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上午,我跟父母一起,在君悅酒店一樓大堂的咖啡廳跟王律師見面。王律師身著深色西裝,一副少年老成的樣子,由於父母已在電話裡給他介紹過我的情況,因此他一見面就切入正題。

  王律師給我介紹說,目前家庭暴力在中國正呈上升趨勢。據有關報道稱,目前中國超過三成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在廣東地區這個比例高達五成。也就是說,在中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即8100萬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中國每年有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體。

  這個數據令我著實有些驚訝。沒想到我成了這8100萬分之一。

  王律師不著痕跡地掠過一絲笑容,對我說,"不必驚訝,這個數據還不是完全統計。還有很多家庭暴力根本統計不到。即使在西方,這種現象作為一種問題納入法律思考,也是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的,中國則更晚一些,20世紀90年代初才開始有了較多的研究和討論。這是因為家庭暴力不單純是一種侵權行為或犯罪,它總是和社會的傳統文化、家庭的倫理價值和人們的思想觀念交織在一起的,被有意無意地掩蓋起來,甚至被認為是正常的事情。"

  根據王律師有條不紊的介紹,我初步瞭解到以下常識:《婚姻法》對"家庭暴力"的界定是:"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王律師問我想達到什麼目的?是想讓他為此付出代價接受刑罰,還是放他一馬,只是想跟他離婚?

  父母不等我回答,斬釘截鐵地說:"當然得讓他為此付出代價,並且同時做離婚訴訟。"

  我想了想,對王律師說,就做離婚訴訟吧。別的,就不追究了。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也不希望他因此而受牢獄之苦。

  "你們的意見衝突很大,怎麼辦?"王律師提醒我。

  "按我的意見辦吧。"我們三個人異口同聲地說。

  看我們這種局面,王律師只好說:"要不,這樣,你們先商量好,再告訴我?今天就先這樣?"

  母親不解地說:"孩子,你受這麼大苦,怎麼還這麼護著他呢?!"

  父親被我的態度激怒,大聲地衝我喊:"你這孩子不知好歹,誰對你好你還看不出來嗎?那個畜生只會打你,最後心疼你的不還是只有父母嗎?這個事情你不要一意孤行,我必須替你做主!"

  "你冷靜點,別人在看我們了!"母親提醒父親。果然,咖啡廳不少人都回頭朝我們這裡張望。

  這時我的手機又開始唱歌。接完電話我對王律師說:"給你介紹一個朋友,她被上司誘姦了,需要你的幫助。"

  父母聞言頓時重重地歎了口氣:"世風日下啊!這都是什麼事兒吶,唉!"

  電話是小曼打來的。小曼帶著哭腔說,"妮可,你認識律師嗎?"

  "怎麼啦,小曼,慢慢說。"我趕緊安慰她。

  在小曼斷斷續續的哭訴中,我瞭解到,昨晚,大海龜把小曼給誘姦了。昨晚小曼值班,大海龜也因事回了售樓處,兩人說了些話,小曼在喝完一杯茶後身體就變得很奇怪。後來就在售樓處大廳的沙發上跟大海龜發生了關係。清醒之後,小曼懷疑大海龜在茶水裡做了手腳,因跟我關係一向不錯,所以向我求助。

  我立刻把王律師的電話告訴她,讓她別著急,如果大海龜真的做了壞事,他會受到懲罰的。

  掛掉電話,我想起大海龜跟我在停車場發生的那件事,由此可以確定,大海龜的確是給我的酒裡放了藥。否則我不會喝點啤酒就被他放倒的。看來他也是個慣犯了,並且還是那種最笨的傢伙,兔子還不吃窩邊草,他竟然把魔爪連連伸向身邊的兩名女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這種人遲早會受到懲罰的。

  王律師說其實我主要接經濟案件的。

  我知道王律師說的不假,經濟案件標的高,律師掙得也多,誰不願接啊。離婚案子除非有很多財產需要分割,否則律師也不會感興趣的。而小曼的案子,則無法帶給他任何利益。那點可憐的律師費誰也看不上眼。維權案只有那些想借這個案子提升個人名氣的律師才會接,比如有人專職替農民工討薪維權、替二奶維權、替那些比竇娥還冤的人維權等等。這是個商品社會,一切行為都標明了價碼,就算是人情,也不得不考慮生計問題。

  我身子前傾,更加誠懇地請求他:"王律師,請你一定幫我朋友的這個忙吧!她是個小姑娘,剛工作就遇到這種事,心裡萬一想不通,恐怕後果很嚴重!"

  "恩,好吧。我先接下來。"王律師說,"你的訴訟究竟怎麼做,你們三個人再商量一下吧。主意定了再找我。今天就先到此為止吧。"

  "好的謝謝你!"我們紛紛與他握手告別。

  父母因有事在身,也沒時間再跟我討論下去,王律師剛走,他們也離開了。

  送走王律師和父母,我決定找個時間回團結湖去拿車,順便回家取些衣服。
《北京售樓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