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二奶,打小三,唐朝麻辣主婦的婚後生活——婚後生活

穿越到唐朝張家,排行三娘,小字阿穿的您,上回吹吹打打風風光光地出嫁了。想不想知道您的婚後生活會是啥樣呢?

您的丈夫李四郎,總的來說還是一個外表雄壯、性情敦厚的男子,人品尚可。所以您想著,好歹先做一段夫妻試試看,不忙著穿回現代來。

新婚夫婦總是會有一段甜蜜期,比如您夫婿因事外出,分居兩地的時候,你們小兩口寫寫家書訴說思念之情,倒也能肉麻當有趣。

大唐××幾年,那是一個冬天,有一隻大雁……算了,有一個鄰居,在您家的門口遞了一封信。您拆開外封套,展開紙張,費力地閱讀繁體、豎排的毛筆行楷字。

自從面別 已隔累旬 人信勞通 音書斷絕 冬天甚寒 伏惟三娘子動止康和 兒女佳健 此某推免 今外遊學 且得平安 唯憂家內如何存濟 努力侍奉尊親 男女切須教訓 今因使往 略附兩行 不具一一   李四狀通三娘子左右

這封信的意思,大致是說老公我已經在外面遊學幾十天了,一直沒跟家裡通信。(沒手機、沒QQ就是不方便啊!)天氣很冷,希望老婆你和兒女們都還好,有點兒擔心你們的生活費夠不夠。要努力照顧父母,管教孩子。因為正好遇到可以帶信的人,我就寫兩行算了,不長篇大論了。

您呢,看完一點頭,找出家裡的筆墨紙硯準備寫回信。怎麼說也是受過現代教育的知識女性,寫個家書還不是小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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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別之後 道路遙長 賤妾憂心 形容憔悴(老公你要是還不回來,我毀容了都怪你)當去之日 雲不多時 一別已來 早經晦朔(你騙我出去幾天就回來,這會兒跟狐朋狗友幹啥去了弄這麼久)翁婆年老 且得平安 家內大小 並得尋常時候 伏唯四郎動止萬福 事了早歸 深所望也  謹奉狀不宣 張氏狀上李郎

喂喂,毛筆字寫得像亂柴橫叉也就算了,拜託您寫繁體行不?不會?那至少豎著一行一行寫。我說,應該從右向左寫好不好?逗號問號不能用!您以為古人都像啥啥心計的道具那麼腦殘,用word簡繁體工具把大白話轉換一下,就連標點一起往紙上打印,蒙人?

唉,真費勁,腦殘穿越劇害死人啦。您這又想幹什麼?拿著封好的信找郵票找信筒?您乾脆帶著筆記本電腦和無線網穿回去好了。您問官辦驛站負不負責郵寄信件?除非您老公已經是比較有地位的朝廷命官,而且跟驛站系統交情不錯,可能驛將們會把您的家書混雜在政府公文裡一起送達目的地,否則一介平民想通過驛站寄家信,那基本不可能。您還是老實打聽四鄰八捨的誰恰好要出門途經您老公所在地,把信託給人家吧。

像互通情書這種小情小調的甜蜜事件,在您穿越成唐朝女的婚後生活中,所佔的比例是非常小的。大部分時間裡,您恐怕都在痛苦地適應當時人的種種封建觀念和混賬做派。

好比說,您婚後第一天,經過了昨夜婚禮的一番折騰,好不容易爬起來,上堂去拜過了公公婆婆,又把新婦應履行的禮節折騰一遍,終於覺得沒事了,就見夫家的婢僕領進來一個穿著光鮮的兩三歲小娃,到了堂前,指著您對那小娃說:「快行禮,叫阿娘!」

您還以為是哪個親戚家的孩子呢,開始沒在意,但這時候您的新婚丈夫側過身,滿臉笑容地告訴您,這是他的(庶)長子,小名阿一,自此以後也就是你的兒子了。

天雷轟轟吧?嫁人剛一夜,就當孩子的娘了。哎,不對啊,負心死鬼你上我家求婚的時候,明明說「年已成立,未有婚媾」,沒結過婚,這娃從哪裡來的?石頭縫裡蹦出來的?

