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當我鼓足勇氣向莫迪凱請假,說我下午需要出去,他只是不動聲色地告訴我,我與其他人沒什麼兩樣,沒人監督我的工作時問。如果我要請假,儘管去好了。我急忙離開辦公室,只有索菲亞好像注意到我的離去。
    我花了一個小時與保險理賠人接洽。我的車已變成一堆廢鐵。我的公司補償我兩萬一千四百八十美元,餘額由豹牌汽車公司承擔。我欠銀行一萬六千美元,所以我離開時得到一張五千美元的支票,另外還有一些零錢。這筆錢足夠買一輛與我現在的身份——窮人的代理律師——相稱的車,我也不用擔心它失竊。
    另一個小時浪費在我私人醫生的接待室裡,作為一個手持大哥大,有許多當事人的忙碌的律師,我卻不得不呆坐在悶熱的接待室裡乾熬,翻翻雜誌,耳聽著時鐘的嘀嗒聲。
    一名護士讓我剝得全身只剩一條內褲。我坐在一張冰涼的桌子上接受了二十分鐘的檢查,身上擦傷的地方已經瘀血。大夫在我身上指指戳戳,使我疼痛難忍,然後告訴我兩周內我會康復。
    准四點我來到克萊爾律師的辦公室,一位表情嚴肅著裝像男人的女職員接待了我,喧鬧聲迴盪在房間的每一個角落,每一種聲音裡都充斥著雌性的氣味:接電話女孩的粗魯的沙啞的嗓音,揚聲器裡飄出的鄉村女歌手的低沉的歌聲,間或從大廳傳來的尖叫聲,房間的色彩清淡:淡紫、粉紅、淺灰。咖啡桌上的雜誌好像在聲明:我們探討的是嚴肅的女性問題,沒有花邊新聞,也沒有蜚短流長;它們只供來客瞻仰,而不是讓人閱讀的。
    傑奎琳-休姆先是通過趕走幾名剛愎自用的醫生而大賺一筆,隨後又告倒幾名進行性騷擾的參議員而建立了勇猛剛直的名聲。華盛頓特區收入較高婚姻不幸的男人聽到她的名字無不蹙眉,我只想早點在文件上簽名,然後走人。
    事與願違,我被迫等了三十分鐘。當她的助手領我進入大廳的辦公室時,我差點發作。她遞給我分居協議,我第一次面對現實。文件的題頭是:克萊爾-艾迪生-布羅克對邁克爾-尼爾森-布羅克。
    法律規定我們分居六個月後才能離婚。我仔細閱讀了協議,簽上名,然後就離開了。到感恩節的時候,我就能合法地回復到單身的狀態。
    我下午的第四站是德雷克和斯威尼大廈的停車場,五點正波利帶著兩個貯物箱在那裡與我會面,箱子裡裝著我辦公室裡的遺留物品,她很客氣,動作麻利,但緊閉雙唇,自然是行色匆匆。他們很可能在竊聽她。
    我向前走了幾個街區,在一處繁華地段停下來。我斜靠一幢大樓,撥通了巴利-納佐的電話。他和往常一樣正在開會。我報了我的名字,並說有急事,三十秒之內,巴利接了電話。
    「我們能談談嗎?」我問。我猜有人在錄音。
    「行。」
    「我就在大街上,在K街康乃狄格廣場。我們喝杯咖啡吧。」
    「一小時內我會趕到。」
    「不行,就現在,要不拉倒。」我不想讓他們有時間耍花樣,也來不及竊聽。
    「那麼,嗯,好吧,就現在。」
    「我在賓格勒咖啡店等你。」
    「我知道那家咖啡店。」
    「我等你,一個人來。」
    「你電影看得太多了,邁克。」
    十分鐘後,我們坐在那家擁擠的小店的窗前,手端咖啡,注視著窗外廣場上來來往往的行人。
    「為什麼搜查我的公寓?」我問。
    「為了那份檔案,你拿了它,我們想要回,很簡單。」
    「你們不會找到它,快停止那該死的搜查吧。」
    「你現在住哪兒?」
    我嘴中含糊帶過,故作高深地笑了起來,「按照慣例,搜查之後就要拿人,」我說,「這次也會這樣嗎?」
    「我無權奉告。」
    「謝謝你,夥計。」
    「聽著,邁克爾,我先假定你不對,你拿了不屬於你的東西,那是偷竊,再明白不過了,你這樣做就是與公司為敵,我作為你的朋友,仍在這家公司工作,當你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你不能指望我幫你。這局面是你造成的,而不是我。」
