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詳紅樓夢

──論全抄本

紅樓夢這樣的大夢,詳起夢來實在有無從著手之感。我最初興趣所在原是故事本身,不過我無論討論什麼,都常常要引「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本」(以下簡稱全抄本),認為全抄本比他本早。

紅樓夢這樣的大夢,詳起夢來實在有無從著手之感。我最初興趣所在原是故事本身,不過我無論討論什麼,都常常要引「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本」(以下簡稱全抄本),認為全抄本比他本早。這話當然有問題,不得不預先稍加解釋。

這抄本的前八十回,除抄配的十五回不算,俞平伯說「大體看來都是脂本……卻非一種本子,還是拼湊的……相當可靠……因為絕非楊繼振(道光年間藏書者)等所能偽造。……是否與紅樓夢作者原稿有關,尚不能斷定。」因為當時傳抄中可能經人改寫。附批很少,只有沒刪淨的幾條。「紅樓夢最先流傳時,附評是很多的。後來漸漸刪去了。……從這一點說,大約與甲辰本年代相先後。」

沒有評注,可能是後期抄本,根據早期底本過錄。但是頭十八回是另一個來源,沒有照程本塗改。第十七至十八回已分兩回,顯較庚本晚。第三回妄加三句,似還沒有人指出。鳳姐問黛玉一連串的話,插入「黛玉答道:『十三歲了。』又問道……」上一回黛玉「年方五歲」,從揚州進京,路上走了八年!

此外俞平伯舉出的許多缺文,如果我們不存成見,就可以看出是本來沒有的,後加的補筆。如第三十七回賈政放學差一段。抄本第六十四回賈敬喪事中,賈政在家,屢與賈赦並稱,庚本代以賈璉(俞平伯認為此處的「璉」字也不一定靠得住)。全抄本第六十九回已經改了賈政不在家。顯然它的第三十七、六十四兩回都是早稿,賈政並未出門。第三十七回回首放學差一節是後加的帽子,解釋寶玉為什麼能一直不上學,在園中遊蕩。

同樣的,第五十五回回首沒有老太妃病。吳世昌考據出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原是元妃死,改寫中將元妃之死移後,而又需要保留賈母等往祭,離家數月,只得代以老太妃。所以老太妃病是後加的伏筆。全抄本第五十五回沒有這頂帽子,第五十八回突然說:「誰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戚本、程本也都沒有第五十五回的帽子。

第七十回回首「王信夫婦」全抄本訛作「王姓夫婦」,同程本。

第七十三回迎春乳母之媳,庚本作「王柱兒媳婦」,全抄本作「玉柱兒媳婦」,程本同。第六十二回寶玉生日,到「李趙張王四個奶媽家讓了一回」。除李嬤嬤外,有賈璉乳母趙嬤嬤,張嬤嬤不知道是誰,王嬤嬤想必就是迎春的乳母,王柱兒的母親。全抄本、程本都誤加一點成玉,似是程高採用這抄本的又一證。但是當時流行的抄本也許這幾回大都與這本子相仿,程高似乎沒看見過第五十五回的帽子。

由於改寫過程的悠長,有些早本或者屢次需要抄配。如第三十七、五十五回不過加個帽子,可以仍用舊稿,就疏忽沒加。又如第六十三回缺芳官改名改妝一節──庚本在這一大段文字完了以後分段,書中正文向無此例,顯見是後加。全抄本無,第七十回卻又用她的新名字溫都裡納與雄奴,第七十三回又用溫都裡納的漢譯金星玻璃,又簡稱玻璃。當是加芳官改名後才有這兩回,本來即有也全不能用。這百衲本上的舊補釘大概都是這樣來的。

第七十回改寫的痕跡非常明顯。上半回賈政來信,說六七月回家,於是寶玉忙著溫習功課,桃花社停頓。下半回賈政又有信來,視察海嘯災情,改年底回家,寶玉就又鬆懈下來,於是又開社填詞。第七十一回開始,賈政已經回來了,接著八月初三賈母過生日,顯然不是年底回來的,仍接第七十回上半回。一定是改寫下半回,為了把那幾首柳絮詞寫進去。第一回脂批:「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傳詩之意。」

