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犬子得救靠知己 團圓未幾又分離

    凌鶴心頭一驚,踉蹌著衝出三步就僕在地上。這種吹箭上未淬劇毒,只有麻藥而能使人麻醉一會,因為黃氏兄弟對凌鶴一直不忍殺死。

    也可以說,在他們確實得到孩子之前,絕不殺他。

    此刻黃世海上前自凌鶴背上解下孩子,正要叫弟弟捆在他的身上,黃宗海卻大驚道:

    「大哥,咱們白忙了一場……」

    「你說什麼?」

    「大哥,你看,這一個是馬小鶴,而不是凌小鶴!」

    黃世海仔細一看,不由大為失望,把孩子丟在地上,孩子立即哭了起來。道:「他為什麼背著馬小鶴?而不是他自己的兒子?而凌小鶴又不知在何人手中,奠非不是他去尼庵殺了人,搶走了孩子?」

    「是啊!奶娘說,搶孩子的是兩個姑娘,一個穿紅衣,搶走了馬小鶴,一個穿藍家,搶走了凌小鶴。」

    黃世海道:「穿藍衣的不是馬芳芳嗎?穿紅衣的呢?」

    黃宗海搖搖頭,道:「大哥,我看這個馬小鶴也不錯,長得白胖,十分可愛。」

    「哼!你懂什麼?光是小時候可愛不成,馬家的人沒有什麼出息,馬如飛的兒子是個紈褲子弟,正是所謂黃鼠狠下耗子一輩不如一輩。咱們千辛萬苦選了個舉世無雙的種子,為了這種子,連『怒堡』的基業都毀了,怎可隨便弄一個回去呢?」

    「大哥,孩子未搶到,族人已死了百餘人之眾……」

    「不要說了!咱們找那藍衣姑娘去……」兄弟二人掉頭率眾而去,孩子卻仍在地上大哭。

    不一會,兩條人影疾射而至,竟是江杏及馬芳芳。

    此刻馬芳芳看到了倒地昏迷的凌鶴,先是一喜,繼而一驚,道:「大娘,是凌大哥,他這是怎麼了?」

    江杏背著凌小鶴,蹲上一看,凌鶴中了兩支吹箭,原來江杏近日常常暗暗窺伺葉伯庭父子及黃氏兄弟,偷聽到黃氏兄弟談及這吹箭之事,知道這箭鏈上未淬毒,而是一種麻藥。

    江杏極不贊成她不管自己的侄子而背著人家的孩子跑來跑去,萬一丟了人家的孩子自然交代不了,且會弄巧成拙,別人弄丟了她的侄干將來也無法向大哥交代。

    還有,江杏是過來人,知道失去骨肉的痛苦,凡事總要設身處地為別人想想,況且姜不幸美極,馬芳芳也望塵莫及。

    江杏道:「芳芳,你看……」

    芳芳一看凌鶴腿上的兩支吹箭,立刻尖叫了起來,道:「大娘,這是什麼箭?」

    「吹箭!」

    「淬了毒嗎?」

    「你這是多此一同,箭插得這麼淺,若非淬了毒,人會昏迷不醒嗎?」

    「這是誰幹的?」

    「我只知道黃世海的族人個個都擅吹箭,當然是他們了。剛才過去一些人,八成是他們。」

    「大娘,我們不能救他?」

    「沒有解藥怎麼成?」

    「我們去搶解藥,不,我一個人去,只要抽冷撂倒一個蠻人,搶回解藥不成問題,大娘,你在此看著點,我去去就來。」

    芳芳立刻循黃氏兄弟一干人所去方向疾追而去。

    江杏解下孩子,作了一番手腳,也向芳芳所去之方向疾掠而去。幾乎同時,自不同方向又來了二人,一個是李婉如,一個已姜不幸。

    李婉如當初奉師命如此這般,不過是試探凌鶴,他不信世上真有十全十美之人,武功好、人品好、心術又正,這造物者也未免大偏心了吧?果真如此,卻又創造了「豬叟」他這種烏漆馬黑,四六不成材的壞東西幹啥?

