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 序

  作為殖民地,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上半葉的英屬印度地區(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緬甸),以其異域的景致和情調、同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習俗,給英國作家提供了一個極為理想的創作背景。於是我們看到,在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批判聲中,在現代主義技法實驗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時也將眼光瞄向了這片奇異的南亞土地,並創作出大量優秀的作品。

  然而單就長篇小說而言,在這些數量龐大、題材繁博的作品當中,真正稱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卜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PassagetoIndia)以外,就當屬奧威爾的這部《緬甸歲月》了。我曾長期懷疑,這是由於自己對英國文學史見識淺薄所致的個人見解,後來在批評家勞倫斯·布朗德(LaurenceBrander)的著述裡看到了類似的評價,他認定《緬甸歲月》比之《吉姆》和《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個第三出來的話,還真是難有與之匹敵的。再翻到版權頁一看,此書1954年便已出版,看來我的見識淺薄的確不假,而《緬甸歲月》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見。

  奧威爾同印度有著極深的因緣,他的父親長期供職於印度政府的鴉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爾邦的莫蒂哈里,次年隨母親回國,公學畢業後,雖學業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頓生那樣去牛津劍橋深造,而是重返亞洲,在緬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亞洲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英國與緬甸民族關係最為糟糕的時期,於是,奧威爾也就親歷了諸多的民族隔閡,衝突,甚至殺戮,以及由此給雙方所帶來的難以擺脫的精神苦痛。奧威爾自認是大英帝國殖民機器上的一個部件,自然感受到難以承受的道德罪責。所以,如同當年的霍桑寫作《紅字》(TheScarletLetter)是意在給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贖罪一樣,奧威爾寫《緬甸歲月》時,亦是感受到內心中有一股「我必須為之贖罪的龐大重負」,因此必須通過文學創作的方式,來獲取內心的安寧和平靜。

  《緬甸歲月》的故事有兩條主線,有點類似中國評書中「花開兩朵,各表一枝」的講述方式。一條線索是主人公弗洛裡同伊麗莎白的感情糾葛,另一條是緬甸治安官吳波金與印度醫生維拉斯瓦米為爭奪進入歐洲人俱樂部的席位而展開的明爭暗鬥。最後兩條線索合二為一,一切終見分曉。這當中的懸念設置和情節鋪陳,倒也扣人心弦,不過真正讓人擊節讚歎的,是作者在描物狀景中對聲音和色彩的熟練把握,讀來彷彿真的置身熱帶叢林的光影世界。

  奧威爾對東方有著很深的興趣,在《緬甸歲月》裡,他借主人公弗洛裡之口,表達了對緬甸的自然風光、傳統習俗、宗教信仰的癡迷,同時夾雜著對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國度那種愛恨交織的複雜情感。同《印度之行》一樣,這部小說涉及到不同種族之間的緊張關係,言語間也透出對殖民統治的種種不滿。但不同的是,《緬甸歲月》中的土著似乎更像是背景化的陪襯,而作者真正關注的,還是歐洲人自身在這個第二祖國的生存狀態,從而生發出該書的真正主題孤獨。

  奧威爾的小說儘管取材廣泛、形式多變,但卻有一個依稀可辨的模式,就是幾乎每部小說裡都有一個性格內斂、精神孤寂的靈魂被置於故事中心,而他們渴望與人溝通、追尋生命價值的動機,也就構成了整個故事的張力,推動情節向前發展,從《牧師的女兒》中的多蘿西,到《一九八四》中的溫斯頓,大抵如此。

  而就本書而言,孤獨具有兩個層面的指涉,一方面,歐洲人出於對土著居民的鄙視,不肯與之交往,而是封閉在自己的小天地裡,整天在俱樂部打牌飲酒、閒談漫扯,生活死一般的沉寂和無聊,處處透出陳腐的味道;另一方面,弗洛裡又是這個孤獨群體中的一個異類,雖然他也曾沉淪過,甚至不時地酗酒和狎妓,但是對自己個人乃至整個大英帝國的墮落,卻能感到道義上的羞恥,而對身邊這些同胞的矯揉造作、無知自大,也嫌惡不已。正由於他對美好的生活依舊保有一顆企盼的心,巴望能有個人來分享自己的感受,去除心中的落寞和孤寂,所以才對初來緬甸的英國女孩兒伊麗莎白充滿了遐想和期待。

  陷入愛情的人總是難免會昏聵與盲目,在隱約覺出伊麗莎白的學養淺薄和圖慕虛榮之後,弗洛裡仍舊幻想通過自己的思想來影響和改變她,直至將其變成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愛人。人們經常說:把一個相貌美麗、頭腦蠢笨的女人變得聰明起來,總比把一個相貌醜陋、頭腦聰明的女人變得美麗起來來得容易。這本是男人之間調侃的戲言,當不得真的。一個人,尤其是二十出頭的女孩子,假若愛上了浮華,又痛恨學問,其實是斷難改變的。尤其像伊麗莎白這種出身不高、受過窮苦的女孩,對財富、階級、種族的成見更加根深蒂固,她可能會比富家小姐還要百倍地熱愛地位和權力,也百倍地痛恨學問和貧窮。弗洛裡錯就錯在把對方一味地理想化,陷於其中,不肯自拔,到最後只落得個飲彈自絕的下場。