第七十一回鴛鴦撞見司棋幽會,伏傻大姐拾香袋,是抄園之始,直到第七十四回抄園,第七十五回中秋,上半回也還是抄園餘波,這幾回結構異常嚴密,似是一個時期的作品,至少是同一時期改寫的。己卯本到七十回為止,或者在此告一段落。第七十回賈政歸期改了,而底下幾回早已有了,直到第八十回年底,時序分明。唯一的辦法是在第七十一回回首加個帽子,解釋賈政為什麼仍舊六七月回家,但顯然迄未找到簡潔合理的借口。

俞平伯另舉出許多過簡的地方,大都與「缺文」一樣,是早稿較簡。例如紅麝串一節,沒有寶釵的心理描寫。元妃的賞賜,獨寶釵與寶玉一樣,她的反應如何,自然非常重要。全抄本只有寶釵在園中裝不看見寶玉,走了過去,後來寶玉索觀香串,「少不得褪了下來」,不大願意,也是她素日的態度。未提這新的因素,到底不夠周到。這種地方是只有補加,沒有刪去之理,正如第二十回李嬤嬤罵襲人「好不好拉出去」,全抄本無下句「配一個小子」。庚本後來又重一句:襲人先還分辯,後來聽她說「哄寶玉妝狐媚,又說配小子等,」哭了。全抄本此處作「哄寶玉妝狐媚等語」,可見前文缺「配一個小子」,不是抄漏一句。這種警句也決不會先有了又刪了。

第十九回回首,庚本有元妃賜酥酪,寶玉留與襲人,全抄本無。寶玉訪襲,說:「我還替你留著好東西呢。」直到後文敘丫頭阻止李嬤嬤吃酪,說是給襲人留著的,方知是酥酪。這樣寫較經濟自然,但是這酪不是元妃賜物。脂批賜酪:「總是新春妙景。」又關照上回省親,決不會刪去這一點。

同回寧府美人畫一節,庚本有兩行留出空白:「因想這裡素日有個小書房,名……內曾掛著一軸美人畫,極畫的得神。今日這般熱鬧,想那裡自然……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全抄本略同戚本,只作「因想那日來這裡,見小書房內曾掛一軸美人,極畫的得神。今日這般熱鬧,想來那裡美人自然是寂寞的。」末句不夠清楚,需要解釋:因為熱鬧,所以沒人到小書房去。庚本的底本一定是在行旁添改加解釋,並加書齋名,尚未擬定。改文太擠或太草,看不清楚,所以抄手留出空白。

全抄本第二十六回沒有借賈芸眼中描寫襲人。回末黛玉在怡紅院吃了閉門羹,在外面哭,沒有那段近於沉魚落雁的描寫與詩。

襲人自第三回出場,除了「柔媚嬌俏」四字評語(第六回),我們始終不知道她面長面短。這是因為她一直在寶玉身邊,太習慣了,直到第二十六回才有機會從賈芸眼中看出她的狀貌。全抄本上沒有利用這機會,也許是起初沒想到,也許是躊躇。事實是我們一方面渴想知道襲人是什麼樣子,看到「細挑身材,容長臉面。」不知道怎麼有點失望,因為書到二十六回,讀者與她相處已久,腦子裡已經有了個印象,儘管模糊,說不出,別人說了卻會覺得有點不對勁。其實「細挑身材,容長臉面」八個字,已經下筆異常謹慎,寫得既淡又普通,與小紅的「容長臉面,細巧身材」相仿而較簡,沒有「俏麗乾淨」、「黑真真的頭髮」等。

作者原意,大概是將襲人與黛玉晴雯一例看待,沒有形相的描寫,盡量留著空白,使每一個讀者聯想到自己生命裡的女性。當然無法證明全抄本不是加工刪去襲人的描寫與贊黛玉絕色的一段,只能參考其他早本較簡的例子。

