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夔東抗清基地的覆滅

第一節清廷組織三省會剿

清朝初年,由於滿洲貴族推行的民族壓迫和民族征服政策,使民族矛盾在一段時間裡上升成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在長達二十年的抗清鬥爭中,大順軍餘部和大西軍餘部一直是這一鬥爭的主力。

順治十八年(1661),南明永歷帝被俘,次年李定國病死,部將有的犧牲,有的降清,結束了以大西軍為主體的西南抗清鬥爭。這時,除了經營台灣的鄭氏和張煌言部少數兵力駐於浙江沿海島嶼以外,在中國大地上繼續堅持武裝抗清的只剩下了四川東部和湖北西部以大順軍餘部為主的所謂「夔東十三家」。「十三家」這個詞並不大準確,它指的是以李來亨、劉體純、袁宗第、郝搖旗、黨守素、塔天寶、馬騰雲為首的大順軍餘部以及王光興、賀珍等為首的其他抗清武裝。所謂夔東,大致相當於長江三峽地區,這裡山高水急,形勢險要,從軍事上來說,不僅是易守難攻的地方,而且切斷了四川同湖北的通道,進可以出擊兩湖、豫西、陝南和四川,退可以據險自守。

然而,由於這個地區基本上是重巒疊嶂,人煙稀少,生產很不發達,要維持一支足夠強大的軍隊無論在人員補充上還是在物資供應上都有很大困難。直到順治帝在位的中期,清軍用兵的主攻方向是西南地區,不可能調集重兵圍攻夔東抗清基地。郝搖旗、李來亨等人還有可能進軍鄖陽、襄陽一帶,既打擊了清朝的統治,也取得了部分人力、物力的補充。西南抗清鬥爭的失敗,使清廷可以騰出手來集中兵力鎮壓夔東抗清武裝。

康熙元年(1662)七月,清朝四川總督李國英向朝廷建議發動四川、湖廣、陝西三省會剿,並請朝廷確定統一進兵的日期。他在密疏中說:

……闖逆餘黨郝搖旗、李來亨、劉體純、賀珍、袁宗第、黨守素、塔天寶、王光興等賊竄伏於荊、鄖、蜀東之間。在楚則遠安、興山、歸州、巴東、施州衛、房、竹等處;在蜀則大寧、大昌、夔州、巫山、建始等處;而逼近陝西之興安。計其切(竊)據地方橫亙數千餘里,……楚蜀難通,氣脈梗阻。向來勾通滇寇李定國等假竊號召,搖惑人心,其肆猖獗而稽天討蓋有年矣。前者台臣兩次建議,奉旨會剿;旋又奉旨暫停。廟謨深遠,誠非愚臣所能窺測。但諸逆向所倚恃觀望,惟在滇南。今大兵遠伐,六詔敉寧;而諸寇尚負固弄兵,阻我聲教,……逼處內地,有同養癰。……且楚、鄖、秦、蜀處處設防,曠日持久,息肩無期。……惟祈立奮乾斷,敕行進剿,俾屢年逋誅之巨寇速就殄誅,……廟堂之上酌定師期,三省士馬同於是日進發。……1

李國英的建議正中清廷統治者的下懷。這年九月初四日奉旨:「這所奏三路進兵剿除郝搖旗等賊,說的是。著密速議奏,兵部知道。」兵部經過秘密會議後,同意了李國英的建議,提出如下具體方案:由湖廣提督董學禮調總兵三員統兵三萬,從湖廣進剿;陝西提督王一正調總兵二員統兵二萬五千,另調河南省的河北鎮總兵鮑照統兵五千,湊足三萬,從陝西進剿;四川由總督李國英親自率領,官兵酌量帶往。進剿的日期確定為康熙元年十二月二十日逼近抗清基地,同時發動進攻。這個方案在九月十三日得到清廷的批准,下達給川、楚、陝三省。這年年底,三路清軍進迫夔東抗清基地,一場曠日持久的激烈戰鬥從此開始了。

由於夔東地區重巒疊嶂,山勢險峻,進兵運糧困難重重,清政府為了盡量減少損失,採取了剿撫齊下的方針。順治十八年八月初九日,清廷特地發佈一道詔書招降劉體純、郝搖旗等義軍首領;詔書中說:「茲特開一面,赦其既往之辜,予以功名之徑。劉二虎等果能悔罪投誠,真心向化,即赦其前罪,優加升賞」,云云2。次年,又頒發了同一精神的諭旨,在康熙元年,陝西總督白如梅《招撫劉體純等書》、《回賀道寧書》內除了傳達清廷旨意,還反覆說明清兵入緬、永歷朝廷被俘,白文選和李定國之子李嗣興、劉文秀之子劉震部已投降,鄭成功也已病死,「天下事無復可望,又何所待乎?」勸他們作「識時務之俊傑」,並且以孫可望封義王、黃梧封海澄公、譚詣、譚弘封慕義、向化侯作典型,多方引誘。值得注意的是,這兩件文書中都提到清方派遣招降義軍首領的使者幾次被郝永忠阻回1。盡避清廷的招降政策收到了部分效果,夔東之戰仍然是驚心動魄的。

1663年(康熙二年)正月初一日,李國英趁新春佳節之際,帶領重夔鎮總兵程廷俊、撫剿署總兵梁加琦兩部官兵從夔州(奉節縣)出發,順長江北岸「沿岸前進」,於初三日渡過大寧河,佔領了大昌縣(今大昌鎮)。駐守在這裡的明軍袁宗第部戰敗,被迫將城內房屋糧草放火燒燬,撤往茶園坪。據守大昌北面大寧的是岐侯賀珍2,這時已經病死,由其子賀道寧以富平伯名義統率部眾。賀道寧見袁宗第敗走,清兵迫近營壘,嚇得失魂喪魄,於正月十八日向李國英投降。李國英即於是月下旬分兵兩路夾攻茶園坪,同時派出部分軍隊堵截郝搖旗、劉體純來援之路。袁宗第雖然據險拚殺,終因寡不敵眾,將士陣亡和跳崖跌死的多達二千五六百人,被俘三百餘名,部下新化伯馮啟鳳繳印投降。袁宗第帶著殘兵敗卒乘夜跳崖脫走,同郝搖旗部合營。四川清軍也因為糧草不繼,暫時停止了追擊。

