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與鬼為伴

  柳伴伴的心跳加速,呼吸卻已完全停頓。

  她親眼看見姜斷弦揮出那一刀,親眼看見刀鋒沒入田靈子的腰。

  她從未看見過這樣的刀法,這次她本來也不應該看見的,經過上一次事件之後,她自己也認為自己死定了。

  想不到慕容秋水非但沒有殺她,反而對她更好了,甚至對她的行動都不再管束,所以她才有機會看到慕容書房裡那一份最機密的卷宗,才會到這裡來。

  像慕容秋水這樣的人,對這個世界上每一個地方所發生的每一件重要的事,都必需知道,而且是在最短的時間裡就要知道。

  所以在每一個重要的市鎮裡,都有專人替他收集這種資料。

  他的資料分為三部份。

  一一人、物、事。

  他又將每一部份的資料都分為三級——晶瓶,瓶頸,瓶口。

  只有最機密的資料,才能被列入瓶口。

  柳伴伴看到的那份卷宗,就在人"字部份的這一級。

  只有最重要的人,才能列入這一級。

  最重要的人也有根多種,每一種職業中都有重要的人,他們的力量都足夠可以影響到別人,甚至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及命運——

  什麼人才能用最直接最簡單最快速最無情的方法要別人的命,——當然是那種以殺人為職業的人。

  在慕容秋水的資料中,替這種人取了一個很奇怪也很有趣的代號。

  "肥肉。"

  慕容秋水從小就不吃肥肉,而且討厭肥肉,看見肥肉就好像看到狗屎一樣。

  他總認為無論誰吃多了肥肉都很快就會死的,而且常常會死於無形無影中。

  他的看法通常都有點道理。

  一

  人部——瓶頸、肥肉。

  柳伴伴看到的卷宗上,就用朱髦標明了這份資料中有關人物的價值和身份。

  能夠被列入其中的人當然不太多,最能吸引她的就是影子和牧*

  這兩個人一個神秘之極,一個殘酷之極,而且殺人極少頭手,正是她最需要的人。

  因為她要殺人,殺姜斷弦,非殺不可。

  姜斷弦不死,丁寧就非死不可,姜斷弦死了,丁寧雖然未必能生,可是最少也能多活一段時候。

  能夠讓丁寧多活一天也是好的。

  柳伴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對丁寧是種什麼樣的感情——

  只見過一次面的男人,在夢魂中一個模糊的影子,在一次永生難忘的羞辱中,脫下他的外衣裹住她赤裸的身體,以後就再無消息。

  世界上的事為什麼總是這樣子的?一次偶然突發的事件為什麼總會比刻意的安排更能打動一個少女的心?

  柳伴伴只知道,只要能讓丁寧活下去,無論要她付出多大的代價都沒關係。

  她甚至願意為他去死。

  小樓有窗,可見星月、可見瓦霜,巷中所有的動靜也都在倚窗人的眼底。

  今夕有星,伴伴倚窗,她當然也知道今天晚上小巷中會有什麼事發生。

  就在今夕星光下,姜斷弦的血必將會染紅賣花老人的衣裳——

  他花擔中的仙人掌是不是也會被染紅呢?。血光飛濺出的時候,天下的星光是不是會暗下來?

  伴伴從來也沒有想到她看到血光飛起時,竟不是姜斷弦的血。

  她對這項行動一直都很有把握。

  在慕容秋水的資料中,對牧羊兒的評價是"十拿九穩",對影子的評價是萬元一失。

  幕容秋水從來也沒有看錯過人,所以她從未想到他們會失手。

  卷宗上當然記載著和影子聯絡的方法,根據最新的資料,牧羊兒這一陣也在京城附近的一位名醫家裡養傷,陪伴著他的一個女人也是個很可怕的殺手。

  她並沒有去想她怎麼能看到屬於"瓶口"這一類的機密,慕容秋水最近好像對她越來越迷戀,每個人的運氣都會轉好,這種事本來就常常會發生,何況她本身的條件本來就比大多數女人都好得多。

