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2)

    起初我的這部小說的題名是《雪》,寫了幾章以後才改用了《電》這個名稱。為什麼要用一個《電》字?我的解釋是:"《電》裡面的主人公有好幾個,而且頭緒很多,它很適合《電》這個題目,因為在那裡面好像有幾股電光接連地在漆黑的天空中閃耀。"
    這部小說是在一個極舒適的環境裡寫成的。我開始寫前面的一小部分時,還住在北平那個新婚的朋友的家裡,在那裡我得到了一切的方便,可以安心地寫文章。後來另一個朋友請我到城外去祝我去了。他在燕京大學當教員,住在曾經做過王府的花園裡面。白天人們都到對面的學校本部辦公去了。我一個人留在那個大花園裡,過了三個星期的清閒生活。這其間我還游過一次長城。但是我毫不費力地寫完了《電》。
    我說毫不費力,因為我寫作時差不多就沒有停筆構思。字句從我的自來水筆下面寫出來,就像水從噴泉裡冒出來那樣地自然,容易。但那時候我的激動卻是別人想像不到的。我差不多把整個心靈都放在故事上面了。我所寫的人物都在我的腦子裡活動起來,他們跟活人完全一樣。他們生活,受苦、戀愛、掙扎、歡笑、哭泣以至於死亡。為了他們我就忘了自己的存在。好像不是我在寫小說,卻是他們自己借了我的筆在生活。在那三個星期裡面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只看見那一群人。他們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動,不讓我有片刻的安寧。
    我的激動,我的痛甘,我的疲倦,恐怕只有那個請我來住在這裡寫文章的朋友知識。
    我彷彿在參加一場大戰。我好像一個將軍在調動軍隊,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創造出來的兵卒)一個一個地派遣到永恆裡去。我寫了雄和志元的處刑,我寫了亞丹和敏的奇異的死。
    我寫完這部小說,我快要放聲哭了。隔岸觀火的生活竟然是這麼悲痛的。
    小說寫成後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學》的編輯部去,後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時帶去的。到了上海我才知道小說已經排好兩章,但終於因為某種緣故,沒有能夠發表我便又把小說帶到北平。我和朋友們商量了幾次,終於決定在《文學季刊》上發表它。
    我把《電》的內容稍微刪改了一下。改動的地方很少,不過其中的人物凡是在《雨》和《雷》裡面出現過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當時曾作了一個表,現在就把它抄在這裡:佩珠——慧珠仁民——仁山志元——志成劍虹——劍峰陳真——天心亞丹——繼先影——小影慧——一萍敏——炳碧——碧玉德——宗熊女士——洪女士《電》在《文學季刊》上發表的時候分作了上下兩篇。題目改為《龍眼花開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小題目——一九二五年南國的春天。作者的姓名變成了歐陽鏡蓉,的確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開始我引用了《新藥》《啟示錄》中的兩段話,我又觀看,見一片白雲彩。在雲彩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彩上的大聲喊著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那坐在雲彩上的便把鐮刀扔在地上。地上的莊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節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地,因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上上帝那裡降下來預備好了,好像新婦妝飾好了等候丈夫。我又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中間。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民,上帝要親自和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也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
    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為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第二十五章第一至五節
    後面註明:——"一九三二年五月於九龍寄寓"。
    在下篇的開始我又從《新約》《約翰福音》裡引用了下面的四節:光來到世間,人因為他的行為不好,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節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的我話不遵守,我不來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節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活著;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節
    後面加了一個小註:——"這後面本來還有一章結尾,現在被作者刪去。下篇到這裡便算完結。"最後也註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於九龍。"
    這些都不是真話。我故意撒了謊使人不會想到這部小說是我的作品。這種辦法在當時似乎是必要的。至少有兩三個朋友這樣地主張過。至於"結尾"呢,小說本應該有一個結尾,不過我還沒有機會把它寫出來,寫出來也不能擔保就可以和讀者見面,所以我索性不寫了。其實這部小說也可以這樣地完結的。也許會有人說不能這樣完結。然而生命根本沒有完結的時候。個人死了,人類卻要長久地活下去。
    我當時要使讀者相信歐陽鏡蓉是一個生長在閩、粵一帶的人,《龍眼花開的時候》是費了一年半以上的時間在九龍寫成的一部小說,我甚至用了竟容這個名字寫了一篇題作《倘使龍眼花再開時》的散文,敘述他寫這部小說的經過。這篇散文我沒有編進別的集子裡面。但是我很愛它,而且它和《電》也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我也把它錄在下面:從先施公司出來,伴著方上了去銅鑼灣的電車。
    "到上面一層去罷,今天破個例",我微笑地對方說。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說什麼,第一個登上梯子。
    我跟在他的後面。
    我們兩個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著車窗,看下面的街景。
    "容,你的小說寫到多少頁了?"方忽然這樣地問我。
    "還只有你讀過的那些,這幾天簡直沒有動筆,"我不在意地回答,依舊在看下面的街景。
    "你的小說打算發表嗎?"