您老公理直氣壯伸手一指道:「侍婢所生。」—從昨夜起就一直忙前忙後眼圈紅紅的一個年輕僕婦連忙上來向您跪拜,口稱「娘子萬福」。這就是您老公的兒子的生母,早在您這個正妻進門前就開始跟少主人××,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凡爺們沒娶妻前,房裡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的那種「通房大丫頭」。

您眼燃怒火地左右逼視,卻見在場所有人都一臉淡定模樣,彷彿男人未婚前就跟婢女生子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倒是您從娘家帶來的婢婦趕緊上前,附在您耳邊低語,勸您要拿出高門大家女的雍容氣度來,可別顯得不高興,被夫家指「嫉妒不容人」,就連父母的家教聲名也一併辱沒了—這都是什麼世道啊,掀桌!

拍肩,沒辦法,您就忍忍吧。唐朝那些家境不錯的臭男人,一個個全是這副德性。偶爾有一兩個潔身自好,婚前不搞婢女不玩妓樂的,那都稀罕到要被寫入傳奇小說裡了,而且肯定會被朋友們嘲笑為「不行了」或者有斷袖癖。

您問啥?既然臭男人跟婢女連孩子都有了,幹嗎不娶她為妻算了,還要禍害清白的您?唉,說不定您老公倒真想娶他的初夜「襲人姐姐」當正妻呢—如果他不怕夫妻雙雙做苦役的話。

在唐朝,對於「良賤制度」那是相當重視,貴族、平民之類的「良人」,和奴婢樂戶之類的「賤人」,兩個階層之間絕對不准通婚(指明媒正娶)。法律規定,如果臭男人立自家隸屬「賤籍」的婢女為正妻,那官府要出面干涉,判男人做兩年苦役,女人打回原階層還去當婢女,不准享受正室待遇。

即使婢女生了男主人的兒子也不行?對,不行,婢女生子的話,或者雖然沒生子,但是男主人特別喜歡她,那要先經過官府批准履行一道「放良」手續,把「襲人姐姐」的戶口從賤籍上剔除出來,才可以讓她做比婢女高一級的「侍妾」(不經過放良直接讓她當妾,那也犯法,男主人要服一年半徒刑)。

難道唐朝就沒有侍妾直接扶正當正妻的?這個……倒也有,但前提是這個妾入夫家門時,她是良人,不在賤籍上,這樣可以扶正。如果這個妾原本曾經是婢女,那最多也就到侍妾這一級了,絕對不能再立為正妻,否則按「以妾為妻」的罪名懲治夫主,徒一年半,婢妾打回原形。

如果這個「襲人姐姐」的運氣特別好,真是遇上了一個堅持一夫一妻、忠貞專一的男主人(穿越過來的?),那她的夫主可以一輩子不娶正妻,一心一意跟婢妾過日子。只要不在乎別人的議論嘲笑,他跟婢女生十七八個娃也沒人管,而且因為沒嫡出的孩子,庶生的娃也可以正常繼承家產。不過這種男人在唐朝估計比貔貅還珍貴,您嫁的老公,顯然不是這種人。

您老公是個相當普通正常的男人,跟大多數人一樣要面子,正妻必須是像您這樣出身、陪嫁、地位教養都不錯的良家女,才能在他所屬階層常見的「夫人外交」中發揮應有作用。

那邊有個穿越的美眉說,古代男人都是「愛她就讓她當婢妾」,把真愛寵在手心裡呵護著。無愛的包辦婚姻大老婆,那是用來推到風口浪尖承受四面八方攻擊的,命運比當二奶的悲慘多了。所以她要穿就穿成小三,跟男主角情投意合、甜甜蜜蜜、雙宿雙飛……

那好吧,歡迎穿成我們家男主人的寵婢。一定要來哦,不來的話一年會長胖20斤哦……(摩拳擦掌準備中)

白光閃過,在家內諸人的圍觀下,那個給您老公生了兒子的婢女果然昏倒後又甦醒了,張嘴一口純正的普通話:「怎麼回事?我穿越成功了嗎?」

家內上下人等面面相覷—誰聽得懂這一千多年以後的幽州方言啊—再問幾句,見她還是滿嘴鳥語,您這個主母就可以冷笑一聲,指揮下人:「這婢子被邪靈上身了,拿板子給我打!」

女主人有命,奴僕們哪敢怠慢,紛紛掄圓了鞭子、板子、籐條就衝著寵婢一頓亂抽。哭爹喊娘的慘叫聲中,只有您一個人聽懂了,穿越「襲人姐姐」喊的是:「李四哥哥啊,你快來救我啊……」

