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傳被告

    「庭上,各位陪審員。」
    H.M.一手背在背後,兩腳分得很開,真的是正視著他們的臉。可是我真希望他的態度不要這麼像個拿了鞭子和手槍走進籠子裡的馴獅人,或者至少不要那樣惡狠狠地瞪著那些陪審員。
    一號法庭擠滿了人。有意外發展的謠言傳遍全城。打從清早七點開始,門口就已經大排長龍。一直排到我們頭頂上的長廊裡。昨天還只有三兩個記者在場,今天卻似乎全倫敦的每一家報社都派了一個人來擠在空間顯然不足的記者席裡。在開庭之前,樂麗波普隔著被告席的欄杆和嫌犯談了好久;他看來大為震驚,但仍頗能自制,最後無力地聳了下肩膀。這番談話顯然讓那位陰鬱的雷金納·安士偉上尉很感興趣,因為他一直望著他們。到了十一點差二十分的時候,亨利·梅利維爾爵士站起來,為辯方作開庭陳述。
    H.M.把兩臂交叉在胸前。
    「庭上,各位陪審員。你們大概在想我們在這裡會提出什麼樣的辯護理由。呃,我可以告訴各位,」H.M.很寬宏大量地說,「首先。我們要讓各位看到檢方所提出來的說法,沒有一件可能是真的。」
    華特·史東爵士乾咳一聲,站了起來。
    「庭上,這樣的斷言太過驚人,我想要澄清一下,」他說,「我假設我這位飽學的朋友不會否認死者已經死了吧?」
    「噓——」樂麗波普看到H.M.舉起兩個拳頭,連忙示意。
    「怎麼樣?亨利爵士?」
    「不否認,庭上,」H.M.說,「我們承認這是檢察總長在這個案子裡唯一未經他人協助就發現的事。我們也承認斑馬身上有黑白條紋而土狼會嗥叫。不必再提來比較一下土狼和——」
    「動物學的問題與我們無關。」法官包德金大人眼皮都不眨一下地說,「請繼續,亨利爵士。」
    「土狼——我說到哪裡去了?啊,我知道了。各位陪審員,」H.M.把兩手撐在桌上繼續說道,「檢方把這個案子提給各位時有兩個要點,他們對各位說:『如果不是被告犯下這個罪行,那是誰做的?』他們也說:『不錯,我們提不出任何動機;但因此動機想必非常強烈有力。』以這兩點來作為基礎,對各位繼續討論是相當危險的事。他們的成案基礎居然是一個他們找不到的犯人和他們不知道的動機。
    「我們首先來看看動機的問題。他們要各位相信被告在口袋裡帶著一把實彈手槍到艾佛瑞·胡彌先生的家裡去。為什麼呢?哎,負責偵辦這件案子的警官說:『一般人通常不會隨身帶著武器,除非是他們認為可能會用得到。』換句話說,也就是委婉地要各位相信被告去的時候就有了謀殺艾佛瑞·胡彌的意圖。可是為什麼呢?作為婚姻生活的前奏,這未免有點手段太過激烈了吧。而且是什麼事讓這小子有這種打算的呢?各位所聽到的唯一件事就是那一通電話——我要提醒各位,在通話的過程中沒有說過一句難聽的或是火氣大的話。『考慮到我所聽說的那些事情,我認為我們最好把和我女兒有關的問題解決一下。你能不能在六點鐘到我家裡來一趟』等等云云。他有沒有對被告說『我要制得你服服帖帖的,你這該死的東西』呢?他並沒有。他是對著已經掛斷的電話說的,他是在自言自語。被告只聽到——所有的證人也說他只聽到——一個冷淡而一本正經的聲音邀請他到那棟房子去。而檢方要各位相信他因此抓起了別人的手槍,滿臉殺意地衝到那棟房子去。
    「為什麼呢?檢方暗示說被害人聽到關於被告的一些壞話。各位並沒有聽到那些話是什麼;你們只聽到說他們沒辦法告訴你那些話是什麼。他們只是說:『無火不生煙,事出必有因。』可是你們甚至連煙都沒聽說,他們完全提不出任何原因來解釋為什麼艾佛瑞·胡彌突然做出好像瘋子的行為。
    「可是,你們知道嗎?我可以。」
    他毫無問題地抓住了他的聽眾。他的話說來輕鬆隨便,兩拳插在腰間,兩眼由眼鏡上方炯炯有神地瞪著。
