「像人」一詩云:「被色空成象,觀空色異真。自悲人是假,那復假為人。」

戲劇就是假為人。

對上述觀點的綜述,文眾先生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戲曲」一詞起於明代之後的觀點是錯誤的。陶宗儀在《輟胞錄》中曾提道:「唐有傳奇,宋有戲曲」(卷二十五院本名目條):「傳奇作而戲曲繼……傳奇猶宋戲曲之變」(卷二十七「雜劇曲名」條)。陶宗儀是由元人明的作者,然其書則成於元代。那麼關於「戲曲」一詞的來歷,不辯自明。認為它是明代以來「少數人主觀擬定的」,這不符合事實。明清以來,確實有許多文人把戲曲藝術片面地看作是「曲」的藝術,但在今天,它在人們的一般概念中,卻是載歌載舞的綜合藝術。而任先生提出的「戲弄」和「戲象」則是從概念定義出發而對「戲曲」二字加以任意剖解,不能為人們所接受(「戲弄」一詞,今天人們僅能理解為開玩笑的意思)。黃芝岡先生也在《戲劇論叢》上撰文談了自己的觀點。認為「對構成『戲曲』的全部因素,如故事、樂、歌、舞、白、科等都要面面顧到」,這話雖有一定道理,但現在使用戲曲這個名稱的人誰也不會想把「戲中的樂、舞、白、表情」等因素撇開,而用現在這個名稱「單指戲中的曲」;誰也不會「狹隘地專門欣賞曲辭」。現在使用戲曲這個名稱,無論從實質上還是從含義上看問題,並沒有不妥或流弊,戲曲和廣義的戲劇一樣,是擁有「綜合藝術」的稱號的。「戲象」這個名稱是不見於中國古代任何戲曲成份裡的,但「像人」這個名稱卻和百戲不可分割。《南齊書。音樂志》說:「角抵象形雜技,歷代相承有也。」百戲有「象形雜技」這個稱號,便可知「像人」在百戲裡面是一個重點。而離開百戲談「戲弄」,理由也並不充足。因為「弄」的本身並不曾具有主觀設想的那種條件,「弄」一直和舞台的關聯很少,那麼,「弄」不能「搬上舞台」就只好說它們不是「弄」了。但如李庚《西都賦》裡舉出了「戲族鹹在,百弄迭作」(據《四部叢刊》元翻宋小字本《唐文粹》,「百弄迭作」當正作「百弄迭改」)的話,「戲族」是指的假形、假頭,「百弄」是指的尋橦、走索之類,又何能說百戲裡有戲曲是「肯定」的呢?

上述三種論述,均對戲曲一詞的最早來源及戲弄、戲象等提出了三種觀點,引起了爭議。雖然目前最後結論仍成謎局,但通過各種觀點的闡發,通過對歷史現象的論證及以後對考古學的進一步研究與發掘,此疑問終將大白於天下。(傅豐渭)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