與此同時,湖廣清軍在提督董學禮率領下攻佔了香溪口,這裡是李來亨部據守的興山縣進入長江的重要通道。正月上旬,陝西提督王一正帶領陝西、河南兵也由白土關進入湖北,攻佔了竹山和竹溪二縣。二月十五日,郝搖旗率部同清軍交戰於房縣赤土坡,郝部被擊敗。清軍三十六營駐紮於房縣西面的茅坪,接著又在鄧川峪再次擊敗明軍1。郝搖旗因兵力不敵,在房縣境內無法立足,於六月二十日帶領部下士卒和家口放棄該縣山中營寨,取道上龕,在七月初十日到達川鄂交界處的吳家垣子,同劉體純部會合2。郝搖旗經營了十二年的房縣據點從此落入清軍之手。

在清軍步步進逼、形勢逐漸惡化的情況下,郝搖旗同劉體純商議採取以攻為守的戰術,聯合以興山縣為基地的李來亨部對清軍實行反擊,藉以變被動為主動,打破清政府的圍剿計劃。這個提議得到了李來亨的積極贊同,決定首先合力迎擊湖廣清軍。出戰之前,李來亨命人殺豬備酒犒賞了劉、郝兩部將士,鼓舞鬥志。七月二十三日,李來亨、劉體純、郝搖旗三部聯合對湖廣清軍大舉反擊。明軍英勇作戰,清「楚師全軍失利」1,董學禮指揮的三萬官兵被殺得抱頭鼠竄,「帶傷、死者甚多」2,「除殺傷外,擠竄於南陽河(在興山縣境內),水為不流」3。湖廣清軍一直逃回彝陵(今湖北宜昌市),喘息方定。

取得東線重大勝利以後,李來亨、劉體純、郝搖旗又聯合袁宗第、黨守素、塔天保、馬騰雲共計七部約五萬明軍(均為原大順軍)乘勝西上,準備一舉擊破四川清軍。當時,清四川總督李國英統率的官兵已進抵巫山縣城。部下除提督鄭蛟麟和重夔、建昌、遵義、永寧等鎮陸師以外,還有不久前降清、熟悉三峽形勢的明向化侯譚詣、慕義侯譚弘部水師,兵力相當雄厚。

八月二十四日,劉體純,李來亨等七部數萬之眾乘船直抵巫山城下。次日凌晨,開始強行攻城。巫山縣地處長江三峽之中,縣城面江背山。清人李調元《巫山縣》詩云:「小小巫山縣,雲峰密似麻。天寬才一線,地仄控三巴。……瞿塘天下險,莫更說褒斜。」這一地形特點既決定了它易守難攻,而一旦攻克,守敵勢必全軍覆沒,逃跑的可能性很小。李國英意識到生死成敗決於此戰,除了兩次向清廷告急請速派援兵以外(就巫山戰役而言這幾乎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致力於加強防守。他對部下將領說:「巫地勢低凹,難馳驟。賊眾若遠來,利速戰;我堅壁以待,彼不能久持。乘其懈,可擊而殲也。」李國英「躬先士卒繕完城垣,北城下錠梅花木樁,樁下挑品字深坑;西城外之高唐觀地高峻,可瞰城中,立敵樓炮台;東城外一阜峻闊,築土寨焉」1。他責成部將分汛把守,自己坐鎮城內最高處調度指揮。為了鼓舞士氣,他一面「大書賞罰之格,懸示城頭」,一面「以小刀自隨,指其地以告將士曰:『此本部院報國之所,不令諸君獨冒鋒刃也。』」2明軍從八月二十五日起晝夜輪番進攻,志在必克。他們建造了土囤、挨牌、雲梯等攻城設施,還開挖地道準備用爆破式透入城內的方法奪取縣城。李國英則嚴厲督率部下官兵負隅頑抗。雙方拚死搏鬥了幾天以後,李國英發現了明軍給攻城部隊運糧的餉道,就派出幾百名精兵用白布包頭偽裝成明軍,潛伏在明軍運糧路旁。見有運糧士兵經過,就從暗中猝然擊殺,然後把屍體和糧食拖到林木荒草間。他還下令把明軍為運糧和兵員往來而鋪設的浮橋砍斷1,使攻城明軍得不到食品等物資和兵員的補給,陷於饑疲交困之中。九月初七日,李國英認為時機已到,在黎明時分突然開城出戰。明軍雖然奮勇迎敵,但已成強弩之末,被清軍擊敗,陣亡將士多達七千人2。劉體純、李來亨等被迫於次日撤退。

1663年(康熙二年)七月至九月的東、西兩線反擊戰,是原大順軍改編成的明軍在夔東地區為了打破清軍圍剿而展開的兩次規模較大的戰役。結果是一勝一負,雖然打擊了清軍的囂張氣焰,自己卻並沒有擺脫戰略上的被動局面。在這以後,隨著清軍兵力的不斷增強,夔東基地逐漸縮小,抗清義師基本上處於被動挨打的地位。

