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節

    裡基從那棵大樹往後退,一直退到樹林裡,找到了那條狹窄的小路,然後拔腿就跑。「裡基,」馬克大聲呼叫,「喂,裡基,等一等。」但他怎麼叫喊也不管用。他再看那個趴在車上的漢子,槍還在嘴裡,眼半開半閉,腳跟在抽搐。
    馬克不想再看他,便朝著小路緩步走去,嘴裡喊著「裡基。」他的弟弟就在前面慢跑,雙臂筆直地垂在兩腿旁,上身向前傾,姿勢挺滑稽。迎面的雜草拍打到他臉上,他絆了一下,但沒有摔倒。馬克一把抓住他的肩膀,猛地將他扳過身來。「裡基,聽我說!沒有事的。」裡基猶如木雞,臉色蒼白,雙眼呆滯,呼呼直喘氣,並發出沉悶、痛苦的呻吟。他連話都說不出來,猛地一扭,掙脫馬克,又小跑起來。迎面的雜草拍打到他臉上也沒有反應,他跑著,呻吟著。馬克緊緊跟在後面,跨過一條乾涸的小河往家走。
    斯韋家的活動住房寬十二英尺,長六十英尺,與其他四十家的活動住房一起在東街的一條狹長地帶。塔克活動住房區包括北街,南街和西街。四條街曲線行進,多處從各個方向相互交錯。塔克家族擁有所有的土地和大部分的活動住房。黛安-斯韋所租的東街17號房子也屬於塔克家的。她每月要付二百八十美元的房租。
    房門沒有上鎖。裡基一頭跑進室內,倒在家裡的沙發上。他似乎在哭,但沒有眼淚。他兩腿一縮,膝蓋抵著肚子,似乎感到很冷。接著,他慢慢地將右拇指放到嘴裡。馬克留神地看著他。「裡基,你說話呀,」馬克輕輕地搖著弟弟的肩膀,「你跟我說話呀,夥計。喂,裡基,沒有事的。」
    裡基更加使勁地吮著大拇指。他緊閉雙眼,全身顫抖。
    馬克在房間裡,廚房裡到處查看一遍,發現所有的東西都一動也沒動,與一小時前他們離開時一模一樣。啊,一小時以前!但它卻如同好幾天前一樣。陽光漸漸暗淡下去,室內有點黑。他們的書和書包都照例堆放在廚房的餐桌上。他走到洗滌槽前,拿起一隻乾淨的咖啡杯,放滿一杯水。他渴得要命,一邊啜飲透涼的清水,一邊透過窗看隔壁的房問。這時他聽到咂嘴的聲音,於是將目光轉向弟弟。原來是他吮這是吸大拇指的聲音。他曾經在電視上看到一些加利福尼亞的小孩地震後都吮這是吸大拇指,這引起了各種各樣醫生的關注。但震後一年這些不幸的孩子還在吮這是吸大拇指。
    杯子碰了他嘴唇上的嫩皮,使他想起當時鮮血直流的慘樣。他趕緊去洗漱間照照鏡子。他發現在頭上有一個小小的疙瘩,不很刺目。他的左眼青腫,樣子可怕。他打開水龍頭,沖洗一下下嘴唇上一個出血的地方。那裡沒有紅腫,但一洗就馬上抽痛起來。他的模樣比在學校鬥毆後的樣子更狼狽。但他受得了,頂得住。
    他從冰箱裡拿出一塊冰,將它緊緊按在眼睛下面,走到沙發跟前,好好看了看弟弟,尤其看看他的大拇指。裡基已睡著。時間已快五點半鐘,媽媽在燈具廠上了九個小時的班,該要下班回家了。他的耳朵由於槍聲的震動,又挨了他已經死去的朋友羅米先生的拳頭,還在嗡嗡作響,但腦子卻在思考。他坐在裡基的腳邊,手拿著冰塊在眼睛周圍慢慢按摩。
    如果他不打911報警電話,屍體恐怕要好些天才會被人發現。馬克相信這致命的一槍除了他和弟弟,沒有其他人聽見。因為槍聲給悶住了。他去過那空曠地好多次了,但他突然想起來,在那裡他從來也沒有看見過其他人。那是個十分隱蔽的地方,沒人去。為什麼羅米要選這個地方呢?他來自新奧爾良,不是嗎?
