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磞傳

衛馞字伯玉,河東安邑人。高祖衛詗,漢明帝時因精於儒學自代郡徵召,行至河東安邑死於途中,皇帝將他死的地方賜給他做安葬的墓地,子孫也就在此地安家。父親衛覬,是魏尚書。衛馞十歲喪父,盡孝道超過常人。性格正直沉靜善辨事理,以明智多識清廉公允而著稱。繼承了父親的爵位閿鄉侯。二十歲為魏尚書郎。當時魏法苛嚴,母親陳氏為他擔心,經衛馞自己請求,轉徙為通事郎,又轉為中書郎。當時權臣專政,衛馞在權臣之間周旋,不親不疏,為傅嘏所看重,認為可比於春秋時的寧武子。在官位十年,以勝任職守被稱讚,累遷至散騎常侍。陳留王即位,拜為侍中,持節到河北慰勞。因參與決定大事,增食邑戶數。幾年後轉為廷尉卿。衛馞明習法理,每次處理訟獄,無論大小案件都能判得合情合理。

鄧艾、鍾會伐蜀時,衛馞以廷尉卿身份持節監督伐蜀軍,執行鎮西軍司的權力,撥給士兵千人。平蜀以後,鄧艾即承魏主旨意,封蜀君臣。鍾會心懷不軌,利用鄧艾專權的缺點,秘密與衛馞上奏鄧艾在蜀作為。皇帝下詔用檻車將鄧艾送往京城,鍾會派遣衛馞先去逮捕鄧艾。鍾會認為衛馞兵少,想讓鄧艾殺掉衛馞,然後給鄧艾加上罪名。衛馞知道鍾會想害自己,然而又沒有理由拒絕,即夜間來到成都,通知鄧艾所統率的將領,說皇帝有詔逮捕鄧艾,其餘人一概不問。若到官軍軍營來的,爵位賞賜和原來一樣,敢有不來者,誅滅三族。到雞叫時,諸將都被衛馞召來,只有鄧艾還在帳內。天亮開門,衛馞坐著使者的車,逕直來到成都殿前。鄧艾還在床上未起,父子一起被捕。鄧艾部下將領謀劃要救鄧艾,各持兵器奔赴衛馞營前。衛馞不帶衛兵出來迎接,假裝為皇帝寫好了表章,將羅列鄧艾罪行上報,諸將信以為真,即退去。

不久鍾會也到了,鍾會請諸將胡烈等出來議事,趁機逮捕了他們,關押在益州官府,遂即發兵反叛。當時士卒思歸,內外騷動,人情憂懼。鍾會留住衛馞,商量對策,在木板上寫上「欲殺胡烈等」幾個字,舉起來讓衛馞看,衛馞不同意,兩人因而互相猜疑。衛馞到廁所去,看到胡烈原來的給使,使他到三軍中宣傳,說鍾會要造反。鍾會逼衛馞決定大計,二人一夜未睡,各人將刀橫放在膝上。外面諸軍已暗地準備攻擊鍾會,因衛馞沒有出去,不敢動手。鍾會使衛馞出去慰勞諸軍。衛馞心裡很想出去,為消除鍾會的疑慮,故意說:「您是三軍之主,應親自去慰勞。」鍾會說:「您是監司,暫且先去,我隨後出去。」衛馞便下了殿。鍾會後悔使衛馞出去,使人呼喚衛馞轉回。衛馞以頭暈病發作推辭,並故意倒在地上。等走出閣門時,數十個使者又追來,衛馞到外面解捨,喝些鹽湯,大量嘔吐。衛馞平時身質瘦弱,便像得了重病,鍾會派親信和醫生去探視,都說臥病不起,鍾會因此便無所忌憚。天黑以後,殿門關閉,衛馞作檄文將鍾會謀反事宣告於諸軍。諸軍本已打算舉兵攻打鍾會,於是黎明時,一齊向鍾會進攻。鍾會率左右士卒抵抗,被諸軍擊敗。只有帳下數百人隨著鍾會繞殿奔走,全被諸軍殺死。衛馞於是部署諸將,軍心這才安定。

鄧艾本營將士又追上押送鄧艾的檻車,救出鄧艾,轉回成都。衛馞覺得與鍾會共同陷害過鄧艾,怕鄧艾回成都後發生變故,又想獨得殺鍾會的功勞,於是派遣護軍田續到綿竹,夜間在三造亭襲擊鄧艾,把鄧艾和他兒子鄧忠都殺了。當初鄧艾進入江由時,因田續遲疑不進,準備處斬,以後又赦免了他。衛馞派田續殺鄧艾時對他說:「這回可以報江由的恥辱了。」

