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片斷)

  奧威爾著

  孫仲旭譯

  第二天上午我們又去找帕迪的朋友,叫博佐,是個馬路畫家——即人行道畫家。帕迪的腦子裡沒有地址概念,可是他模模糊糊知道去蘭貝斯區有可能找到博佐,結果我們在河堤路上碰見了他,離滑鐵盧不遠,當時他拿著一盒粉筆跪在人行道上,正在臨摹廉價筆記本上的一幅溫斯頓·丘吉爾速寫,很像。博佐是個小個子,膚色黑,鷹鉤鼻子,一頭卷髮挺長。他左腿畸形得很厲害,腳扭著,後腳根到了前面,看著很嚇人。他的外表讓人覺得他是個猶太人,他卻經常極力否認,說他的鷹鉤鼻子是「羅馬式」的,並為自己長得像一位羅馬皇帝而自豪——我想是韋斯巴薌吧。

  博佐的說話風格奇怪,有倫敦土腔,不過很是簡明扼要,富於表現力,看樣子他讀過不少書,可是從來懶得修正自己的語法。有一陣子,我和帕迪在河堤路上待了一陣子,一起聊天,博佐給我們談了街頭畫家這一行。我多少用他自己的話重述如下:

  「我是所謂的嚴肅街頭畫家。我不像別人那樣用粉筆,而是用合適的顏色,像畫油畫的那樣,真他媽貴,特別是紅色。白天畫得久時,能花五先令的顏料,從來不少於兩先令的。我專畫漫畫——你知道,政治、板球什麼的,你看,」他給我看了他的筆記本,「所有政治人物的畫像全在這兒,我從報紙上臨摹的。我每天畫的漫畫都不一樣,比如在討論預算案時,我畫溫斯頓在使勁推一頭標著『債務』的大象,下面我寫上:『他能推過去嗎?』明白了嗎?你可以畫任何一提上褲子,光黨的漫畫,可是一定不能畫擁護社會主義的,因為警昨晚剛洗的衣察不會容忍。有一次,我畫了幅漫畫,一條標著『資本』的大蟒蛇正在吞下一隻標著『勞工』的兔子。條子過來看到了,他說:『給我擦掉,放機靈點兒。』他說。我只得把它擦掉了。條子有權說你游手好閒把你抓走,跟他們理論沒啥好處。」

  我問博佐在馬路上作畫能掙多少錢,他說:

  「一年裡的這時候,不下雨的話,我星期五和星期六掙三鎊左右——你知道,人們是星期五發工資。碰到下雨沒法幹活,顏料馬上就會被沖走。一年到頭,我一星期掙一鎊左右,因為冬天裡幹不了多少活。賽艇日還有足總杯決賽時,我一天掙過四鎊。可是你得從他們身上擠出來,你知道。如果你只是坐著看他們,就一個先令也掙不到。人們一給經常是半便士,可是除非你跟他們聊天,否則連半便士也掙不到。你搭話他們一旦接了腔,不給你一點兒就會覺得不好意思。最好的做法是經常畫不同的畫,因為他們看到你畫,會停下來看你。問題是,你一轉身拿出帽子,那些混蛋馬上就散開了。幹這行真的需要有幫忙的。你一直畫,吸引一群人來看你畫,幫忙的裝得隨隨便便,兜到他們後頭。他們不知道他是幫忙的。然後他突然取下帽子,你們就兩股火力把他們堵住了。永遠別想從真正的有錢佬那裡得到一點,主要是從穿得破破爛爛的人們那裡得到的,還有外國人,我甚至從日本佬、黑鬼什麼的那裡得到過半先令,他們不像英國人那樣他媽的小氣。還有一件事得記著,要一直把錢藏著,只在帽子裡放上一點錢,一便士吧。人們要是看到你已經有了一兩個先令,就一點也不會給你了。」

  博佐特別看不起河堤路上別的馬路畫家,稱他們是「蹩腳貨」。當時在河堤路上,幾乎每隔二十五碼就有位馬路畫家——二十五碼是公認的最小地盤。博佐不屑地指著五十碼遠的一個白鬍子馬路畫家。

