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攝影記者克羅夫特在《華盛頓郵報》干了七年,直至他第三次因毒品罪而被關了九個月,現在假釋在外。他宣稱自己是自由開業的藝術師,在電話簿上刊登了這樣的廣告。電話難得一響。這一行業務他做得不多;他幹的是給那些不知道自己成了靶子的人們拍照。他的許多顧客都是辦離婚的律師,他們需要一點對方的髒東西拿上法庭。干了兩年自由開業之後,他又掌握了幾手把戲,現在便自命是個三腳貓的私家偵探了。如果有人請他的話,收費每小時40美元。
    他有一個顧客是格雷-格蘭瑟姆,他在報館工作時的老友。格蘭瑟姆是個嚴肅的、講職業道德的記者,不過,當他需要一點骯髒玩意兒時,就來電話。克羅夫特歡喜格蘭瑟姆,因為此人能直說自己需要的不光彩的東西,不像別人裝出一副聖人面孔。
    他坐在格蘭瑟姆的沃爾沃汽車裡面,因為這輛車上有電話。時已正午,他正在過他的中午大麻煙癮,他把所有的窗玻璃都放下了,不知氣味是否還會留在車內。他的最好作品都是在半醒半醉的時候產生的。一個人如果為了謀生而去守候汽車旅館的話,他是需要沉醉的。
    微風習習,從汽車右邊窗口吹進來,把氣味送到賓夕法尼亞大街上去。他是非法停車,又吸毒品,但他並不真正擔心。
    電話亭子在相距一個半街口的前方,在人行道上,但是那兒已經不是大街。他使用一架望遠鏡,可以看清掛在架子上的電話簿。一個肥大的女人在裡面,把亭子塞得滿滿的,說話時兩手動個不停。克羅夫特深吸一口,注視著反光鏡裡有沒有警察,這兒是要把非法停車拖走的地段。賓夕法尼亞大街上交通繁忙。
    12點20分,胖女人艱難地挪出亭子,不知從哪兒出來一個青年男子,穿一身漂亮套裝,走了進去把門關上。克羅夫特端起尼康相機,鏡頭擱在駕駛盤上。天氣晴冷,人行道上匆忙來去的都是趕午飯的行人。喀嚓,喀嚓。對像正在摁電話按鈕,又向周圍掃視。這就是他要找的人。他正在說話。克羅夫特接連按動快門。能拍多少就拍多少,格蘭瑟姆跟他這麼說的。喀嚓、喀嚓。克羅夫特兩分鐘就拍完了36張的一卷,接著便抓起另一隻尼康。他把鏡頭旋進去,等候著人群走過。
    這個對象是個言語不多的男子。他掛上電話。四周張望,開門,四周張望,朝克羅夫特走來。喀嚓,喀嚓,喀嚓,喀嚓,拍下整個面孔,整個身體,他走得更快,走得更近,好得很,好得很。克羅夫特狂熱地工作,直到最後把尼康相機放下為止,那個人已在身旁走過,消失在一群人中。
    加西亞疑慮重重,猶豫不決。他有一妻一子,他說,他嚇得要死。他有事情要說,但是就是下不了決心。他對任何人都信不過。
    照片拍得很妙。克羅夫特並不是他最歡喜僱傭的人。他常常是大麻吸得暈乎乎的,從他拍的照片裡都看得出來。但是克羅夫特一副倒霉相,不惹人注意,熟知報館工作的門道,並且又可以招之即來。他挑選出12張,放大成五乘七寸,全部刮刮叫。右側面,左側面,正面貼著話筒,正面看著鏡頭,正面全身距離不到20英尺。
    加西亞是個律師,年紀不到30歲,眉清目秀,一表人才,深色短髮,深色眼睛。他可能是西班牙人的後裔,但不是深膚色。他衣著昂貴,藏青套裝,大概是毛料,不帶條子,也無花樣。普通的小方領白襯衫,絲領帶。普通的黑色或深棕色尖頭皮鞋,光可鑒人。沒有一隻公文包,這令人費解。不過,這是午飯時間,他大概是從辦公室裡跑出來打電話的,馬上就要回辦公室去。這兒距離司法部一個街區。
