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第二天上午我在耶穌會為無家可歸者進行法律咨詢,這時我的技巧與已經在這行幹了多年的律師不相上下,十一點一刻,我終於忍不住了,打電話問索菲亞有沒有莫迪凱的消息,她說沒有。我們期待在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會談長一些,我一直希望他也許會打個電話來,說一切都很順利。但是,我的希望落空了。
    通常我睡得很少,儘管缺乏睡眠與身體上的不適毫不相干。為會談一事我焦躁不安;我洗了一個很長的熱水澡,又喝光了一瓶酒,可心情還是沒有好轉。我的神經一直繃得緊緊的。
    我做咨詢時,也不能收攏心神。當我的命運懸而未決時,我怎能對食品券、房屋補貼、少年犯的父親等問題感興趣呢?午餐準備好了,我離開了那裡,我的存在遠遠不如吃飯問題那麼重要。我買了兩隻素餡的麵包圈和一瓶水,開車在環城公路上兜了一個小時。
    我回到事務所,看見莫迪凱的車停在樓旁,他在辦公室等我,我關上門。
    會談的地點在阿瑟-雅各布斯的私人會議室,在大樓的第八層,一個我從未涉足過的禁區,莫迪凱受到了貴賓般的禮遇,接待人員飛快地接過了他的外套,咖啡的味道調得正好,新鮮的鬆餅隨意取。
    他坐在桌子的一側,對面坐著阿瑟、唐納德-拉夫特、一名負責公司的過失保險索賠的律師和一名代表河橡公司的律師。蒂爾曼-甘特利也有律師,但沒受到邀請。即使達成了協議,也沒人指望甘特利出一個子兒。
    對方陣線中的唯一缺口是那名代表河橡公司的律師,但這一點完全可以理解,兩個公司的利益有衝突,莫迪凱說它們之間的分歧是顯然的。
    阿瑟代表他那一方做了大部分的發言,莫迪凱很難相信他已經是八十歲的人了。有關事實不僅記得清清楚楚,而且對答如流;儘管超時工作,分析問題時思路異常清晰。
    首先雙方同意這次會談的一切內容不得洩漏;賠償責任僅限於當天有效;任何建議在落紙成文並經雙方簽字之前不具法律效力。
    阿瑟開言道這件案子的被告,尤其是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河橡公司,被打了個措手不及。對於公司的名譽損失和新聞界的猛烈抨擊他們既惱火又束手無策。他對他心愛的公司所處的困境直言不諱,莫迪凱只是聽著,在整個會談過程中很少發言。
    阿瑟指出本案涉及諸多問題。他首先談到了佈雷登-錢斯,並透露說他被趕出了公司。他沒有主動辭職,是被公司開除的。阿瑟坦言直陳錢斯的過錯,他獨立負責河橡的業務,知道TAG公司關閉倉庫的方方面面,並督導了整個行動。當他同意執行驅逐計劃時也許犯下了過錯。
    「也許?」莫迪凱道。
    呃,好吧,不是也許,錢斯批准執行那樣的計劃大失專業水準;他竄改了文件;他試圖掩蓋他的所作所為;他顯然對他們撒了謊。阿瑟說這些話時沒有絲毫不安。在人質事件發生後如果錢斯說出真相,公司就能避免這場官司,也不會受到潮水般的輿論攻擊。錢斯使他們處境相當尷尬,他已成為過去。
    「他是怎樣竄改文件的?」莫迪凱問。
    對方想知道莫迪凱是否已經看過文件,那該死的文件現在究竟在哪裡?他不答。
    阿瑟解釋說錢斯抽掉了一些文件。
    「你們見過赫克托-帕爾馬一月二十七日的備忘錄嗎?」莫迪凱話聲剛落,他們就警覺起來。
    「沒有。」阿瑟回答道。
    這麼說錢斯實際上把備忘錄也抽了出來,連同朗蒂的房租收據,一起扔進了碎紙機。莫迪凱鄭重其事、得意萬分地從公文包中取出幾份備忘錄和收據的複印件,恩賜一般地扔向對面,嚇得連大氣也不敢出的律師們一把抓起。
    接下來是長時間的沉默。他們把備忘錄看了一遍又一遍,逐字逐句,希望發現其中的漏洞,妄想斷章取義,死摳字眼,做出有利己方的解釋,可是一無所獲。赫克托行文非常清楚,敘述無懈可擊。
    「我能請教一下這份文件從何而來?」阿瑟禮貌地問。
    「這並不重要,至少目前如此。」
    很顯然,他們一直非常在意這份備忘錄。錢斯臨走時肯定描述過它的內容,原件已被銷毀。但是萬一留下了副本,該怎麼辦?