這年秋天,清廷接到湖廣清軍嚴重失利的報告,四川當局又一再求援,決定增派滿洲八旗兵參戰。命西安將軍傅喀禪、副都統杜敏帶領駐防西安滿兵由陝入川,從水路抵巫山;另調京師八旗禁旅一萬名,以都統穆裡瑪為靖西將軍、都統圖海為定西將軍率領前往湖廣,加強東路清軍實力3。十一月二十九日,傅喀禪、杜敏帶領的西安滿洲兵到達巫山。由於途經漢中入川,「棧道崎嶇,馬匹困憊」,李國英奴顏卑膝地下令把自己所統四川綠營兵的馬匹讓給滿兵騎乘,「鼓勵漢兵荷戈步走」1。十二月,穆裡瑪、圖海帶領的八旗禁旅也進至房縣,從北面向興山推進2。清政府重兵的集結,標誌著一場大戰即將開始。明軍內部一些意志薄弱者既震懾於清軍的浩大聲勢,又忍受不了窮山僻水的艱苦生活,不斷發生叛變事件。十一月間,郝搖旗部下的掛印總兵羅茂同向清軍投降。十二月上旬,又有郝部掛印總兵馬進玉、王之炳、張大盛、武自強,袁宗第部下的掛印總兵鄧秉志、楊洵、趙雲等帶領部眾集體嘩變,叛投清朝。郝搖旗、袁宗第無可奈何,帶著為數不多的士卒前往巴東投靠劉體純3。可是,這時劉體純部的處境也已經相當困難。從四川方面推進的滿漢清兵在十二月二十三日逼近了劉體純的營壘陳家坡,大舉進攻。劉體純部抵敵不住,退到天池寨,部下總兵鎖彥龍、吳之奇、王加玉、李之翠、劉應昌、胡君貴、田守一、王之禮等先後降清4。清軍乘勢攻佔了劉部重要據點老木崆。劉體純見大勢已去,同家屬一道自縊而死。據文獻記載,劉體純「驍勇有方略,御眾嚴明」,「頗知愛民」1。他壯烈犧牲的消息傳開後,當地百姓都為之傷心落淚。清四川總督李國英為收買民心,下令以禮安葬2。二十六日,清軍追至黃草坪,郝搖旗、袁宗第兩人帶領兵丁拚死抵抗,終因敵勢過大,郝搖旗、袁宗第和永歷帝所委派的部院洪育鰲被俘,長期依附於郝搖旗的明東安王朱盛蒗也被清軍擒獲,永歷帝派出的監軍太監潘應龍自縊身死。郝搖旗、袁宗第、洪育鰲、朱盛蒗被押解到巫山縣城,後奉清廷旨意於1664年(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在該地殺害3。

1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

2 《明清檔案》第三十七冊,A37—71號、A37—72號均為此件影印本;《明清史料》丙編,第十本,第九九三頁所錄文本即A37—71號,個別字模糊不清。第一檔案館藏本亦有殘缺,見《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六輯,第三五二—三五三頁。這件詔書現存(北京、台北)共有三份,約為當時頒往相關省分謄黃廣為張掛所用。

1 《甲申朝事小紀》三編卷七收「陝西白制台」的兩封信,白制台即清陝西總督白如梅。這兩封信的起草人為白如梅的幕客鄭與僑。

2 賀珍在陝西降清、反清事已見前述。岐侯當為永歷朝廷所封。賀珍在大寧屯駐期間頗有建樹,道光《夔州府志》載《大寧場龍君廟碑記》云:「自岐侯賀公建節茲土,招徠撫集,百堵皆作,籍什一之賦而民租減,革鹽法之弊而稅課蠲。諸如慮民之病涉也,則造梁以濟之,懼神之匱祀也,則捐貲以享之。出則以勤王滅虜為事,入則以課農練兵為本」。

1 同治四年《房縣志》卷六《事紀》;《竹山縣志》卷十八《兵防》。

2 李國英《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

1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一,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題本。

2 同上書,康熙二年八月初九日題本。如襄陽鎮南營游擊王進忠、前營守備張所蘊、千總李三畏等均被擊斃,見《襄陽府志》卷二十《名宦》。

3 乾隆十五年《直隸澧州州志》卷十九《兵難》。康熙五十四年《巫山縣志》《兵防》記:「五月,鄭提督命師於巫。適郝搖旗棄房、竹至巴東,與諸逆合攻七連坪,楚師失利,勢猖獗,且謀犯蜀。」(鄭提督指四川提督鄭蛟麟)。康熙八年《當陽縣志》卷一《事紀》載:「越明年(指康熙二年)七月,我師稍卻,復屯當邑。是年冬,益以禁旅,復由當陽進。」

1 康熙五十四年《巫山縣志》《兵防》。

2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一,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題本。

1 按,巫山縣城在長江北岸,城東為大寧河,這裡講的浮橋當是架設於大寧河上,而不是跨越長江之橋。

2 李國英在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題本中報告巫山之捷說:「通共斬殺偽總兵、副、參、都、守、領旗四十八名,賊兵共六千九百四十四名」,另「正法」被擒「活賊」一百一十九名,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一。

3 《清聖祖實錄》卷九。

1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二,康熙三年二月十九日題本。

2 同治四年《房縣志》卷六《事紀》云:「十二月,定南將軍圖海率禁旅抵房,督秦豫諸師入蜀會剿。」按,圖海為定西將軍,他和穆裡瑪帶領的八旗兵由房縣南攻興山縣茅麓山,都在湖北境內,說他「入蜀」不妥。

3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一。

4 同上書,卷二十二。

1 光緒六年《巴東縣志》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2 光緒六年《巴東縣志》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3 李馥榮《灩澦囊》卷四記:「遂生擒宗第、搖旗獻功。太保(指李國英)命囚於巫山,請旨。命下,斬宗第、搖旗。」《南疆逸史》卷二十三《洪育鰲傳》記:「甲辰(1664)十月十二日殺於巫山,投屍峽中。」