    馬克在電視上見到過各種各樣的營救行動,心中十分明白所有的911電話都是錄上音的。他不想給人錄音。剛才的經歷他誰也不想告訴,甚至連媽媽也不想告訴。在這重要時刻,他需要與弟弟商量,統一口徑。「裡基,」他叫道,搖了搖弟弟的腿。裡基呻吟一聲,沒有睜開眼睛,反而將身子縮得更緊,蜷作一團。
    於是他拿起電話機,按下911,清了清嗓子。
    「喂,有一具男屍,在樹林子裡,嗯……喂,要派個人去處理一下。」他盡量用粗嗓子說話,但一張口就意識到這是裝模作樣,立即露出了馬腳。他呼吸急促,額頭上的疙瘩一跳一跳地疼痛。
    「請問您是哪一位?」一個女人的聲音,聽起來像一個機器人在說話。
    「嗯,我不想說出來,行嗎?」
    「我們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孩子。」神了!她聽得出是個孩子的聲音,他希望別人一聽至少覺得他是一個十幾歲的青少年。
    「你想不想知道那具屍體的事?」馬克問道。
    「屍體在哪裡?」
    「屍體在塔克活動住房區附近,還有……」
    「在惠善爾路上對嗎?」
    「對,在塔克活動住房區和十七號高速公路之間的樹林子裡。」
    「那屍體在樹林子裡?」
    「似乎這樣。那具屍體實際上是躺在一輛汽車上。汽車在樹林子裡。」
    「真的死了?」
    「那傢伙是槍打死的。槍放在嘴裡,我相信那男子已死了。」
    「你見到那具屍體了?」那女人的聲音不再像原先那樣帶著職業性的拘謹,她漸漸有點快言快語了。
    多傻的問題!馬克心想。我見到那具屍體了?噢!她是在拖延時間,不讓我掛掉電話,這樣她可以查到我在什麼地方打的。
    「喂,孩子,你見到屍體了沒有?」她又重複一遍。
    「我當然見到了。」
    「我們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孩子。」
    「喂,聽我說,離十七號高速公路不遠有一條狹窄的泥巴路通向一個林間的空曠地。那輛車很寬大,黑顏色。那個死掉的男子躺在車上。如果你們找不到,那就算你們運氣不佳。再見。」
    馬克掛斷電話,眼睛還在盯著機子看。活動住房內鴉雀無聲。他走到門邊,透過骯髒的門簾,向外張望,既希望又不希望警車從四面八方飛速開來——大喇叭哇哇亂叫,特警穿著防彈背心集結外面。
    馬克控制住自己,又搖了搖裡基,摸摸他的手臂,發現他的手臂滑膩膩的。但裡基還在熟睡,吮這是吸著拇指。馬克輕輕抱住他的腰,順著狹窄的走廊把弟弟拖到臥室,然後將他放到床上。
    馬克給母親寫了一張便條,告訴她裡基身體不舒服,正在睡覺,請不要驚動他,他自己一小時左右就回家。她並不要求回到家時兩個孩子都呆在家裡,但如果他們外出,要留一張條。
    遠處,直升飛機的螺旋槳發出噠噠噠的聲音,馬克沒有留意。
    他點了一支香煙,沿著小路走去。他曾發誓這輩子要活得清清白白,永不介入任何麻煩。但現在就是一件麻煩,真正的麻煩,比偷一輛自行車要麻煩得多。有人死了,而且臨死前那人還向他透露過秘密。他所說的是真的嗎?他喝得酩酊大醉,完完全全瘋了,滿口胡說。但他為什麼要撒謊?
