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愛情實驗(3)

  我很抱歉,那晚給你們潑冷水了。
  對了,那是罪犯使的手段?
  嗯,有點無法理解。
  《發帖者:Satie》 11月22日(Mon)01:57
  ■喂喂
  怎麼回事?發生了什麼?
  早知道我就早點上來了。
  那個,是發言不謹慎的帖子嗎?對不起。
  《發帖者:帕斯卡》 11月22日(Mon)01:59
  ■對了
  對了,Never71和鐵人29號怎樣了?
  一直沒有看到他們的身影啊。
  《發帖者:鐵人29號》 11月22日(Mon)02:02
  ■喂
  喂,帕斯卡。我在這兒!說實話,我有點退縮了。
  對這種爭風吃醋,我很發怵。
  先說明一句,我可不是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 11月22日(Mon)02:04
  ■鐵人在啊!
  那麼罪犯是Never71?
  那傢伙好像很懂電腦哦。
  《發帖者:嗜睡嬰兒》 11月22日(Mon)02:06
  ■致帕斯卡
  喂,帕斯卡。尋找罪犯的遊戲也該結束了吧?
  我想忘了這一切。
  《發帖者: philia》 11月22日(Mon)02:08
  ■停止吧
  只要罪犯自己不站出來承認一切,這個問題就沒有著落。假如因為這個,而使得這個網站崩潰,我作為管理員可不能袖手旁觀。
  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
  《事件依舊迷霧一團,就這樣,一星期過去了。》
  《發帖者:青貓》 12月1日(Wed)00:40
  ■告諸位書
  我原想永遠不再上這個網站來了,
  但發生了許多事情,我回來了。
  沒想到在我發了最後一份帖子之後,竟然出了那麼多事情。
  網站上確實存在一個惡意的主人。
  我和阿冬一直通過郵件交往。
  可是,這一個星期以來,我給她發了許多郵件,卻一直沒有回音,
  我很擔心她。
  網站上登的那些我們倆的往來書信是真的。
  但那些郵件內容始終都是我和她才知道的。
  為什麼我們的郵件會被登在網站上?
  也許罪犯侵入了我和她的電腦中,並把一切公開在這裡。
  我不得不這麼想。
  我知道,或許我應該早一點把這些事告訴大家。
  也許大家的電腦也受到了黑客侵入。
  請大家留意了。
  《發帖者:大熊》 12月1日(Wed)00:52
  ■Re.告諸位書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只覺得一股怒火騰騰升起。
  我絕對不原諒那罪犯。
  假如這是網站上的哪位干的,那麼拜託了,請不要讓我看到你。
  《發帖者:Never71》 12月2日(Thu)00:59
  ■好久不見
  各位,好久不見啦。
  我去北海道出差了一段時間,所以無法發帖了。
  我不在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大事情啊。看了以往的記錄,我嚇了一大跳。
  罪犯究竟是誰啊。真是個卑鄙的傢伙。順便說一句,可不是我喲。我的工作的確和電腦程序相關,正因為如此,我自認網絡上的道德水平可是比誰都要高。帕斯卡懷疑是我幹的,這可是名譽誹謗。
  希望你能向我道歉。
  《發帖者:Never71》 12月2日(Thu)01:05
  ■我的推理
  根據我的推理,帕斯卡相當可疑。為了使自己的犯罪嫌疑不被人發現,才大聲叫嚷著罪犯是誰,不是這樣的嗎?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2日(Thu)01:08
  ■喂,Never71
  我道歉,我把你的名字提了出來。但我沒說你就是罪犯啊。
  當然我也不是罪犯。這件事已經結束了呀。
  以後別再折騰了。
  《發帖者:Never71》 12月2日(Thu)01:10
  ■為了帕斯卡
  就這樣吧。這也是為了渾身嫌疑的帕斯卡好啊。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2日(Thu)01:15
  ■喂!
  你真會說啊。
  北海道出差,真辛苦你了。
  我還第一次聽說北海道沒有電腦。
  對了,之前你不是說買了台筆記本電腦嗎?
  《發帖者:大熊》 12月4日(Sat)00:32
  ■致諸位
  自從那件事以後,這個網站就蕭條了許多,
  帖子數量也急劇減少。
  這個月莉莉周終於要在四葉大廈舉行現場演唱會了。
  我建議大家舉行一次歌迷會吧。
  大家見個面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裡相見,想必也覺得拘束吧。
  贊成這個提議的人請舉手!
  《發帖者:鐵人29號》 12月4日(Sat)00:37
  ■Re.致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舉行!
  那樣的話,需要什麼標記吧。
  《發帖者:大熊》 12月4日(Sat)00:40
  ■乾脆去四葉
  事先說明一下,我身材乾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對大家隱瞞了,真抱歉。
  不過,要說標記的話,大家覺得莉莉周的CD怎麼樣?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4日(Sat)00:44
  ■Re.乾脆去四葉
  我也贊成!
  不過帶莉莉周的CD的話,看不出來啊。
  現場一定有其他人帶CD的。
  沒有什麼更容易區分的標記嗎。
  例如,玫瑰花?有點噁心吧。
  例如,在鼻樑上寫上"莉莉周"字樣?
  《發帖者:philia》 12月4日(Sat)00:48
  ■提議!
  我認為大熊的提議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還是有些人不願露臉。
  在此我提議:
  大家事先決定自己的標記。不想露臉的人可以不做標記。規則是那天在四葉大廈,我們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樣待到結束。那天發生的事,我們回來後在這裡再聊,怎麼樣?
  《發帖者:嗜睡嬰兒》 12月4日(Sat)00:50
  ■贊成
  我贊成philia的提議。
  我不想露臉。因為沒有自信。
  我去時不做任何標記,不過我會辨認大家的。
  《發帖者:帕斯卡》 12月4日(Sat)00:53
  ■OK!
  就這麼辦吧。
  說不定到了見面時,我會怯場了呢。
  我戴紅色手套去,只露出中指,就請大家憑這來找我吧。
  《發帖者:philia》 12月4日(Sat)00:55
  ■其實
  我會穿這個網站的T恤去。
  其實我已經偷偷做好了。
  《發帖者:大熊》 12月4日(Sat)00:57
  ■我
  好想要那件T恤!> philia
  我會帶個熊娃娃去。
  《發帖者:Satie》 12月4日(Sat)00:59
  ■我會是黃色!
  我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去的。這樣大家就會明白啦!
  《發帖者:鐵人29號》 12月4日(Sat)01:03
  ■找29!
  請大家找29這個數字。
  《發帖者:青貓》 12月4日(Sat)01:08
  ■我也去
  我也去。
  我會帶著青蘋果去。
  《發帖者:Never71》 12月4日(Sat)01:09
  ■喂
  抱歉了,那天我要去沖繩出差。當學生,真好啊。
  大家玩得開心點。
  《現場演唱會當天》
  《發帖者:philia》 12月8日(Wed)23:40
  ■莉莉周降臨!
  莉莉周降臨在四葉大廈。
  今天是莉莉周之夜!
  《這條留言之後,"Lili-philia"網站就消失了》
  帕斯卡重新開啟。
  真正目的是什麼?
  故事漸入高xdx潮!

《關於莉莉周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