滅蜀平叛以後,朝廷議論封衛馞。衛馞自以為平蜀是諸將帥的功勞,鄧、鍾二將專橫跋扈,自取滅亡,自己雖出計獻謀,而無拔旗斬將之功,堅決辭讓不受封。最後授予使持節、都督關中諸軍事、鎮西將軍等職銜。不久遷為都督徐州諸軍事,鎮東將軍,增封..陽侯,以余爵封衛馞的弟弟衛實為開陽亭侯。

泰始初年(265~274)轉為征東將軍,晉爵為公,都督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加征東大將軍、青州牧。在各任上都有政績,又拜為征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護烏桓校尉。到鎮以後,上表設立平州,平州軍事由衛馞兼管。當時幽、並二州東有烏桓,西有力微,一起危害邊疆。衛馞離間二虜,使他們之間產生矛盾,於是烏桓投降而力微憂愁而死。朝廷嘉獎其功,封他的一個兒子為亭侯。衛馞請求封給弟弟,弟弟未受封而死。弟弟之子衛密受封為亭侯。衛馞六個兒子無爵,把爵位讓給兩個弟弟,受到遠近人的稱讚。衛馞多次要求入朝,入朝以後,武帝很好地寬待了他,不久又使他回鎮。

咸寧初年(275~280),徵召回京拜為尚書令,加侍中。衛馞為人嚴肅而整齊,以法駕御下屬,把尚書當作自己的助手,尚書郎當作屬吏。學問淵博,擅長文藝,與尚書郎敦煌人索靖都善作草書,當時人稱為「一台二妙」。漢末張芝也善草書,論書者以為衛馞得伯英之筋,索靖得伯英之肉。

太康初年(280~289),遷為司空,侍中、尚書令不動。為政清廉,在朝野甚有聲譽。武帝令衛馞第四子衛宣與繁昌公主為婚。衛馞以為自己出身士人庶族,婚對一向為平民,上表堅意辭讓,武帝不許。又兼任太子少傅,加千兵百騎鼓吹之府。因為那年發生日蝕,衛馞與太尉汝南王司馬亮、司徒魏舒都請求退位,武帝沒有答應。

衛馞以為魏建立九品中正制,是權宜之計,非常規通用之道,應恢復古代由鄉里選拔推薦的制度。於是與太尉司馬亮等向皇帝上疏說:「昔聖王崇尚賢者,舉拔善者以教化萬民,因而使朝廷之人有德讓,鄉野之人無邪行。以鄉閭之政績,確實可以檢驗一個人的才德,察其事考其言,必能得到善者。人們知道名譽不是憑空求得,會轉來修養己身。因而崇賢則民俗會更加和順,逐惡則人們行為更加忠厚。所以從鄉里選拔推薦人才,成為先王好的制度。以後此法衰敗不行。魏氏處在天下大亂,國家顛覆之際,士人流徙不定,無固定考核之地,所以建立九品之制,姑且作為當時選用人才的依據。這種制度開始執行時,鄉邑人品評清議,不拘於爵位高低,對人們的褒貶,足以起到勉勵作用,還有重視鄉里輿論的風氣。中間漸漸變化,遂按資格地位定品級,天下賢士只能觀望,只有在位的官宦為貴,使人們放棄品德修養,忽視對理想事業的追求,而在細微末節上爭執計較,損傷風俗,弊端不小。當今天下一統,王化開始大行,臣等以為應廢除九品制度,一律倣傚古制,以地域劃分,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地為推薦渠道,不須到處流徙客遊於遠方異土。這樣,則同鄉鄰居,皆為邑里知情之人,郡縣長官,都是主持推薦的長者。廢除中正九品制度,使推舉善良進用賢才之事,由各地鄉里輿論裁決。如此則下敬其上,人人安守教化,民俗與施政皆可清廉,教化與法制皆可完善。人們知道善與不善之名,不在於交遊,則浮華競爭之風自息,各人都會從自身作起。今天如果廢除九品,則應以古制為準,使朝臣共同薦舉賢者,這樣發現選用人才的路子既廣,也可以鼓勵推重人才的公心,考核在位官吏的明暗,實在是一種好制度。」武帝以為這個意見很好,但終於沒有革除九品制度。

惠帝定為太子,朝臣都認為太子智力單純質木,不能親理政事。衛馞多次想向武帝陳奏廢除太子,但未敢開口,後逢與武帝宴飲於陵雲台,衛馞假托酒醉,跪在武帝床前說:「臣有話要說。」武帝說:「公所言是何事?」衛馞三次要說而終於忍住沒有說,最後用手撫摸著御床說:「這個座位可惜啊!」武帝明白了他的意思,故意裝著不懂說:「你真是醉了。」衛馞於是不再提此事。由此也引起了賈後對他的怨恨。