    "我不敢存這個野心,"我一面說,一面掉頭驚訝地看他,因為我覺得他的聲音有些古怪。
    "你不應該把我寫成那樣,你不瞭解我。"他辯解地說。
    "我的小說還沒有寫完呢。後面的結局你是不會想到的,但是你應該相信我,我不會不瞭解你。"
    "那麼我等著讀你的文章吧……"他微微一笑,在這樣的笑容裡我看到了寬耍方先前還以為我誤解了他,現在他卻把我寬恕了。
    在這次談話以後兩天方走了。動身的前夜他自己送了一封信來,那裡面有這樣的話:"我知道我走後你的生活會更寂寞,我知道我走後我的生活也會更寂寞,以後我也許會找到許多勇敢的朋友,但是恐怕再找不到一個像你這樣瞭解我的人了。"
    他甚至說他願意聽從我的勸告,改掉一切的壞習慣,試著把一個過重的責任放在他的肩上。最後他說他不願意我送他,因為他不肯讓我看見他流眼淚。
    方,那個大孩子,他曾幾次徘徊在死的邊沿上,沒有動過一點心,他被好些女性稱為粗野的人,如今卻寫了這樣的信。他的友情使我感動。
    我在孤寂裡繼續寫我的這部小說。我拿這來消磨我的光陰。我寫得很慢,因為我的生活力就只剩了這麼一點了。
    龍眼花開的時候,惠來了。她住在朋友家裡,每天總要過海來看我一次。她看見我努力在寫小說,就嘲笑道:"你在給我們寫歷史嗎?"
    寫歷史,我的這管筆不配。這倒使我覺得自己太冒昧了。我分辯說:"為什麼要寫歷史?我們都還沒有把腳踏進過去裡面呢。"這時候我已經忘卻我是一個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說,她看見慧珠,看見小影,看見仁山,看見所有的人,她的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彷彿就和朋友們在一起生活一般,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容,寫下去吧。"惠這樣鼓勵我。她同時卻責備說:"只是你不應該把我也寫進去,一萍不像我。"她的責備裡沒有一點怒氣。我知識她喜歡這小說,因為它給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憶。
    "這只是一些回憶,不是歷史。我們的歷史是要用血來寫的。"她終於掩了我的原稿本,微微歎一口氣,說了上面的話。
    惠在對面島上住了不到一個月,便拋下我走了。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個有痼疾的人。我不能夠拿我的殘廢的身體絆住好。
    "容,你多多休息。小說慢慢地寫。明年龍眼花再開時,我就來接你回到我們那裡去。"我送惠到船上,煙囪叫了三叫,她還叮嚀地囑咐我。她明白我的心很難忘掉離別。她的兩道細眉也微微皺起來。
    應該走的人終於走了。他們用他們的血寫歷史去了。
    我一個人孤寂地留在這個租借地上,用病和小說來排遣日子。
    方去後沒有信來,只寄了我兩本書。惠也沒有信。我知道這是他們的習慣。我知道他們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龍眼花開了,謝了,連果子也給人摘光了。我的身體仍然不好。在這中間我慢慢地,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寫著,我終於完成了我的小說,寫到雄和志成的處刑,寫到繼先和炳的奇異的死。我彷彿像一個指揮官調動軍隊,把這些朋友都差到永恆裡去。寫完小說我忍不住伏在案上傷心地哭起來。我現在是一個隔岸觀火的旁觀者了。
    像一個產婦把孩子生出來,我把我的血寄托在小說上。雖然我已經是一個垂死的人,但是我的"孩子"會活下去的。我把"他"遺留給惠,讓她好好發培養這個孩子吧。
    我的身體是否還能夠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龍眼花再開放時,我還能夠看見惠,那麼我一定要離開這個寂寞的租借地。我還記得惠常常唱的那句話:"我知道我活著的時候不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1933年除夕於九龍
    這篇文章所寫的事實全是虛構。只有關於方的一段有一點根據。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實的情形我已經在前面講過了。
    惠和慧是一個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個朋友,我自己也說不出來。
