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節

    托馬斯-卡拉漢一人獨睡,起床很晚。昨晚他早早上床,頭腦清醒,一人獨眠。他已一連三天取消上課。今天星期五,明天就是羅森堡的喪禮,為了對他的偶像表示敬意,他不可講授憲法。直至亡靈安息妥貼。
    他煮了咖啡,穿一件睡袍坐在陽台上。溫度在七十度以下,入秋以來第一次寒流來了。下面是熙熙攘攘、生機勃勃的多芬街。他對街對面陽台上的一個不知名的老婦點點頭。波旁街離開這裡一個街區,旅人遊客都已帶著地圖和相機走上街頭。天亮的時候在法國區是見不到人的,但是時近十點,狹小的街道上便已車來車往一片繁忙了,有送貨車,也有載客的小汽車。
    像這樣很晚起床的日子很多,在早晨這個時光卡拉漢特別珍惜他的自由。他從法學院出來已經二十年,他的當年同窗大多數都束縛在壓力沉重的法律工作裡,每週苦熬七十小時。他也曾在私人事務所裡度過兩年。首都地區一家有二百名律師的大公司,在他甫出喬治城法學院的大門便僱用了他,讓他寫案情摘要,寫了六個月。然後他又被安置了一個工作,專門答覆關於子宮內避孕器的正式訊問,每天十二小時,有時還得做到十六小時。他還得到指點,如果能夠在今後的十年裡做完二十年的工作,就有希望到了筋疲力竭的二十五歲時成為公司的合夥人。「卡拉漢想要活到五十歲出頭,所以便從私人執業的苦役中告退。他熬得一個碩士學位,當上教授。他睡到日高三竿,每天工作五小時,偶爾寫篇文章,大多數時間都讓自己過得快樂逍遙。沒有家室之累,他的七萬元年薪負擔一幢兩層樓的矮簷住房、一輛保捷時汽車以及美酒是綽綽有餘了。如果死神提早光臨的話,那是因為威士忌酒,而不是因為工作。」
    他是作出犧牲的。他的許多法學院出身的朋友都是大公司的合夥人,信紙上印著花裡胡哨的頭銜,一年掙上五六十萬。他們和國際商用機器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以及大保險公司的經理們平起平坐。他們跟參議員們拉攏結交。他們在東京和倫敦都有事務所。不過他並不羨慕他們。
    他有一個同學好友名叫加文-維爾希克,也是從私人開業打退堂鼓而進入政府機關工作的。他先在司法部民權處工作,後來轉入聯邦調查局。現在他是局長特別顧問。卡拉漢星期一要到華盛頓去出席一次憲法教授會議。他和維爾希克約好了當天共進晚餐暢飲一番。
    他得去個電話把他們的吃喝落實一下,並且從他的腦子裡掏點兒什麼。他不看本子就撥動電話。電話接通了又轉,他花了五分鐘才找到加文-維爾希克接電話。
    「快說,」維爾希克說道。
    「很高興聽見你說話,」卡拉漢說道。
    「你好嗎,托馬斯?」
    「現在是10點30分。我還沒穿衣服。我坐在這兒的法國區喝咖啡,觀看多芬街上的行人。你在幹什麼?」
    「神仙生活,我這兒已經11點30分,自從星期二早上發現屍體以來我還沒有離開過辦公室。」
    「我真受不了,加文。他會提名兩個納粹。」
    「是嗎?當然,我的地位不許我議論這樣的事情。不過我猜想你是說對了。」
    「猜想個屁。你早就見到提名名單了,是不是,加文?你們一夥人已經在核查出身背景,不是嗎?說說看,加文,你可以告訴我。名單上有誰,我絕對不說出去。」
    「我也不說出去,托馬斯。不過我可以肯定告訴你——你的大名不在其內。」
    「我可傷心啦。」
    「姑娘怎麼樣?」
    「哪一個?」
    「說吧,托馬斯。姑娘?」
    「漂亮出眾,溫柔優雅——」
    「說下去。」
    「誰殺了他們,加文?我有權知道。我是納稅人,我有權知道是誰殺了他們。」
    「這姑娘是什麼名字?」
    「達比。誰殺了他們,為什麼?」
    「你老愛挑剔名字,托馬斯。我還記得你丟掉幾個女人,是因為你不歡喜她們的名字。她們是漂亮火熱的女人,就是名字不好聽。達比,有點動人性感的味道,好名字。什麼時候我可以見見她。」
    「不知道。」
    「她住進你家了嗎?」
    「不關你的屁事。加文,聽我說。誰幹的?」
    「你沒看報紙嗎?我們還沒有嫌疑犯,沒有。」
    「你們肯定知道作案的動機。」
    「動機一大堆。恨他們的人多著吶,托馬斯。局長已經下令要我們核查一遍所有待審的案件、最近的裁定、表決時投贊成票和反對票的名單等等。」
    「真了不起,加文。全國的憲法學者現在都成了偵探,全力偵破謀殺案子。」
    「你知道不?」
    「不。我聽見了消息便喝得大醉一場,不過現在已經清醒。姑娘倒好,鑽進書堆研究起來了,跟你們幹的一樣。她把我丟下不管了。」
    「達比,好名字。哪兒人?」
    「丹佛。我們星期一見面嗎?」
    「也許。沃伊爾斯要我們日夜不停直到計算機說出半是誰幹的。不過,我打算跟你見個面。」
    「謝謝。我想要的是完整的報告,加丈。不是道聽途說的東西。」
    「托馬斯,托馬斯。你老是刺探消息。我呢,一如既往,無可奉告。」
    「你喝醉了會說出來的,加文。你向來如此。」
    「她多大年紀?19歲?」
    「24歲。」