    「那些事實,在這個案子裡的實質證據都沒有問題,我們要問的是造成這些事實的原因。我們要讓各位看到被害人有那種言行的原因;我們要讓各位看清楚那和被告毫無關係;我們要提出的是,整個案子從頭到尾就是刻意陷害我當事人的一個陷阱。檢方無法對任何一個人的行為提出任何動機;我們可以。檢方無法告訴你們神秘失蹤的那一大截羽毛到哪裡去了;我們可以。檢方無法告訴各位,除了被告之外,其他人怎麼可能行兇;我們會告訴各位。
    「一分鐘之前,我說過這個案子提給各位的重點是:『如果不是被告犯下這個罪行,那會是誰做的?』可是你們不能對自己說:『很難想像這不是他幹的!』如果你們有這樣想法,你們就必須將他開釋。可是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僅只證明對他的罪行有合理的懷疑;我們的意思是要讓各位看到他的清白無辜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哼,哎呀——」
    在H.M.把脖子伸出去的時候,樂麗波普警告似地揮舞著那張奇怪的打字文件。
    「好啦!好啦!——換句話說,你們會聽到另外一種說明。哎,如果說被告沒有行兇,那麼真兇是誰的問題,不能由我來說。那不在我辯護的範圍。可是我會讓你們看到一支羽毛的兩小截,藏在一個明顯到做這次眼花繚亂大搜查的人都沒想到去看的地方;我也會問你們真正認為艾佛瑞·胡彌死的時候,兇手站在什麼地方。你們已經聽過了很多的看法和意見,你們聽到說被告有邪惡的獰笑和古怪的行為:起先他們告訴各位說他緊張得連帽子都拿不住,接下來他又變得冷酷而無情地在抽煙;不過為什麼這兩種行為很可疑,就不是我這簡單的頭腦想得通了。你們聽說他怎麼起先威脅胡彌說要殺他,然後胡彌又怎麼起身把門閂上,好讓他更方便行事。你們也聽說了他可能做了些什麼事,大概做了些什麼事,還有哪些是他在這個廣大的世界上做不到的事。現在,就如陀斐特【Tophet典出《聖經》中《耶利米書》第七章第卅一節,陀斐特是在欣嫩子谷建的邱壇,在火中焚燒幼童獻祭,從而引中為地獄或罪行之意。——注】燃燒的號角,是你們該聽到真相的時候了——我傳被告作證。」
    H.M.大口喝著一杯水的時候,在被告席上的其中一位法警碰了下安士偉的手臂。被告席欄杆的門鎖打開,法警領著他走到另外一邊來,他走得很緊張不安,經過陪審團時也沒有看他們。他的領帶因為一再用手摸弄而有些鬆脫;而他的手還不時地會伸到那裡去。我們又有機會來細看一個受煎熬的人了。安士偉的淺色頭髮邊分;他的五官端正,看來想像力豐富而敏感,倒並不見得非常聰明;而除了摸領帶和微微動動他很寬的肩膀外,唯一的動作就是抬眼去看證人席的頂蓋。頂蓋上面隱藏著一面鏡子,是從當年當做聚光用的工具時遺留下來的,那面鏡子好像常常讓他入迷,他的兩眼看來有些凹陷,目光呆滯。
    儘管H.M.態度很粗魯——他喝水的聲音就像在漱口——我卻知道他很擔心。這是這個案子的轉機。在這段時間裡,被告在證人席(通常要一個小時以上,有時還會是一整天)的每一秒鐘命運都控制在他自己的嘴裡。他要是個好人,在等著他的嚴酷交互詢問面前不會遲疑畏縮。
    H.M.的神態極其輕鬆。
    「哎,孩子,你叫什麼名字?」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偉,」對方回答道。
    雖然他的音調很低,幾乎聽不清楚,聲音卻突然岔開了,他轉過頭去清了幾次嗓子,然後有點尷尬地看了看法官。
    「你沒有工作,住在公爵街二十三號?」
    「是的,我是說——我住在那裡。」
    「在去年十二月底左右,你是不是和瑪麗·胡彌小姐訂了婚,準備成親?」
    「是的。」
    「當時你是在哪裡?」
