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姨細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書評書目》上評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說,題作《看張——相見歡的探討》,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詩,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覺得引得實在好,抄給讀者看: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還是初笄女,

頭未梳成不許看。

——袁枚·遣興

文內提起這故事裡伍太太的女兒稱母親的表姊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見"兩人除了表姊妹之外還有婚姻的關係——兩人都是親上加親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們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親戚故舊中的一名。"

林女士實在細心。不過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們表姊妹倆小一歲,伍太太的丈夫不見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實嚴格的說來,此處應作"表姨"。她們不過是單純的表姊妹。寫到"表姑"二字的時候我也曾經躊躇了一會,不是沒想到應當下註解。

我有許多表姑,表姨一個都沒有。我母親的表姊妹也是我父親的遠房表姊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現在才想起來是忌諱"姨"字。難道"表"不諧音"婊"字?不但我們家——我們是河北人——在親戚家也都沒聽見過"表姨"這稱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個女婿原籍揚州,是親戚間唯一的蘇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們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當時我聽著有點刺耳,也沒去研究為什麼。固然紅樓二尤也是賈蓉的姨娘——已婚稱"姨媽",未婚稱"姨娘"沒錯,不過《紅樓夢》裡小輩也稱姨娘為"姨娘"。想必因為作妾不是正式結婚,客氣的尊稱只好拿來作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親是湖南人,她稱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當海派,所以表姊妹們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吳語,近年來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媽"這名詞沒有代用品,但是據我所知,"姨媽"也只有一個。李鴻章的長孫續娶詩人楊雲史的妹妹,小輩都稱她的姊姊"大姨媽"。楊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稱我繼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於"十六姨"。她們父親孫寶琦有八個兒子,十六個女兒。孫家彷彿是江南人——我對這些事一向模糊——雖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們這些親戚本家都來自華北華中與中南部。看來除了風氣較開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蘇北——近代都避諱"姨"字,至少口頭上"姨""姨娘"的稱呼已經被淘汰了,免與姨太太混淆。

閩南話"細姨"是妾,想必福建廣東同是稱"小"作"細"。現在台灣恐怕不大有人稱妻妹為小姨了。

三○年間張資平的暢銷小說,有一篇寫一個青年與他母親的幼妹"雲"姨母戀愛。"雲姨母"顯然不是口語,這稱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為了避免稱"雲姨"或"雲姨娘"。即使是文言,稱未婚少女為"姨母"也不對。張資平的小說外表很西式,橫行排字,書中地點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無法推測是漢口上海還是杭州汕頭。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內地人,如果在上海寫作也是後來的事。他顯然對"姨"字也有過敏性。

"表姑""表姨"的糾紛表過不提,且說《相見歡》這篇小說本身,似乎也應當加註解。短短一篇東西,自注這樣長,真是個笑話。我是實在嚮往傳統的白描手法——全靠一個人的對白動作與意見來表達個性與意向。但是嚮往歸嚮往,是否能做到一兩分又是一回事了。顯然失敗了,連林女士這樣的細心人都沒看出《相見歡》中的旬紹甫。

1對他太太的服飾感到興趣,雖然他不是個娘娘腔的人;2認為盲婚如果像買獎券,他中了頭獎;3跟太太說話的時候語聲溫柔,與平時不同;4雖然老夫老妻年紀都已過中年,對她仍舊有強烈的慾望;是愛她太太。至於他聽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時候說話不留神,使她生氣,那是多數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這裡的四個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兒是個旁觀者。關於她自己的身世,我們只知道她家裡反對她早婚,婚後丈夫出國深造,因為無法同去,這才知道沒錢的苦處。這並不就是懊悔嫁了個沒錢的人,至少沒有悔意的跡象,小夫妻倆顯然恩愛。不過是離愁加上面對現實——成長的痛苦。

伍太太有兩點矛盾:

1痛心她摯愛的表姊綵鳳隨鴉,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紅杏出牆,而對她釘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當是因為前者是經由社交遇見的人,較羅曼諦克;2因為她比旬太太有學識,覺得還是她比較能瞭解紹甫為人——他寧可在家裡孵豆芽,不給軍閥做事,北伐後才到南京找了個小事。但是她一方面還是對紹甫處處吹毛求疵,對自己的丈夫倒相當寬容,"怨而不怒",——只氣她的情敵,心裡直罵"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遺棄了還樂於給他寫家信。

顯然她仍舊妒恨紹甫。少女時代同性戀的單戀對像下嫁了他,數十年後餘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經與現實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紹甫死了生活無著,也準備自食其力。她對紹甫之死的冷酷,顯示她始終不愛他。但是一個人一輩子總也未免有情,不過她當年即使對那戀慕她的牌友動了心,又還能怎樣?也只好永遠念叨著那釘梢的了。

幾個人一個個心裡都有個小火山在,儘管看不見火,只偶爾冒點煙,並不像林女士說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於無感覺"。這種隔閡,我想由來已久。我這不過是個拙劣的嘗試,但是"意在言外""一說便俗"的傳統也是失傳了,我們不習慣看字裡行間的夾縫文章。而從另一方面說來,夾縫文章並不是打謎。林女士在引言裡說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女主角的名字才諧音為"王佳芝"?)

使我聯想到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上曾經有人說我的一篇小說《留情》中淡黃色的牆是民族觀念——偏愛黃種人的膚色——同屬紅樓夢索隱派。當然,連紅樓夢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賈芸的舅舅。但是當時還脫不了小說是遊戲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為之。時至今日,還幼稚到用人物姓名來罵人或是暗示作書宗旨?

此外林女士還提起《相見歡》中的觀點問題。我一向沿用舊小說的全知觀點羼用在場人物觀點。各個人的對話分段。

這一段內有某人的對白或動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這是現今各國通行的慣例。這篇小說裡也有不少這樣的例子。林女士單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國有這句話:死亡使人平等。其實不等到死已經平等了。當然在一個女人是已經太晚了……"指為"夾評夾敘",是"作者對小說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誤認為是作者的意見。

伍太太"一肚子才學"(原文),但是沒說明學貫中西。伍太太實有其人,曾經陪伴伍先生留學英美多年,雖然沒有正式進大學,英文很好。我以為是題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過,她熟悉這句最常引的英語,就不大至於顯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兒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國,也更有來由。以後要把這一點補寫進去,非常感謝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張愛玲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