芙蓉誄前缺兩句插筆,似是全抄本年代晚的一個證據。原文如下:

「……乃泣涕念曰:──諸君閱至此,只當一笑話看去,便可醒倦。──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

這兩句夾在「念曰」與誄文之間,上下文不銜接,與前半部的幾次插筆不同。如果是批注誤抄為正文,脂批也決不會罵這篇誄文為「笑話」。但是寶玉作誄時,作者確曾再三自謙:「寶玉本是個不讀書之人,再心中有了這篇歪意,怎得有好詩好文作出來……竟杜撰成一篇長文……」「諸君……只當一笑話看」一定是自批。全抄本刪去批注,因此這自批沒有誤入正文。

所以全抄本也沒有第七十四回的「為察姦情,反得賊贓」。這八個字一直不確定是批語還是正文。「誰知竟在入畫箱中搜出一大包金銀錁子來奇為察姦情反得賊贓……入畫只得跪下哭訴真情說這是珍大爺賞我哥哥的」(庚本)回末尤氏向惜春說:「實是你哥哥賞他哥哥的,只不該私自傳送,如今官鹽竟成了私鹽了。」寧府黑幕固多,如果是尤氏代瞞竊案,一定又是內情複雜,最後即使透露,也必用隱曲之筆。而一開始剛發現金銀,作者就指明是賊贓,未免太不像此書作風。──倒是點明入畫供詞是「真情」,又與這八個字衝突。這八個字想是接上文「奇」字,是批者未見回末尤氏語。

俞平伯特別提出第七十七回晴雯去後,寶玉與襲人談話,「襲人細揣此話好似寶玉有疑他們之意」。庚本、甲辰本作「疑他」,此本多一「們」字,同戚本。「『疑他們』者兼疑他人,便減輕了襲人陷害晴雯的責任。……關係此書作意,故引錄。」

此外芙蓉誄缺數句,包括俞平伯曾指為罵襲人的「鉗詖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同回姽嫿詞也缺兩句,顯然是抄漏的。也許因為這緣故,他並未下結論,將芙蓉誄缺「悍婦」與「疑他們」連在一起。

寶玉與襲人談,正暗示她與麝月秋紋一黨,「疑他們」當然是兼指麝月秋紋。寶玉與襲人關係太深,不能相信她會去告密,企圖歸罪於麝月秋紋,這是極自然的反應。同時事實是這幾個人裡只有襲人有虛心事──與寶玉發生了關係──諒她不至於這樣大膽,倒去告發惹禍,不比她手下的人,可能輕舉妄動。這層心理也沒能表達出來,不及「疑他」清晰有力。

「悍婦」也不見得是指襲人。上句「鉗詖奴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與其他「與園中不睦的」女僕。寶玉認為女孩子最尊貴,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見。「賈雨村風塵懷閨秀」回目中的「閨秀」是嬌杏丫頭。寶玉再恨襲人也不會叫她奴才。「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如果是罵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點疑心。而他當天還在那兒想:「還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來家還是和襲人廝混,只這兩三個人,只怕還是同死同歸的。」未免太沒有氣性,作者不會把他的主角寫得這樣令人不齒。「悍婦」大概還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夢,「向寶玉哭道」,戚本略同,庚本作「笑向寶玉道」。俞平伯說「笑字好,增加了陰森的氣象,又得夢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辯道」,庚本也作「笑辯道」,似乎沒有人提起過。我覺得這兩個「笑」字都是庚本後改的,回味無窮。芳官在被逐的時候「笑辯」,她小小年紀已有的做人的風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著駁她,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後,寫寶玉「去了心上第一個人」,這句話妨礙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場,補敘晴雯原系賴大家買的小丫頭,賈母見了喜歡,「故此賴媽媽就孝敬了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大家的見晴雯雖到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賴大家卻還不忘舊德,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全抄本)既然是賴家送給賈母,怎麼又「收買進來」?還要付一次身價?──「吃工食」三字並無不妥,賈家的丫頭都有月錢可領。──「在賴大家卻還不忘舊德」,這句也不清楚,彷彿仍舊回到賴家。當作「對賴大家卻還……」

