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陪審團》序
    以「律師小說家」聞名的美國當代暢銷書作家約翰·梅裡森姆,在這部出版於1996年的新作《失控的陪審團》中,把讀者的視線引向了一個我們完全陌生的司法領域——陪審員制度。
    美國的法庭審判與我國有很大不同。法官的作用不是審訊,而是主持聽證。案件的是非曲直,被告是有罪抑或無罪,概由陪審團通過投票作出裁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官司輸贏的並非法官,而是由12名普通公民組成的陪審團。因而陪審團往往就成了原、被告雙方千方百計設法加以影響、爭取、甚至控制的對象。在案情重大、影響深遠的訴訟中,尤為如此。
    本書圍繞一起煙民遺孀狀告煙草公司要求巨額賠償的大案,描述了煙草公司代理人費奇以金錢作手段,收買、威脅、操縱陪審團的非法行徑,在我們面前展現了一系列聞所未聞的生活場景,使我們大開眼界,對當今美國社會及其司法陪審制度增添了大量的感性認識。
    費奇使用的種種手法,在現實生活和文學作品中並不鮮見。作家若是停留在這一層面的描寫上,作品就無奇可言。格裡森姆的高明之處,在於為老奸巨猾的費奇設置了一個棋高一著的對立面,塑造了馬莉和尼可拉斯·伊斯特爾這兩個年輕人的形象。他們懷著強烈的復仇願望,運用自己的機智,挫敗了費奇操縱陪審團的陰謀,把三分之二的陪審員團結在自己的周圍,最終作出了有利於原告、並使煙草公司承擔巨額賠償的裁決。他們與費奇之間展開的爭奪陪審團控制權的鬥爭,瀰漫著神秘色彩,情節曲折,充滿懸念,精彩紛呈。鬥爭的結果更是出人意料,令人叫絕。
    約翰·格裡森姆是一位具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的作家。他曾起訴一位著名的好萊塢導演,指控其影片暴力充斥,毒害青少年心靈。愛憎鮮明,同情弱小,憎惡強權,批判現實社會的種種醜惡,是貫串他全部作品的一根紅線。在《失控的陪審團》中出現的上層人物,幾乎全是貪婪狡詐、陰險虛偽,或者昏聵無能的庸碌之輩。受到作者肯定的,是以馬莉和尼可拉斯為代表的小人物。
    格裡森姆原是一位年輕的律師,他的作品自然會受到他本人經歷的影響。這不僅反映在作品的題材上,而且也反映在人物的性格和命運上。他的小說的主人公幾乎都是年輕漂亮、秉性善良的青年男女,曾經懷著美好的理想攻讀法律,或是剛從法學院畢業,涉世未深。《失控的陪審團》中的男女主人公,和他們有著相似的背景。在馬莉身上可以看到《鵜鶘案卷》女主人公達比·肖的影子。但這一對年輕人又和作家前幾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有明顯的不同。如果說達比·肖是在偶然的情況下觸及重大秘密,被迫應戰,多半處於被動的地位,那麼馬莉和尼可拉斯則是長期精心策劃,主動進攻,在鬥爭中一直處於上風,和費奇玩著貓捉老鼠的遊戲。作品主人公性格上的這一變化,也許是作家觀念變化的一種微妙反映,作家對善戰勝惡有了更大的信心,在善與惡的鬥爭中態度更為積極。
    語言流暢,生動形象,句式豐富多變,富有幽默感,是格裡森姆作品的一大藝術特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作品非常「乾淨」,絕無許多美國作家特別喜愛的佐料——性描寫。他的作品之所以暢銷,靠的是它的道德力量,性格鮮明的人物,生動曲折的情節,流暢幽默的語言,以及他那獨特的題材——美國沉默大眾又敬又恨的司法律師界。
    譯者:郭坤

《失控的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