衛宣娶公主,多次有好酒貪色的過錯。楊駿平素與衛馞不和,又想獨攬大權,以為如果衛宣與公主離婚,衛馞必然辭職引退,於是遂與黃門等共同譭謗誣陷衛宣,啟示武帝召回公主。衛馞慚愧害怕,告老辭職。武帝下詔說:「司空衛馞未到致仕的年齡,而歷年請求退位,欲在神志未衰時離職,以保持晚節,真誠之風實感吾心。現聽從本人要求,晉位為太保,以公爵回府第。給親兵百人,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大車、官騎、麾蓋、鼓吹等威儀,一律按舊典辦理。撥給廚田十頃、園五十畝、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帳席褥,主事者務要優厚齊備,以符合我尊崇賢者之意。」有司又上奏逮捕衛宣交廷尉判罪,免除衛馞爵位,武帝不許。武帝后來知道衛宣的事是黃門虛構誣陷,想讓衛宣與公主復婚,而衛宣病死。

惠帝即位,又給衛馞千兵。楊駿被殺,以衛馞掌尚書事,加綠戾綬,帶劍穿履上殿,入朝不趨走,給騎司馬,與汝南王司馬亮共輔朝政。司馬亮奏請諸王各回封地,與朝臣商議此事,無人敢應和,只有衛馞贊成,楚王司馬瑋因此怨恨衛馞。賈後平時也怨恨衛馞,並憎惡他為人正直,使自己不能肆意暴虐;又聽說衛馞與司馬瑋有衝突,遂譭謗衛馞與司馬亮欲效伊尹、霍光行廢立之事,讓惠帝作手詔,使司馬瑋免除衛馞等人官爵。黃門將詔書交給司馬瑋,司馬瑋做事輕狂冒險,欲發洩私怨,夜間使清河王司馬遐逮捕衛馞。衛馞左右侍衛懷疑司馬遐是假借皇帝之名,都勸說道:「禮製法律規定對待台輔大臣不會如此,且請抗拒來者,待親自上表,得到皇帝答覆,再死未晚。」衛馞不聽從,遂與兒子衛恆、衛岳、衛裔及孫等共九人一同被害,終年七十二歲。衛恆兩個兒子衛..、衛..當時在醫生家裡,得免於難。

當初,杜預聽到衛馞殺鄧艾的消息,對眾人說:「伯玉以後也難免遭難,身為名士,位居總帥,既無德聲,又不以正直之道駕御下屬,行小人之事而虛有君子之名,如何負其責呢?」衛馞聽說後,不待車駕而去向杜預道謝。其結局果如杜預所言。當初,衛馞家裡人做飯,飯粒掉在地上都變成螺,過了一年多遭禍。太保主簿劉繇冒險收屍安葬了衛馞。

當初,衛馞為司空,帳下督榮晦有罪,被衛馞斥逐。司馬瑋捕衛馞時,榮晦隨兵報怨,故衛馞子孫皆被殺。

楚王司馬瑋被殺後,衛馞之女給大臣上書說:「先公死後沒有爵位謚號,無異於平民,國人輕蔑而無仗義之言,令人奇怪。《春秋》褒貶之義不存,過錯在誰?悲憤感慨,故以此意相告。」於是劉繇等執黃鏣,敲響朝門外的登聞鼓,向皇帝上言說:「當初矯詔者來到衛公宅,衛公受詔當免官,立即送出印綬,雖有衛士兵仗,未動一刀一槍,按詔命單車出府第。按詔書之文只免去官爵,而右軍以下之人即借詔命行其詐偽,違背詔書本意,殺害宰輔,不再上表請示,蠻橫地逮捕衛公子孫輒皆行刑,殺害大臣父子九人。伏見處理此事的詔書說『為楚王所誑誤不是本有同謀者都寬免遣去』,按詔書之意,這些殺人者好像是被驅逼的手持白杖的鄉里人。按法律,受教唆殺人,也不得免死。何況害死功臣,殘殺忠良,雖說不是主謀,理應不可赦免。今元兇雖死,而殺人兇手還在。臣怕有不知事實詳情,或有漏網,兇手不能盡誅,使公父子仇人不滅,冤魂永恨,訴於蒼天,苦痛之臣,悲於人世。臣等身被創傷,殯殮剛完。謹條列衛馞前任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因偽詐被黜,知道衛馞家中人數,子孫名字。榮晦後轉為右軍給事,捕衛馞那天夜裡,榮晦在門外高聲大呼,宣詔書免公官爵還府宅。門開後,榮晦來到中門,又宣讀所帶偽詔,親手取掉衛公的印綬和貂蟬冠,催公出府第。又按次序登記搜捕衛馞家人及其子孫,皆用兵仗押出,停在東亭道包圍看守,並在一時之間全部殺死。衛公子孫被害實由於榮晦。帶人偷盜搶劫府庫,都是榮晦所為。考問榮晦一人,眾奸人都會供出。請驗證事實,加以滅族之罪。」皇帝下詔同意劉繇等人的處理意見。

朝廷因衛馞全家無辜受害,追念衛馞伐蜀之功,封為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戶,謚號為「成」,贈假黃鉞。

《晉書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