  「你看到那個老笨蛋嗎?他每天都畫同樣一幅畫,已經畫了十年,他給畫起的名字叫《忠實朋友》,是一條狗從水裡拖出一個小孩。那個又老又笨的混蛋畫得根本不比一個十多歲的小孩強多少。他是畫得多了,才只學會畫那一幅畫,就像拼好一副拼板玩具。附近這種人很多,我倒是無所謂,那些笨蛋的□□自己什麼也想不出,所以我總是領先他們。一句話,畫漫畫,得有時事性。一回有個小孩的頭卡在切爾西橋上的欄杆裡,嗨,我聽說了,他們還沒把那個小孩的頭弄出欄杆呢,我的漫畫就出來了。反應快,我就是。」

  博佐像是個有趣的人,我很想跟他多見幾次面。那天晚上,我去河堤路見他,因為他說好帶我和帕迪去河南面的一間寄宿舍。博佐洗掉了人行道上他作的畫,數了數收入——有十六先令左右,他說其中十二三先令是賺頭。我們走著去了蘭貝斯區,博佐一瘸一拐地慢慢走,步態怪怪的,像螃蟹那樣,有點往一側歪著。他一隻手拄一根枴杖,顏料箱掛在肩膀上。我們過橋時,他在一個凹處停下來歇一下。他一兩分鐘沒說話,我吃驚地看到他在看星星。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枴杖指著天空。

  「哎,你看畢宿五!看那顏色,像他媽一個□□的大橘子!」

  從他的談吐來看,他應該是某間畫廊的美術評論家才對。我感到震驚。我承認我不知道哪顆是畢宿五——真的,我也從來沒注意到星星的顏色不一樣。博佐開始指著主要的星座跟我講一些天文學基本知識,他好像操心我的無知。我驚訝地跟他說:

  「你好像對星星懂得挺多嘛。」

  「不算特別多,倒是知道一點點。皇家天文家學會給我寫過兩封信,感謝我寫去關於流星的信。星星是免費演出,用眼睛看就行,一個子兒也不用花。」

  「真是個好主意!我從來沒想到過呢。」

  「咳,你得有一樣興趣。一個人到處流浪,不一定就非得除了一杯茶兩片麵包,別的什麼都不想。」

  「可是過著這種日子,豈不是很難對有些事情感興趣,比如星星什麼的?」

  「當馬路畫家,你是這個意思吧?不一定,它不會把你變成一隻操蛋的兔子——也就是說,你注意的話就不會。」

  「好像對大多數人都有影響。」

  「當然,看看帕迪吧——一個貪喝茶的老乞丐,就配撿煙頭,他們多數人就是那樣,我瞧不起他們。可是你沒必要變成那樣,你要是受過教育,就算從此流浪一輩子也沒關係。」

  「咳,我發現恰恰相反,」我說,「我看你要是把一個人的錢拿走了,馬上他幹什麼都一無是處。」

  「不,不一定。你要是下了決心,就能過著同樣的生活,不管有錢還是沒錢。你可以繼續看你的書,保持你的想法,只用對自己說:『我在這兒是個自由的人。』」他敲敲自己的額頭。「你就會過得挺好。」

  博佐就這一話題又談了一些,我聽得專心。他看來是個很特別的街頭畫家,另外,我也是頭一次聽別人堅持認為貧困沒關係。後來幾天裡,我跟他見面很多,有幾次下雨了,他沒法工作。他跟我講了他的人生歷程,他的這一輩子可謂奇特。