庚本稍異:「……故此賴嬤嬤就孝敬了賈母使喚,後來所以到了寶玉房裡。這晴雯進來時也不記得家鄉父母,只知有個姑舅哥哥專能庖宰,也淪落在外,故此求了賴家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家的見晴雯雖在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為人卻倒還不忘舊,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有問題的兩句都已改去,「收買進來吃工食」變成說她表哥,不過兩次說收買表哥進來,語氣嫌累贅。前面添出不記得家鄉父母,是照應芙蓉誄:「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實有表哥怎麼會不知道籍貫姓氏?表哥「專能庖宰」,顯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貫。雖是「渾蟲」,舅舅姓什麼,是哪裡人,總該知道。庚本顯然是牽強的補筆。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頁有「晴雯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雲」。我認為這是重要的異文,標明有一個時期的早稿寫晴雯有母親,身世大異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雲」字形有點像,會不會是抄錯了?或是抄手見檀雲名字眼生,妄改晴雯?這裡寫寶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襲人麝月秋紋碧痕與「幾個做粗活的丫頭」都有交代,解釋她們為什麼不在跟前。這句要是講檀雲,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所以若是筆誤或妄改「晴雯」,那就是這時期的早本沒有晴雯其人。

如果這句確是說晴雯,那她將來被逐──如果被逐的話──是像金釧兒一樣,由母親領回去。如果正病著,有母親看護,即使致命,探晴也沒有這麼淒涼。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殺,那就更與金釧兒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沒有逐金釧這回事?這個疑問,我們在研究改寫過程的時候會有一些端倪。

檀雲二字「夏夜即事詩」(第二十三回)與芙蓉誄中出現過:「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雲品御香;」「鏡分鸞別,愁開麝月之奩;梳化龍飛,哀折檀雲之齒。」都是麝月對檀雲。既有麝月,當然可以有個丫頭叫檀雲。

第三十四回襲人「悄悄告訴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說:『太太叫人,你們好生在房裡,我去了就來。』」這裡檀雲不過充數而已。全抄本作「香雲」,當是筆誤。

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雲探母,晴雯在這時期還不存在,後來檀雲因為「沒有她的戲」,終歸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無檀雲其人,偶一借用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雲,是已經決定晴雯沒有家屬,只有兩個不負責的親戚。

明義「綠煙瑣窗集」有廿首詠紅樓夢詩,題記雲曹雪芹示以所著紅樓夢。看來甲戌前曾有一個時期用紅樓夢書名,脂硯甲戌再評,才恢復舊名「石頭記」。廿首詩中已有一首詠晴雯與芙蓉誄,一首玉釧嘗羹。有玉釧嘗羹,當然是有金釧之死。明義所見紅樓夢已屬此書的史前時代。第二十四回還更早,晴雯的悲劇還沒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釧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異文最多。鳳姐到王子騰家拜壽回來,全抄本作「見過王夫人,便告訴今日幾位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庚本作「拜見過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長一短的問他今兒是幾位堂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拜見」王夫人,倒像金瓶梅裡的婦女,出去一趟,回來就要向月娘磕頭。紅樓夢裡沒有這規矩。王夫人對於應酬看戲沒有興趣,是鳳姐自動告訴她更對些。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過文筆欠流利。

接著寶玉回來,纏著彩霞與他說笑,「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無「只往衣內放」,下句作「彩霞奪手不肯」。全抄本語氣曖昧,似有穢褻嫌疑,不怪賈環殺心頓起,「便要用熱油燙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盞油燈向寶玉臉上一推。只聽寶玉噯喲一聲,滿屋裡漆黑。眾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燈來看時……」庚本「油燈」作「油汪汪的蠟燈」,無「漆黑」二字,作「滿屋裡眾人都唬了一跳,連忙將地下的棹燈挪過來……」「棹」字點掉改「戳」。秦氏喪事,戶外有兩排戳燈,大概是像燈籠一樣,插在座子上。疑是專在戶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燈或者是像現代的站燈兼茶几。

