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八 帝紀第八 靜帝

靜皇帝諱衍,後改為闡,宣帝長子也。母曰朱皇后。建德 二年六月,生於東宮。大象元年正月癸卯,封魯王。戊午,立 為皇太子。二月辛巳,宣帝於鄴宮傳位授帝,居正陽宮。 二年夏五月乙未,宣帝寢疾,詔帝入宿於露門學。己酉, 宣帝崩,帝入居天台,廢正陽宮。大赦天下,停洛陽宮作。庚 戌,上天元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

天元聖皇太后李氏為太帝太后,天元大皇后楊氏為皇太后, 天大皇后朱氏為帝太后。其天中大皇后陳氏、天右大皇后元氏、 天左大皇后尉遲氏並出俗為尼。柱國、漢王贊為上柱國、右大 丞相,上柱國、揚州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假黃鉞、左大丞相, 柱國、秦王贄為上柱國。帝居諒闇,百官總己以聽於左大丞相。 壬子,以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為相州總管。罷入市稅錢。 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國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 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達) 〔盛〕、代王(盛)〔達〕、滕王逌來朝。庚申,復行佛 、道二 教,舊沙門、道士精誠自守者,簡令入道。辛酉,以柱國杞國 公椿、燕國公於寔、郜國公賀拔伏恩並為上柱國。甲子,相州 總管尉遲迥舉兵不受代。詔發關中兵,即以孝寬為行軍元帥, 率軍討之。上柱國、畢王賢以謀執政,被誅。以上柱國秦王贄 為大塚宰,杞國公椿為大司徒。己巳,詔南定、北光、衡、巴 四州民為宇文亮抑為奴婢者,並免為民,復其本業。甲戌,有 赤氣起西方,漸東行,遍天。庚辰,罷諸魚池及山澤公禁者, 與百姓共之。以柱國、蔣國公梁睿為益州總管。 秋七月甲申,突厥送齊范陽王高紹義。庚寅,申州刺史李 慧起兵。辛卯,月掩氐東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庚子, 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滎州刺史、 邵國公宇文冑舉兵,遣大將軍、清河公楊素討之。青州總管尉 遲勤舉兵。丁未,隨公楊堅為都督內外諸軍事。己酉,鄖州總 管司馬消難舉兵,以柱國、楊國公王誼為行軍元帥,率軍討之。

壬子,歲星與太白合於張,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軍)〔車〕, 東北流,光明燭地。趙王招、越王盛以謀執政被誅。癸丑,封 皇弟術為鄴王,衎為郢王。是月,豫州、荊州、襄州三總管內 諸蠻,各率種落反,焚燒村驛,攻亂郡縣。

八月庚申,益州總管王謙舉兵不受代,即以梁睿為行軍元 帥,率軍討之。丁卯,封上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宿國公,開府 怡昂為鄯國公。庚午,韋孝寬破尉遲迥於鄴城,迥自殺,相州 平。移相州於安陽,其鄴城及邑居皆毀廢之。分相州陽平郡置 毛州,昌黎郡置魏州。丙子,以漢王贊為太師,上柱國并州總 管申國公李穆為太傅,宋王實為大前疑,秦王贄為大右弼,燕 國公於寔為大左輔。己卯,詔曰: 朕祗承洪業,二載於茲。藉祖考之休,憑宰輔之力,經天 緯地,四海晏如。逆賊尉遲迥,才質凡庸,志懷奸慝,因緣戚 屬,位冠朝倫。屬上天降禍,先皇晏駕,萬國深鼎湖之痛,四 海窮遏密之悲。獨幸天災,欣然放命,稱兵擁眾,便懷問鼎。 乃詔六師,肅茲九伐,而兇徒孔熾,充原蔽野。諸將肆雷霆之 威,壯士縱貔貅之勢,芟夷縈拂,所在如莽,直指漳濱,擒斬 元惡,群丑喪魄,咸集鼓下。順高秋之氣,就上天之誅,兩河 妖孽,一朝清蕩。自朝及野,喜抃相趨。昔上皇之時,不言為 治,聖人宰物,有教而已。未戢干戈,實深慚德。思弘寬簡之 政,用副億兆之心,可大赦天下。其共迥元謀,執迷不悟,及 迥子侄,逆人司馬消難、王謙等,不在赦例。

庚辰,司馬消難擁其眾以魯山、甑山二鎮奔陳,遣大將軍、 宋安公元景山率眾追擊,俘斬五百餘人,鄖州平。沙州氐帥、 開府楊永安聚眾應王謙,遣大將軍、樂寧公達奚儒討之。楊素 破宇文冑於滎州,斬冑於石濟。以上柱國、神武公竇毅為大司 馬,齊國公於智為大司空。廢相、青、荊、金、晉、梁六州總 管。