    總之這篇文章的寫成與發表,雖有一種煙幕彈的作用,然而橫貫全文的情調卻極似我寫作《電》時的心情。所以它依舊是一篇真摯的作品。從它,讀者也可以看出我當時的痛苦的心情來。
    《電》是《愛情的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它不僅是《雨》的續篇,它還是《雷》的續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夠發生關係。《雨》和《雷》的背景是兩個地方,《雨》裡面所描寫的是S地的事情,《雷》的故事卻是在F地發生。
    《雨》的結束時間應該比《雷》遲。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時候,德已經在F地被槍殺了。
    《電》和《雷》一樣也是在F地發生的事情,不過時間比《雷》遲了將近三年。在時間上《電》和《雨》相距至多也不過兩年半的光景。在《電》的開始賢對李佩珠說:"你到這裡來也不過兩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亞丹兩人到F寺去時,李佩珠對他們說過,希望他們能夠在那裡給她找到一個工作。也許他們到了F地後不久就把她請了去,這是很可能的。這樣算起來,從《雨》到《電》中間就要不了兩年半以上的時間。
    但是在這兩年半中間,我們可以看見李佩珠大大地改變了,吳仁民大大地改變了,高志元也改變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亞丹沒有大的改變,慧和三年前的她比起來也沒有什麼差別。但是敏完全成了另外一個人。影有了大的進步。
    這可祝福的兩年半的時間。正如仁民所說:"今天的社會是一個大洪爐、埃關於《電》我似乎有許多話想說,但是在這裡支卻不便把它們全說出來。這部小說是我的全部作品裡面我自己比較喜歡的一本,在《愛情的三部曲》裡面,我也最喜歡它。但不幸的是它經過了幾次的宰割,幾乎失去了它的本來面目。
    《電》不能說是以愛情做主題的,它不是一部愛情小說;它不能說是以革命做主題的,它也不是一部革命小說。同時它又不是一部革命與戀愛的公式小說。它既不寫戀愛妨害革命,也不寫戀愛幫助革命。它只描寫一群青年的性格,活動與死亡。這一群青年有良好,有熱情,想做出一些有利於大家的事情,為了這個理想他們就犧牲了他們個人的一切。他們也許幼稚,也許常常犯錯誤,他們的努力也許不會有一點效果。然而他們的犧牲精神,他們的英雄氣概,他們的潔白的心卻使得每個有良心的人都流下感激的眼淚。我稱我的小說做《電》。我寫這本《電》時,我的確看見漆黑的天空中有許多股電光在閃耀。
    關於《電》裡面的人物我不想多說話。這部小說跟我的別的作品不同,這裡面的人物差不多全是主人公,都佔著同樣重要的地位。小說裡大部分的人物,都不是現實生活裡的某人某人的寫照,我常常把幾個朋友拼在一起造成了《電》裡面的一個人。慧是這樣地造成的,敏也是這樣地造成的。影和碧,克和陳清,明和賢,還有德華,都是這樣地造成的。但是我們似乎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了他們的真實性。
    李佩珠這個近乎健全的性格要在結尾的一章裡面才能夠把她的全部長處完全顯露出來。然而結尾的一章一時卻沒有相會動筆了。這個妃格念爾型的女性,是我創造出來的。我寫她時,我並沒有一個"模特兒"。但是我所讀過的各國女革命家的傳記卻給了我極大的幫助。
    吳仁民做了李佩珠的愛人,這個人似乎一生就離不掉女人。在《霧》裡面他有過瑤珠,在《雨》裡面他有過玉雯和智君,現在他又有了佩珠。但他已經不是從前的吳仁民了。這就是說他不再是我的那個朋友的寫照,他自己已經構成了一個獨立的人格,獲得了他的獨立的存在,而成為一個新人了。
    高志元也許可以說是不曾改變,他不過顯露了他的另外的一面,。但是他的健康的恢復會使人不認識他了。
    我說過我是拿那個瘦長的年輕朋友做"模特兒"寫了方亞丹的。方亞丹跟德不同,方亞丹不像一座正在爆發的火山。
    雖然慧說他粗暴,其實他不能算是一個粗暴的人,我那個朋友比他粗暴得多。那個朋友對女人的態度是充滿著矛盾的。我知道他的內心鬥爭得很厲害。他在理智上憎恨女人,感情上卻喜歡女人。所以有人在背後批評他:口裡罵女人,心裡愛女人。
    方亞丹卻不是這樣。方亞丹高興和小學生在一起,或者忙著養蜂。這些事情我那個朋友也做過。所以當我看見他和小學生在一起玩,或者忙著換巢礎毀王台、在蜜蜂的包圍中跑來跑去的時候,我也會像李佩珠那樣地奇怪起來:"你這個粗暴的人怎麼可以同蜜蜂和小學生做好朋友?"
