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要下雨了。他想著。天已經漸漸暗下來,夏天這個季節,雨總是不期而至。

    「阿忠,回去吧,不要去了,要下雨了。」他看著走在前面的阿忠,幾乎在哀求。

    地震的消息總是不斷。自從唐山發生了大地震,那一年似乎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所有地方都餘震不息。好幾次廣播裡發出警告,人們扶老攜手前進幼地跑到空地上去,惶惶不可終日地等候著地震到來的消息。許多年以後,即使他忘記了太多,卻仍然記得清清楚楚這樣的情景。黑暗中,不知有多少人背著細軟擠在一片剛割過早稻的田里,稻茬子讓腳底也感到刺痛。如果不是家裡出了事,就算是這樣地震消息來了的日子,他也不能在深夜裡出來的。

    「怕什麼,這兒和那兒還不是一樣。」阿忠回頭笑了笑,「你叫我出來,現在怎麼又怕了。」

    他仍然感到恐懼,不僅僅是因為要下雨。白天,就是這兒,蹺腳隊長的半個身體被捲進了飛速行駛的車輪下面,這個消息和地震的消息夾雜在一起,馬上不脛而走,更讓人驚慌。

    以後的事呢?第二天他就隨母親去了外地,再也沒有回來。無論怎樣回憶,他總記不起來這個地震消息傳來的夜晚自己做了些什麼,只記得自己象大病一場,渾身冷汗淋漓,腦海中空空一片。

    整整二十九年了。二十九年前的今天,兩個孩子離開了逃難的人群,沿著鐵路向前走。因為要下雨,沒有星也沒有月亮,暗得幾乎什麼都看不清,以至於回憶也像沉浸在一片濃霧之中。

    忘了就忘了吧。他苦笑著。中外都有投胎時會忘掉前生的傳說,在中國是孟婆湯,國外卻是一條河,叫忘川。喝過忘川的水,什麼都忘了,忘記了過去的憂傷和歡樂,便重新投入這個紛紛擾擾的世界,茫然地。二十九年前,自己也許正像投胎一樣,忘記了一切,開始了一段新的生命。

    沿著鐵路向前走去。別的都在變化,但鐵軌除了枕木從木頭變成了鋼筋水泥的,什麼都和以前一樣。走了一程,他站住了,從懷裡摸出那包抽出一半的煙。

    該回去了吧。這兒,就該是那個已經被忘記了的蹺腳隊長死去的地方了,現在已經什麼都看不出來。回到小旅館裡,好好睡一覺,明天一大早再趁這班只停靠五分鐘的列車回家,把這個曾經的故鄉永遠埋葬在記憶中。忘記是最好的朋友。這是誰寫的詩?聞一多麼?餘光中譯過的一個美國女詩人的詩也有這樣的話,忘記她,像忘掉一朵花……

    一團微弱的火光忽然跳動在前面的鐵軌上。這讓他的心臟猛地跳動了一下,一瞬間非常難受,空落落的,像什麼都沒有。是鬼魂出現了,像慕容垂的鬼魂出現在唐太宗面前,用陰鬱的聲音吟道:「我昔勝君昔,君今勝我今」麼?

    他聞到了一股香燭的味道,馬上對自己的神經過敏感到好笑。前面有三個人影聚在鐵軌邊上,地上插著幾支香,剛才那朵微弱的火光多半是火柴點燃了香。現在雖然不是清明,但那三個人明顯是在祭拜。也許,他們也有親屬因為車禍死在這兒,因此在忌日上根香。

    忌日?他馬上想到了二十九年前的今天。二十九年前,那個姓陳的蹺腳隊長不正是死在今天的麼?難道,這三個人就是那蹺腳隊長的親屬?他一陣激動,回到故鄉來追尋自己的記憶,一直都茫然不得頭緒,沒想到卻會這麼巧。

    他快步走了過去。走近了,可以看到那三個人是二男一女,其中一個還是個十二三歲的少年,正雙手合什,向著那三支插在鐵軌邊的香拜著。聽到有人過來,那幾個人都轉過頭。

    也許,太冒昧了吧,說不定他們會把自己當成壞人。畢竟,天已經晚了,還在鐵路邊走的人實在有點可疑,何況他還斜咬著香煙。在還有五六步遠的地方,他站住了,慢慢地說:「對不起,我是過路的。請問,你們在祭祖麼?」