全抄本顯然是寫室內只有一盞油燈,在炕桌上。賈環坐在炕上抄經。「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蠟燭,油燈倒了,不會「滿屋裡漆黑」。庚本作「蠟燈」,是補漏洞,照應「蠟花」二字。只有一盞燈,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燈」。但是全抄本一聲驚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戲劇效果更強。

庚本較周密沖淡。「拉著彩霞的手,只往衣內放,」也可能不過是寫親匿,終究怕引起誤會而刪去。

全抄本馬道婆與趙姨娘談:「若說我不忍叫你娘兒們受人折磨還由可……」「折磨」似嫌過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馬道婆索鞋面,「挑了兩塊紅青的」。庚本只有「挑了兩塊」。可見作者對色彩的愛好。大概因為一般人對馬道婆鞋子的顏色太缺乏興趣,終於割愛刪去。

這一回最重要的異文自然是癩頭和尚的話:「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五載矣。」各本都作「十三載」。下文有「塵緣已滿□□了」。俞平伯說:「二字塗改不明,似『入三』,疑為『十三』之誤,謂塵緣已滿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歲是十分之三,應當是四十八九歲塵緣滿。甄士隱五十二三歲出家,倒真是賈寶玉的影子。寫他一生潦倒,到這年紀才出家,也是實在無路可走了,所謂「眼前無路想回頭」(第二回),與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淒艷,那樣黯淡無味、寫實,即在現代小說裡也是大膽的嘗試。我著實驚歎了一番,再細看那兩個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為此處刪去六字,一條黑槓子劃下來,「大」字出頭,被蓋住了:「半」字中間一劃,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寫似「三」字。

十五歲「塵緣已滿大半了」,那麼塵緣滿,不到三十歲。這和尚不懂預言家的訣竅,老實報出數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僅作「塵緣滿日,若似彈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來的時候,賈母正哭鬧間,「只聞得街上隱隱有木魚聲響,念了一句『南無解冤孽菩薩……』」庚本無「街上」二字,多出一節解釋:「賈政想如此深宅,何得聽的這樣真切,心中亦希罕。」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榮府成了普通臨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種神秘的氣氛。

寶玉這一年十五歲,當系後改十三,早稿年紀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這一年,寶玉與諸姊妹「皆不過是十五六七歲」(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傳秋芳「年已二十三歲」,她哥哥還想把她嫁給十三歲的寶玉。全抄本無「年」字,作「已二十一二歲」,與十五歲的寶玉還可以勉強配得上。「二十三歲」當然是「一二」寫得太擠,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稱十五歲,也是未改小的漏網之魚。照全抄本,寶玉仍是十五,那麼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寶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因我們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時,是上年的事,當作「去年」。可見早稿時間過得較快,中間多出一年。第二十五與四十五回間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親,臨別元妃說:「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萬不可如此奢華麋費了。」批注是「不再之讖」。舊稿當是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擬省親,次年開春逝世。直到五十幾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還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後,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兩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寶玉的年紀還不夠大,是否有誤?

我們現在知道逐晴一回是與元妃之死同一時期的舊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這個階段,只有這一點可以確定:寶玉的年紀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現在的年歲。大兩歲,就不至於有這麼些年齡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樣算,逐晴時寶玉已經十八歲,還是與姊妹們住在園內,晚上一個丫頭睡在外床。「有人……說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裡的丫頭們不長進,教習壞了。」王夫人聽了還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兩歲,時間又縮短一年,共計小三歲。

全抄本吳語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頁有「每一棵樹上,每一枝花上多繫了這些物事(東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義較抽像,以稱絹制小轎馬旌,也不大通,顯然是圖省事,將「物事」二字一勾,倒過來。

第五十九回黛玉說:「飯也都端了那裡去吃,大家鬧熱些」(第一頁),庚本作「熱鬧」。

第六十四回第一頁有「寶玉見無人客至」,同頁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煙,若珍大哥那邊有要緊人客來時,令他急來通稟。」庚本均作「客」。