    格蘭瑟姆研究了一番照片,眼睛不停地注意門口。薩吉從不遲到。天色已黑,俱樂部也客滿了。這一帶三個街區之內格蘭瑟姆是唯一的白人面孔。
    首都地區的成千上萬名政府律師中,他見到過幾個懂得衣著的人,但是為數不多,特別是較年輕的人中,加西亞是重視服裝的,他太年輕,太講究衣著,不會是政府律師。所以他是私人律師,看來在一家公司裡面已有三四年了,收入大約在八萬以下。這就把調查範圍縮小了。
    門開了,一個警察走進來。通過瀰漫的香煙和水氣,他看得出來是克利夫。這是一家規矩的酒店,沒有骰子,也沒有娼妓,所以一個警察的出現也沒有人大驚小怪。他坐在火車座裡格蘭瑟姆的對面。
    「是你選的這個地方嗎?」格蘭瑟姆問他。
    「是啊。你喜歡嗎?」
    「我這麼跟你說吧,我們必須不引人注意,對吧?我在這兒接受一個白宮雇工的秘密消息。可不是一件小事。現在你告訴我,克利夫,我這麼個大白人坐在這兒是不是引人注意?」
    「格蘭瑟姆,你並不像你自己以為的那樣出名。你瞧那些坐在吧櫃邊的人。」他的目光朝向坐滿建築工人的吧櫃。「如果那邊的任何一個人曾經看過一份《華盛頓郵報》,曾經聽到過格雷-格蘭瑟姆這個名字,或者會關心一下白宮裡發生了什麼事情,那麼我把自己的工資輸給你。」
    「算了,算了,薩吉在哪兒?」
    「薩吉覺得不舒服,他叫我給你傳個話。」
    這可不成。他可以把薩吉作為一個消息來源,但不能讓薩吉的兒子或任何別的跟薩吉說過話的人來傳遞消息。「他得了什麼病?」
    「人老了。他今晚不想說話,但是這件事情很重要,他說。」
    格蘭瑟姆聽著,等著。
    「我的車子裡有一個信封,密封得嚴嚴實實的,薩吉交給我們的時候說得毫不含糊,告訴我不許打開。只管交給格蘭瑟姆先生。我想這是重要東西。」
    「我們走。」
    他們穿過人群走到門口。巡邏車非法停在街沿。克利夫拉開右車門,取出信封。「他在白宮西廳拿到的。」
    格蘭瑟姆把它塞進口袋。薩吉不是偷東西的人,在他們的交往中從來不曾提供過一份文件。
    「謝謝,克利夫。」
    「他不肯告訴我這是什麼東西,只說等著讀報紙上的消息。」
    「告訴薩吉我愛他。」
    「我相信這準會使他激動。」
    巡邏車開走了,格蘭瑟姆急忙趕回他的沃爾沃車,他關上車門,開亮車頂燈,撕開信封。這明明白白是一份白宮的內部通報,有關一個名叫卡邁爾的刺客。
    他飛駛過市區。出了布賴特伍德街,進入第十六街,向南朝著華盛頓市中心駛去。快7點半了,如果他在一小時內趕寫出報道的話,它就來得及登上遲出的本市版,10點半鍾報紙就會從捲筒機裡出來。幸虧他的小車中有電話,當初買它的時候他還很捨不得。他打通了電話,負責調查的助理總編輯史密斯-基恩,還在五樓的新聞編輯室裡。他又打電話給國外部的一個朋友,請他把一切有關卡邁爾的東西都調出來。
    他對這張通告覺得可疑。如此敏感的詞語不該寫在紙上,在辦公室亂扔。也許有某一個人,或許就是弗萊徹-科爾,想使全世界都知道卡邁爾這麼個嫌疑犯,有關此人的種種情況:他是個阿拉伯人,他和利比亞、伊朗和伊拉克等幾個仇恨美國的國家都有瓜葛。大笨蛋的白宮裡面有人想把這條新聞登上頭版。
