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片斷)

  奧威爾著
  孫仲旭譯
  不管有無價值,我還是想說說我對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想一想就會覺得奇怪,在一個現代化大都市裡,會有成千上萬人除了睡覺,全部時間竟然都待在地底下熱騰騰的小房間裡。我問的是這種生活為何要繼續下去,有何目的,誰想讓它繼續下去和為什麼。我並非只抱有反叛性和懶散的態度,而是想衡量一下洗碗工生活的社會意義。
  我認為首先應當說,洗碗工是當今世界的一種奴隸。這並不是要為他們鳴不平,因為他比很多體力工人還要強一點,然而他並不比可供買賣的人更自由。他的工作就是被奴役,也沒有技術含量。他掙的錢只夠餬口,惟一休假是在被炒掉時。他與婚姻無緣,要麼他能結婚,可是他老婆也得幹活。除非鴻運當頭,否則他根本擺脫不了這種生活,除了進監獄。此時,在巴黎還有揣著大學學位的人刷盤子,每天幹活十到十五個鐘頭。不能說他們懶,懶人當不了洗碗工,他們只是被一種日常生活所束縛,使得不可能思考。如果洗碗工當真思考,他們早就會成立工會,為爭取更好待遇而罷淡綠細直紋短工。然而他們不思考,因為他們沒有空閒時間可以思考,他們的生活讓他們成了奴隸。
  問題在於,這種苦役為何要繼續下去?人們有種思路,想當然認為一切工作之所以得干,都有個很好的目的。他們看到別人在幹不舒服的活,說一句那種活得有人干,便自以為解決了問題。例如,挖煤辛苦,可是總得有人干——我們一定得有煤用。在下水道裡幹活並非樂事,可是總得有人在下水道裡幹活。對洗碗工的活也類似看待。肯定有人要去餐館吃飯,所以別人就得一星期擦洗盤子八十個鐘頭。文明要如此運作,所以無可置疑。這一點值得考慮。
  對文明而言,洗碗工的工作真的必要嗎?我們有種感覺它一定是「老實的」的工作,因為這種工作辛苦而且不好做,我們已經對體力工作形成一種迷信。我們看到一個人砍倒一棵樹,確信他滿足了一種社會需求,只因為他使用了自己的肌肉。我們卻沒想到也許他砍倒一棵漂亮的樹,是想騰地方擺一座醜陋的雕塑。我相信洗碗工一事上也是如此。他汗流浹背地掙錢餬口,然而並不能因此說他幹的是有用的活,也許只是提供了一種奢侈享受而已,而很經常的是,這種奢侈享受並非名實相符。
  我所說的名實不相符的奢侈享受可以舉例說明,舉一個在歐洲很少看到的極端例子吧:拿印度的人力車伕或者拉馬車的矮種馬來說,遠東任何一個鎮上,都有幾百個人力車伕,全是膚色黝黑的可憐鬼,體重八英石,圍著腰布。有的還生著病,有的上五十歲了。他們頂著太陽或者冒著雨一路小跑,一口氣就是幾英里,低著頭拉車,灰白鬍子上往下滴著汗水。走得太慢,乘客就會破口大罵。人力車伕一個月掙三四十盧比,拉上幾年就咳得沒完沒了。拉車的矮種馬又瘦又不中用,價錢便宜,因為只能幹幾年活了。它們的主人用鞭打來代替餵食。這種馬干的活可以用一個等式來表示——鞭打加食物等於力氣,通常是六成的鞭打和四成的食物。有時,馬脖子一圈都有面積很大的潰瘍,結果拉車時整天都是墊在新肉上。然而還是有可能讓它們幹活,只用狠狠抽打它們,讓屁股上的疼超過脖子上的疼。過上幾年,就連鞭子也不管用了,馬就被賣了宰掉。這些都是不必要工作的例子,因為並非真正需要馬車和人力車,它們之所以存在,全是因為東方人認為走路沒派頭。坐人力車或馬車是奢侈享受,可是任何一個坐過這兩樣的人都知道,這是種很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一點點方便,不可能抵消人或動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與此類似。跟人力車伕或者拉馬車的矮種馬比起來,他稱得上是國王,然而他跟前兩者有相似性。他是酒店或餐館的奴隸,他所服的苦役多少說來,是全然無用的。因為說到底,大酒店和高檔餐館到底有何真正必要之處?按說都是提供奢侈享受,然而實際上提供的,是對奢侈享受的廉價而且蹩腳的模仿。幾乎沒人喜歡住酒店。有的餐館比別的好一點,然而不可能以同樣花費在餐館裡吃到和私人家裡同樣好的一頓飯。無疑酒店和餐館必得存在,可是沒必要奴役幾百個人。酒店和餐館裡的工作不是為了滿足基本需要而確定下來的,而是由按說代表奢侈享受的假象而確定。依其字面意思,高檔事實上意味著員工幹活幹得更多,客人花的錢更多。誰也沒有獲益,除了餐館的老闆,他很快就能讓自己去多料桶浸泡,現維爾買幢別墅了。從根本上說,「高檔」酒店就是這樣一個地方:一百個人累得要死要活,好讓兩百個人花大價錢,得到的卻不是他們真正想要的。如果酒店和餐館不去搞那些無聊玩意兒,只用講效率地把活幹了,洗碗工有可能每天只用干六到八個鐘頭,而不是十到十五個鐘頭。
