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酒店裡,論舒服遠勝其他時候的,是我去四樓給侍者幫忙時。我們幹活的地方是個小小的餐具間,它跟餐間靠一台運餐升降梯聯繫。在地下室待過後,那裡很涼爽,幹活主要是擦亮銀餐具及杯子,這才像是人幹的活。侍者瓦倫蒂是個正派人,只有我們倆時,他幾乎平起平坐地待我,不過有別人在場時,他就不得不對我說話凶,因為侍者跟洗碗工講交情此路不通。碰到哪天掙得不少,他有時會打點我五法郎。他是個面貌清秀的年輕人,二十四歲,不過長得像十八歲,另外,跟多數侍者一樣,他把自己打扮得不錯,知道怎樣穿衣服。他穿黑色燕尾服,打了白領結後,再加上那張年輕的臉龐和柔順的褐色頭髮,樣子很像伊頓公學的學生。他從十二歲就開始謀生,實際上是從最底層幹上來的。他的經歷包括沒有護照越過意大利邊境,在北區的林蔭大道上推獨輪車賣栗子,因為打黑工在倫敦被關了五十天,還有在某間酒店,一個富老太婆向他示愛,給了他一枚鑽戒,後來又稱鑽戒是他偷的。我喜歡跟他聊天,只要不太忙,我們就會坐在那裡抽煙,把煙噴進運餐升降梯道。
  壞日子是我去餐廳乾洗滌活時。我不必刷盤子,刷盤子是在廚房裡,只用洗另外的餐具、銀餐具、刀子和玻璃杯。然而即使這樣,也意味著要干十三個鐘頭,我每天要用三四十條洗碗布。在法國所採用的洗滌方式已經過時,讓工作量多了一倍。人們聽都沒聽說過餐具架,也沒有肥皂片,只有黏乎乎的軟肥皂,在巴黎的硬質水裡起不了泡沫。我在一間又髒又窄的小地下室裡幹活,那是一間配餐室,又是間碗碟儲藏室,緊挨餐廳。除了洗滌工作,我還得給為侍者們拿食物,並侍候他們就餐。他們大多數是些叫人無法忍受的傢伙,不止一次,我得動拳頭,才能讓他們對我有起碼的尊重。負責洗滌的通常是個女的,那些侍者讓她苦不堪言。
  看到那間小小的餐具室處處骯髒,再想想隔兩扇門便是餐廳,不禁讓人覺得古怪滑稽。客人坐在那裡,周圍一派光鮮——一塵不染的桌布,一盆盆花,一面面鏡子,塗了金粉的簷口和畫上去的小天使;然而在這兒,僅僅隔了幾英尺遠,我們卻置身於令人作嘔的污穢中,真的是令人作嘔的污穢。到晚上才有時間掃地,我們腳步不穩地走在一片狼籍中,地上有肥皂水、生菜葉、爛紙和踐踏過的食物等等。十幾個侍者脫了外套,露著淌汗的腋窩,坐在桌前拌沙拉,拇指伸進了奶油罐。室內有股食物味和汗味混合到一起的髒味道。碗櫥裡,一摞摞餐具的後面,處處都有侍者骯髒地偷藏的食物。那裡有兩個水池,沒有洗手盆,侍者在水池那邊洗臉,裡面還正在沖乾淨餐具,這種情形絕非少有,客人卻對此一無所見。餐廳門外有個椰子纖維墊和一面鏡子,侍者們經常把自己收拾一番再進去,一副乾乾淨淨的樣子。
  讓人開眼的是看一個侍者怎樣進餐廳。走過那道門後,他身上突然有了某種變化,抗著肩膀的樣子變了,一瞬間身上消盡了污穢、倉促和惱怒感。他優雅地在地毯上走過,神色肅穆如牧師。我記得我們的副侍者領班(一個脾氣暴躁的意大利人)在餐廳門口處停下來訓斥一個學徒,這個學徒打破了一瓶葡萄酒。他高高揮舞著拳頭大喊大叫(幸好那道門多少隔音):
  「氣死我了——還說自己是個侍者,你這個小雜種?狗屁侍者!你連給你媽待過的窯子擦地板都不配!下三濫!」
  他氣得說不出話,轉身走向那道門,開門時,他最後罵了一句,風格就像《湯姆·瓊斯》裡頭的韋斯頓鄉紳那樣。
  然後他進了餐廳,端著菜腳步輕盈地走過,優雅如天鵝。十秒鐘後,他在恭恭敬敬地向一位客人鞠躬。看著他又是鞠躬又是微笑,你忍不住會想,有這麼一個訓練有素的侍者溫和地微笑,客人會因為由這位貴族來服侍他而心生愧意。
  這種洗滌工作讓人深惡痛絕——難倒不難,然而令人厭煩和無趣到了無法用言語盡述的程度,無法想像有人全部幾十年都耗在這個行當。我替班的那個女人足有六十歲,每天在水池邊站十三個鐘頭,每週六天,一年到頭如此。另外,她也被那些侍者欺負得很厲害。她透露自己以前是演員——我猜事實上是個妓女,多數妓女最後都當了清潔工。奇怪的是看到她儘管一大把年紀,而且過著那樣的生活,卻仍然戴著金黃色假髮,塗眼影,臉抹得像個二十歲的姑娘。因此顯而易見,就算每週干七十八個鐘頭,人還是能保留一點活力的。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