第二節必於「韓主定武」政權的考辨

在講述夔東地區的抗清活動時,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需要澄清。清朝初年查繼佐撰寫的《罪惟錄》中依據不可靠的傳聞在南明諸主間添了一位所謂年號「定武」的「韓主」,對後世研究南明史事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其文云:

韓王本鉉,系太祖十九子憲王松之後,世封平涼。崇禎十六年,李賊自成陷陝,王被執,間脫。適獻賊陷楚,其部將郝永忠者梟悍,軍中望永忠搖旗輒奮,遂以郝搖旗著名,敵遇之震。及獻賊死,搖旗內款,獨奉韓王為主。自閩事壞(指隆武帝遇難),韓便稱尊,改元定武。嘗移書桂主(指永歷帝),敘長幼,不稱臣。……癸卯(1663,康熙二年)定武十七年,來亨被困,棄七連,保譚家寨。永忠與二虎(指劉體純)合力,從來亨北御,大戰四晝夜,北協湖廣之師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敗。房山旋敗,韓主不終。1

這段史料中的錯誤不勝枚舉,如:一,郝搖旗原是大順軍李自成部下偏裨,誤作大西軍張獻忠麾下之梟悍。二,永忠乃郝搖旗聯明抗清後隆武帝所「賜」之名,誤作本名。三,郝搖旗長期追隨永歷朝廷,不僅同何騰蛟、瞿式耜交往甚多,還曾在桂林親自護衛永歷帝出逃(見上文),誤為自隆武帝遇難後即擁戴韓王本鉉稱尊,改元定武。四,即便有明初所封韓王后裔在大動盪中流落他鄉自稱或被推為「韓王」,也不可能名為「朱本鉉」,因為按朱元璋親自反覆修改酌定後頒布的《皇明祖訓》《禮儀》篇規定了諸藩命名世系的二十字,「本」字為封於山東兗州的魯王位下第十九世,明朝滅亡時魯藩才傳到第九世「以」字輩,如襲封魯王朱以派、朱以海(即魯監國)兄弟,根本不可能出現「本」字輩;韓王位下沒有「本」字輩,所謂「韓王朱本鉉」完全是空穴來風。查繼佐曾經在魯監國政權中任職,所著《罪惟錄》中也記載:「自帝系成祖下,預派二十字,世以輔名,名旁按五行取相生義。……而親王亦各派二十字,載玉牒」1,可見疏於查考。查氏立志著史,但常有失誤。如他在《魯春秋》一書中開頭就說:「乙酉夏五月,南都不守,……杭諸紳奉皇太后命敦請潞王朱翊鏐監國。」把朱常淓誤記為其父老潞王。記魯王監國事又云:朱以海「甲申(1644),甫襲封四日而東師入兗州,王南奔浙江」,顯然是把1642年清軍攻破兗州與1644年大順軍接管山東兩件事混為一談。記紹武政權則說:「唐王朱聿鎮據廣州自立」,把朱聿■的名字誤寫作聿鎮。查繼佐在清初搜羅史料不易,辨別不清,誤信訛傳本不足怪。

辛亥革命後,孟森先生依據查氏所記,不厭其煩地抄錄最常見史籍,撰成《後明韓主》一文,盡避他連東安王朱盛蒗、韓王朱本鉉是一人還是兩人都說不明白,仍然武斷地寫道:「是年(1643,崇禎十六年)獻忠(?)陷平涼,韓王被執而脫走入楚,遂為郝搖旗所得而奉之。搖旗等蓋已先降,其奉韓王,自為明延統之意矣。以後搖旗等久不見於史,從《罪惟錄》觀之,則正於山僻中締造一韓主之明國時也。韓主立國,在丙戌(1646)九月閩敗之後,已當清順治三年。而十三家之帥,遂以郝永忠、李來亨等著。……」2在南明諸將領當中,郝搖旗的記載是比較多比較有系統的,孟森先生說「搖旗等久不見於史」,只能說明他自己所見史料甚少。柳亞子先生撰《南明史綱·史料》一書中有《韓王本鉉傳》,他察覺了查氏所記有些不可靠,如韓藩排行沒有「本」字輩,郝永忠不可能在隆武二年擁立本鉉之類,也不列入正「編」(相當本紀)之中,然而在傳文中仍然寫道:「隆武二年丙戌八月,汀州不守,紹宗襄皇帝殉國。本鉉方擁眾保鄖西亂山中之房縣,遂建號自立,改元定武。然局蹐一隅,不能有所展佈也。」1柳亞子文中根據的除查繼佐《罪惟錄》外,多次提及全祖望、趙之謙撰寫的《張蒼水年譜》作旁證。其實,張煌言本人的詩文集中從來沒有提到「韓王」、「定武」,他寫的《送吳佩遠職方南行訪行在兼會師鄖陽》詩,意在尋訪昆明破後流離失所的永歷帝並且同夔東十三家軍建立聯繫。全祖望、趙之謙撰年譜為此詩作注時即誤信查繼佐《罪惟錄》竄入了「奉韓主本鉉為主,改元定武」的情節,既歪曲了張煌言的原意,更無助於證實「韓主定武」。我們無意於對前輩學者吹毛求疵,但是,在南明史上憑空增加一個立國建號十七年的朝廷事關重大,不容不辨。即如孟森所言,「治明史者,不能忽為細事」。既然不是「細事」,又何必在未加詳考的情況下作出極大膽的論斷?只要對南明眾多史料和清初檔案加以排比考證,就可以知道根本沒有什麼年號定武的韓主。

