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的錢一點點沒了——八法郎,四法郎,一法郎,二十五生丁,二十五生丁根本沒用,因為除了夠買份報紙,別的什麼也買不了。我們一連幾天只吃麵包,後來有兩天半我什麼都沒吃。這種經歷很糟糕。有人採取禁食療法,三周乃至更長時間不吃東西,他們說過了第四天,禁食的感覺很舒服。我因為沒東西吃從來不超過三天,不曉得是否如此。如果一個人是主動禁食,而非首先食不裹腹,感覺大概不一樣。
  第一天,我懶得不想去找活幹,就借了根魚竿去塞納河釣魚,用綠頭蒼蠅作餌。我指望能釣得夠吃一頓,可是當然失敗了。塞納河裡全是鯪魚,只是它們在巴黎被圍期間變狡猾了,打那以後一條也沒上過鉤,除非拿網撈。第二天,我想過把我的大衣拿去當掉,可是去當鋪好像太遠了,我就在床上躺了一天,看《福爾摩斯探案集》。我覺得在沒東西吃的情況下,只夠力氣做這個。飢餓會讓人變得軟弱不堪、腦內空空,比較像流感後遺症,彷彿整個人變成了水母,或者血被抽掉,換上了溫吞水。我對飢餓的記憶,主要是完全懶得做任何事。另外,因為不得不很頻繁地吐口水,口水奇怪地變成了白色絮狀,像是沫蟬的泡沫。我不曉得怎麼會這樣,可是無論是誰,餓了幾天後都會注意到這點。
  第三天上午,我感覺好多了,意識到我必須馬上有所行動,決定去找鮑裡斯,要他跟我分享他的兩法郎,至少一兩天。到了後,發現鮑裡斯躺在床上,怒氣沖沖。我一進去,他就破口大罵,激動得幾乎說不出話。
  「他又拿走了,下賤的小偷!他又拿走了!」
  「誰,拿走什麼?」
  「猶太佬!拿了我的兩法郎,這條狗,小偷!他趁我睡覺又抄走了!」
  看樣子是前一天夜裡,那個猶太人直截了當拒絕每天再付兩法郎,他們吵了又吵,最後猶太人同意給錢。鮑裡斯說,他給了,給得極其無禮,還說了一陣子他怎麼好心,非要人低三下四地感激他。然後第二天早上,他趁鮑裡斯還沒醒,又把錢偷走了。
  這是個打擊,我失望之極,因為我讓我的肚子有了吃東西的盼頭,挨餓時,這種錯犯得太嚴重。然而讓我很吃驚的是,鮑裡斯遠未絕望。他在床上坐起來,點著煙斗分析了一番形勢。
  「哎,聽著,我的朋友,這次可是到了死胡同。咱們倆總共只有二十五生丁,我想猶太佬再也不肯每天給我兩法郎了,反正他的行為也越來越叫人受不了。你相信嗎,有天晚上他不要臉得把一個女人帶回來了,我還在地板上睡覺呢。下賤的畜牲!我還有更糟糕的事要跟你說。猶太佬想從這兒跑掉。他還欠一星期房租沒交呢,他合計不掏這錢,順便也把我甩掉。要是這個猶太佬撒腳丫溜了,我可就沒地方住了,老闆會扣下我的衣箱讓我交房租,他媽的!咱們得走步險棋了。」
  「好吧,可是該怎麼辦?我看只能把我的大衣當掉,好去買點東西吃。」
  「會那樣做的,當然,可是我得先把我的東西從這幢樓裡運出去。不敢想像我的照片給人扣住!哎,我已經計劃停當了。我要撇下猶太佬,自個兒先撒腳丫溜掉。『走為上策』——撤退,你明白的。我想這是正確的一步,對嗎?」
  「可是,親愛的鮑裡斯,大白天怎麼能做到呢,肯定會給抓到的。」
  「哎,對了,當然需要用計。我們的老闆在盯著看誰不付房租就溜掉,以前有房客這麼幹過。他跟他老婆整天輪流蹲在賬房裡——真是個吝嗇鬼,這種法國佬!可是我已經想了一招,你肯幫我就成。」