    馬克知道羅米有一支槍,他甚至親手握過這支槍,碰過它的扳機。就是那支槍打死了羅米。看著別人自殺、不加阻止一定是一種犯罪行為。
    他決心不向任何人吐露!羅米死了。死人不會說話。裡基得對付一下。誰也不會知道他進過汽車。
    遠處傳來警笛聲,緊接著又聽到直升機的聲音,沉悶、單調、毫無變化。這架直升機一掠而過,離他很近,馬克趕忙小心地躲藏到一棵大樹底下。他匍匐前進,穿過大樹和灌木,身子趴得低低的,慢慢往前爬,直到聽見有人在說話。
    四處燈光閃亮。藍光來自警車,紅光來自救護車。白色的孟菲斯警車把黑色的林肯牌轎車圍在中問。馬克透過雜草張望出去時,一輛桔黃色白色相間的救護車正到現場。大家都看上去不緊不慢,毫不著急。
    羅米一直沒有被動過。一名警察在拍照片,其餘人在說說笑笑。無線電嘰哩呱啦地響著,就像電視裡所看到的一樣。血從身體底下淌出來,流過紅、白雙色的尾燈,繼續往下滴。手槍還抓在他的右手中,放在他鼓鼓的肚子上。他的腦袋向右耷拉,雙眼已經閉上。醫護人員走近屍體,低頭看了一眼,就開起庸俗的玩笑來,逗得警察哈哈大笑,四扇車門都敞開著,汽車正在進行仔細的檢查。誰也不想把屍體移開。那架直升機又最後一掠而過,飛遠了。
    馬克躲在灌木叢的深處,離他們最初在下面點煙的大樹和圓木大約有三十英尺。那塊空曠地以及躺在汽車上的胖律師,他都看得清清楚楚。胖律師躺在那裡的樣子簡直跟躺在馬路中央的死牛一樣。又一輛警車到了,緊接著又來了一輛救護車。空曠地上全是穿制服的人,互相擠來擠去。一隻隻白色的小袋子從羅米的車中小心翼翼地拿了出來,看不到袋子裡裝的是什麼東西。兩名戴著橡皮手套的警察把軟管捲了起來。那位攝影師在每一扇門旁蹲下來拍照。偶而,有人在羅米身邊停下來看一眼,但絕大多數人都拿著紙杯在喝咖啡聊天,一名警察將羅米的鞋子放在行李箱上,緊靠屍體。然後他把鞋放進一隻白色的口袋,上面寫了些什麼。另一名警察跪在汽車牌照邊上,拿著無線電等對方回答。
    最後,從第一輛救護車裡拿下來一副擔架,放到汽車後保險槓旁邊的草上。兩名醫護人員抓住羅米的腳,慢慢往下拖,然後另外兩個醫護人員抓住了他的手臂。那些警察站在一旁看著,開胖子克利福德先生的玩笑,現在他們都已知道他的姓名了。有的打趣說,是否再要兩個醫護人員來抬這大蠢驢。有的問,擔架是否已經加固,有的則問救護車能不能裝得下他。總之,玩笑一大堆,在醫護人員費力地把他抬下來的時候,大家都哈哈大笑。
    一名警察把那支手槍裝進一隻口袋。擔架被抬起來,推入救護車裡,但車門沒有關。一輛亮著黃燈的救險車開了過來,倒到林肯牌轎車前。
    馬克想起了裡基,想起了裡基如何吮這是吸大拇指。萬一他需要幫助怎麼辦?媽媽很快就要回家,要是她想把裡基叫醒,結果受到驚嚇那怎麼辦?他應馬上離開這裡,在回家路上把最後一支煙抽掉。
    他聽到後面有響動,但沒有把它當作一回事。只是樹枝啪的一下折斷的聲音。緊接著,一隻強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頸子,那人問,「幹什麼,小孩?」
    馬克猛地一掙,轉過身子,正好與一名警察臉對臉。他愣住了,喘不過氣來。
    「你在這裡幹什麼,小孩?」警察問道,並抓著馬克的頸子把他提了起來。他抓得並不痛,但意思很清楚,叫人服從他。「站起來,小孩,對。不要害怕。」
    馬克站直了身子,警察便鬆開了手。在空曠地的警察都聽到了他的叫聲,眼睛朝這邊看著。
    「你在這裡幹什麼?」
    「看看熱鬧,」馬克回答說。
    警察將手電指向空曠地。太陽已經下山,二十分鐘後天就要黑了。「我們到那邊去,」警察說。
    「我要回家了,」馬克道。
    警察把手臂搭在馬克的肩上,帶著他穿過草叢。「你叫什麼名字?」
    「馬克。」
    「姓什麼?」
    「斯韋。你呢?」