指出稱尊建號的「韓主」純屬訛傳,並不是說明清易代之際沒有一位「韓王」曾在郝搖旗營中參與復明運動。明崇禎朝廷覆亡前後,諸藩有的被擒殺,有的輕信清廷給以「恩養」的謊言自投羅網,有的流離失所。南明自弘光以後,除了對身份明確者予以安置外,已經不能依據譜牒確定襲封人選。朱明宗室人數既多,譜系亦紊,有的自稱或被推為「一字王」(親王)、二字王(郡王)以資號召,並不足怪。在現存檔案、野史等文獻中無論是在清統治區還是在南明管轄區都有很多譜系襲封情況不清楚的明朝藩王。郝搖旗營中確實曾經有過幾位藩王,一位是東安王朱盛蒗,一位是通山王朱蘊釨1,另一位是韓王朱璟溧。朱璟溧是明太祖之子韓憲王朱松的九世孫,順治五年山西反清運動風起雲湧時,他被虞胤、韓昭宣推舉為「韓王」,作為復明運動的號召。山西兵敗以後,朱璟溧逃到湖廣南明控制區,不遲於1651年(順治八年)進入設於湖北房縣山區的郝永忠營裡。他雖然很可能不是韓藩世襲近支,但是由於在山西等地復明志士中有一定影響,又受到夔東抗清義師郝搖旗等人的鄭重接待,永歷朝廷在宗藩凋零、譜系紊亂的情況下,出於策略考慮承認了他的韓王封號。從現有檔案等文獻看,韓王朱璟溧的任務主要是代表永歷朝廷聯絡北方的復明勢力。清初檔案內有一件報告「逆王」朱存梧在河南洛陽地區秘密聯絡反清人士,準備在1656年(順治十三年)元宵節起事,奪取洛陽的案件。朱存梧被清政府捕獲後供述他在1651年(順治八年)到過郝搖旗部據守的湖北房縣山中,「住半年,與韓偽王相處,他是一字王」1。朱存梧的供詞明確說這位寄居於郝搖旗營中的韓王只是「一字王」,並沒有說他建號稱尊。何況朱存梧還供稱在這以前(1649,順治六年),他還「潛身至貴州省下投見永歷,說要中興,領受有龍邊偽票一張,無龍邊偽札四張,又空頭偽札二張,結連會兵」2,顯然同郝搖旗等人一樣是尊奉永歷朝廷的。另一件清方檔案為湖廣總督祖澤遠在順治十三年的奏疏,其中說:山西人李企晟「先在韓城一帶與虞胤同韓昭宣結草作亂,私立偽韓王,行偽永歷事。企晟自加偽總督職銜,於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內自華山出營」,後來取道潼關、河南鄧州、淅川,到達湖北均州,「郝永忠將企晟接入營盤安住。……至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引企晟出山。比企晟遂於賊營內攜帶鍍金印一顆、偽銀印五顆、銅關防十八顆,偽永歷敕劄一道、偽歷日一本,偽韓王龍劄三十二張、偽龍票一十八張、偽國公劄付五十張、偽咨揭帖三件、偽告示一十七張、偽書劄五十件」,本擬「往陝西一路給散」,為南明招兵買馬,不料進入清轄區不久就被清軍捉獲。李企晟在供詞中說,他「於十二年間自華山來到鄧州浙川縣,至十一月十五日到均州黃家灣過河,十六日進山,十一月二十四日到房縣郝永忠賊營住兩月半,見韓王並郝永忠商議聯絡內外兵馬,會同興山、巴東各家頭目,隨領出敕印必防共二十四顆並龍告示書劄,仍往山西一帶散給眾黨陝西虞胤、太行山牛光天、五台山高鼎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文件中還提到李企晟派隨行人員李得福到郝永忠營後「差赴雲貴通信未回」1。沈佳記:丙申十年(1656,順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永歷帝由李定國扈衛到昆明不久,就批准了韓王璟溧的請求,加封虞胤為萊國公,仍以文淵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總督軍務的頭銜聯絡山西、陝西清統治區內的復明勢力進行鬥爭2。從上面引用的文獻來分析,韓藩宗室朱璟溧是在山西姜瓖等人於順治五年反清時被虞胤、韓昭宣等擁立的,以「韓王」名義「行偽永歷事」,權宜委任參加起義的文武官職。晉、陝大規模反清運動失敗以後,朱璟溧輾轉逃入湖北房縣一帶的郝搖旗營中,同永歷朝廷的關係肯定比在山西時要密切一些;郝搖旗以至永歷朝廷也希望借助他在晉、陝一帶的舊有影響和關係聯絡北方清統治區內的復明力量。盡避我們掌握的只限於幾件片斷的可信材料,這些材料卻毫無例外地證明韓王朱璟溧只是作為永歷朝廷的代表人物進行過活動。從1656年(順治十三年)到1662年(康熙元年)清軍對夔東明軍根據地展開三省會剿,時間已過六年,沒有見到文獻中再提及韓王朱璟溧,大約是已死。同郝搖旗、袁宗第等人一道被俘的只有東安王朱盛蒗,毫無「定武十七年,韓主不終」的任何跡象1。如果清軍擒殺了一位紀號稱尊的南明皇帝,當事文官武將必然在奏捷疏中大肆吹噓一番,怎麼可能一字不提呢?至於夔東十三家武裝尊奉永歷朝廷,十三家首領人物和部將接受永歷朝廷頒授的官爵,作為朝廷的象徵和負責聯絡各部的「督師」、「閣部」、「部院」和太監都由永歷帝委任,有大量材料證明。為了維護歷史的真相,必須剔除所謂以「韓主」為首的「定武」朝廷的謬說,以免以訛傳訛,貽誤後人。

1 《罪惟錄》附紀卷二十二《韓王附紀》,見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四三五頁。同書卷十九《魯王監國附紀》也兩處提到「定武」建號稱尊,「以延明運」,見第四一六——四一七頁。