  我不是很想幫誰的忙,但還是問鮑裡斯他的計劃是什麼,他仔細解釋道:
  「哎,你聽著。咱們得先把大衣當掉。先回你住的房間拿大衣,然後回這兒拿我的,用你的大衣遮著我的偷偷帶出去,拿到法蘭克斯布爾茹瓦街的當鋪,走運的話,兩件大衣能當來二十法郎。然後你去塞納河邊撿點石頭裝到外衣口袋裡,帶回來裝進我的衣箱。看出門道了嗎?我會把我的東西盡量多地捲到一起,好包在一張報紙裡,然後下去問老闆最近的洗衣店怎麼走。我會臉皮很厚,也很隨便,你明白的。當然老闆會以為那卷東西只不過是髒鋪蓋而已。要麼如果他懷疑起來,就會採取他的一貫做法,下作地偷偷摸摸搞清楚,會上來進我的房間,拎拎我的衣箱有多重。他拎的是石頭的重量,會以為衣箱裡還裝滿了東西。用計,明白嗎?然後我可以回來把我別的東西揣到口袋裡。」
  「可是衣箱怎麼辦?」
  「噢,那個?只能不要了。那個破玩意兒只值二十法郎左右。再說,撤退時總是不得不扔掉些東西。看看拿破侖在貝雷西納河時是怎麼做的!整支部隊他都不要了。」
  鮑裡斯為此計洋洋自得(稱之為「兵不厭詐」),幾乎忘了他還餓著肚子。此計的主要缺點,是他撒腳丫溜了之後沒地方睡覺,他忽略了這點。
  一開始,這「兵不厭詐」之計進行得挺順利。我回去取了我的大衣(那樣我已經空著肚子走了九公里),成功地把鮑裡斯的大衣偷帶出去。然後就出岔子了。當鋪裡負責收件的——是個一臉不高興、叫人來氣的小個子男人,難以通融,是個典型的法國管事的——拒收兩件大衣,理由是沒拿什麼東西包起來。他說一定得用要麼是手提箱,要麼是紙板箱裝起來。這就破壞了我們的如意算盤,因為我們什麼樣的箱子也沒有,兩個人總共才有二十五個生丁,買不起箱子。
  我回去告訴鮑裡斯這則壞消息。「媽的!」他說,「這可難辦。好吧,沒關係,總會有辦法的。咱們把大衣放到我的衣箱裡。」
  「可是怎麼把衣箱當著老闆的面拎出去?他幾乎就坐在賬房門口。不可能!」
  「你可真是容易絕望啊,我的朋友!我讀到過英國人有股強勁兒,你的嗎?拿出勇氣!咱們能辦到的。」
  鮑裡斯想了一會兒,接著想出一條巧計。最難之處在於吸引住老闆的注意力,五分鐘左右就行,我們就能趁機把衣箱偷偷拎出去。但是巧就巧在老闆只有一個弱點——他喜歡看《體育報》,拿這個話題跟他套近乎,就容易打開他的話匣子。鮑裡斯在一份《小巴黎人》過刊上讀了篇關於自行車比賽的文章,然後在察看過樓梯之後,就下去逗得老闆聊了起來。與此同時,我在樓梯腳等,一隻胳膊下面夾著大衣,一隻手拎著衣箱。鮑裡斯覺得時機已到時,會咳嗽一聲為號。我在那兒等著,渾身打顫,因為老闆娘隨時可能從賬房對面那扇門裡走出來,把戲就穿幫了。好在不一會兒,鮑裡斯就咳嗽了一聲,我偷偷摸摸地快步走過賬房到了街上,為我的鞋子沒有嘎吱作響而慶幸。鮑裡斯再瘦點的話,這個方案就可能泡湯,因為他寬闊的肩膀擋住了賬房門口,而且他膽量過人,繼續極其自然地有說有笑,聲音大得完全壓住了我弄出的聲響。我走出很遠後,他去街角跟我會合,我們溜之大吉。
  可是,我們如此一番辛苦後,當鋪收件的再次拒收我們的大衣,跟我說(能看得他對此毫不通融,他那個法國人的靈魂在洋洋自得)我的身份文件不齊,身份證還不夠,我必須出示護照或者帶地址的信封。鮑裡斯倒是有幾十封帶地址的信封,可是他的身份證過期了(他一直沒續辦,目的是逃稅),所以我們不能用他的名字當大衣。我們只好一路跋涉回我的房間,拿到所需文件,帶上大衣去了皇家港大道的當鋪。
