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孝友傳

元..的弟弟孝友,年輕時就很有聲望,後襲封為淮陽王,官至滄州刺史。為政溫和,好施小恩小惠,為官不清廉,但並不存心侵犯百姓的利益,所以百姓們也就對此聽之任之。孝靜帝曾在華林園宴請齊文襄王高澄,作陪的元孝友因為喝醉了酒而自吹自擂,並誇口說孝靜帝也曾讚許他很能幹。孝靜帝聽了覺得好笑,諷刺道:「朕倒是常常耳聞你自稱為官清廉。」文襄王高澄說道:「臨淮王這樣做的本意,是想掩蓋自己的罪過。」於是,君臣相視大笑,孝靜帝並未怪罪元孝友的酒後胡言。

元孝友很有政治眼光,他曾在奏表中說道:「法令規定:一百戶為黨族,二十戶為一閭,五戶為比鄰。一百戶人家內,有頭領二十五人,他們的賦稅勞役均可免除,這顯然苦樂不均。如同羊少狼多,況且還有其他的盤剝。這種規章制度存在的弊病,長久以來即已顯示出來。首都地區各坊,有的多達七八百戶人家,但只設一位里正,兩位史,完全能夠應付各種事務,何況外地各州呢?請依照舊例劃分基層單位,三正的名稱不改,而將一百戶人家分為四閭,每一閭分為二比,這樣每一黨族可以省下十二名成年男子,增加十二匹絹的稅收。據粗略統計,所管轄的戶數應有二萬多個黨族,每一年可增加二十四萬匹絹的稅收。十五名成年男子征一名番兵,可增加兵員一萬六千人。這確實是富國安民之道。

「古時諸侯可娶九位女子,士可有一妻、二妾。《晉令》:諸王可娶妾八人,郡公、侯可娶妾六人。《官品令》:一、二品官可娶妾四人,三、四品官可娶妾三人,五、六品官可娶妾二人,七、八品官可娶妾一人。所以女子的教化興盛,子孫後代人丁興旺。後代興旺,是孝;興盛對女子的教化,是禮。而我朝廢棄這一禮制,由來已久。將相多娶公主為妻,王侯則與皇后的家族聯姻,所以對不娶妾習以為常。婦人僥倖生在今世,滿朝文武官員皆不娶妾,天下之人只有一妻。如果有誰膽敢貿然多娶,就會家無寧日,身遭坎坷,男女雙方的親屬知道了,定會大驚小敝地加以譏笑。當今之人,通通喪失了禮教。父母嫁女兒,則教給她妒嫉;婆婆迎娶兒媳,必定勸告她要嫉妒。挾持夫君成了婦人的美德,善於嫉妒成為女性的職業。自稱不受別人欺侮,怕他人笑話。王公貴族尚且抱著這種想法,下面的人怎敢三心二意。嫉妒之心生,則妻妾之禮毀;妻妾之禮毀,則預示著奸婬之風的興起。這是臣所特別憎恨的原因。請規定:王公貴族與一品官可娶妾八人,連妻子在內共娶九女;二品官可娶妻妾七人;三、四品官可娶妻妾五人;五、六品官則可娶一妻、二妾。以一周為限,全部要達到這一數目標準;若達不到數目或對妾不待之以禮,讓妻子因嫉妒而加以毆打的,免去所任官職。妻子生不出兒子而不娶妾,這是自絕後代,斷絕對祖先的祭祀,請以不孝的罪名,將其妻遣送回娘家。

「臣一片赤心,全是為了國家,要使婚喪嫁娶無不合乎禮儀,貴賤各得其所。裁剪頭目以增加兵丁,設立倉庫以增加糧食儲備,設立賞格以捕獲奸人盜匪,執行典令以顯示朝廷的法紀,使糧食富足兵員充足,人們就會心悅誠服了。又冒昧地提出了妻妾的數目,正是為了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人丁興旺佈滿朝廷,代代相傳永無窮止,這就是臣的志向。」

孝靜帝下詔,將元孝友的奏章交有關部門討論,結果沒有通過。

元孝友又曾上奏道:「如今的人,活著時只是個衙役,死後入葬時卻用王侯般的排場,生死的等級待遇相差太遠,墳丘高大,祭禮隆盛,毫無節制,鄰里之間以此為榮,稱此為至孝。男女結為夫婦之時,首先是要接受婚姻的倫理教化,大家在一起吃頓飯,足以完成婚禮。而如今的富貴人家卻越辦越奢侈,宴會所用的牛羊豬,甚至超過了祭祀祖先之禮的數目。堆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生息。白白費了一番煩勞,最終卻被廢置,老天的意思大概不會是這樣吧。呈請從此以後,若婚葬超過禮制的,按違旨論處,有關部門的官員若不按規定處理,與其同罪。」

元孝友在任多年,嚴守法制,聲望很高,然而缺乏骨氣,趨奉權貴,為正直之士所譏笑。北齊接受北魏的禪讓後,元孝友的爵位按例下降一等。

《魏書白話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