1 《罪惟錄》卷二十五《宗藩志》,排印本第九二四頁。

2 孟森《後明韓主》,收入中華書局印《明清史論著集刊》上冊,引文見該書第九十四頁。

1 柳亞子《南明史綱·史料》《南明人物誌》四《韓王本鉉傳》,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二頁。按,《罪惟錄》在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以前一直以抄本行世,「本鉝」、「本鉉」字形相似,故有差異。

1 魯可藻《嶺表紀年》卷二記:永歷二年(1648)二月郝永忠營中有宗藩通城王蘊舒、東安王盛蒗。「守輔(瞿式耜)為蘊舒,郝永忠為盛蒗疏請承襲楚王」,魯可藻說這兩人都是楚藩疏裔,自稱郡王都有問題,更不要說襲封親王了。通城王蘊舒在瞿式耜《賢王宜優異疏》中作通山王蘊釨,符合明代宗室命名原則(見《瞿式耜集》第一二○—一二一頁)。《嶺表紀年》作通城王蘊舒有誤,但也說明南明時期宗藩襲封已經無章可循,相當紊亂了。

1 刑部尚書圖海等題本殘件,見《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下),第二○九頁。按,存字為秦王朱樉之後第十一輩,但朱存梧是不是秦藩下世襲郡王已難查考。

2 上引刑部尚書圖海等殘題本。

1 湖廣總督祖澤遠「為飛報密擒渠逆叛黨並獲金印、銀印及偽爵關防敕劄,以沮賊謀,以彌內患事」題本,原件尾部殘缺,現藏第一檔案館。

2 沈佳《存信編》卷四。

1 參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等清方摧毀夔東抗清基地的原始文件。

第三節茅麓山戰役

在形勢急劇惡化的情況下,原來堅持抗清的一些領導人喪失了信心,先後率部向清朝投降。其中最著名的如據守長江南岸施州衛(今湖北省恩施)一帶的荊國公王光興的降清。當清軍開始圍剿夔東義師時,他還拒絕清方招降,回信說:「當日鄖陽一舉,至今淚滴九原」,「不佞首陽餓夫耳,老此地云云」2,表示鑒於其兄王光恩無辜被殺,同清廷誓不兩立。康熙二年(1663)十月,他卻和永歷朝廷任命的巡撫蔣尚膺一道帶領部下兵丁七千餘名向清朝湖廣當局投降1。康熙三年(1664),永歷朝廷委派聯絡夔東各支義師的最高官員總督部院毛壽登也屈膝降清2。甚至原大順軍舊部高級將領馬騰雲、黨守素、塔天寶也覺得大勢已去,在這年二月間帶領部眾向清軍投降3。

這樣,到康熙三年春天,原來的夔東十三家只剩下李來亨(永歷朝廷封臨國公)部仍然堅持於湖北興山縣境內的茅麓山區,以大無畏的氣概抗擊著三省清軍和增援的滿洲八旗兵共達十萬之強敵。清靖西將軍穆裡瑪統兵到達茅麓山下後,自以為兵精將勇,為了收取全功貿然下令向山寨發起進攻。李來亨指揮部眾憑借山險予以迎頭痛擊,滿洲兵墜崖落澗,傷亡慘重,鑲紅旗副都統賀布索、一等阿達哈哈番桑圖、穆裡瑪的第三個兒子蘇爾馬都被擊斃4。穆裡瑪追悔莫及5,改由漢族軍隊打前陣,滿洲兵督戰,實行長期圍困。滿洲八旗兵在茅麓山區吃盡了苦頭,直到凱旋回京以後仍然心有餘悸。嘉慶年間,禮親王昭槤在書中寫道:「康熙初,命圖文襄公海為督師,同川督李公國英、護軍統領穆公里瑪率三省兵會剿。諸將皆於層巖陡壁間,草衣卉服,攀援荊葛而進,逾年始蕩平其巢穴。故今京師中諺語有其事險難者,則曰:『又上茅麓山耶!』則當日之形勢可知矣。」1

二月初,四川總督李國英、提督鄭蛟麟接到穆裡瑪咨文,領兵進抵茅麓山南面的黃龍山參加圍剿。李國英同穆裡瑪、圖海等觀察了地勢,「見逆寨高險異常,周圍一百五十餘里」,強攻難以取勝,但當地山嵐陡峭,地瘠民稀,糧食等物資不能自給,因此他們決定採取長期圍困的戰術,由三省辟兵會同滿洲八旗兵分汛連營扼守。為了達到困死明軍的目的,清軍構築木城,挑挖塹溝,樹立排樁,切斷明軍同外界的一切聯繫。木城是為清軍駐守而設立的,城外挖掘闊深各八尺的濠溝;濠外埋設一道五尺寬的排樁,名為梅花樁。其形制是用長五尺、圍一尺的圓木一半埋入地中,地面樁高二尺五寸,各根木樁之間相距僅五寸,參差排列,狀如梅花。這項耗費巨大人力、物力的工事完成以後,給李來亨部明軍的行動和軍需供應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雙方相持了幾個月,李來亨部貯積的糧草消耗得差不多了,求戰不得,被迫拚死突圍。六月十五日深夜,李來亨親自率領總兵五名、精兵數千名分路進攻清軍防線,另派三名總兵帶領士卒旁攻,牽制他部清軍赴援。明軍抬著雲梯、盾牌,手持鉤鐮大斧,砍斷木樁,填平溝塹,「炮矢如雨,蜂擁攻打」。由於清軍防禦嚴密,突圍未能成功。閏六月初九日夜晚,李來亨再次率領數千名士卒向清軍陣地發起猛攻,「槍炮齊發,勢如風雨驟至」。明軍戰士「莫不奮臂爭呼,拚死力戰」1。因雙方兵力對比懸殊,明軍雖「連攻五陣」,結果仍被清軍擊退。兩次突圍的失敗,使李來亨深知打破清軍重兵包圍的希望已化作泡影,但他仍然大義凜然地決心與陣地共存亡。他把清方派來招降的叛徒李有實處斬,表達了寧死不屈的高風亮節2。清軍見勸降無效,進一步挑深濠塹,加固工事,以求不戰而勝。