    可是世上任何事都可以試,只有男女間的事試不得。「惡扁鵲」終生未娶,連「八臂模母」高麗花、「烈火無監」王色以及「夜叉」阿九都看不上他,自然不再作成家之想了,所以對男女間的事卻是大大的外行。

    李婉如由西轉北,未追上人,這時正好趕回來到這裡,乍見凌鶴臥地,身邊有個嬰兒,她一時激動。輕拍著凌鶴的面頰道:「凌大哥……凌大哥……」

    叫了幾聲沒有動靜,看看身上也未受傷,原來他腿上的兩支吹箭已被芳芳拔下丟了。李婉如乃是「惡扁鵲」之徒,自懂醫理,試脈之下,知是中了麻醉,卻不知是何種麻醉之藥,但知道他已快醒來。

    李婉如耐心地為凌鶴推拿按摩,甚至還在凌鶴口鼻處大力呼了幾口氣,這情景看在姜不幸眼中,無法形容內心的感受。

    她先是為了芳芳及娟娟和凌鶴的親呢而惱火,相信這畢竟是個花花公子。後來已有找機會解釋清楚之意,因為他們已是夫妻,又那麼恩愛。但眼前的一切,立刻否定了她想和解的一切,不完整的她寧願不要。

    如果他們的情感不是那麼深,自不會這麼堅決。尤其是口對口呼吸這一手,不通醫道的姜不幸怎能諒解?因而她伏在一邊一直未露面,看看到底二人在這麼短暫的時間內交情到了什麼熱度?

    這工夫凌鶴醒來,睜開眼道:「李姑娘,找到了沒有?噫!我背上的孩子呢?」

    「不是在這兒嗎!」李婉如指著一邊地上的嬰兒。這小傢伙也許是習慣了被人背著奔行,很少哭泣,瞪著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著另一邊,也就是姜不幸那邊。

    凌鶴道:「我是中了蠻人的吹箭,大概中了毒。你呢?沒有一點頭緒?」

    李婉如搖搖頭,道:「凌大哥,只怪我一時疏忽,以為那兒反正只有一個孩子,所以抱上就走,沒想到馬芳芳這女人很詐!她把別人的孩子留在身邊幹什麼?真是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了。至於你中了吹箭,我怎麼沒有發現呢?」

    「就在這兒一箭,還有這幾……」凌鶴指出創口,李婉如先仔細看了一會,再貼近把鼻子靠近他的大腿傷口處嗅了一陣,這一手更使一邊的姜不幸咬牙切齒。

    「你這是幹啥?」

    「一嗅便知吹箭上有未淬毒,還好,只淬了麻藥。蠻人的吹箭上不淬毒,倒是少有的現象。」

    「不是蠻人射的,是黃氏兄弟二人射的。正因為未想到他們兄弟也用這種吹箭,才會吃虧。更想不通的是,他們居然留了我的活口!」

    「八成,他們還捨不得殺你,因為他們所要的孩子並未找到,要是已經找到了,那就難說了。」

    「孩子在馬芳芳手中,遲早會落入黃氏兄弟及葉氏父子手中。」他的創處由李婉如為他上了藥,一躍而起,道:「果然沒有中毒現象。」

    「我要是連這點小毛病都弄不清,那算……」這工夫凌鶴撿起了背帶,李婉如也自地上抱起了孩子,但人影一閃,孩子已到了另一人手中。

    李婉如也是一時分神,她的注意力全在凌鶴身上。失聲驚呼中,發現搶孩子的女郎光艷照人,美得幾乎使她不大敢信任自己的眼睛。

    女人對自己容貌的自負,往往會掩耳盜鈴地硬說自己比別人美。天長日久,也就由於對自己的高估造成了久疑成真的看法,嚴然是女人中的女人,非男人中的男人不配。但李婉如似此自負,卻無法強迫自己相信比這個搶孩子的女郎更美些。她如果仍認為比對方美,就太愚昧了。

    「你……你是什麼人?為什麼搶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對方「格格」笑了起來,道:「真是年頭變哩!一些黃花大閨女,硬是搶別人的孩子,拉拉扯扯,據為已有,想要孩子可以自己生啊!」

    李婉如立刻就想到了一個人,不禁全神貫注,打量這個美態撩人,我見猶憐的小女人。

    道:「你莫非就是姜不幸姑娘?」

    「正是,不知姑娘又是何人?」

    「我叫李婉如。姜姑娘,據我所知,這並不是你的孩子。」

    「誰說不是……」但她立即又改口道:「的確不是,但和我的孩子差不多。」

    「這話怎麼說?」

    「這理很簡單,黃氏兄弟要的是我那孩子,卻把馬芳芳的侄子當作了我的孩子而搶走,弄清之後,又搶走了我的孩子。據我所知,現在馬芳芳手中那個孩子就是我的。似乎也是有意把她的侄子交給別人,卻弄走別人的孩子,這種心態,自然是心照不宣了。我目前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暫時擁有此嬰,也許有一無可以換口自己的孩子,如此而已。」