    然而這可是一條驚人新聞,它也是頭版消息。他和史密斯-基恩兩個人到9點鐘就把它寫成了。他們找出兩張舊照片,照片上的人被廣泛地認為是卡邁爾,但是兩個人又極不相像,倒像是兩個不同的人。基恩說兩張全登。關於卡邁爾的檔案內容簡略得很。多的是謠言傳說,很少實在的東西。現在,根據來自白宮的秘密來源,一個最可靠的信得過的來源,卡邁爾是殺害羅森堡和詹森二位大法官的嫌疑犯。
    亡命街頭24小時後,她還活在人間。此刻,她已疲倦。她在馬裡奧特飯店十五樓的一間客房裡,門栓上了,燈都亮著,一罐強力的梅氏催淚氣橫在床罩上面。她的濃密的深紅頭發現在裝進了一個紙袋放在壁櫃裡。上一次剪掉頭髮是在她一歲的時候,是她母親剪掉了她的辮子。她又花上兩個小時把它染成黑色。她本可以把它漂白,成為一個金髮女郎,但是那會顯得太惹眼。
    她累得要死,又不敢睡覺。白天裡她沒有看見喜來登的那個人,但是她在外面走動的時間越長,她見到的相同的面孔就越多。他就在外面,她知道。他還有同夥。如果他們連羅森堡和詹森都暗殺得了,還結果了托馬斯-卡拉漢,幹掉她還不容易。
    她不可走近她的汽車,她也不想租一輛車。租車得留記錄,他們大概是注意的。她可以飛走,但是他們守候在機場。乘長途汽車,她又從來沒有買過一張車票,也從來沒有上過一輛灰狗車子。
    他們既然發現她已失蹤,他們一定知道她要出逃。她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女大學生,眼看她的情人炸得粉身碎骨、煙飛灰滅而傷心斷腸。她會找個地方孤注一擲,衝出城去,他們就可以把她掐掉。
    這時她對這個城市頗有好感了。它有一百萬個旅館房間,有差不多同樣數目的小弄堂、小酒店和酒吧,還有波旁街、沙特街、多芬街、羅亞爾街,街上永遠有人群往來行走。她熟知這個城市,她可以在一家家的旅館裡過上幾天,到什麼時候為止呢?她不知道可以住到什麼時候。她也不知道為何如此。她只知道在目前情況下不斷遷移是聰明做法。她可以早晨不上街去,那時就好睡覺,她要換掉衣帽和墨鏡。她要開始吸煙,口裡叼一支。她要繼續遷移,直至她遷移不動為止,到那時就要離開。嚇得要死,這還是可以忍受的。她得不斷地動腦子。她得活下去。
    她想到過打電話給警察,但是現在還不能打。他們要寫下名字,保存記錄,這些都是有危險性的。她想到過打電話給托馬斯在莫比爾的兄弟,但是在這個時刻那個傷心的男人不可能做任何一件事情給她幫助。她想到過打電話給院長,但她怎麼解釋得清楚那份案情摘要、加文-維爾希克、聯邦調查局、汽車炸彈、羅森堡和詹森、她自己的逃亡,並且使別人聽起來覺得可信。別提院長了,她根本不歡喜他。她想到過打電話給幾個法學院的同學,但是到處都有人談論,到處都有人偷聽,他們也可能混在人群中偷聽別人議論可憐的卡拉漢。她想要跟她最要好的朋友艾麗斯-斯塔克談。艾麗斯為她擔心,艾麗斯會去找警察,告訴他們她的好朋友達比。肖失蹤了。她明天要給艾麗斯去電話。
    她打電話要餐廳把飯菜送到房間裡來,她要了墨西哥生菜和一瓶紅葡萄酒。她要把酒喝光,然後拿著梅氏氣體坐在椅子上,注意看好房門,直到她睡著——

《鵜鶘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