    「佈雷登-錢斯沒有全部講實話,這傢伙很卑鄙,犯了錯還狂傲自大,現在他想藏起他的狐狸尾巴,他讓你相信這只是一件簡單的文件失竊案,只要追著我就萬無一失。但這份文件會讓公司抬不起頭來。」
    「你的意思是?」
    「停止動作,別做傻事。」
    「就像逮捕你?」
    「對,這是首要條件,我一直在小心提防,這可不是玩的。」
    「你不該偷竊。」
    「我並沒打算偷,你說對嗎?我只是借用一下。我想拷貝一下再還回,但我還沒來得及這麼做。」
    「這麼說你終於承認文件在你手裡?」
    「是的,但我也可以否認。」
    「你在玩遊戲,邁克爾,但這不是遊戲,你會害了你自己。」
    「如果你們停止動作就不會,就現在,讓我們休戰一個星期。不要再搜查,也不要讓逮捕之類的事發生。」
    「行,不過這麼做公司有什麼好處呢?」
    「我不會公佈文件使公司難堪。」
    巴利搖搖頭,喝了一大口熱咖啡,「我無權與你訂約,我的職位太低。」
    「是阿瑟發號施令嗎?」
    「當然。」
    「告訴阿瑟我只跟你談判。」
    「你真是想當然,邁克爾。你以為公司要與你談判,坦率地說,他們不想。他們對文件被盜,以及你拒不歸還大光其火。你不能怪他們。」
    「讓他們小心,巴利。這份文件足可以上頭版頭條,記者們會聞風而動,跟蹤報道,如果我被捕,我將把文件捅給《華盛頓郵報》。」
    「你瘋了。」
    「也許吧。錢斯有一個名叫赫克托-帕爾馬的幫辦,你聽說過他嗎?」
    「沒有。」
    「你沒進入他們的圈子。」
    「我從來沒說我是他們圈子中的人。」
    「有關這份文件,帕爾馬知道得太多了。昨天起,他沒去他原來的辦公室上班。我不知他如今藏身何處,但我有興趣找到他。問問阿瑟。」
    「把文件還回吧,邁克爾。我不知你拿它何用,但它在法庭上是無效的。」
    我端起咖啡,站起身來,「休戰一星期,」說完我轉身離開,「讓阿瑟把你納入他們的圈子。」
    「阿瑟不會聽命於你。」他打斷我。
    我飛速離開,衝過人行道上的人群,故意跑向杜邦廣場,急於甩掉巴利和他們派來監視我的人。
    按照電話號碼簿上的提示,帕爾馬住在華府郊區貝塞斯達的一幢公寓樓裡。我並不急於趕去,同時也需要時間考慮,我沿著環城公路開車,一路上儘是一輛接一輛的汽車。
    我給自己估算了一下,一周內被逮捕的可能性是對半開,公司別無選擇,只得盯緊我,如果佈雷登-錢斯對阿瑟和公司的高層人士真的隱藏了真相,那麼他不得不走強硬路線,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我偷了文件,而這足以使地方法官簽署逮捕令。
    那位「先生」的插曲已使公司警覺。錢斯已受到責備,被公司的高層人士嚴加盤問。他不可能承認他故意犯下的錯,撒謊的同時寄希望於能竄改文件而得以矇混過關。畢竟倒霉的只是一幫無家可歸的擅自佔住者。
    那麼他究竟如何能夠這樣快地轉移赫克托呢?用錢收買是不成問題的,他畢竟是公司的股東。如果換作我,我會付給赫克托一筆現錢,給錢的同時加以恫嚇,我會打電話給丹佛分公司的老友,請他幫忙,安插個把律師幫辦不會太難。
    赫克托走了,躲開了我也躲開了其他想問他問題的人。他沒丟工作,也許薪水比原來更高。
    那麼測謊儀呢?難道公司只用它來對付我和赫克托?難道他已通過了測試?我對此表示懷疑。
    錢斯需要赫克托幫他隱瞞真相,赫克托需要錢斯幫他保住飯碗。錢斯會千方百計阻撓對赫克托測謊,即使公司有意這麼做。
    那幢公寓建築長而且不整齊,新建的部分比原來凸出,向北不規則地延伸,附近的街道充斥著快餐店、快速加油站、錄像帶出租點,所有這些都是為了方便匆忙的乘車往返者。
    我在一個網球場邊停下車,開始一單元一單元地尋找。我並不著急,因為我無法一下子找到。帶著拘捕令和手銬的警察可能正潛伏在某個地方,我極力不去想有關市監獄的種種可怕的傳聞。
