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安(4)

    她與臨單獨相處的機會並不多。偶爾臨手頭有了些錢,且心情愉悅,就在接她回家的路上,帶她去吃飯。母親穿著桑蠶絲抽褶長裙和高跟鞋,綠色裙面上是一朵一朵碩大的淺紫艷紅的芍葯花樣。光腳裸露出來一小顆一小顆潔淨的腳趾。臉上有深紅的胭脂。母親很美,但命途坎坷,亦不是十足堅強的人。

    她記得那天母親給她換上了白棉布手工刺繡綴著細細蕾絲的連身裙,把她的頭髮一股一股地編起來,盤成小髻,然後帶她去了一家高級餐館。她讓蓮安點想吃的任何東西,自己只在一邊抽煙,冷淡地看著她吃。她抽的依舊是廉價煙,身上噴著百貨公司櫃檯的試用裝香水。她們相對而坐,沒有語言,完全是成人的方式。

    之後她問一聲,吃飽了嗎?蓮安說,飽了。

    她便說,我要結婚了。又補充說,媽媽累了,已經開始變老,想歇息一下。

    那年她10歲,臨決定結婚。生活若始終顛沛流離,並不會使人習慣,只會使人漸漸軟弱下來,因經歷生命至多苦難的事情。開始不相信。

    臨開始覺得自己在蒼老,於是想做一個妻子。想有一個男人睡在身邊,不是一夜,也不是一日。而是餘生。

    男人蓮安亦早已認識。是附近開畫框店的男子。臨常去他的店裡買畫框,於是就認識。他來得輕易,臨的生活裡也並無挑選的餘地。她只有這樣的選擇。

    男子甚為平常。比臨小5歲,從未結過婚。這婚姻一開始就有注定的缺陷。差不多一周之後就開始爭吵。蓮安親眼見著他們在夜飯桌上言語衝突,大喊大叫,然後男子抓起一個啤酒瓶就往喬的臉上砸過去。臨轉頭閃過,那瓶子就在牆壁上激烈地破碎,玻璃濺了一地。

    此後這虐待便日日加劇。他酗酒,並且毆打臨。她目睹臨左邊耳朵被打聾,被吊起來用刀在大腿上一道一道地割。用煙頭燙她的皮膚,手臂皮膚發出支支的灼傷聲音。她躺在床上起不了身,臉上青腫,沒有任何尊嚴。

    但是臨從未想過離開。1年之後,又為這男子生下一個孩子。是個男孩,起名蘭初。

    臨漸漸變得邋遢,並且發胖。穿著鬆鬆垮垮的尼龍運動長褲,用根橡皮筋綁著頭髮拖著拖鞋便去菜場買菜。她不再畫複製品。她只抱著蘭初去隔壁鄰居家搓麻將,或看肥皂劇。

    她見著自己的的母親抽著廉價煙,臉上有與男子打架之後的淤青,小腹隆起,站在廚房門口,雙手交叉抱前胸前。這迅速沉墮的力量過於迅疾。她之前不親近喬,現在卻是對她失望。

    在那一個瞬間,我覺得她彷彿已經死去。蓮安說。

    蘭初3歲的時候,臨放了鼠藥在男子的酒裡。用量太大,以致他死的時候臉孔青紫腫脹,所有的器官都在出血。因為曾經被虐待,她使法庭同意輕判。臨剪掉了長髮,頂著一頭亂糟糟的短髮,眼圈發黑,眼神堅定。於是她知道臨心裡並無悔改。臨依舊是她所無法瞭解的一個女子,一如她畫在一冊一冊本子上的那些詭異清淡的水粉花卉。

    她知道不是這個男人摧毀了她的幻覺。而是時間。臨的意志使她最終無法得以妥協。

    蓮安在人群中聽到母親被宣判有期徒刑30年。母親伏下身在判決書上按手印,抬起頭的時候臉上微微露出笑容。蓮安抱著幼小的蘭初,面無表情,轉身走出了房間。
《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