第四頁賈璉對賈珍說:「再到阿哥那邊查查家人有無生事。」庚本作「大哥」。

第二十七回第五頁寶玉想找黛玉,「又想一想,索性再遲兩天,等他氣歎一歎再去也罷了。」改「等他的氣息一息」,同程本,當與通部塗改同出一手。庚本作「等他的氣消一消。」全抄本原意當是「等他氣退一退」,吳語「退」「歎」同音,寫得太快,誤作「歎」。

但是第六十九回賈璉哭尤二姐死得不明,「賈蓉忙上來勸:『叔叔歎著些兒。』」(庚本同)這「歎」字疑是吳語「坦」,作鎮靜解。

「事體」(事情)各本都有。第六十七回薛蟠「便把湘蓮前後事體說了一遍」(庚本一六○五頁)。第六十三回「寶玉不識事體」(庚本一五一七頁),還可以作「茲事體大」的事體解。但是第一回已有「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庚本十二頁)

吳語與南京話都稱去年為「舊年」,各本屢見。

全抄本第二十七回鳳姐屢次對小紅稱寶玉為「老二」,也是南京人聲口。庚本均作寶玉。第二十五回鳳姐稱賈環為老三則未改。

曹家久住南京,曹寅妻是李煦妹,李家世任蘇州織造,也等於寄籍蘇州。曹雪芹的父親是過繼的,家裡老太太的地位自比一般的老封君更不同,老太太娘家的影響一定也特別大。寄居的與常接來住的親戚,想是李家這邊的居多。第二回介紹林如海:「本貫姑蘇人氏」,甲戌本夾批:「十二釵正出之地,故用真」。似乎至少釵黛湘雲等外戚──也許包括鳳姐秦氏的娘家──都是蘇州人。書中只有黛玉妙玉明言是蘇州人。李紈是南京人。

俞平伯指出全抄本「多」「都」不分,是江南人的讀音。曹雪芹早年北返的時候,也許是一口蘇白。照理也是早稿應多吳語,南京口音則似乎保留得較長。

全抄本「理」常訛作「禮」,如第十九回第四頁襲人贖身「竟是有出去的禮,沒有留下的禮」,第六頁「沒有那個道禮」。「逛」均作「曠」,則是借用,因為白話尚在草創時期。甲戌本第六回第一次用「俇」字(板兒「聽見帶他進城俇去」),需要加註解:「音光,去聲,游也,出『諧聲字箋』。」(「輯評」一三四頁)似是作者自批。也是全抄本早於甲戌本的一證。

第三十七回起詩社,取別號,李紈說寶玉:「你還是你的舊號絳洞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改「主」,一點系後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說寶玉,「是這家裡的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與絳洞花王為對看」(「輯評」八六頁)。可見是花王,花主是後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紈這句話下批註:「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但是前文並沒有提過「絳洞花王」別號,顯然這一節文字已刪,批語不復適用,依舊保留。

下文「寶玉笑道:『小時候干的營生,還提他作什麼?』」當時沒有議定取什麼名字,但做完海棠詩,李紈說:「怡紅公子是壓尾。」下一回詠菊,他就署名怡紅公子。而做詩前大家揀題目,庚本「寶玉也拿起筆來,將第二個訪菊也勾了,也贅上一個絳字。」「絳」全抄本作「怡」。詩成,則都署名怡紅公子。

庚本的「絳」字顯然是忘了改。這一回當是與上一回同時寫的,與刪去的絳洞花王文字屬同一時期,或同一早本。前面說過第三十七回是舊稿,只在回首加了個新帽子,即賈政放學差一節。第三十七回雖已採用新別號怡紅公子,至三十八回,寫得手熟,仍署「絳」字。上一回正提起絳洞花王,如署「絳」可能是筆誤,而此回並未提起。絳洞花王的時期似相當長,所以作者批者謄清者都習慣成自然了。

至少第三十八回是庚本較全抄本為早。但是全抄本第十九回後還是大部份比庚本早。
《紅樓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