九月甲申,熒惑與歲星合於翼。丙戌,廢河陽總管為鎮, 隸洛州。以小宗伯、竟陵公(陽)〔楊〕慧為大宗伯。壬辰, 廢皇后司馬氏為庶人。甲午,熒惑入太微。戊戌,以柱國、楊 國公王誼為上柱國。辛丑,分潼州管內新遂普合及瀘州管內瀘 戎六州並隸信州總管府。己酉,熒惑犯左執法。庚戌,以柱國 常山公於翼、化政公宇文忻並為上柱國。進封翼為任國公,忻 為英國公。壬子,丞相去左右之號,隨公楊堅為大丞相。 冬十月甲寅,日有蝕之。乙卯,有流星大如五斗,出張, 南流,光明燭地。

壬戌,陳王純以怨執政,被誅。大丞相、隨國公楊堅加大 塚宰,五府總於天官。

戊寅,梁睿破王謙於劍南,追斬之,傳首京師。益州平。 十一月甲辰,達奚儒破楊永安於沙州。沙州平。乙巳,歲 星守太微。丁未,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薨。 十二月壬子,以柱國、蔣國公梁睿為上柱國。癸丑,熒惑 入氐。丁巳,以柱國邗國公楊雄、(為 )普安公賀蘭暮、郕國 公梁士彥、上大將軍新(安)〔寧〕公叱列長(文)〔 釜〕、武 鄉公崔弘度、大將軍中山公宇文恩、濮陽公宇文述、渭原公和 干子、任城公王景、漁陽公楊銳、上開府廣宗公李崇、隴西公 李詢並為上柱國。庚申,以柱國、楚國公豆盧績為上柱國。癸 亥,詔曰 :「詩稱「不如同姓」,傳曰「異姓為後」。蓋明辯親 疏,皎然不雜。太祖受命,龍德猶潛。菉表革代之文,星垂除 舊之象,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群 官,賜姓者眾,本殊國邑,實乖胙土。不歆非類,異骨肉而共 烝嘗;不愛其親,在行路而敘昭穆。且神征革姓,本為歷數有 歸;天命在人,推讓終而弗獲。故君臨區宇,累世於茲。不可 仍遵謙挹之旨,久行權宜之制。諸改姓者,悉宜復舊。」 甲子,大丞相、隨國公楊堅進爵為王,以十郡為國。辛未, 代王達、滕王逌並以謀執政被誅。壬申,以大將軍、長寧公楊 勇為上柱國、大司馬,小塚宰、始平公元孝矩為大司寇。

大定元年春正月壬午,詔曰 :「朕以不天,夙遭極罰。光 陰遄速,遽及此辰。

窮慕纏綿,言增號絕。踰祀革號,憲章前典,可改大象三 年為大定元年 。」乙酉,歲星逆行,守右執法;熒惑掩房北第 一星。丙戌,詔曰 :「帝王設官,惟才是務,人臣報國,薦賢 為重。去歲已來,屢有妖寇,宰臣英算,鹹得清蕩。逆亂之後, 兵車始朅,遐邇勞役,生民未康。居官之徒,致治者寡。斯故 上失其道,以至於茲,亦由下有幽人,未展其力。今四海寧一, 八表無塵,元輔執鈞,垂風揚化。

若使天下英傑,盡升於朝,銓衡陟降,量才而處,垂拱無 為,庶幾可至 。」於是遣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 外官刺史以上,各舉清平勤干者三人。被舉之人,居官三年有 功過者,所舉之人,隨加賞罰。以大司馬、長寧公楊勇為洛州 總管。 二月庚申,大丞相、隨王楊堅為相國,總百揆,更封十郡, 通前二十郡,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備九錫之禮, 加璽、鉞、遠遊冠,相國印綠綟綬,位在諸王上。又加冕十有 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 車,置旄頭雲罕,樂舞八佾,設鍾虛宮懸。王后、王子爵命之 號,並依魏晉故事。甲子,隨王楊堅稱尊號,帝遜於別宮。隋 氏奉帝為介國公,邑萬戶,車服禮樂一如周制,上書不為表, 答表不稱詔。

有其文,事竟不行。開皇元年五月壬申,崩,時年九歲, 隋志也。謚曰靜皇帝,葬恭陵。 史臣曰:靜帝越自幼沖,紹茲衰緒。內相挾孫、劉之詐, 戚藩無齊、代之強。

隋氏因之,遂遷龜鼎。雖復岷峨投袂,翻成陵奪之威;漳 滏勤王,無救宗周之殞。

嗚呼,以太祖之克隆景業,未踰二紀,不祀忽諸。斯蓋宣 帝之餘殃,非孺子之罪戾也。

《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