    我那個瘦長的年輕朋友雖然有不少的缺點,但是他和方亞丹一樣,是一個有赤子心的人。我"槍殺"和方亞丹,我悲惜自己失掉了這樣一個可愛的友人。但是那個瘦長的年輕朋友還活著,聽說他已經漸漸地治好了玻那麼我祝他早早地回到他的蜜蜂和小學生的中間去。
    慧這個人我自己也很喜歡。她那一頭獅子鬃毛一般的濃髮還時時在我的眼前晃動。她不是一個健全的性格。她不及佩珠溫柔,沉著,堅定;不及碧冷靜;不及影穩重;不及德華率真。但是她那一瀉千里的熱情卻超過了她們大家。她比她們都大膽。她被人稱為"戀愛至上主義者,因為她的性的觀念是解放了的。
    "我知道我活著的時間不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她常常說的這一句話給我們暗示了她的全部性格。
    敏和慧相愛過,但是"自由性交主義者"的慧並沒有固定的愛人。敏愛過慧,現在還在愛慧。不過現在他已經把愛情看得很輕了。他這個人在三年中間變得最多,而且露出了一點精神異常的現象,使他帶著病態地隨時渴望犧牲。他正如佩珠所說,是一個太多感情的人,終於被感情毀了。他為了鎮靜他的感情,就獨斷地一個人做了那件對於大家都沒有好處的事情。
    陳清這個典型是有"模特兒"的。那是我的一個敬愛的友人,他現在還在美國做工。他的信仰的單純和堅定,行動的勇敢和熱心,只有認識他的人才能夠瞭解。陳清的最後的不必要的犧牲,在我那個朋友看來倒是很自然的事情。這種事情從吳仁民一直到敏,他們都不會做。但是陳清做出來卻沒有一點不合情理的地方。這與他的性格相合。不過這個典型的真實性恐怕不易為一般年輕讀者所瞭解。
    賢這個孩子也是有"模特兒"的,但是不止一個。我幾年前在一個地方看見他常常跟著"碧"到處跑來跑去,腦子裡留下較深的印象。然而我那時所看見的卻只是他的外表(不是面容,賢的面容是從另一個孩子那裡借來的),所以後來寫賢時,我也是把幾個人拼起來寫的。不知道怎樣我非常喜歡這個孩子。
    關於《電》,可以說的話都說出來了。應該說的話似乎還有,但是我也不想說了。我闔上了那本攤開在我面前的《電》。我這樣做了以後,我的眼前就出現了李佩珠的充滿著青春的活力的鵝蛋臉,接著我又看見被飄散的黑髮遮了半個臉龐的慧。我的心因為感激和鼓舞而微微地顫動了。我的靈魂被一種崇高的感情沖洗著,我的心裡充滿著獻身的渴望。恰恰在這個時候我的眼前出現了兩張信紙,這是我想答覆而終於沒有答覆的一封信,所以我一直把它們夾在《電》裡面。
    我很久就想給先生寫一封信了,很久很久。先生的文章我真讀不過少,那些文章給了我激動,痛苦和希望。
    我老以為先生的文章是最合於我們青年人的,是寫給我們青年看的。我有時候看到書裡的人物活動,就常常夢幻似的想到那個人就是指我。那些人就是指我和我的朋友,我常常讀到下淚,因為我太像那些角色。那些角色都英勇的尋找自己的路了,我依然天天在這裡受永沒有完結的苦。我願意勇敢,我真願意拋棄一切捆束我的東西埃——甚至我愛的父母。我願意真的"生活"一下,但現在我根本沒有生活。
    我是個大學低年級生,而且是個女生,父母管得我像鐵一樣,但他們卻有很好的理由——把我當兒子看——他們並不像旁的女孩的父母,並不阻止我進學校,並不要強行替我訂婚,但卻要我規規矩矩掙好分數,畢業,得學位,留美國;不許我和一個不羈的友人效往。在學校呢,這環境是個珠香玉美的紅樓,我實在看不得這些女同學的樣子。我願找一條出路,但是沒有。這環境根本不給我機會。我罵自己,自己是個無用無恥的寄生蟲,寄生在父母身上。我有太高太高的夢想,其實呢,自己依然天天進學校上講堂,回家吃飯,以外沒有半點事。有的男同學還說我"好",其實我比所有的女生更矛盾。