    那個女子抬起頭。黑暗中,她的眼睛亮得嚇人,他吃驚地發現,這個年紀不太輕的女子居然清秀得出乎意料,如果在二三十年前,一定是個很美的女子。

    「是啊。」她輕聲說著,「是他的外公。」

    如果蹺腳隊長有個女兒的話,今年可能也有四十多歲了吧。他想著,卻不知該怎麼問,嚅嚅地道:「請問,真對不起,你們姓陳麼?」

    「陳?」那女子反問了一句。他連忙道:「是這樣的,我記得二十九年前,有個姓陳的人出了車禍,就死在這段鐵路上的。」

    「我們不姓陳。」那女子的聲音沉了下來,一下子變得很冷漠。他有些尷尬,道:「對不起,隨便問問。」

    看來,的確是自己的幻想了。他感到好笑,如果幻想出一個玩伴來,那也沒什麼奇怪的,可是居然幻想出一個死人,大概這也說明自己從小就有些精神錯亂。他點了點頭,道:「對不起了,你們忙,我走了。」

    他轉過身,剛想走,那個男人忽然叫了起來:「阿忠!」

    這聲音讓他一下子怔住了。像一根釘子從天而降,從他頭頂心打入,把他一下釘在了地上,他再邁不開步子。他慢慢轉過身,回過頭去。

    「你是阿忠!我記起來了!」那個男人已經向他走來。這個男人年紀與他相仿,只是因為生活的勞苦,看上去比他要蒼老一些。

    「阿忠,你忘了麼?我是新明啊。」

    男人熱情地拉住他的手,重重地搖了搖。和記憶中不一樣,眼前的這個新明孔武有力,完全是個做慣體力的人。他看著這個男人,猛然間,鼻子感到一陣酸酸的。

    這不會是自己的幻想,的確有這個人!他也拉著新明的手,大聲道:「新明,真的是你?」

    「當然是我,哈哈。」新明又晃了晃他的手,粗大的手,力量已經比他大了許多,完全沒有當初那個膽怯少年的影子了。看著新明,他微笑著,輕聲道:「好久沒見了吧。」

    「三十年了,哈。」新明爽朗地說著,「來,過來,這是我老婆。璐璐,你看,阿忠是我小時候的好朋友,你都忘了,還說根本沒這個人。」

    「璐璐」這個名字象魔咒一樣,讓他目瞪口呆。記憶像一條倒流的大河,轉瞬間奔湧出潮,不可阻擋。三十年前的那個白色裙子的少女,就是眼前這個中年婦人了麼?的確。他們都已經四十多了,她也有那麼大年紀了吧。

    「你是彭璐吧?」

    她還沒說什麼,新明已經笑著搶過話頭,道:「是啊。璐璐,你看,阿忠還記得你的。」

    她只是微笑著,但他感到了在她的笑容裡,更多的是苦澀。

    「阿忠,這些年你都在外面?今天怎麼回來了?走,去我家吧,聊聊去,那麼多年沒見了。」

    新明拉著他向前走去。那個小男孩茫然地看著他,新明在那小孩頭上打了一下,道:「快叫阿忠叔叔。」

    「阿忠叔叔。」那孩子不太願意地叫著。

    新明的家就是鐵路不遠的一套公寓樓裡。大概分到手也沒多少年,裝修得相當漂亮,新明這些年過得大概很是舒服。到了家裡,新明端出酒來,又從冰箱裡拿出半隻燒雞,硬拉著他對酌,感慨萬千地說著,幾乎所有話頭都是他在說,自己竟然搶不過多少話來。可是說到二十九年前的今天時,新明卻一口咬定,那天的地震消息傳來時自己已經隨母親去外地了,根本沒在這兒。只是新明的酒量卻實在不行,喝下大半瓶酒後,他還不覺得如何,新明卻已經吐字不清了。

    「新明,天很晚了。」她大概剛安頓好孩子,走過來低聲說著。新明打了個酒嗝,大聲道:「好,給阿忠打個鋪,今晚聊個通宵。」

    他站起來道:「不了,新明,你休息吧,我在旅館定好了房間,東西還在那兒呢。」

    「是麼?」新明站起來,「把東西拿來,房間退了!」

    他有點哭笑不得:「明天再聊吧,你也好好休息。」

    新明站了起來:「我送送你去。」他站起來時已是東倒西歪,將茶几撞了一下,上面那瓶酒也倒了下來。他一把抓住酒瓶,道:「新明,你能走麼?」

    「我送送阿忠吧,新明,你先去睡。」

    她走過來,扶起新明。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他看見她的眼神,深邃得像一潭古水。

《忘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