    達比在拉斐特的聯邦大廈的空蕩蕩的停車場上停好車子,走進一樓的助理人員的辦公室。星期五的中午,法院裡沒有人審案子,廊廳也空無一人。她站在櫃檯前,從一個窗口朝裡看,等候著,一位助理的助手,耽誤了午飯時間,帶有一點步姿,走到窗口。「我能幫助你嗎?」她以一個低級公務員的口氣說道。
    達比把一張紙條塞進窗口。「我想看這份檔案。」助手瞟了一眼案件的名字,便看著達比。「為什麼?」她問道。
    「我用不著解釋。這是公開檔案,不是嗎?」
    「半公開。」
    達比拿起紙條,把它折起來。「你熟悉『知情權法』嗎?」
    「你是律師?」
    「用不著是律師就能看這份檔案。」
    助手拉開櫃檯裡一個抽屜,拿出一串鑰匙。她點一下頭,用額頭指一下路。「跟我來。」
    門上的牌子是「陪審員室」,但房間裡面沒有桌子也沒有椅子,只有靠牆排滿了文件櫃和箱盒。達比看了一下整個房間。
    助手指指一面牆壁。「那就是,這邊牆上。這裡第一個檔案櫃裡都是上訴和來信。其餘的櫃子裡則有調查記錄、證據,以及審判記錄。」
    「審判是什麼時候?」
    「今年夏天。進行了兩個月。」
    「上訴書在哪兒?」
    「上訴期沒有結束。截止日期是11月1日。你是記者還是什麼?」
    「不是。」
    「好的。你當然明白,這些都是公開檔案。但是審判法官規定了幾條限制。首先我得記下你的名字和你到達和離開的時間。其次,不得帶走本室內的任何東西。第三,上訴期結束前不得抄錄檔案中的任何部分。第四,你在室內取閱過的任何東西都必須放回原處。這是法官命令。」
    達比朝檔案櫃的牆上看看。「為什麼不允許我抄錄?」
    「你去問法官,好嗎?請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達比-肖。」
    助手把姓名寫在靠門口掛著的一塊夾紙板上。「你要在室內停留多久?」
    「我不知道。三四小時。」
    「我們5點關門。你離開的時候到辦公室找我。」她關門的時候露出假笑。達比拉開一個抽屜,裡面都是起訴書、答辯書、辯護書,她開始翻閱檔案,記下筆記。這件訟案進行了七年,原告一人,被告是三十八家財力雄厚的公司、它們集體僱用過或停雇了法律事務所,前前後後不下十五家,全國各地都有。都是大公司,許多都有好幾百名律師,分佈在十多個辦事處裡。
    長達七年耗資巨大的官司,結果如何還未定。真是難解難分的官司。法庭的判決只是被告暫時勝利。原告提出重審的動議,聲言判決是用錢買去的,或者用別的方法非法取得的。一箱箱的動議。指控與反指控。制裁與罰款的要求在訟案兩方之間飛來飛去。一份又一份的書面陳述記載了律師和當事人的謊言和欺詐,有一個律師已經死了。
    另一個律師自殺未遂,這是達比的一個同班同學說的,這個同學在庭審期間被休斯敦的一家大公司雇為暑期臨時工,雖然不許知道案情,但也聽到過一點風聲。
    達比拉開一張折椅,仔細觀看檔案櫃。看完全部內容需要五個小時。
    蒙特羅斯戲院的名聲大噪反而對它不利。大多數顧客都是天黑以後戴上深色墨鏡,顯得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現在倒好,一位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死在它的樓廳上面,這地方一下子出了名,好奇者開車經過都要指指點點,攝影留念。它的常客都去了別處。只有最勇敢的人在車輛行人稀少的時候才大膽進來。
    這個人一下衝進門來,付了錢,眼睛也不朝收銀員看一下,完全是一副常客的模樣。
    時已午夜。他登樓來到樓廳,想到詹森的脖子套了一個死結便禁不住喜上眉梢。門已鎖上。他在中央一張座位上坐下,跟誰都不挨著。
    他朝身後張一眼,小心地把手伸進皮夾克,拿出一個黑盒子,六寸長,五寸寬,三寸厚,把它放在地板上,兩腿的中間。他用一把小尖刀把隔壁座位的軟墊小心割開,然後,朝四周偷看一下,便把黑盒子塞進坐墊中去。
    他深深吸一口氣。這個裝置是一個真正的專業人員、一個微型炸彈方面的傳奇式的天才製作的。
    這是他今晚放置的第三枚,他還要再放一枚,上另一家電影院去,那兒是放映色情片的。他急著要上那兒去,那又是個叫他不舒服的地方。
    不過他們是一個非暴力的團體,反對不加區別地殺戮無辜和無足輕重的普遍百姓。他們殺掉了少數非殺不可的對象。他們的特長是摧毀建築物。他們挑選一些容易下手的目標。十八個月中沒有一個人被逮住。
    12點40分。時間已到,他得馬上離開,快步行走四個街區,從他的汽車裡再拿一個黑盒子,到六個街區外面的貓咪電影院去,那裡的關門時間是1點30分。貓咪影院在名單上不是十八名就是十九名,他記不準是第幾名了,但是他知道得清清楚楚,再過三小時二十分鐘,所有首都地區的色情影院便要全部炸個稀巴爛。
    他正了正墨鏡,看了最後一眼身邊的座位墊子。根據地板上的紙杯和爆玉米判斷,這地方是一星期打掃一次。沒有人會覺察到劃破的織物中間難以看清的開關和管子。他格外小心地扳動開關,便離開了蒙特羅斯——

《鵜鶘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