    「上索塞克斯郡富瑞安的施東曼夫婦家裡。」
    H.M.慢慢地引導他談到那幾封信的事,可是並沒能讓他輕鬆下來。「在禮拜五,也就是一月三日,你是不是決定第二天要進城來?」
    「是的。」
    「你為什麼決定這樣做呢?」
    一陣聽不清楚的低語。
    「你一定得大聲說話,」法官語氣犀利地說,「你說的話我們一字也聽不見。」
    安士偉四下環顧,可是他眼中那呆滯而沉鬱的表情始終沒變。他很費力地找到了他的聲音,似乎話講到一半才想清楚事情:「——而且我想要買個訂婚戒指,我還沒有戒指。」
    「你想要買一個訂婚戒指,」H.M.重複了一遍,始終帶著鼓勵的語氣,「你是什麼時候決定要走這一趟的?我是說,是在禮拜五的哪一段時間決定的?」
    「禮拜五晚上。」
    「啊哈。是什麼事讓你想起走這一趟呢?」
    「我堂哥雷金納那天晚上要進城來,他問我說要不要替我買一個訂婚戒指。」停頓了好久。「我這才第一次想到這件事。」又停頓了好久。「我想我應該早點想到的。」
    「你有沒有告訴胡彌小姐說你要進城?」
    「當然說了,」安士偉回答道,臉上突然有一抹很奇怪的笑意,但立刻就消失了。
    「你知不知道就在那個禮拜五晚上,她打了通電話到倫敦去找她父親?」
    「不知道,當時我並不知道,我是後來才聽說的。」
    「你是在她打這通電話之前還是之後決定第二天進城的?」
    「之後。」
    「嗯,那後來怎麼樣了?」
    「怎麼樣?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對方好像鬆了口氣似地說,「她說她要寫封信給她父親,她就坐下來寫了。」
    「你有沒有看過這封信?」
    「看過。」
    「在這封信裡,有沒有提到你在早上會搭哪一班火車?」
    「說了,是九點鐘由富瑞安站開的班車。」
    「車程大概是一小時又三刻鐘,對吧?大約如此吧?」
    「是的,是快車。不像去契赤斯特那麼遠。」
    「信上有沒有提到出發時間和到達時間呢?」
    「說了,十點四十五分抵達維多利亞車站。瑪麗自己要進城的時候都是搭這班車的。」
    「所以他對這班車相當清楚了,呃?」
    「想必很清楚。」
    H.M.讓他有很充裕的時間回話,而且很細心地照顧著他。安士偉始終一臉呆滯而沉鬱的表情,常常一句話開頭說得很清楚,可是後面就含糊了。
    「你到倫敦之後做了些什麼事?」
    「我——我去買了個戒指,還有些別的東西。」
    「然後呢?」
    「我去了我住的公寓。」
    「你是什麼時候到那裡的?」
    「大概是一點二十五分左右。」
    「死者就是那時候打電話給你的嗎?」
    「是的,大約是一點半的時候。」
    H.M.俯身向前,拱起了肩膀,伸開兩隻大手撐在桌上。同時被告的手開始抖得很厲害,他抬眼看了下頭上頂蓋的邊緣;好像他們正要達到什麼高xdx潮,那裡的線不能拉得太緊,否則就會斷掉了。
    「呃,你聽到證人說死者在那天早上已經打過好幾次電話到你的公寓去,都沒有人接聽的事吧?」
    「是的。」
    「事實上,他早在早上九點就開始打電話到那間公寓去了吧?」
    「是的。」
    「你聽到戴爾說這件事吧?」
    「是的。」
    「啊哈。可是他想必很清楚地知道他不可能找得到你的,對吧?九點鐘的時候,你才正離開富瑞安,開始一小時又三刻鐘的車程。他面前清清楚楚地有你動身和抵達的時間,那班車還是他女兒經常搭乘的。他想必知道,對吧?他要兩個鐘頭之後才有希望找到你。」
    「我想是這樣。」
    (「這個人在搞什麼呀?」艾芙蓮在我耳邊問道,「找他自己的證人麻煩?」)