    他們手捧著備忘錄,簡直不敢相信。
    但是他們是老練的律師,所以很快恢復了常態。他們把文件拋在一邊,好像有把握來處理這件事。
    「我想這把我們帶到了失竊的卷宗的問題上。」阿瑟說,急於扭轉劣勢。他們有一個目擊證人,在我取走文件的那天夜裡看見我逗留在錢斯的辦公室旁;他們有指紋;他們在我的辦公桌上發現了那份包著鑰匙的神秘的文件;我曾向錢斯要過有關河橡和TAG公司的文件,我有作案動機。
    「但是無人可以作證,」莫迪凱道,「這些全是間接證據。」
    「你知道那份文件現在何處?」阿瑟問道。
    「不知道。」
    「我們不想讓邁克爾-布羅克蹲監獄。」
    「那你們為什麼堅持要以刑事罪起訴他呢?」
    「一切都在桌面上明擺著,格林先生。如果就此案達成了協議,我們當然會罷手。」
    「太妙了,你的建議是?」
    拉夫特遞過來一份十頁的調查概要,附有五顏六色的圖表。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證明在非法致死案中兒童和年輕的文盲母親值不了多少錢。
    這是典型的大公司的辦事作風,細緻、全面。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幕僚們花費了無數的時間調查全國範圍內的侵權賠償案的最新行情。最近一年的行情,最近五年的行情,最近十年的行情,各個地區、各個州、各個城市的行情,學齡前兒童的死亡陪審團會判多少?沒多少。全國平均數是五萬五千美元,在南部和中西部要低得多,在加州和大城市略高些。
    學齡前兒童不工作,沒有收入,法院一般不允許預測他們將來能掙多少錢。
    對朗蒂工資損失的估計相當公允。考慮到她的工作時斷時續,他們做出了一些頗有份量的假設。她今年二十二歲,有朝一日會很快找到一份全職工作,拿最低工資,這是一個慷慨的假設,但是拉夫特也願意承認。她要戒酒戒毒,就業期間不得懷孕,又一個好心的假設。她邊就業邊接受培訓,然後換個工作,薪水是原來的兩倍,保持這份工作直到六十五歲。考慮到物價上漲的因素,把她一生的收入折合成現在的美元,拉夫特得出的數字是五十七萬美元。
    沒有外傷也沒有燒傷,沒有任何痛苦,他們在夢鄉中死去。
    為了了結這場官司,洗刷公司的名聲,公司慷慨地補償每個孩子五萬美元,再加上朗蒂的工資損失,賠償總額為七十七萬美元。
    「這個數字不夠,」莫迪凱道,「單為一個孩子我就能從陪審團那兒拿到這個數。」他們一下子癱坐在椅子上。
    他接著幾乎對拉夫特精心準備的摘要中的每一點都提出了異議。他不管達拉斯或西雅圖的陪審團是怎樣判決的,也不管其可比性,他對奧馬哈的法律程序也不感興趣,他只知道怎樣與華盛頓的陪審團打交道,這才是事情的關鍵。如果他們以為只花這點錢就能過關,那他該走了。
    拉夫特在找莫迪凱話中的漏洞時,阿瑟重申了自己的立場。「這事好商量,」他忙不迭地說,「這事好商量。」
    他們的調查摘要中有意避開了懲罰性損害賠償,莫迪凱指明了這點。「一個富有公司的富有律師故意縱容非法的疏散行為,而這麼做的直接後果是導致我的當事人被拋向街頭,活活凍死,坦白說,先生們,這個案子難道不應科以懲罰性賠款嗎?這裡是華盛頓。」
    「這裡是華盛頓」只意味著一件事:黑人陪審團。
    「我們可以商量,」阿瑟重複道,「你預想中的數字是多少?」
    我們曾討論過第一次的開價數,在訴狀中我們索賠一千萬,這個數字不是天價,否則的話賠償額會高達四千萬或五千萬甚至一個億。