攤手,敢情她還真指望著那個忍心讓她做小的情郎為她出頭對抗正妻?別說臭男人一時半會兒回不來,就算回來了,主母責笞奴婢那也是完全理所應當的(跟臭男人搞婢女一樣理所應當),何況您又有十足的理由—小三邪魔上身了嘛,怎麼能驅邪怎麼來。萬一手軟導致她體內的邪靈跑出來侵害了父母尊親,那算誰的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奴婢有罪或者主人「有正當理由」的時候),您作為家主,就算「一不小心」把奴婢活活打死了,那也不入罪。如果有人能證明您是故意成心要打死奴婢,也就是唐律裡「諸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司而殺者」那種情況,您所得的處罰也不過是「杖一百」,不用償命。甚至「無罪而殺者」,最高也就「徒一年」。

而且呢,出於「家醜不可外揚」的考慮,即使您老公回來以後對寵婢的死痛不欲生,也基本上不會向官府去告發自己妻子。99%的可能性,全家會異口同聲說是「一不小心」行刑過度誤殺的。

您說打出人命總歸不好,做人還是別太殘忍了,把小三踢出家門別在眼前晃就行?那好,直接讓下人叫來人牙子,把「襲人姐姐」賣了吧,邪祟禍星還是早點兒滾最好。她說啥?她是這家小主人的生母,不能被賣?剔牙,一個賤婢而已,連她生的兒子都不樂意認她,你看誰把她的話當回事啊?

人牙子來了,驗貨立券,主母您簽字按手印,接了身價錢,趕緊把這災星領走吧—完活兒。

過幾天以後,您丈夫回來了。聽完您神定氣閒的講述,有那麼0.001秒的時間,他眼睛裡還是迸發出了深刻的悲痛、懷念、惋惜、留戀之情……但是0.001秒後,他不帶走雲彩地揮一揮衣袖,表示這事就這麼辦吧,然後一個轉身,把另一個漂亮的婢女帶到您面前。

「來拜見娘子—這是我在路上新得的婢子。」

「這又是哪裡來的?」

「朋友王九贈我的家妓啊。」您老公一臉的揚揚自得,彷彿殺了賊王,擒了反叛似的—其實他也不是成心氣您啦,只是當時朋友之間相互贈婢、贈妓是很流行的貴族范兒,贈人者顯示自己有多豪爽大方,受贈者則覺得自己到處受人歡迎尊重,也是大有面子的事。唉,別掀桌啊,我們從長計議、從長計議……

是啊,李四這負心郎交的都是些什麼狐朋狗友啊,有送女人的心思,還不如把自己洗乾淨送上他的床呢。要是罵一頓能讓您消消氣,您就先罵著,我喝口水去,罵完了叫我啊,咱再商量怎麼對付這新來的狐狸精。

喝水歸來。在唐朝嚴苛的「良賤制度」下,主母要治死個奴婢,比斬殺牲畜困難點兒有限。所以只要您腦筋靈活一點兒,要在自己家裡折騰婢妾,方法還是很多的。

比如,某天宣稱自己有一把嵌寶金插梳找不到了,叫心腹侍婢帶人翻查。心腹查到男主人寵婢的房裡,掀開枕席,手裡一揚,那把插梳赫然在目。好啊,奴婢偷東西,這還了得!不打一頓攆出去賣了,還等啥呢!

再比如,臭男人又迷上了一個婢女,您就打發這寵婢去照顧小主人(上個倒霉女留下的那兒子)。小孩子總是很任性的嘛,少不了有叫嚷哭鬧的時候,等小孩子一鬧,您就說這寵婢有意虐待少主人,打……攆……賣……

當然了,您這麼一個又一個往外扔跟男主人有染的婢妾,您老公就算再大大咧咧、沒心沒肺,應該也會覺察出不對勁兒了。同時,如果您是跟公公婆婆同住一宅,轟走了他們孫子的生母,估計倆老也會背後指戳。