    「哈迪。馬克-斯韋,嘿!」警察重複著,若有所思,「你住在塔克活動住房區是嗎?」
    他無法否定,但因為什麼原因而猶豫了一下。「是的,長官。」
    他們來到這一大群警察中,這些人現在都已安靜下來,等著見那小孩。
    「嗨,夥計們,這位是馬克-斯韋,打電話的那個小孩,」哈迪高聲說。「你打的電話,對嗎,馬克?」
    他想撒謊,但懷疑這時候謊言是否還能管用,於是回答說,「嗯,是我打的,長官。」
    「你怎樣發現這具屍體的?」
    「我和弟弟正在玩。」
    「在哪裡玩?」
    「這兒附近。我們就住在那邊,」他說著,手指向樹林那邊。
    「你們這些傢伙在這裡吸毒嗎?」
    「不,長官。」
    「你肯定?」
    「是,長官。」
    「不要沾上毒,小孩。」至少有六個警察坐在一圈,從四面八方向馬克提問。
    「你怎樣發現汽車的?」
    「嗯,我只是隨便走過來碰上的。」
    「是什麼時候?」
    「我記不清了,真的記不清了。我們剛好穿過樹林子走過來。我們經常這樣走的。」
    「你的弟弟叫什麼名字?」
    「裡基。」
    「同一姓?」
    「是,長官。」
    「你們最初看到汽車的時候在哪裡?」
    馬克指了指他背後的樹,「在那棵樹底下。」
    一名醫護人員走近他們這群人,告訴說他們就要走了,送屍體去陳屍所。那輛搶險車正在拖那輛林肯車。
    「裡基現在在哪裡?」
    「在家。」
    「你臉怎麼啦?」哈迪問。
    馬克本能地抬起手去摸眼睛。「呵,沒什麼。在學校裡打架打的。」
    「你為什麼躲藏在那邊的灌木叢裡?」
    「我不知道。」
    「說吧,馬克,你躲在那裡一定有原因的。」
    「我不知道。有點害怕,你可知道。看到死人和這一切。」
    「你以前從來沒有見過死人?」
    「電視裡見過。」
    聽到這一回答,其中的一名警察笑了起來。
    「在那個男子自殺前你看到過他嗎?」
    「沒有,長官。」
    「那麼你發現他時就是這樣的了?」
    「是,長官。我們從那棵樹下面走過來,看到這輛汽車,然後我們看到了那男子。」
    「你們聽到槍聲時人在哪裡?」
    他又開始向那棵樹指去,但突然止住了,「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我們知道你聽到了槍聲。你聽到槍響時,你在哪裡?」
    「我沒有聽到槍聲。」
    「真的嗎?」
    「真的。我們走過來,就在這兒發現他的,我們就離去回家,打了911電話。」
    「你為什麼不把姓名告訴911?」
    「我不知道。」
    「好啦,馬克,你一定有原因的。」
    「我不知道。我想是害怕吧。」
    那些警察相互交換了一下眼色,好像這是在玩遊戲似的。馬克竭力想使呼吸保持正常,但事與願違。他畢竟是個小孩。
    「我真地需要回家了。媽媽可能在找我。」
    「行。最後一個問題,」哈迪說,「你最初看到汽車的時候,引擎在工作嗎?」
    馬克想了好一會兒,但記不起羅米開槍自殺前有沒有把引擎關掉。他慢慢吞吞地回答說:「我不太清楚,我想引擎在工作。」
    哈迪指著一輛警車說:「上車,我開車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走回去。」
    「不,天太黑了,我送你一程。來吧。」他攙起他的手,一起向警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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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