    「每人一百萬。」莫迪凱道。他的話重重落在紅木桌面上。坐在另一側的人清清楚楚地聽到了,但過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
    「五百萬?」拉夫特問,聲音幾不可聞。
    「五百萬,」莫迪凱大聲道,「每個受害者一百萬。」
    四個人突然意識到手中拿著記事簿,每人都寫下幾行字。
    過了一會兒,阿瑟重新分辯說我們的索賠理由並不完全站得住腳,天氣的影響——暴風雪——是造成死亡的部分原因,隨後是關於天氣的一通長篇大論,莫迪凱打住話頭道:「陪審團成員知道二月份還下雪,二月份仍很冷,二月份有暴風雪。」
    在整個會談中,只要他一提起陪審團,對方總有短暫的沉默。
    「他們對庭審怕得要命。」他告訴我。
    他對他們說,我們索賠的理由經得起他們的反駁。不管是出於蓄意而為,還是由於嚴重的疏忽,驅逐住戶的行為終歸發生了。我們的當事人被迫在二月裡流落街頭,無處藏身,這是可以預見的後果。他可以向任何地方的陪審團陳述這個極其簡單的道理,但對華盛頓的正直的公民來說就更有說服力了。
    在索賠上沒佔到上風,阿瑟轉而打出了他們的王牌——我。具體說來就是我從錢斯的辦公室竊取文件的行為,而且這種行為是明知故犯。他們的立場很強硬,他們願意庭外和解,可對我的不道德行為卻絕不放過。
    「他們要怎樣?」我問。
    「吊銷執照兩年。」莫迪凱沉重地說。
    我說不出話來。整整兩年,沒有商量的餘地。
    「我對他們說他們瘋了,」他說,可是語氣不如我期待的那樣強硬,「絕對辦不到。」
    我還是無言以對,只是心裡不斷重複著:兩年,兩年。
    他們在賠償金額上又交鋒了幾次,但分歧太大,事實上他們什麼協議也沒達成,只是同意盡快再舉行會談。
    莫迪凱最後交給他們一份即將起訴的馬奎斯-迪斯訴狀的複印件。訴狀上列出了相同的三名被告,要求就他被非法驅逐出戶賠償微不足道的五萬美金,莫迪凱向他們保證以後還有。我們的真實計劃是每週起訴兩件,直到所有的被驅逐人都得到賠償。
    「你準備把這個透露給報紙嗎?」拉夫特問。
    「為什麼不?」莫迪凱道,「一經起訴它自然成為公共記錄。」
    「不錯,不過,我們已經受夠了媒體的攻擊。」
    「是你們先挑起事端的。」
    「什麼?」
    「你們洩漏了邁克爾被捕的消息。」
    「我們沒有。」
    「那麼《郵報》上怎麼會登出他的照片呢?」
    阿瑟一句話就讓拉夫特閉上了嘴。
    我把自己一個人關在辦公室,緊盯著牆一個小時才把事情理出個頭緒來,公司願意出一大筆錢來避免兩件事:一是進一步的名譽損失;二是對簿公堂所引起的嚴重經濟損失。如果我交出文件,他們就不追究我的刑事責任。一切都會畫上圓滿的句號,只是公司要懲罰我解解心頭之恨。
    在他們的心目中,我個僅是個叛徒,而且是整個事情的罪魁禍首。正是因為我才使他們深藏不露的醜事曝了光。讓他們在公眾面前丟臉就足以讓他們恨我,而要讓他們與心愛的美元作別則點燃了他們復仇的火焰。
    我做這一切全憑內部情報,至少他們都是這樣認為的。他們顯然不知道赫克托在這件事中所起的作用。我偷走了文件,找到了我需要的全部證據,構想出這件訴訟。
    我是猶大,我理解他們,儘管不無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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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