  假如我們都認為洗碗工干的活多少說來毫無用處,那麼又要問了:為什麼會有人想讓他繼續幹下去?我現在試著從直接經濟原因之外來探討,並衡量一下在想到有人洗了一輩子盤子時,究竟為什麼會讓人感覺舒服。因為無疑,人們——那些養尊處優的人——想到這裡確實感到舒服。馬庫斯·加圖說過,奴隸不睡覺時就該幹活。他幹的活需不需要無所謂,可是他一定得干,因為幹活本身是好的——至少對奴隸而言是這樣。這種心理如今依然存在,而且它堆起了無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讓無用工作永遠存在的本能根本而言,只是害怕群氓。群氓(對他們的想法如此)是這樣一種低等動物,讓他們閒下來會帶來危險,讓他們忙得沒時間思考才更安全些。如果有一位有錢人剛好心直口快,要是有人問他對於改進工作環境有何意見,他通常會這樣說:
  「我們知道貧困不好過,事實上,既然我們離貧困這麼遠,我們很喜歡憂心忡忡地考慮它的不好過之處。但是別指望我們會為此做什麼。我們同情你們下層階屋裡,雖然還級,就像我們同情一隻長了癬的貓,可是我們會拚命抵,現在應該把制對你們的處境做任何改善。我們覺得你們像現在這樣讓人覺得更安全些。現狀適合我們,我們不準備冒險讓你們自由,每天多休息一個小時也不行。所以,親愛的兄弟,因為顯然你們必須得流汗,才能讓我們有錢去意大利,那你們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特別是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養的人,他們就持這種態度,在上百篇文章裡,你都能讀出這種意思。有修養的人很少一年收入不足四百鎊,他們自然跟富人站到一起,因為他們覺得跟窮人有關的任何自由對他們自身的自由都構成了威脅。對那些受過教育的人來說,換個思路,他們預見到了否則會來的令人心悸的馬克思式烏托邦,所以他們更願意保持現狀。他有可能不是很喜歡富人同儕,然而他覺得和窮人比起來,就算那些富人中最為粗俗者,對他的舒服感造成的威脅也要小一點,那些人跟他聲氣相投,所以他最終跟他們站在一起。就是因為害怕想像出來的危險性群氓,讓幾乎所有的才智之士都態度保守。
  對於群氓的恐懼是種迷信的恐懼,是基於這種想法,即在窮人和富人之間,有種神秘而且是根本性的區別,似乎是兩個種族,如同黑人和白人,然而事實上,這種差別並不存在。富人群體和窮人群體完全是由收入而不是其他區別開來的,一個普通的百萬富翁只是個穿了新套裝的普通洗碗工而已。換換位子,猜猜看誰是法官,誰是小偷?任何一個跟窮人打成一片的人都很清楚這一點。然而問題出在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養的人身上,本來指望這些人思想開明,他們卻從來不跟窮人打成一片。受過教育的人對貧困又瞭解多少呢?我手頭有一本維庸的詩集,編者竟然覺得需要給「只能看看窗台上的麵包」一句加註解,飢餓跟受過教育的人所經歷的相距更遠。出於此種無知,很自然就形成了對群氓懷有迷信性質的恐懼。受過教育的人想像有一大群人下人渴望能得到哪怕一天的自由,就會去洗劫他家,燒掉他的書,讓他去幹活——小心照看一台機器或者掃廁所。「採取任何措施,」他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也別讓群氓不受約束。」他沒看到的是因為富人和窮人群體本無區別,就根本不存在讓群氓不受約束這一問題了。群氓實際上現在就不受約束,而且——以富人形象出現——正利用自己的權力去建起通過厭煩來折磨人的巨型機器,比如「高檔」酒店。
  總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隸,而且是多餘的奴隸,幹的是乏味卻基本上不需要的活。他之所以被拴在工作上,歸根到底,是出於一種模模糊糊的感覺,即如果讓他閒下來,就具有危險性。受過教育的人本來應該支持洗碗工,卻默許人們這樣做,因為他們對洗碗工一無所知,結果害怕他。我說的是洗碗工,因為我一直衡量的是他的情形。我所說的同樣適用於其他無數種幹活人。這些只是我自己對洗碗工生活中基本事實的認識,並未考慮直接的經濟問題,無疑大都是老生常談。我寫出來,是想說明在酒店裡幹活會形成什麼樣的想法。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