八月初四日,寨內糧食全部吃完了,軍心不穩,少數官兵私自逃出向清方投降。李來亨知道已經到了最後關頭,他先把妻子殺死,放火燒燬房屋,然後自縊而死3。我們對李來亨的情況至今瞭解得並不多,只知道他是李自成的侄兒李過的養子,在大順軍聯明抗清後才嶄露頭角,他帶領的軍隊估計就是李過(李赤心)在南寧地區病死後留下的部眾為骨幹轉戰到夔東地區以後擴充起來的。鄂爾泰主編的《八旗通志》《穆理瑪傳》記載茅麓山戰役時,說「來亨子率四千餘賊築城垛,排列槍炮挨牌拒敵」1。李來亨有兒子能領兵作戰,沒有見到其他史籍記載。雖然我們對李來亨的生年和早期情況都不清楚,甚至連他的兒子的名字也難以查考,李自成祖孫四代在明清之際為反抗明朝和清朝統治者的暴政而英勇獻身的精神確實令人欽佩不已。李來亨父子犧牲後,部下士卒除少數投降外,都在混戰中壯烈捐軀。清朝將領惟恐有明軍將士潛藏逃出,派了大批兵丁「四山搜剿」,窮凶極惡地實行斬草除根,用他們自己的話說是「掃穴無遺類」2。至此,以原大順軍餘部為主體的夔東抗清鬥爭堅持了二十年之久,以失敗告終,大陸上公開以恢復明朝為旗幟的武裝抗清運動結束了。

清政府為摧毀茅麓山這一彈丸之地,付出的代價是極其巨大的。投入的兵力多達十萬以上,據李國英的描述,四川清軍和駐防西安八旗兵由南面和西面,湖廣清軍由東面,陝西清軍由北面,把茅麓山區一百五十餘里的地方團團圍住,清軍主帥靖西將軍穆裡瑪,定西將軍圖海駐於茅麓山南面的黃龍山督戰,相持在半年以上。附近各省為運送軍糧、物資、服其他勞役而征發的民夫更是不計其數,使百姓們承受了難以忍受的負擔。王夫之記載:「而□(虜)兵督挽運,丁夫死者積崖谷,益峻法驅裡民,三千里外諸軍負挽,披蓑笠,緣絕?峭壁蟻行,延綿彌望不絕。」1李國英之子李雯也寫道:「先是楚運自西瀼、渣溪起旱(即由船運改為人挑肩負的旱運),用夫背運至茅麓山。道裡險遠,往返不下半月,運既無多,夫多饑斃。」2康熙二年(1663)湖南寧鄉人陶汝鼐作《西山行》詩云:

西山舊將久不服,高據巉巖最深谷。絕繳孤懸楚蜀間,中原已一無秦鹿。何妨棄置守其疆,以逸待勞俟窮蹙。一旦張皇大用兵,仰攻四面如緣木。轉輸驟檄百萬人,風雨雷霆驅比屋。正是蕭莆寒食時,長沙一路從軍哭。拋田應募五千餘,頃刻民間空杼柚。大吏轟轟小吏愁,奸胥更喜剜民肉。紛紛鬻子歎仳離,我亦沾襟遣童僕。此去死生那得知,更番且喜還家速。僕夫垂淚向我言,人力如今賤如犢。西山上天下及泉,負挽步步石磨腹。烈日炙頂渴欲僵,百錢買漿才一掬。搖足便墮萬丈崖,死者還遭勾攝牘。泣談未了催檄來,增夫更餉巴東陸。巫山三峽又崎嶇,魂魄初收豈堪復?吁嗟再遣誠萬難,髓竭膏枯慘心目。謂天蓋高胡不聞,六月炎炎書此竹3。

康熙初年任瀏陽知縣的侯樸也在一首敘事詩中寫道:

……加之西山役,繁重不可當。夫草數千萬,長驅解荊襄。賣牛賣兒女,賠絕賠逃荒。無計能活口,移徙走他?。所以五十都,都都鮮全莊。於中逃最多,東鄉與坊廂。伶俜幾孑遺,鵠面而羸尪。我聞父老語,淚下沾衣裳。願言勤撫字,拯救此一方1。

