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她對我說,良生,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盡全力的能力,來記得它。因很多事情我們慢慢地,慢慢地,就會變得不記得。相信我。

    那是12月。冬天。深夜航行的客船正橫渡渤海。我與她坐在船頭上。海風呼嘯,浪潮湧動。甲板上的人群已經逐漸散盡。海面一片黑暗。我記得自己凍得牙齒格格發出聲來,感覺難熬。抬頭所見處,卻見滿天星辰閃耀明亮,像破碎的鑽石,深深印刻。甚或無法倒映在起伏的海面上。

    那一瞬間的驚動,就如封閉黑暗的罐子,忽爾掠過微薄的光線,稍縱即逝,卻艷麗得讓心裡無限歡喜。這驚動和歡喜,是因著渺茫天地,曾有一個人並肩而立,觀望世間風月。記得,沉默如同黃金,即使被歲月磨損覆蓋。它亦會是我的光。

    我只是漸漸忘記她的臉。她的臉沉沒與暗中。笑容。頭髮的顏色。額頭。眼睛和嘴唇的形狀。下巴。肩。手指……所有的輪廓與氣味。忘記一個人,一點一點地擦去印記,直到消失。她的肉體與意志緩慢沉落,被黑暗覆蓋。似乎這個人,從來都未曾觸摸過她。從來都未曾與之相見。

    這是確信無疑的事情,她將會消失。生命是光束中飛舞的無數細微塵埃,隨風起落,不可存留,不被探測與需索。亦最後只是靜寂。她已消失。而我們之間的事,就像一封已被投遞的舊信,信裡有發黃故紙滲透彼時的瀲灩春陽,筆尖在空氣中輕輕摩擦,發出聲響,寫下溫柔黯淡的片言隻語。惟獨書寫的那段時間失落。時間與記憶背道而馳。記憶被投遞到虛無之中,開始成為無始無終。

    我想我也只將是帶著這光,逐漸沉沒於暗中。

    那年我27歲。我是蘇良生。
《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