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

    她在這張床上度過了第二夜,一直睡到日高三竿。或許她現在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了。今天是她虎口餘生的第四天。
    但是在她張開眼睛之後,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托馬斯。他的慘死給她的衝擊逐漸淡去。
    幾分鐘的思念托馬斯之後,她接著便想到了他們。今天他們會在什麼地方?她該上哪裡去而不被發現?在這裡住過兩夜之後,她需要另找一個房間嗎?是的,她得另找一處。天黑之後。她要打電話給另一家小客棧訂一間客房。他們住在什麼地方呢?他們知道她現在是個金髮女郎嗎?
    想到頭髮她便馬上起床。她走到書桌上方的鏡子前,看一看她自己。它現在更短了,非常的白。成績不錯。昨晚她為它花了三個小時。如果她再活上兩天,她要再剪短一點,還要恢復成黑色。如果她再活一個星期,她也許會成為光頭。
    肚子餓得發疼,有一秒鐘之久她想到了吃飯。現在快十點了。怪了,旅館偏偏在星期天早L不供飯。她要冒險出去找吃的,並且買一份星期天的《華盛頓郵報》,順便也看看他們能不能抓住她這個頭髮剪成男式平頭的姑娘。
    她偷偷走過陰暗的廚房,拉開後門鎖,走到小旅館後面的小巷。她輕快地穿過小巷,兩手深深插入勞動褲的口袋,兩眼在黑眼鏡後面掃視。
    他看見了她,當時她正走上伯貢地街的人行道。帽子下面的頭髮雖然不同,但是她還是身高五英尺八英吋,這是改變不了的。她仍舊是兩條長腿,並且有一種她自己的走路的樣子,儘管已經相隔四天,他還是可以把她從一大堆人中認出來,而且無需根據面孔和頭發來判斷。他立即追上人行道開始尾隨。
    她是個聰明姑娘,有彎必轉,每到一個街口就走另一條街,走得很快卻不顯得急急忙忙。他估計她要朝傑克遜廣場走去,星期天那裡總有擁擠的人群,她以為到了那裡就沒人找得到她。她可以混在旅遊者和本地人中逛街,吃點什麼,曬曬太陽,買份報紙。
    達比順手點燃一支香煙,邊走邊噴煙。她不能把煙吸進去。三天前她試過,頭暈。
    她看見他的時候,他離開她不到十英尺,他正坐在聖彼得街和沙特爾街轉角的咖啡館裡的一張桌旁。不到一秒鐘之後,他看見了她。她一個勁地向前走,現在是快得多了。
    這個人是胖墩。他已經站起身來在桌子當中穿行,這時她躲開了他的視線。在沙特爾街上她躲開他有一秒鐘,她閃進了聖路易斯大教堂的拱門中間。
    她在聖安街朝左一拐,穿過街面,快到羅亞爾街時急忙朝身後看了一眼。他來了。他在街道對面,但是跟得很緊。
    上波旁街去,她下了決心。距離開賽還有四個小時,眾聖隊的球迷已經傾巢出動在球賽前慶祝一番,往後他們就沒有什麼可慶祝的了。她轉到羅亞爾街,快跑幾步,然後放慢下來成為快走。他轉入羅亞爾街,快步小跑。他擺好了架勢隨時可以衝刺快跑。達比走到街道中央,那裡有一隊足球流氓在遊蕩,消磨時間。她向左轉入杜梅因街,撒腿快跑。前面是波旁街,那裡到處都是人。
    她聽得見他在身後,根本不需要朝後看了。他就在背後,他在跑,距離越來越短。當她轉進波旁街,胖墩在她後面50英尺,這一場賽跑已告結束。她看見了她的救命天使,他們正從一家酒吧吵吵嚷嚷出來。達比急忙向他們跑去,三個身穿眾聖隊服裝的青年正好踏上街心。
    「救命!」她死命地叫喊,伸手指向胖墩。「救命!那個人在追逐我!他要強xx我!」
    如今哪,新奧爾良的街道上性騷擾毫不希奇,但是如果這個姑娘遭到強暴的話,他們三個還算什麼男子漢。