  她雙腿的動作通常都能讓男人不能自禁。

  只可惜她還是不能把她的腿當作十萬兩的錢去付給影子和牧羊兒那一類的殺手,也不能用她的腿把銀子踢出來。

  她既不富,也不貴,只不過是個貴人的家妾而已。

  這也是她最幸運的一點。

  貴人的家妾總有很多機會去接近一些機密的資料和一些貴重的珠寶。

  所以她才能找到牧羊兒和影子。

  殺人的計劃在二十四個時辰裡就已擬定,地點也已決定在那條小巷。

  小巷底,就是姜斷弦的家,一個人口家的時候,總是會變得比較鬆懈軟弱一點。黃昏時的賣花聲,也總是帶著種說不出的淒涼和傷感,就好像酒後的三弦,總是能打動人心。

  於是白髮蒼蒼的賣花老人就在小巷中出現了。柳伴伴也在小巷的第七戶人家租下了一棟小樓。

  刀光起,刀入腰,血光現,細腰折,血如雨,點點落,落入塵土。

  伴伴的心也彷彿一下子就沉落入塵土,等她從暈迷中醒來時,已經到了另外一個地方。

  一個很臭的地方,而且臭得很奇怪,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張開眼睛來的時候,第一眼看見的竟然是一條男人的小腿。

  男人的腿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條腿,彎曲、畸形、瘦短,皮膚的顏色就好像某種剝了皮的野獸一樣,膝蓋下完全是赤裸的,雞皮般的腳上穿著用羊皮帶子穿成的胡鞋。

  那股臭氣當然就是這隻腳上發出來的,像是羊騷昧,可是更臭。

  柳伴伴一下子就吐了出來。

  她還沒有吐完,一個雖然瘦小但卻堅硬如鋼的拳頭已打在她小肚子上。

  "你這個臭婊子,你再吐。"

  牧羊兒用一條腿站在她面前,一隻手抓住她的褲帶,"你是不是嫌老子的腿不好看?你的腿好看?"他用力往下撕,一雙修長結實充滿了彈性和活力的腿就完全暴露在這個淫狠的侏儒面前。

  他用力捏她的腿,捏一下,青一塊。"

  "你這個臭姨子,你給老子把你吐出來的東西全吃回去,否則老子把你撕爛。"他又用力捶她的下腹。

  "你嫌老子腳臭,好,老子就要你來戰,伸出你的舌頭來狐,服乾淨。"伴伴簡直快要瘋了。

  她只求快死,越快越好,可惜她連死都死不了,她簡直就好像落入了一個萬動不復的地獄裡,她受的罪簡直沒有人能想像。

  但是她終於挨了過去。

  多年以後,她才將這段噩夢般的經歷告訴一個最近的人。

  "那個瘋子簡直比鬼還可怕。"伴伴說:"直到現在我一想起他還是要吐。""他還對你做了些什麼事。"

  "每件事都不是人做得出的,直到我自己親身經歷過之後,我才知道田靈子受的是什麼罪。"伴伴眼淚流下,"我想她死的時候一定覺得很愉快,一定很感激姜斷弦給她那一刀。""田靈子就是他以前的女人,如果她真的覺得生不如死,為什麼要等到別人殺她?""我想她一定也跟我一樣,想死都死不了。"

  "真的想死,總有法子的。"

  "沒法子,一點法子也沒有,那個惡魔根本不給你機會,一伴伴說:"他簡直就像是條蛆一樣附在你身上。有時候甚至會鑽到你的肉裡去。"聽的人身上開始冒出了雞皮疙瘩。

  "他高興的時候,就騎在我身上,用他那條臭腳盤住我的脖於,在半夜裡騎著我到沒人的地方去。"伴伴說:"只要走得慢一點,就用針刺我。","他這麼做,還是在他高興的時候?"

  "嗯。"

  "他不高興的時候呢?"

  "只要他有點不開心,他就把我跟他兩個人關到一個很大的羊圈子裡去,擠在七八百隻比豬還臭的肥羊中間,要我把那些羊當做我的公公爺爺叔叔伯伯老爸;而且還要我叫他們。"伴伴流著淚說:"有時候他甚至還要我叫一聲就磕一個頭。"聽到這裡,聽的人已經忍不住要嘔吐。

  "那時候我全身上下全都又青又腫,好像也變得像是個活鬼一樣。"伴伴說:"我只求老天可憐我,讓我快點死。""可是你還沒有死,而且還逃了出來。"

  "那真是個奇跡。"伴伴說:"連我自己都沒有想到,連做夢都沒有想到。"奇跡也會偶爾發生的。

  "我永遠忘不了,那天是三月十五。"伴伴說:"那一天的午時,就是處決丁寧的時候。"

《風鈴中的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