    「現在我們來談談那次通話的內容。死者說了些什麼呢?」
    安士偉的證詞和其他證人所說的完全一樣,他開始用急切得可怕的態度說話。
    「死者所說的話裡有沒有什麼冒犯你的地方呢?」
    「沒有,沒有。完全沒有。」
    「一般而言,你有什麼感覺?」
    「呃,他的話聽起來並不很友善,可是有些人就是這個樣子的。我想他只是個性保守而已。」
    「你會不會覺得是他發現了你生活裡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
    「我想沒有吧,我根本想都沒想到這點。」
    「那天傍晚你去見他的時候,有沒有帶著你堂哥的手槍呢?」
    「我——沒——有。我為什麼要帶槍呢?」
    「你是六點十分到達死者的住處吧?是的,好,我們已經聽說你失手掉了帽子,好像脾氣不好,又拒絕脫掉大衣。孩子,這些行為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法官包德金大人在被告急促的含糊申訴中插嘴說道:「要是你想幫你自己忙的話,就一定要大聲說話。你在說什麼?我聽不見。」
    被告轉身向著他,兩手很為難地比了下。
    「庭上,我想盡量給人一個好印象,」他停頓了一下。「尤其是他在電話上聽起來很——你知道——不熱誠。」又停頓了一下。「結果,我進門的時候,帽子從我手裡滑掉了,這讓我很生氣,我不希望我看來像個——」
    「像個什麼?你說什麼?」
    「像個該死的傻瓜。」
    「『像個該死的傻瓜』,」法官不動聲色地重複了一遍,「繼續。」
    H.M.伸出一隻手來。「我猜年輕人第一次去見他們岳家人的時候,通常都會有你這樣的感覺吧?那大衣又是怎麼回事呢?」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並不想說那樣的話。可是在我說出口之後,就收不回來了,否則情況會更糟。」
    「更糟。」
    「更像頭笨驢,」證人衝口而出地說。
    「很好。然後管家帶你去見死者?是的,他對你的態度如何?」
    「有點保留也——很奇怪。」
    「我們把事情弄弄清楚,孩子。你說『奇怪』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他頓了一下,「就是奇怪。」
    「好吧,告訴陪審團,你們兩個彼此都說了些什麼。」
    「他注意到我在看掛在牆上的那幾支箭。我問他是不是對射箭很有興趣,他就開始談起他小時候在北方就玩弓箭的事,還說在倫敦也很流行,他說那幾支箭是他所謂肯特郡護林官協會『年度比賽』的獎品,他說:『在那些競賽裡,最先射中金標的,就成為下一年的護林官長。」』
    「『金標』,」H.M.用渾厚的聲音重複了一遍,「『金標』,這是什麼意思?」
    「我也問了他這個問題,他說那就是靶心的意思。他說這話的時候,以一種很奇怪的樣子望著我——」
    「解釋一下,別著急……」
    安士偉又比了下手勢。「呃,就好像他覺得我是來謀財的。我就是有這種感覺。」
    「好像你是來謀財的,可是我覺得不管說你什麼,就是不能說你謀財吧?」
    「我希望就像你說的一樣。」
    「接下來他又說了什麼呢?」
    「他先看了看他的手指頭,然後瞪著我說:『這些箭都可以殺得了人。」
    「哦,然後呢?」H.M.很柔和地追問道。
    「我覺得我最好換個話題,所以我想把場面弄得輕鬆點,我說:『哎,先生,我不是到這裡來偷東西的,也不是來殺人的,除非真有那個必要。」』
    「哦?」H.M.大聲地說,「你在說其他那些話之前,先說了句『我不是到這裡來偷東西的』。你知道,我們先前可沒聽說過呢,你說了那句話?」