  他父親是個破了產的書商,他十八歲就工作了,當房屋油漆工,然後打仗時,去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和印度服役三年,之後又在那裡待了幾年。和英國比起來,法洗衣粉放在紅國更適合他(他鄙視英國人),他還跟一個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姑娘訂了婚。有一天,那個女孩被公共汽車軋死了。博佐酗酒一周,然後又去幹活,身體很虛弱。就在當天上午,他上腳手架上幹活時摔了下來,摔到四十英尺下面的人行道上,把左腳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不知為何,他只得到六十英鎊賠償。他回到英國,錢都花到了找工作上,在米德爾塞克斯街市場賣過書,然後端過托盤賣玩具,到最後幹起了街頭畫家。打那以後他生活拮据,整個冬天饑一頓飽一頓,經常睡在臨時收容所或者河堤路上。我認識他時,他的全部財產只有身上穿的衣服、他的畫具還有幾本書。衣服是一般乞丐穿的那種破衣服,倒是圍了條硬領,打了根領帶,他很為之自豪。硬領有一年多了,挨著脖子的地方老是「綻線」,博佐從他襯衫後衣擺那裡剪下布片來補,搞得那件襯衫幾乎不剩什麼後擺了。他那條殘廢腿的毛病越來越大,也許不得不截肢,他的膝蓋因為跪在石頭地上,上面的老繭有鞋底那麼厚。就他而言,顯然沒什麼未來,除了去當乞丐,最後死於濟貧院。

  儘管這樣,他既不害怕,也不後悔,不以為恥,也不自悲自憐。他早就正視自身處境,並為自己總結出了一套哲學。他說,當乞丐不是他的錯,他根本不在乎,也不會為此煩惱。他與社會為敵,瞅到好機會,完全會做出犯法之舉。他不願節儉,並以此為原則。夏天時,他一點錢也不存,多掙的全花到喝酒上,因為他對女人沒興趣。如果到了冬天他一文不名,那麼社會必定得管他,他有備而來,會盡量從慈善機構那裡能多得一便士就多得一便士,前提是別指望他會為此說謝謝。但是他不沾惹宗教性慈善機構,因為他說他就是不樂意為吃麵包去唱聖歌。他還把別的很多方面看得事關榮譽,比如,他吹噓說他從來沒撿過煙頭,就算餓肚子時也不曾。他自認比一般乞丐之流高上一等,說那些乞丐是都是可憐鬼,甚至沒骨氣做到不領情。

  他法語說得馬馬虎虎,讀過左拉的幾本小說、莎士比亞的全部劇作、《格列佛遊記》和一些隨筆。在描述自己的奇特經歷時,他有能耐說得讓人一聽難忘,比如在說到葬禮時,他跟我說:

  「你見過燒屍體嗎?我見過,在印度。他們把一個老傢伙放到火堆上,馬上簡直把我嚇得魂飛魄散,因為他的腳踢了起來,那只不過是因為他的肌肉受熱收縮而已——可還是把我嚇得夠戧。對了,他扭了一會兒,就像澳洲土著走過熱煤塊那樣,接著他的肚子鼓起來爆掉了,砰的一聲,隔著五十碼都能聽到。這次經歷徹底讓我反對火化。」

  要麼關於他出的事故,也是這般生動:

  「醫生跟我說:『你摔的時候是一條腿先著地,夥計,夠他媽幸運。』他說,『因為你要是兩條腿一齊著地,你可就像他媽的一台六角手風琴一樣玩完了,你的大腿骨會從你的耳朵那裡捅出來!」

  顯然這並非醫生的原話,而是博佐自己的,他擅長遣詞造句。他做到了保持頭腦健全而且思維活躍,所以什麼也不能讓他向貧困屈服。他可能是衣衫襤褸,保暖不得,甚至食不果腹,然而只要他能讀能想,並能觀看流星,如他所言,他在思想上還是個自由人。

  他是個滿腹怨氣的無神論者(這種無神論者與其說是不信上帝,倒不如說是他個人討厭上帝),也可以說樂於認為人類狀況絕對無望改進。他說有時候他睡在河堤路上,讓他感到安慰的是他仰視著火星或者木星,想到那裡大概也有人睡在河堤路上。他對此有種古怪理論,他說地球上生活艱苦,是因為這個星球缺乏生活必需品。火星上面因為氣候冷,水份不足,肯定還要遠遠貧乏得多,所以生活在那裡相應更艱苦。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不過會被關起來,而在火星上會把你活煮了。想到這裡讓博佐心情愉快,我則不明所以。他是個非常特立獨行的人。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