  我讓鮑裡斯待在我的房間裡,我一個人去當鋪。可是我到了後,卻發現當鋪關了門,要到下午四點鐘才開。這時是一點半左右,我已經走了十二公里,有六十個鐘頭沒吃過東西。命運似乎在開一連串特別不逗人的玩笑。
  然後似乎是奇跡,我時來運轉。我正順著布洛卡路走回住處,突然看到鵝卵石路上有一枚閃閃發光的五蘇硬幣,我一下子撲過去,趕緊回到住處,找到我們的另外一枚五蘇硬幣去買了一磅土豆。爐子裡的酒精只夠煮個半熟,沒有鹽,可我們還是狼吞虎嚥地吃了下去,帶皮吃。吃了後,我們感覺煥然一新,坐在那兒下棋,直到當鋪開門。
  四點時,我又到了當鋪。我沒抱多少希望,因為如果我上次只當來七十法郎,這次紙板衣箱裝的兩件破大衣又能指望當多少呢?鮑裡斯說二十法郎,我卻想著會當十法郎,要麼甚至五法郎。更糟糕的是,有可能完全被拒收,就像上次可憐的八十三號那樣。我坐在前排的長椅上,這樣店員說五法郎時,我便不用去看別人笑我。
  最後店員喊了我的號碼:「一一七號!」
  「在。」我說著站了起來。
  「五十法郎?」
  這幾乎像上次的七十法郎一樣讓我感到震驚。當時我相信店員把我的號碼跟別的混淆了,因為那兩件大衣根本不可能賣五十法郎。我匆忙走回住處,手背在後面走進房間,一言不發。鮑裡斯正在玩棋盤,他急切地抬頭看。
  「你當了多少?」他喊道,「什麼,沒當來二十法郎?不管怎麼樣,你肯定當了十法郎吧?豈有此理,五法郎——這可有點太過分了。我的朋友,千萬別說當了五法郎,你如果說的確是五法郎,我真的要開始考慮自殺了。」
  我把那張五十法郎的鈔票扔到桌子上。鮑裡斯臉色煞白,接著一跳而起,緊緊抓住我的手,幾乎捏斷我的骨頭。我們跑出去,買一塊麵包、葡萄酒、一塊肉和爐子用的酒精,大吃了一頓。
  吃完後,鮑裡斯一反常態,我從未見過他那樣樂觀。「我怎麼跟你說的?」他說,「勝敗乃兵家常事!今天上午找到五個蘇,現在看看咱們。我總是說,弄到錢是天下最容易的事。說到這兒想起來了,我有個朋友住在豐達裡路,咱們倒是可以去見見。他騙了我四千法郎,那個混蛋。他沒醉的時候是天下第一混蛋,可是說來奇怪,他喝醉了就變得挺老實。我看他到晚上六點鐘就醉掉了,咱們去找他吧,很有可能他會先給一百法郎。媽的!他有可能給兩百呢!走吧!」
  我們去豐達裡路找到了那個人,他也喝醉了,只是我們沒能拿到我們的一百法郎。他跟鮑裡斯一見面,就在人行道上大吵特吵,那人聲言他一個子兒也不欠鮑裡斯,反倒是鮑裡斯欠他一千法郎,他們倆老是要我主持公道,我卻一直沒弄明白其中的曲直。兩人吵了又吵,一開始在街上,接著是在一間小酒館裡,然後是在一間餐價固定的餐館裡,然後是在另外一間小酒館裡,最後在互相以混蛋相稱兩個鐘頭後,他們同去縱情狂飲一番,花掉了鮑裡斯身上的最後一個蘇。
  鮑裡斯那天晚上在一個鞋匠那裡住,也是個俄國流亡者,在商業區。至於我,我還剩八法郎,另外有很多香煙,吃飽喝足,東西都堆到了嗓子眼兒。在難受地過了兩天後,這樣換種活法可謂愜意之至。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