    先生。我等候你幫助我,我希望你告訴我,在我這種環境裡,可有甚麼方法掙脫?我絕對相信自己有勇氣可以脫離這個家——我家把他們未來"光耀門楣"的擔子已擱了一半在我央上,我也不願承受——但脫離之後,我難道就回到紅樓式的學校裡?我真沒有路可去。先生。
    你告訴我,用什麼方法可以解除我這苦痛?我讀書盡力地讀,但讀書只能使我更難受,因為書裡講著光明,而我只能遠望著光明搓手。我相信書本子不能代替生活。我更不信大學生們組織討論會,每星期討論一次書本子就算完成了青年的使命。誰知道我們這討論又給旁人有什麼補益呢?只是更深地證明了我們這群東西早就該死。
    先生,幫我吧,我等待你的一篇新文章來答覆我。請你發表它,它會幫助我和我以外的青年的。
    你的一個青年讀者
    這個"青年讀者"不但沒有告訴我她的姓名,她甚至不曾寫下她的通信地址,使我無法回信。她要我寫一篇新的文章來答覆她,事實上這樣的文章我已經計劃過了,這就是一本以一個少女做主人公的《家》,寫一個少女怎樣經過自殺,逃亡……種種方法,終於獲得求知識與自由的權利,而離開了她的專制腐敗的大家庭。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樣的一本書寫出來對於一般年輕的讀者也許有一點用處。但是多忙的我什麼時候才有機會動筆寫它,連我自己也沒有把握。我三年前就預告了要寫一部《群》,直到今天才動筆寫了三頁。
    另一本《黎明》,連一個字也沒有寫。明天的事是沒有人能夠知道的。說不定我寫完了這篇《總序》就永遠擱筆。說不定我明年又會瘋狂地寫它一百萬字。但是我不能再給誰一個約言。那麼對於那個不知道姓名的青年讀者,就讓我把李佩珠介紹給她做一個朋友吧。希望她能夠從李佩珠那裡得到一個答覆。
    為了這三本小小的書,我寫了兩萬多字。近兩年來我頗愛惜自己的筆墨,不高興再拿文章去應酬人。這一次我卻自動地寫了這麼多的字,這也許是近於浪費吧。然而我在這裡所寫的都是真實的話,都是在我的心裡藏了許久的話。我很少把它們對別人傾吐過。它們就像火山裡的噴火,但是我用雪把火山掩蓋了。
    我自己這個人就像一座雪下的火山。在平靜的表面下,我隱藏了那麼強烈的火焰。別人只看見雪,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火。那火快要把我的內部燒盡了。我害怕,我害怕將來有一天它會爆發。
    這是我的"靈魂的一隅",我以前不曾為任何人打開過,但是現在我開始來啟門了。
    那麼我就索性把兩年前我寫的一段自剖的話引在這裡來作為我這篇《總序》的收尾吧:……一個人對自己是沒有欺騙,沒有寬恕的。讓我再來打開的我靈魂的一隅吧。在夜裡,我常常躺在床上不能夠閉眼睛,沒有別的聲音和景象來打擾我。一切人世的榮辱、毀譽都遠遠地消去了。那時候我就來做我自己的裁判官,嚴厲地批判我的過去的生活。
    我的確犯過了許多錯誤。許久以來我就過著兩重人格的生活。在白天我忙碌,我掙扎,我像一個戰士那樣搖著旗幟吶喊前進,我詛罵敵人,我攻擊敵人,我像一件武器,所以有人批評我是一架機器。在夜裡我卻躺下來,打開了我的靈魂的一隅,撫著我的創痕哀傷地器起來,我絕望,我就像一個弱者。我的心為了許多事情痛苦,就因為我不是一架機器。
    "為什麼老是想著憎恨呢?你應該在愛字上面多用力。"一個熟識的聲音在我的耳邊響起來。
