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這是一本怎樣的歷史書籍

如果你厭倦了現代小說,我強烈推薦你讀一讀伊拉斯謨的信札。那裡邊有很多老生常談式的警告,是一些比伊拉斯謨這位博學的長者還要馴順的人寫給他的:

某位行政長官寫道:「我聽說您準備寫一本關於路德派之爭的小冊子,請務必謹慎行事,因為您可能會觸怒教皇,他希望您能好自為之。」

又比如:「某君剛從劍橋歸來,告訴我您正準備出版一部短文集。看在上帝的份兒上,請不要引起皇帝的不快,他完全可以用權勢讓您吃盡苦頭。」

一會兒是盧樊(1)的主教,一會兒是英格蘭國王,一會兒是索邦神學院的全體教師,一會兒又是劍橋大學可怕的神學教授,這些人物都需要密切關注,否則作者就會失去收入,失去必要的官方保護,或者落入宗教法庭的魔掌,在刑車輪下被碾成粉碎。

現在輪子(除了用於轉動)已經淪落到被送進古董陳列館陳列,宗教法庭關門也有好幾百年了,對於投身文學事業的人來說,官方保護已經沒有什麼實際作用,而歷史學家聚到一起的時候,「收入」這個詞更是絕少被提起。

但是,當我計劃寫一部論述寬容史的書的時候,另一種忠告和建議的信函便陸陸續續地來到了我那與世隔絕的小屋。

「哈佛大學已經拒絕黑人學生進入宿舍,」防止虐待有色人種協會的一位書記官寫道,「請一定把這件最令人遺憾的事情寫進你即將問世的書裡。」

或者:「馬薩諸塞州弗拉明戈市的一位雜貨店老闆宣佈加入天主教,當地的三K黨已經開始聯合抵制他,你一定會在寫寬容的故事時就此有些說法的吧。」

如此等等。

毫無疑問,這些事情都非常愚蠢,理應受到譴責。但是它們似乎不應該包括在一本論述寬容的著作中。這些事情僅僅是缺乏風度和不遵紀守法的表現,與那種官方形式的專制有很大的差別,官方的專制與教會和國家的法律緊密相連,它的神聖職責就是壓制一切善良的公民。

正如貝奇霍特所說過的,歷史應該像倫勃朗的銅版畫一樣,對一些選定的、最優秀和最重要的事情,應該用生動、明亮的光線來表現,而對其餘的部分,則應該用暗色來處理。

現代專制主義也曾經多次愚蠢地爆發,新聞報紙忠實地記載了這一切,即使在這裡邊,我們仍然能夠分辨出一些大有希望的前途。

因為,那些過去人們認為不證自明,再加上一句「從來都是如此的嘛」便能通行無阻的許多事情,現在都能夠引發激烈的爭論。我們身邊常常有人挺身而出,為一些被我們的父輩、祖輩斥為荒誕絕倫的觀念進行辯護,而且在與普通大眾愚昧可憎思想的鬥爭中,他們成功的次數倒也不少。

這本書不能寫得太長。

因此我不能麻煩地敘述財源滾滾的當鋪老闆的趨炎附勢、北歐強者漸已破損的榮耀、偏遠地區福音傳教士的愚昧無知,還有農夫教士、巴爾幹拉比(2)的固執己見。這些好人和他們的壞觀念總是不離我們左右。

但是,只要他們沒有得到國家的支持,相對而言,就不會有多大的危害,而且在絕大多數文明國家裡,這種危害的可能性已經杜絕了。

個人的專橫是一種非常令人厭惡的東西,它給群體帶來的危害比麻疹、天花、饒舌婦加在一起的還要多。但是個人的專橫本身不會有劊子手的功能。如果其在某個國家扮演了劊子手的角色,就像偶爾發生的那樣,將自己置於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外,也會成為警方監視的對象。

個人的專橫並沒有配備監獄,不可能規定國民應該想什麼、說什麼、吃什麼、喝什麼。如果它試圖這樣做,就會招致所有安分守己的正派人士的反對,新的法令就會變成一紙空文,就算是在合眾國政府所在的華盛頓特區也無法實施。

簡而言之,在一個自由國家裡,個人的專橫必須以不引起絕大多數百姓的注意為限,不能超出這個限度。然而官方的專橫卻不是這樣,實際上它的權勢是萬能的。

官方的專橫除了自己,不承認任何權威。

它凡事都要插手,不肯聽取任何辯解,不給無辜受害者任何形式的補償,而且總要借助神靈來支持自己的決定,總想用上天的意旨加以解釋,彷彿解開生存之謎的鑰匙,只掌管在當權者的手中似的。

如果本書中「專橫」這個詞僅指官方的專橫,如果我對個人的專橫關注不夠,還請諸君多多包涵。

因為,我一次只能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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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利時中部的一個城市。

(2) 拉比:對猶太教領袖的稱謂。

《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