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們又到處遊蕩了三天找活幹,回來後在我的住處吃東西,頓頓都是麵包和湯,份量越來越少。如今有兩線希望。首先,鮑裡斯聽說有可能去協和廣場上的X酒店找份活幹,第二,商業路上那家新餐館的老闆終於回來了。我們下午過去見到了他。在路上,鮑裡斯說我們能幹上這份活的話,就會財源滾滾,還說了給老闆留下好印象的重要性。
  「儀表——儀表就是一切,我的朋友。給我弄身新衣服,晚飯前我就能借到一千法郎。可惜我沒趁咱們有錢時買條硬領。今天早上我把硬領翻過來穿,可是有什麼用呢,這邊跟那邊一樣髒。你覺得我的樣子像是吃不飽飯嗎,我的朋友?」
  「你臉色蒼白。」
  「媽的,只吃麵包和土豆還能怎麼著?樣子像是吃不飽飯可就要命了,讓人們想踢你一腳。等一下。」
  他在一間珠寶店的櫥窗前停下腳步,響亮地拍打自己的臉頰,好讓臉上顯出點血色。然後,趁著紅暈尚未退去,我們趕快走到那間餐館,跟老闆作了自我介紹。
  老闆是個有點發福的矮個子,一臉貴人相,頭髮灰白色,呈波浪狀,身穿雙排扣法蘭絨套裝,散發著香水味。鮑裡斯跟我說他也是個俄國軍官。他太太也在,是個醜陋之極的法國胖女人,臉色煞白,猩紅色嘴唇,讓我聯想到凍牛肉和西紅柿。老闆親切地跟鮑裡斯打招呼,他們用俄語聊了幾分鐘。我站在不遠處,準備就我當洗碗工的經驗扯些不著邊的謊話。
  後來老闆向我走來,我不自在地挪著腳湊過去,想盡量顯得很聽話。鮑裡斯一再跟我說過洗碗工是人下人,我本以為老闆會對我視若塵芥。令我吃驚的是,他熱情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這麼說您是個英國人!」他大聲說,「太棒了!那我就不用問您會不會打高爾夫了?」
  「當然。」看得出他等著我這樣回答,我就說。
  「我一直想打高爾夫。親愛的先生,您可以賞面給我示範幾種主要的擊球方法嗎?」
  顯然這就是俄國人的做事方式。我解釋發球桿和鐵頭桿的區別,老闆一直認真聽我說,然後突然告訴我全商量好了,餐館開業後,鮑裡斯將是侍者領班,我當洗碗工,生意好的話,有機會升任衛生間侍者。餐館什麼時間開業?我問。「距今天正好兩星期。」老闆瀟灑地說(他有種習慣,就是一邊揮手,一邊彈掉煙灰,樣子很瀟灑),「離今天正好兩星期,趕上供應午餐。」然後他帶我們參觀了餐館,自豪之情溢於言表。
  這個地方有點小,有一處吧檯、一間餐室和一間根本比普通浴室大不了多少的廚房。老闆正在把這裡裝修成徒有其表的「如畫」風格(他稱之為「諾曼風格」,不過是戳在石膏板上的假屋樑之類的玩意兒),並打算把餐館命名為讓·科塔爾餐館,好帶出點中世紀味道。他已經印了些廣告單,上面儘是有關本街區歷史淵源的謊話,廣告單上居然聲稱餐館所在位置原先有一間酒館,查理曼大帝經常光顧。老闆對如此宣傳很得意,還在吧檯那邊掛了幾幅有傷風化的繪畫,由藝術沙龍的某位畫家所畫。最後他給我們每人一根昂貴的雪茄,又聊了一會兒後,他回家了。
  我有種強烈的預感我們從這家餐館絕對討不到什麼好處。我看那位老闆像是個騙子,更糟糕的,還是個蹩腳的騙子,我就看到有兩個要賬的在後門那兒晃悠,不可能看錯。可是鮑裡斯已經想像自己再度當上侍者領班,怎樣也打擊不了他。
  「咱們總算熬出頭了——只用再撐倆星期。倆星期算啥?吃什麼?管他娘!想想看,只用再過仨星期我就能有相好的了!不曉得她是黑皮膚的還是白皮膚的?無所謂,只要不太瘦就行。」
  接著過了兩天苦日子。我們只剩下六十生丁,用這錢買回來半磅麵包,外加擦麵包用的大蒜。擦大蒜是因為那種味道在嘴裡留很久,讓人感覺最近吃過東西。那天大半時間,我們都在植物園裡坐。鮑裡斯拿石頭砸那些養熟了的鴿子,卻總是砸不中。之後我們在信封背面寫菜單。我們餓得甚至除了吃的不會想別的。我記得鮑裡斯最後給自己選擇的一餐,計有:一打牡蠣,俄式湯(甜菜根做的紅色甜湯,上面浮了一層奶油),小龍蝦,燉小雞,牛肉加燜李子,小土豆,沙拉,板油布丁加羊乳酪,另有勃艮第葡萄酒和幾杯陳釀白蘭地。鮑裡斯在吃的方面口味駁雜。後來我們有了錢後,偶爾看到過他輕而易舉地幹掉同樣份量的一頓飯。
  我們的錢花光後,我沒去找活幹,又是一天沒吃東西。我看讓·科塔爾餐館不會真的開業,也沒有別的盼頭,可我懶得什麼也不想幹,只是在床上躺著。後來突然時來運轉。晚上大約十點鐘,我聽到街上傳來一聲急切的喊叫。我起床走到窗戶那裡,是鮑裡斯,他揮著枴杖,滿面笑容,還沒開口說話呢,就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擠彎了的麵包扔上來給我。
  「我的朋友,親愛的朋友,咱們有救了!你猜怎麼著?」
  「你別是找到活了吧!」
  「在X酒店,協和廣場附近——五百法郎一個月,包吃。我今天就開始在那兒干了。老天,我可真是放開肚皮吃!」
  干了十到十二個鐘頭的活之後,鮑裡斯拖著瘸腿,首先想到的是走三公里路到我住的旅館裡,告訴我這個好消息!不單這樣,他還要我第二天中午休息時去杜伊勒花園跟他碰頭,也許他能給我偷點東西吃。在約好的時間,我坐在一張公共長椅上等到了鮑裡斯。他解開馬甲,拿出一個壓扁了的大報紙包,裡面包了些碎牛肉、一塊加芒貝爾乳酪、,麵包和一塊手指形蛋糕,全混在一起。
  「喏!」鮑裡斯說,「只能給你捎出來這麼多了。門房是個很精的混蛋。」
  坐在公共地方吃報紙包著的東西吃,顯得不夠雅觀,特別在杜伊勒花園,這裡通常到處都是漂亮的女孩子,可是我餓得顧不上了。我一邊吃,鮑裡斯一邊跟我解釋他在酒店的餐間幹活——就是英國人說的食品間。好像餐間幹活的在酒店地位最低,對一個侍者來說掉價之極,不過在讓·科塔爾餐館開業之前,這活也可以先幹著。這段期間,我每天都跟鮑裡斯在杜伊勒花園碰頭,他會憑他的膽量,盡可能多夾帶食物出來。一連三天,我們都如此行事,我全靠偷來的食物活命。後來我們的苦日子熬到了頭,因為有個洗碗工不在X酒店干了,靠鮑裡斯舉薦,我也在那裡找到了活幹。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