    李婉如是局外人,實在不便置詞,這工夫凌鶴才能插上嘴,緩緩走向姜不幸,道:「阿幸,你好像不認識我了……」

    「不是我不認識你,而是你變得大多、太快,我的眼睛無法適應,所以認不出來了。」

    「阿幸,我為找小鶴,曾和黃氏兄弟及其族人三百餘人及葉伯庭父子血戰,落下絕崖,幸被蕭娟娟姑娘接住,後來……」

    「不要說了!你的事我幾乎全知道,我不聽你這些浪漫史,你可以同時擁有阿娟、阿芳或阿婉,卻不能再使我相信你這花花公子的調調兒……」

    「阿幸……千萬別誤會……這一切全是誤解,你聽我說「你不要浪費口舌,我不會再信任你,反正在你來說,女人有的是,張三李四,阿貓阿狗,連指頭也不須勾一下,就像渴駭奔泉一樣,也像是有豬頭送不上廟門一樣……」

    李婉如粉臉一寒,道:「你說話最好別帶刺兒!」

    「我說的是張三李四、阿貓阿狗,李姑娘最好別插嘴!」

    「你似乎以為自己是世上最美麗的鳥兒!」

    「至少,我並不以為自己是一隻吃了花苞心裡俊的癲蛤蟆!」

    「你……」李婉如的小姐脾氣比姜不幸還大,哪吃這一套,正要發作。

    凌鶴急忙攔住,道:「李姑娘,你不少說兩句,要不,誤會會越來越深。」

    姜不幸掉頭就走,凌鶴大聲道:「阿幸,你聽我說,阿幸……這的的確確是誤會……」

    「花花公子,你休想虛言假套,有了新歡,也不必難為情,反正都是自己送上廟門的!」

    李婉如厲聲道:「姜不幸,你再罵人,我可要對你不客氣了!」

    姜不幸道:「不客氣又如何?你還能吃人哪?」這正是所謂:才子遇才子,必有憐才之心,美人遇美人,必無惜美之意,何況二人之間有利害關係。

    李婉如要往上衝,凌鶴攔住,這工夫姜不幸疾馳而去,由於凌鶴背著身子攔阻李婉如,未看到姜不幸走了,而李婉如雖看到卻又不說,待姜不幸快沒影兒了,她才道:「那女人走了……」

