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

【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原文

十五綵衣年,承歡慈母前。孝廉因歲貢,懷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舉,中郎許仲宣。泛舟江上別,誰不仰神仙。

【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譯文

1張參:父張朏,開元中為涇州別駕。朏為柬之之侄,襄陽人。說詳《全唐詩人名考證》。明經舉:參加明經科考試。涇州:治所在今甘肅徑川縣北。覲省:拜望父母。

2綵衣:同「采衣」。《儀禮·士冠禮》:「將冠者采衣紛在房中南面」。注:「采衣,未冠者所服」。

3承歡:指侍奉父母。

4孝廉:應明經試者之稱。每年州舉秀才、孝廉送尚書省參加考試,稱歲貢。

【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賞析

《孟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