  因此從表面上看,弗洛裡是兩個土著官員權力爭鬥的犧牲品吳波金眼見弗洛裡支持維拉斯瓦米醫生,妨礙自己的權力之路,便設計令他在大眾面前出醜,導致其含羞自殺實則卻是死在了對人的錯誤判斷上。他把人生的希望寄托到一個根本不可能理解自己、同自己有著完全不同追求的女人身上,指望對方能幫助自己驅走可怖的孤獨感,而幻滅之時,孤寂猶在,除了死,也實在別無出路。

  其實,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這樣一個人物抱有這樣的思想,其死幾乎是必然的。這很有些自然主義的味道,奧威爾本人在後來憶及寫《緬甸歲月》的初衷時也說過:「我當時想要撰寫宏大的自然主義小說,帶有悲慘的結局。」換言之,弗洛裡的交手對象,也是這部小說的另一個主角,並非伊麗莎白或者吳波金,也不是英國的殖民統治,而是命運自身。敢與命運抗爭,幾乎注定一死,但雖死猶榮,就像加繆筆下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到山頂的巨石還是要滾下來,卻依然堅持不懈。正如加繆所言:「那向著極頂奮力前進的過程本身即足以填充一個人的內心,我們可以設想西西弗斯是幸福的。」當然,弗洛裡的形象遠不如西西弗斯高大,他自憐自哀、膽小懦弱,是個可愛又可恨、可憐又可鄙的「反英雄人物」(antihero),然而這並不影響整個故事的悲壯之美。按照亞里士多德的界定,真正的悲劇是指一個平凡人,沒有特別做好事,也沒有故意做壞事,卻因為命運的擺佈,而陷入一種極慘的情況傅佩榮,《哲學與人生》,北京:東方出版社,2006年,第76頁。,而這正是對弗洛裡的境遇的貼切寫照。

  既是悲劇,在觀眾/讀者心中所激起的,無非就是憐憫和恐懼兩種心緒,不過我曾經在一篇文章中寫過,即使是在宏大的記事和嚴正的說理後面,也永遠躲藏著一個諧趣的奧威爾,尤其是描寫起惡棍形象來,他簡直有著揮之不去的興味。本書亦不例外,開篇介紹吳波金的幾段文字,可謂生動傳神,甚至被認為是印度題材的英國文學中最富幽默感的篇章。Brander,Laurence.GeorgeOrwell.London,NewYork,Toronto:Longmans,GreenandCoLtd.,1956.p79.

  作為奧威爾的首部小說,《緬甸歲月》在語言駕馭和人物塑造上尚有一些不足之處,有些技巧上的處理方式,一直延續到以後的多部作品中,並因之屢受指摘。在這裡,我不願多去贅述這些觀點,對於看熱鬧的讀者,這純屬破壞興味,而對於看門道的,又有越俎代庖之嫌,還不如留給大家自行審視。

  另外需要說的是,很多人都認為奧威爾的隨筆要遠勝他的小說,這不好籠統論定,但無可否認的是,他的許多小品文,無論是文筆之凝練,還是語詞之幽默,確是英語文學中值得反覆誦讀甚至傚法的精品之作。對於喜愛奧威爾的讀者,我建議在閱讀這本小說的同時,不妨將他的兩個名篇《絞刑》(AHanging)和《獵象記》(ShootinganElephant)找來讀讀,尤其是後者,形象地描畫出作為統治者的英國人,實則卻受到緬甸人無形支配的那種無助與無奈,此中的諷喻,同《緬甸歲月》實在是有暗合之處。

  從當初翻譯聖經敘事研究開始,也算有了幾部譯作,而奧威爾亦是我這幾年專門研究的對象,這次翻譯《緬甸歲月》,算是一次鍛煉筆功和加深研究相結合的過程。原作中有一些法語和拉丁語的表達,幸有友人相助才得以化解,然而亦有大量印緬地區的方言俚語,時至今日,有的甚至在其本地也不多用,譯者借助網絡和一些相關的參考書籍,通過詳查和推斷,基本確定個中含義,但仍有個別詞句不夠精當,還望方家指正。

  以上所言,一則是為了記錄自己翻譯此書的些許感受,再則算作導讀,把一些相關的背景信息提供出來。當然,對於很多讀者而言,這些文字或許純屬多餘,他們不需知曉過於明細的歷史背景,更懶得去理會文本閱讀過程中的種種專業視角和方法,而只是想圖個樂子,那就索性拋開那些ism(主義)和ology(學說)的束縛,直接進入這個熱帶叢林的國度吧!在這個世界裡,有爾虞我詐的爭鬥,有扣人心弦的捕獵,有奇麗壯闊的景致,還有通俗文學中似乎永不可缺的複雜的愛情糾葛。我始終不解的是,一向執守自見、恥於迎合市場的奧威爾,何以在自己的這部小說處女作中,將這些今天看來非常商業化的元素拿捏得如此嫻熟和到位。

  易中天教授在品三國時曾給小說下過一個極有趣的定義「可以躺在床上看的東西」,也就是說,要「好看」,這有點像一些通俗雜誌上的諧談,出自講壇之上似有不夠嚴肅之嫌,但卻從某個方面道出了小說不同於其他敘事作品的基本特徵。時而見到有人批評易先生讀解文史的方式有些流俗,其中包括他平實的措辭,照此觀之,瓦爾特·本雅明那句「書和女人都可以帶上床」的著名論斷簡直可說是淫俗了,但它在隱喻之間卻點出了書的趣味性,也實在比其他的諸多說法來得貼切。按這個標準說來,我覺得《緬甸歲月》至少是好看的,即使未必真把它帶到床上,但一樣可以領受到其中的閱讀快感。

  李鋒

  2007年3月於南京大學陶園

《緬甸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