    凌鶴猛回頭一看,連連頓足道:「李姑娘,你怎麼不早說?」

    「我也是剛剛才發現她走了嘛!」

    「你可是親眼看到的,這女人很難纏,說話指桑駕槐,你看她那股子咋唬勁兒,好像世上所有的人都欠她似的,」

    「不行,我要去追……」

    「迫不上了!再說她此刻又不可一世,還是先讓她靜下來再說,我認為目前當務之急不是去追她。」

    「那是為什麼?她是我的妻子呀!」

    「我看不是,你們只不過是苟合,既無父母之命、又無媒的之言,她既不重視這份露水姻緣,你也不必一廂情願。」

    「不,不!雖無父母之命,亦無媒的之言,有了孩子,我今生不渝,絕不會背信毀盟。

    李姑娘,你剛才說目前當務之急不是追她,那是什麼?」

    李婉如道:「當然是去把你自己的孩子搶回來,只要搶回自己的孩子,再去找那姓姜的小潑婦,她就再也潑不起來了。」

    凌鶴一想也對,搶回孩子真的比去追姜不幸還要緊,道:「好吧!咱們去找馬芳芳……」

    哪知二人奔出三五十丈遠近,忽見迎面兩個人影疾馳而來,李婉如道:「是兩個女人啊!」

    「不錯,而且那個老的還背了個孩子。」原來這二人正是江杏和馬芳芳,她們去追黃氏兄弟及族人,也許是追錯了方向,或者對方改變了方向,居然未能迫上。

    馬芳芳十分焦急,找不到解藥,也要回來看看昏迷的凌鶴,江杏也未攔阻。這工夫凌鶴大聲歡呼,道:「另一個年輕姑娘正是馬芳芳……」

    李婉如雖知他如此高興是由於孩子有了下落,那婦人背的必是凌小鶴,卻悻悻地看了凌鶴一眼。

    四人很快地接近,老遠芳芳就大叫道:「凌大哥,你沒有中毒?那真是吉人天相,太好了,太好了!」

    凌鶴道:「馬姑娘,我的孩子在你哪兒?」

    「是啊!小妹知道,小鶴是你的命根子,所以才和江大娘一起去黃氏兄弟及葉怕庭父子藏身的尼庵中搶了回來。」芳芳立下了汗馬功勞,她以為幾天的辛勞,已得到了補償。

    凌鶴抱拳道:「這位江大娘,晚輩過去……」

    馬芳芳搶著道:「江大娘就是『一指叟,葉伯庭的夫人,由於大娘厭惡葉伯庭的為人,早已和他離異……」也順便說了她出去找孩子遇上江杏,以及回去放了江涵和交換孩子的事。

    「原來如此,大娘谷惡分明,一絲不苟,晚輩敬佩萬分,就此向大娘致謝。」

    江杏道:「凌少俠莫客氣,老身嫁了那種男人,又生了那種兒子,真是愧對父母及武林,少俠不怪我已經感激不盡了!」

    凌鶴道:「大娘背的可是犬子凌小鶴?」

    「是……是的,不……不過……」

    凌鶴上前道:「我給大娘解下……」目光在孩子臉上一掃,不由突然愣住,吶吶道:

    「怪事……怪事……怎麼又有一個馬小鶴?」

    江杏自然心裡清楚,是她動的手腳,把孩子換了的,那是因為她不主張把別人的骨肉留在自己身邊。此刻她想裝糊塗都不成,況且她也無須再瞞下去,道:「凌少俠,你也不必顧左右而言他,令郎不是在你身邊嗎?」

    「大娘,您說什麼?」

    江杏愕然道:「難道少俠不久前醒來,身邊沒有一個孩子?」

    「有啊!就是這個馬小鶴,這個才應該是犬子凌小鶴才對,怎麼又是馬小鶴呢?」

    馬芳芳道:「這可把人弄糊塗了。大娘,這個就是凌小鶴呀!您怎麼忘了呢?」

    「不……不!」江杏道:「芳芳,大娘必須告訴你,不久之前,你去搶解藥,先離開凌少俠,大娘就把孩子偷偷換了過來,也就是把凌小鶴放在凌少俠身邊旁,馬小鶴背在我的身上……」凌鶴和馬芳芳都是一震,馬芳芳一震之後,繼而責怪江杏自作主張,但凌鶴一想,無怪姜不幸抱走了那個孩子,八成當時她就發現那個是凌小鶴了。

    姜不幸得到了她自己的孩子,會不會遠離這一帶就很難說了,只是凌鶴並不怪江杏,還抱拳道:「多謝大娘,孩子已被姜不幸抱走了。」

    馬芳芳愕然道:「怎麼?凌大哥見過姜姊姊?」

    「是的……」凌鶴說了一切。

    馬芳芳內心更討厭江杏,她本想討好凌鶴,居然弄巧成拙,反而送給了姜不幸,卻不得不敷衍道:「凌大哥,既然姜妹姊把孩子抱去了,不是更好嗎?」

    「好是好,只是當時我被蒙在鼓裡,不知哪是犬子,相信不幸會遠離此鎮的。」

    「那也不見得,請問這位李姑娘,既在凌大哥身邊,怎麼會把孩子弄錯呢?」

    李婉如正想找她算賬,冷冷地道:「虧你還有臉和我說話,你騙了我,說我搶到的孩子就是凌小鶴,自以為得計。結果如何,不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嗎?」

    馬芳芳道:「空不空是我個人的事,你整天跟著凌大哥算什麼呢?」

    「我不算什麼,只是不願看著人家骨肉分離而已。你有沒有們心自問一下,是誰使人家骨肉分離的呢?」

    「李婉如,我覺得你很討人嫌,而你自己居然並不知道。其實你除了會跟以外,你還會什麼?」

    李婉如一晃而至,閃電攻出三掌,馬芳芳為「怒堡」「八成」之一,非比泛泛,但仍被漚退了兩步。李婉如道:「你是個什麼女人呢?你紹未想到,凌大哥根本不領你的情,而感激這位江大娘對不?這就叫著吃對門謝隔壁呀!」

    馬芳芳厲叱一聲,撲了上去,凌鶴厲聲道:「不要打了!」但兩女誰也不想停手。馬芳芳不弱,李婉如更非易舉之輩,甚至比曲能直師兄還厲害,二人力搏了五六十招,凌鶴又叫了幾聲,兩女不停,他掉頭疾馳而去。

    他實在不願有女人在身邊,他要去打阿幸、因為一旦阿幸遇上葉氏父子或黃氏兄弟,一定逃不出他們的手掌,他以為任何女人也無法取代阿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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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在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