    「請救救我!」她的嘶喊令人揪心。大街上突然沉寂無聲。人人都凍結不動了,包括胖墩在內,他停了一步,接著又向前衝去。三個眾聖隊球迷走到他面前,兩手叉在胸前,眼睛射出火光。胖墩左右開弓:右拳對準第一個人的喉頭,左拳給了第二個人的嘴巴致命一擊。他們一聲嘶叫,立即跌翻倒地。第三個人並不想跑。他的兩個好友都被打傷,他豈能甘心。他本來是可以給胖墩當蛋糕吃的,但是第一個人倒在胖墩的右腳,使他站立不穩。第三個人,即路易斯安那州蒂博道市的本傑明-喬普先生在胖墩急忙抽開一隻腳的時候,對準他的褲子當中猛踢一腳,胖墩立即倒下。達比返身擠進人群,聽到他痛得哭叫。
    胖墩倒下的時候,喬普又踢他肋骨。第二個人顧不得血流滿面,也圓睜雙眼向胖墩衝鋒,展開一場廝殺。胖墩蜷成一團。他們毫不留情地踢他、罵他,直到有人喊了一聲「警察」,這才救了他的一條命。喬普先生和第二個人攙扶第一個人站起來,他們飛快進入一家酒吧。胖墩也站起身來,一瘸一拐地走開,好像一頭被救火車碾過的狗。
    她躲在迪凱特一家酒店的一個黑角落裡,喝了一杯咖啡和一瓶啤酒,接著又喝一杯咖啡和一瓶啤酒。三個小時喝了三瓶啤酒之後,她要了一盆煮小蝦,改喝礦泉水。
    酒精使她鎮靜,小蝦使她定心。在這裡她是安全的,她想,為什麼不乾脆坐在這裡看球賽呢,也許可以一直坐到打烊。
    達比坐在她的小角落裡,直到球賽結束以後好久,才悄悄走進黑夜中去。
    埃德溫-斯內勒打電話給隔壁房間的卡邁爾。
    「沒錯,她在這兒」,斯內勒說道。「有一個我們的人今天早晨在傑克遜廣場看見她。他跟蹤她走了三個街口,後來就找個到她了。」
    「他怎麼找不到她了?」
    「沒關係,是不是?她溜掉了,但是她還在這裡,她的頭髮非常短,差不多是白色的了。」
    「白色?」
    斯內勒不歡喜一句話說兩次,特別是對這個狗雜種。
    「你的門底下有一張名片,你得看一下。」
    卡邁爾把電話放在枕頭上,走到門口。一秒鐘後他又拿起電話。「這個人是誰?」
    「名叫維爾希克。荷蘭族,不過是美國公民。為華盛頓的聯邦調查局工作。顯然,他和卡拉漢是朋友。他們同時在喬治城法學院畢業,在昨天的追悼會上維爾希克是榮譽的抬棺人。昨天晚上他在離校園不遠的酒吧找人打聽這個姑娘。兩個小時前,一個我們的人在同一家酒吧假裝是聯邦調查局的人,他跟酒保搭訕起來,酒保原來是法學院的學生,並且還認識這姑娘。他們談了一陣,後來那個青年拿出這張名片。你看背面。他住在希爾頓1909號房間。」
    「那只不過是五分鐘的路。」本市街道地圖都攤開在另一張床上。
    「是的。我們給華盛頓去過幾次電話。他不是個密探,只是律師。他認識卡拉漢,他也可能認識姑娘。顯然他是在尋找她。」
    「她要跟他說話,是嗎?」
    「大概會。」
    卡邁爾等了一小時便離開旅館。五分鐘後步入希爾頓的大廳。他得在人群中穿行,街上擠滿了從圓頂球場回來的球迷。電梯到二十層停下,他往下走一層到十九樓。
    他敲了1909號房間的門,沒有人答應。
    他再敲門,他一面等開門,一面便在門扉和門框之間塞進一條六英吋長的塑料直尺,輕輕撥動,直到門栓響起卡嗒一聲。
    進去之後,他把門鎖上,把運動袋放在床上。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副手套,緊緊套住手指。
    卡邁爾清理乾淨他的痕跡,躲進壁櫃裡去。他是個耐心的人,他可以等待幾個小時——

《鵜鶘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