    在過去我曾被視為憎惡人類的人,我曾宣傳過憎恨的福音,因此被一些人把種種錯誤的頭銜加到我的身上……許多人指責過我的錯誤了。有人說世界是應該用愛來拯救的。又有人說可憎的只是制度不是個人。更有些人拿了種種社會科學的術語來批評我的作品。他們說我不懂歷史,不懂革命。他們說這一切只是沒落的小資產階級的悲哀。他們說我不能夠反映現實生活。
    對這些批評我也曾仔細考慮過……我在許多古舊的書本裡同著法、俄兩國人民經歷過那兩次大革命的艱苦的鬥爭,我更以一顆誠實的心去體驗了種種多變化的生活。我給自己建立了一個信仰。從十五歲起一直到現在我就讓我的信仰給我領路。
    我是淺薄的,我是直率的,我是愚蠢的。這些我都承認,然而我卻是忠實的,我從來不曾讓霧迷了我的眼睛,我從來不曾讓激情昏了我的頭腦。在生活裡我的探索是無止息的,無終結的。我絕不掩飾我的弱點。但是我不放鬆它,我極力跟它掙扎。結果就引起了一場鬥爭。
    這場鬥爭是很激烈的。為著它我往往費盡了我的心血,而我的矛盾也就從此產生了。
    我的生活裡是充滿了矛盾的。感情與理智的衝突,思想與行為的衝突,理想與現實的衝突,愛與憎的衝突,這些織成了一個網,把我蓋在裡面。它把我拋擲在憎恨的深淵裡,讓狂濤不時來衝擊我的身體。我沒有一個時候停止過掙扎。我時時都想從那裡面爬出來。然而我始終不能夠衝破矛盾的網,那張網把我縛得太緊了……沒有人能夠瞭解我,因為我自己就不肯讓人瞭解……人們只看見我的笑,卻沒有人知道我是整天拿痛苦養活我自己。
    我的憎恨是盲目的,強烈的,普遍的。我常常把我所憎恨的對象描畫成一個可憎的面目。我常常把我所憎恨的制度加以人格化,使它變成了一個極其可恨的人,我常常把我的愛變成憎恨……這一切在別的人看來也許全是不必要的,他們也許以為霧迷住了我的眼睛。其實這全不是。我知道我不過是一個過渡時代的犧牲者。我不能夠免掉這一切,完全是由於我的生活的態度。我是一個有血有肉的青年,我生活在這個黑暗的混亂時代裡面。因為忠實:忠實地探索,忠實地體驗,就產生了種種的矛盾,而我又不能夠消滅它們……我只是一個極其平凡的青年。
    我的一生也許就是一個悲劇。然而這是由性格上來的(我自小就帶了憂鬱性)。我的性格毀了我自己一生的幸福,使我竟然在痛苦中得到滿足。有人說過革命者是生來尋求痛苦的人。我不配做一個革命者,然而我卻做了一個尋求痛苦的人了。我的孤獨,我的黑暗,我的恐怖都是我自己找來的。對於這個我不能夠抱怨。
    我承認我不是健全的,我不是倔強的。我承認我已經犯過許多錯誤。但這全不是我的思想、我的信仰的罪過。那個責任應該由我的性格、我的感情來負擔。也許我會為這些過錯而受懲罰。我也絕不逃避。自己種的苦果就應該自己來吃。這並不是我一個人的命運。做了過渡時代的犧牲者的並不止我一個人。我甚至在馬拉,丹布,羅伯斯比爾,別羅夫斯卡雅,妃格念爾這般人中間發現了和這類似的悲哀,雖然他們的成就是我萬萬不敢想望的。
    然而不管這些錯誤,我依舊要活下去,我還要受苦,掙扎,以至於滅亡。
    那麼在這新年的開始就讓我借一個朋友的來來激勵自己吧:"你應該把你的生命之船駛行在悲劇裡(奮鬥中所受的痛苦,我這樣解釋悲劇),在悲劇中振發你的活力,完成你的創造。只要你不為中途所遇的災變而覆船,則盡力為光明的前途(即目的地)而以此身抵擋一切痛苦,串演無數悲劇,這才算是一個人類的戰士。"
    巴金
    1935年10月27日寫完

《愛情的三部曲(霧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