這真可謂長歌當哭,道出了民間幾多辛酸。在地方志裡更留下了這方面的許多記載,如湖北《安陸府志》記:「康熙二年,……民役西山,起運夫於各州縣,往來死傷甚眾。」2《松滋縣志》記「顧覓運夫」云:「鋒鏑餘生,聞征鼓則返走,見旌旗則魂消。一聽派取糧石、人夫運米隨征,男兒嚎於道,婦子泣於室。視入山一路不啻刀山劍樹矣。」「二十三里(這是指裡甲的裡)攜妻摯子擔囊負耒逃匿數百里外者踵相接也。」「況當事者復迫於軍情重務,或差捨嚴催,或親臨督比,數十萬呼庚呼癸之眾,嗷嗷待哺,能為我凋殘之松民寬乎。」3《當陽縣志》記載:「康熙元年壬寅,李來亨等盤踞竹、房、興、巴一帶,憑險不下,奉旨三省會剿,秦軍上庸,蜀軍巫山,楚軍當陽,轉輸絡繹往返,兵夫不下數百萬。」4《枝江縣志》載:「康熙元年壬寅冬,王師征剿西山,民苦伕役」,「三年中枝民流離轉徙日以百戶計。」5連遠在湖北東隅的廣濟縣,康熙二年「西山之役,濟一歲索夫三千一百七十焉」1。湖南《安福縣志》記:「康熙二年……民役西山,死者十之五」2。甚至有的地方還因為伕役負擔過重發生嘩變,如湖北大冶縣,「康熙三年春正月,運夫嘩。西山用師,縣派民夫運糧,輪至第三批三百餘人,中路逃歸,擁聚北關外,左公鉉等倡首,要索公縣,搶擄後衙與猾胥之家。縣官屏匿數日始去。而公鉉自稱左將軍。上檄招安,至縣,鼓吹迎之。公鉉益恣」3。這些零星史料透露清政府圍剿夔東抗清武裝給湖北、湖南、四川等省百姓造成了極大的災難,大致與此同時,為對付鄭成功而採取的沿海遷界(史稱「遷海」),同樣使東南沿海百姓流離失所,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據說,「歷史是勝利者的歷史」,而「勝利者是不受審判的」,當勝利者躊躇滿志的時候,被征服被奴役者自然只有忍氣吞聲,不可能去審判他們。然而,歷史是公正的,即便過了幾個世紀,雲霾散盡,昔日的統治者隨時都有押上被告席的可能。

本書作者認為,1664年夔東抗清基地的被摧毀,應當視為南明史的結束。理由是,永歷帝雖然在兩年以前被俘殺,以明朝為正朔的夔東抗清復明運動仍在繼續,他們有永歷朝廷委派的全權代表,有相當可觀的旗幟鮮明的軍隊,有地方政權1,維護和行使明朝的制度。至於台灣、廈門一帶的鄭經、鄭克塽雖然遵奉永歷正朔,一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率軍攻克澎湖,劉國軒等勸鄭克軒降清為止,從這一角度來看,明朔尚存,衣冠未改,似乎也可以列入南明史內。2但是,我們不應忘記康熙十二年(1673)發生了三藩之變,鄭經同耿精忠有一段聯合與分裂的歷史。把三藩之變扯進南明史顯然不大合適。自然,南明史的下限學術界同好有不同意見,如主張以永歷帝1659年入緬作結束3,主張以永歷帝被俘、殺作結束,主張以李定國病死、部卒降清作結束,等等。本書以康熙三年八月夔東抗清基地徹底覆滅作為南明結束的標誌,實際上還考慮到了同年六月間在東海沿海活動的張煌言因為復興無望,主動解散軍隊,不久被清軍俘殺的因素在內。這只是一種看法和敘述體例,無妨與其他說法並存。

2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九(下)《李來亨傳》附。

1 《清聖祖實錄》卷十三、卷十五。按,王光興、王昌(或作王光泰)兄弟自順治四年反清後,被清軍擊敗,退入巴東縣。不久,王昌病死。順治十三年王光興在清軍壓迫下由巴東轉入施州衛,「去之日秋毫無犯」,見光緒六年《巴東縣志》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2 《清聖祖實錄》卷十一。

3 《清聖祖實錄》卷十一。

4 鄂爾泰《八旗通志》卷一四一《穆裡瑪傳》;卷一六四《賀布索傳》;卷一六六《哈爾松阿傳附子桑圖傳》。

5 張玉書《張文貞公集》卷九《柯爾昆神道碑》云:「慕公大悔。」穆裡瑪名譯作漢字又作「慕禮?」。

1 昭槤《嘯亭雜錄》卷八《茅麓山》條。

1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三。

2 王光謙《東華錄》康熙七。

3 李國英康熙四年五月初八日題本,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三。光緒十年《興山縣志》卷十九《藝文》收雍正年間知縣潘內召《茅麓山記》中說:「三年八月,賊食盡,從黨爭降。來亨計窮,自焚死。」

1 《八旗通志》卷一四一《穆理瑪傳》;同書卷二二○《古楞格傳》、《倭和仁傳》有類似記載。

2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參見康熙八年《當陽縣志》卷一《事紀》。

1 王夫之《永歷實錄》卷十五《李來亨列傳》

2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二。

3 陶汝鼐《榮木堂詩集》卷四。

1 康熙十九年《瀏陽縣志》卷十二,詩,知縣侯樸《詠懷五十韻》。

2 康熙六年《安陸府志》卷一《郡紀》。

3 康熙九年《松滋縣志》卷下《宦績》。

4 康熙八年《當陽縣志》卷一《事紀》。

5 康熙九年《枝江縣志》卷一《災祥》:卷八《周邑侯實政記》。

1 張仁熙《藕灣詩集》卷一《役夫行》題下注文,轉引自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二。

2 同治八年《安福縣志》卷二十九《祥異》。

3 康熙二十二年《大冶縣志》卷四《治忽·兵寇》。

1夔東地區有永歷朝廷委派的總督、巡撫、關南道、大寧、興山等縣知縣,參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光緒十年《興山縣志》卷七《人物列女表》說:「興山為李赤心、李來亨先後竊據,士民皆奉宏(弘)光、隆武、永歷年號,故縣無順治券契。」

2 柳亞子《南明史綱·史料》一書即以「永歷三十七年」「武平侯劉國軒、忠誠伯馮錫范奉延平王出降」作為「明亡」的標誌,見一○三頁。

3譚其驤先生《俗傳中國史朝代起迄紀年匡謬》一文(載《歷史研究》1991年第六期)中即主此說,他指出:「一般認為是1661年即永歷十五年吳三桂兵入緬甸永歷被擒之年」終止「是說不通的」,「又有人說南明終止於1662年永歷被殺時,那就更說不通了。」

《南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