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弼傳

杜弼,字輔玄,中山曲陽人氏,小字輔國。自序說,本是京兆杜陵人氏,弼曾同邢邵扈從到東山,兩人一起討論名理問題。邢認為人死再生,大概是畫蛇添足。弼回答說:「一般說來,人死為歸無,沒有了再生的力量。當然啦,物未生之前,本來也是無,無而能夠有,不應懷疑。因為前生出後,這有什麼奇怪?」邢說:「聖人設立教令,本是為了勸獎,故讓民眾警戒將來,希望能夠成就自己的品性。」弼說:「聖人合德天地,齊信四時,言語為經,行動為法,還說以虛示物,以詭勸民,與魚腹之書相同,和鑿楹之誥有異,怎能讓北斗星生光,龍宮藏寶?就像你講的那樣,福果然可以熔鑄性情,光大風教,益處之多,沒有能夠超過它的了。這是真正的教化,為什麼說不是實在的?」邢答:「死又可以說成『澌』,講的是精神盡了。」弼問:「你所說的澌,就像將箭全部射出,手中再也沒有了。《小雅》說『沒有草能夠活過冬天』,《月令》也云『所有的草死了』,動物植物雖有區別,也屬於這一類。無情性的花卉,尚可以再生,飽含靈氣的物事,為何不能重造。假如說草死還有種在,那麼人死也有意識存在。看不見意識、種子,就認為是無。神借助形表現,也不能自己看到自己,離朱的眼睛最好也無法瞧見。雖然蔣濟看人的眼睛,能夠察覺到是賢是愚;鍾子期聽曲,覺察到山水也有了情感。這乃是精神的巧妙,豈能說是精神的本體?就像玉帛不是禮,鐘鼓不是樂,依此而推論,其意思就很明確了。」邢又說:「季札講『無不之』,也言『散盡』,如果重新聚合而為物,就不能講『無不亡』了。」弼又道:「骨肉不入黃泉,那麼魂氣就『無不之』了。這便是形墜魂遊,去了而不是盡。如鳥出巢,如蛇離洞。因為還有,所以無所不至;若令沒有,又將往哪裡去?延陵有察微的本領,知道神不隨從於形;仲尼發出習禮的感歎,讚美神與形的區別。若允許擴張的話,那麼人人都是季札了。不說是高論,堅持此點就是無。」邢道:「神依附於人體,就像光離不開燭,燭燒完光也就熄滅了,人死,精神也就滅亡了。」弼說:「前儒舊學,常講這樣的話,群疑眾惑,都是由此產生出來的。可以說是辨別的人不精明,思考的人不專一。我有一點不成熟的看法,可以核實。燭因本體而生光,本體大光也大;人則是神不繫於形,形小神卻不一定小。因此仲尼的智慧,一定比長狄高;曹孟德的雄武,遠遠地超過了崔琰。神對於形,就像君王擁有國家。國家是君王統治的,但君王卻不是國家生出來的。不與它一同生出來,怎麼能夠一塊滅亡?」邢問:「捨此往彼,生生常在。周、孔自當與莊周鼓缶一樣,和桑扈循歌相同?」弼答:「同在一樹蔭下歇息,還有即將告別的悲傷;窮盡車轍印而遊玩,也會在中途發生感歎。何況是聯體同氣,變化成了別的東西,符合心意的事情,對智慧有何害處?」邢說:「鷹變成鳩,鼠變成如鳥,黃母變成鱉,都是有生命之類的東西。類化而相生,就如光離開了此燭,又去點燃了彼燭。」弼說:「鷹沒有變化成鳩時,鳩是沒有的。鼠未變成如鳥前,如鳥是沒有的。既然不是兩種東西同時都有,怎麼可能兩相對立?光離開此燭,能夠點燃彼燭,神離開此形,則寄托於彼形,那有什麼兩樣?」邢說:「想讓土化成人,樹木生出眼鼻,造化神明,不當這樣。」弼說:「腐草中飛出流螢,朽木中爬出蠍蟲,如果不是造化,那又是什麼致使出現這種現象呢?」

之後又給邢邵寫信說:「立言明理,當據經典,違儒背佛,只有君子。如不法聖,物各有性,馬首欲東,誰人能御?為什麼取於適中,怎能貴於得一。逸韻雖然極高,但管見也沒有很好地表達出來。」前後來往了許多次書信,邢邵被杜弼駁倒了,因文字太多我們不準備抄錄了。

又以本官行鄭州刺史事,還沒有動身上路,就被家客告發謀反,收押監獄,審查不實,很久才受寬大。弼因此再也不朝見皇帝了。不久又由於第二子廷尉監台卿斷獄拖延時間受到牽連,與寺官一同遭郎中封靜哲的起訴。事情已向皇帝作了報告,顯祖發火,於是把弼流放到了臨海鎮。這時楚州人東方白額謀反,南北響應,臨海鎮被賊帥張綽、潘天合等人圍攻,弼帶領全城軍民奮起抵抗,終於保全了城池。顯祖得報,給予嘉獎,敕弼行海州刺史事。海州就是他的流放州。在海州奏請修通陵道和韓信的舊道。又在州東沿海築起長堰,對外攔截鹹潮,對內導引淡水。帝敕令一同辦理。轉任徐州刺史,未赴任,又拜膠州刺史。

弼儒雅寬厚,尤其通曉吏職。在官清潔,被吏民懷念。喜好玄理,年齡越大越是專一。又注《莊子·惠施篇》、《易·上下系》,名之為《新注義苑》,同在社會上流行。弼性格率直,前在神武的霸朝,對高祖多有匡正。顯祖為丞相後,弼位在僚首,初聽揖讓之議,還有諫諍。顯祖曾問弼:「治理國家應該用什麼樣的人?」答:「鮮卑是車馬客,當用中國人。」顯祖認為弼的話是譏諷。高德政執掌大政,弼不想屈居其下,就當著眾人的面折損說:「黃門在帝的前後左右,為什麼聞善不驚,卻喜歡削減抑壓?」德政極其憤恨,多次說弼的壞話。他又令主書杜永珍秘密上書,說弼作長史時,受人好處,大操婚嫁之事。顯祖內心不滿。弼依仗著自己的舊臣身份,向帝陳請公事。天保十年(559)夏,帝借飲酒之機,清算他的過失,於是便派人赴州誅殺了他,時年六十九。帝覺察到這樣處理不妥,馬上派驛馬追趕,卻來不及了。長子蕤、第四子光,流放臨海鎮。次子台卿,先徙東豫州。乾明初,幾人一同得令返回鄴城。天統五年(569),朝廷追贈弼使持節,揚、郢二州軍事,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揚州刺史,謚文肅。

《北齊書白話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