這倒有辦法解決。假如您自己娘家在當地勢力大,那夫家上下全體都會睜一眼閉一眼地糊塗過去算了。如果您娘家勢力一般,那麼您要鞏固在夫家的地位,最好的辦法就是—懷孕生個兒子。

在跟臭男人吵吵嚷嚷爭爭鬧鬧過了兩年以後,春天來了,您發現自己懷孕了。正室有身非同小可,全家上下大喜,眾星捧月似的小心翼翼照顧您,您老公也不例外,幾個月過去了都非常安分。

不過,就衝他那(標準唐朝大男人)的秉性,您相信他能忍幾個月不找女人?少不得要派心腹侍婢奴僕四下打探,果然,費了一番氣力打聽出來,李四這負心漢在外面養了一個「別宅婦」,每月總有那麼十天八天晚上不在家,說是跟同學喝酒作詩拼文,其實是跑去金屋找「尤二姐」銷魂去了。

別動氣,別動氣,孕婦要保重。您吶,先裝不知道,然後在家裡嚷嚷自己頭暈目眩,白日如同見鬼,某一天接到了一封從門縫裡塞進來的信,裡面寫明「尤二姐」的住址。於是您派些下人上門去抄查,精確地在別宅婦床腳下發現了一個用草或者紙做成的人形,上寫您的閨名和生辰八字外帶粘著一縷不知道是啥的毛髮。

您可還懷著李四這小子的嫡子,別宅婦這賤婢是想連母子一起害死好讓李四接她進家門,估計這種情況您公公婆婆會比您本人還恨得厲害。沒說的,打個半死報官發賣吧。

夏去秋來,您這麼勞心勞力的,肚子又一天天膨大起來,終於熬夠十個月,快要臨產了。按當時的風俗,您可以要求回娘家(也叫本家)待產,生活習慣更舒適些,娘家人也會照顧得更周到,一般夫家不會反對。(臭男人大概更巴不得送剽悍老婆離家,他好去偷雞摸狗吧?)

古代生孩子的女人,死亡率是很高的。到了臨盆那一天,娘家和夫家都去寺廟求神拜佛獻供,希望您母子平安(夫家估計主要是希望孫子平安,新婦一定要生個男孩)。獻供的時候還要念《難月文》:

患者乃遂因往劫,福湊今身,感得婦人之身,難離負胎之患。今者旬將已滿,朔似環周,慮恐有傷毀之唆,實懼值妖災之苦。故即虔心懇切,望三寶以護持;割捨珍財,仰慈門而啟顙。伏聞三寶是濟危拔苦之能人,大士弘悲,無願不從而惠化。以斯念誦功德,總用莊嚴,患者即體:唯願日臨月滿,果生奇異之童;母子平安,定無憂嗟之厄。觀音灌頂,得受不死之神方;藥上捫摩,垂惠長生之味。母無痛惱,得晝夜之恆安;產子仙童,似披蓮而化現。

這邊喃喃誦經,那邊您腹痛欲裂哭天搶地,經過一番痛苦掙扎,幸虧您肩寬體壯、膀大腰圓,順利把嬰兒生下來了,還真是個男孩!這下揚眉吐氣,從此以後可以把那個賤婢生的兒子踹一邊去了!老公(未來的)官職爵位門蔭歸自己兒子繼承!夫家大部分財產也是您的了!「七出」裡的「無子」這一條再也派不上用場!哪怕公公婆婆也不能隨便轟走您這個兒媳婦了! 

夫家也派人來娘家探過了,對這個全須全尾的孫子表示滿意,順送了不少慰問品過來。正當您覺得完成任務,可以鬆一口氣了,沒過幾天,小兒突然驚風抽搐,扎針灌藥也沒搶救過來,死了。

唉,沒辦法,古代那個醫學水準和衛生觀念,嬰幼兒死亡率實在是太高了,差不多有三個孩子以上的家庭都經歷過死嬰的過程。您抱著自己兒子的屍體,窗外是一片毫無生氣的冰天雪地。回想結婚三年來,天天斗二奶,打小三,鹹吃蘿蔔淡操心的日子,有意思嗎?還想過下去嗎?

要不,我們穿回來吧?

回來之前,先去跟臭男人打個離婚手續把他休掉,怎麼樣?

本篇參考文獻&深度瞭解推薦:

姚平.唐代婦女的生命歷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唐朝穿越指南:長安及各地人民生活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