    「是的,我知道我先說了那句話,因為我當時還在想著『金標』,不知道他心裡到底怎麼個想法。這樣說很自然嘛。」
    「我同意你的說法。然後呢?」
    「我覺得不用再拐彎抹角了,所以我直截了當地說:『我想要娶胡彌小姐,這事怎麼樣?』」
    H.M.慢慢地引導他說到倒酒的供詞。
    「現在我要你非常地小心注意,我要你告訴我們,在他倒了威士忌酒之後,到底說了些什麼。注意,就你記憶所及的每一個表情和手勢都要說清楚。」
    「他說:『祝你財源茂盛。』他的表情似乎變了,變得——我不喜歡他的樣子。他說:『詹姆士·卡普隆·安士偉,』是對著空中說的,好像在重複說一次。然後他望著我說:『那件婚事會有好處——可以說對雙方都大有好處。」
    H.M.舉起手來攔住他的話。
    「等一下,小心一點,他說:『那件婚事』,是嗎?他沒有說:『這件婚事』?」
    「沒有,他沒有說。」
    「繼續說下去。」
    「然後他說:『你也知道,我已經答應了。』」
    「我再重複一遍,」H.M.很快地插嘴說道。他舉起粗短的手指來,細數著那句話裡的用字,「他真正說的是:『那件婚事會有好處;我已經答應了』?」
    「是的。」
    「我明白了。後來呢,孩子?」
    「他說:『我完全找不到任何反對的理由。我有幸見過已故的安士偉夫人,我知道你們家族的經濟狀況很穩定。』」
    「再等一下!他說的是『你的經濟狀況』還是『你們家族的經濟狀況』?」
    「是『你們家族的經濟狀況』。然後他說:『所以我準備告訴你——』我能清楚聽到的就只有這些。威士忌酒裡下了藥,藥效發作了。」
    H.M.深深地吐了口氣,甩了下袍子;可是仍然維持著響亮而單調的語氣。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那次把你召到格魯斯維諾街去的電話交談。死者知道你搭九點鐘由富瑞安開往倫敦的火車?」
    「想必知道。」
    「他是不是也知道那班車要到十點四十五分才會抵達;而他在十一點以前是不可能聯絡到你的呢?」
    「瑪麗跟他說過了。」
    「一點也不錯。可是他還是從早上九點鐘開始就一直不停地打電話到你的公寓去——那時候你都還沒從富瑞安動身吧?」
    「是的。」
    「你在禮拜六下午一點三十分和他通電話,之前,曾聽過他的聲音,或是見過他嗎?」
    「沒有。」
    「我想聽聽那次電話交談開始的情形。告訴我們是怎麼開始的?」
    「電話鈴響了,」安士偉以鎮定的聲音回答道,「我拿起了聽筒,」他表演了當時的狀況,「我正坐在長沙發上,一面看報紙,一面伸手去接電話,當時我認為他說:『我要找安士偉先生,』所以我說:『我就是。」
    H.M.往前俯過身來。
    「哦?你認為他說:『我要找安士偉先生。』可是,後來,等你再回想起來,你是不是發現他說的是另外一個稱呼?」
    「是的,確實如此。我知道一定是那樣。」
    「那,他真正說的是什麼?」
    「是另外一個稱呼。」
    「他真正說的是不是這個——他真正說的是不是『我要找安士偉上尉【此處原文為CaptainAnswell,前一句是找CaplonAnswell,而Captain與Caplon音設為相近。在中譯時無法譯出其語音趣味,因此改譯。——注】』呢?」
    「是的。」
    H.M.把手裡的卷宗丟在桌上。兩手叉在胸前,極其柔和地說道:
    「簡而言之,」H.M.說,「在整個交談過程中,以及後來在他自己家裡,他都以為他是在和你的堂哥,雷金納·安士偉上尉說話,對不對?」

《猶大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