    但有一則故事如烙鐵烙在我的記憶中,怎麼也抹不去。幾年前,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一位年輕幫辦週末下班後在喬治頓的一家酒吧內痛飲了幾個小時。當他正欲驅車前往弗吉尼亞大街時,涉嫌酒後駕車而被捕。在警察局裡他拒絕酒精測試,被立即投入酗酒者牢房,牢房裡十分擁擠,他是裡面唯一著西裝、戴名貴手錶、腳著休閒鞋的白人。他不小心踩了同室犯人一腳,立即被揍得血肉模糊。他在醫院裡呆了三個月,接受整形治療,出院後回到家鄉維明頓,讓家人照顧。他的腦部只受了一點輕傷,但這足以成為嚴格的大公司解雇他的借口。
    第一間公寓管理辦公室的門關著。我沿著人行道深一腳淺一腳地向前走,繼續尋找。電話簿上沒列出赫克托的房間號。這幢公寓樓很安全,小小的院子裡擺著許多自行車和塑料玩具。透過窗戶我可以看見一家家正吃晚飯,看電視,窗戶上沒裝窗條。停車場內塞滿了車,大部分車都很乾淨,車身完整。從停車的數量來看,這是一個中等小區。
    一位保安截住了我。當他弄清楚我並無惡意時,就指給我大樓總值班室的方向,至少在四分之一英里之外。
    「這幢樓有多少單元?」我問。
    「很多。」他答道,憑什麼他就得知道有多少單元呢?
    值夜班的是位學生。他正在吃三明治,面前放著一本打開的物理課本,但雙眼卻盯著一台小電視,正欣賞一個遊藝節目。我向他打聽赫克托-帕爾馬的住處,他在電腦鍵盤上敲擊了幾下,帕爾馬住G-134室。
    「不過帕爾馬一家已搬走了。」他邊說邊嚼著食物。
    「是啊,我知道,」我說,「我與赫克托同事。星期五他辭職不幹了。我正找住處,我能看看他的房間嗎?」
    我還沒說完他就搖頭:「只有星期六才能看房。我們有九百個單元,有許多人等著看房哩。」
    「星期六我就不在了。」
    「對不起。」他又咬了一口三明治,轉頭看電視。
    我掏出錢包。「有幾個臥室?」我問。
    他看看顯示屏:「兩個。」
    赫克托有四個孩子,我敢肯定他的新住處要比這大得多。
    「每月租金多少?」
    「七百五十美元。」
    我拿出一張百元大鈔,他立即就看見了。「我們做筆小小的交易。給我房間鑰匙,我看完後十分鐘之內回來。沒人會知道。」
    「很多人排隊在等。」他重複一遍,把三明治放進紙盤子。
    「名單儲存在電腦裡?」我指著電腦問。
    「是的。」他擦擦嘴。
    「這樣順序就很容易調整了。」
    他從一個鎖著的抽屜裡拿出鑰匙,一把抓過錢。「十分鐘。」他說。
    公寓就在附近,在一幢三層樓的底樓。鑰匙是對的。進門之前我就聞到了新鮮油漆的氣味,實際上油漆還沒完工,客廳裡有一架梯子,地板上放著油漆罩布和白色的油漆桶。
    即使是指紋專家來也難以發覺帕爾馬一家留下的絲毫痕跡。所有的抽屜、壁櫥、衣櫃全都空空如也;所有的地毯、墊子也都不翼而飛。甚至連浴缸和抽水馬桶也煥然一新。廚房的洗碗槽下沒有灰塵,沒有蛛網,沒有污跡。整個房子都被清洗過了,每個房間都被塗上一層單調的白漆,只有客廳例外,剛塗了一半。
    我返回辦公室,把鑰匙扔在櫃檯上。
    「怎麼樣?」他問。
    「大小了。」我答道。「但還是要謝謝你。」
    「你想要回錢嗎?」
    「你在讀書?」
    「對。」
    「那就拿著吧。」
    「多謝。」
    我在門口停住,問道:「帕爾馬留下新地址了嗎?」
    「我想你是他以前的同事吧?」他說。
    「對。」說完我飛快地帶上背後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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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