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國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7年12月29日晚,北京一個31歲的白領女子薑巖,從24樓的家中縱身跳下,用生命聲討她的丈夫和"小三"。姜巖為癡情埋單的行為震撼人心,她從丈夫出軌、提出離婚、搬出家門的那一刻起,就開始策劃自己的死亡之旅。在自殺之前,姜巖在網絡上寫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記錄了她生命倒計時前兩個月的心路歷程,並在自殺那天開放了博客空間。姜巖自殺後,她的自殺博客被公之於眾,"死亡博客"頓時成為2008年網絡第一大公共事件。從此網絡上一片肅殺之氣,很多網友自發來到姜巖家中追思,甚至有很多網友聚集到姜巖丈夫王菲的家門口,在門口分發譴責王菲的大字報。網民們口口聲聲要為姜巖討公道,甚至發佈"網絡追殺令",限定在某個時間"取下王菲的項上人頭"。
    網民們從在論壇裡謾罵,到專門設立網站群起而"罵"之,再到啟動"人肉搜索引擎"揭露隱私,曝光私人住址、電話號碼、戶口本、身份證,著名的"死亡博客事件"最終從網絡謾罵轉換成直接在現實世界中進行人身攻擊和群體圍堵。從網絡世界轉入現實生活的這種由"網絡暴民"引發的"網絡暴力",終於演變成"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2008年3月28日,因不堪騷擾患上抑鬱症的王菲,在經歷了4個月東躲西藏、戰戰兢兢的生活之後,最終無可奈何走向法庭,在現實生活中向"網絡暴力"宣戰。4月17日,"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亞運村法庭開庭審理,法庭上網友哭成一片。
    在眾口一詞的譴責聲中,王菲一個人的話語很微弱,他接受採訪時對記者說:"我之所以走上法庭並不是為了官司的輸贏,而是我需要法律給我一個說話的機會,讓網民知道整個事件的真相,因為在網絡世界中面對成千上萬個'網絡暴民',我的聲音太微不足道了。"
    那麼,姜巖自殺事件的真相如何?在姜巖自殺之前,她和她的丈夫以及"小三"都經歷了怎樣的心路歷程?我們又怎樣看待這場"網絡暴力"?姜巖之死如何由一個私人事件變成公共事件?記者獨家專訪了身為原告人的姜巖丈夫王菲,以及身為被告人的姜巖前男友張樂奕,揭開這起"中國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內幕。
    姜巖在博客上最後的留言是:"如果有來生,要做一棵樹,站成永恆,沒有悲歡的姿勢。一半在塵土裡安詳,一半在風裡飛揚,一半灑落陰涼,一半沐浴陽光。非常沉默非常驕傲,從不依靠從不尋找。"
    張樂奕告訴筆者,姜巖1976年出生於北京,在大學裡與同學張樂奕談了4年戀愛,畢業前兩人和平分手。張樂奕留在北京後來成為某外資公司的高級技術顧問,而姜巖畢業到農業部工作並被安排到非洲工作2年。回京後姜巖隻身一人去深圳教授法語,不久之後返回北京。之後姜巖結婚,張樂奕漸漸很少再跟姜巖聯繫。在博客中,姜巖留下這樣的話:"四年的初戀,我在大西洋岸邊親手埋葬了它,如果說那個時候我所有的愛情都結束了,那麼,五年的感情和我的婚姻,我又可以將它帶到哪裡?生命之火熄滅後還可以點燃嗎?BLOG重開的那一天,將是終結的那一天。我清楚,我是一個很有計劃性的人。即使離開,我也會將一切安排好,不會讓任何意外發生。"
    姜巖性格內向而固執,回京後雖然念念不忘她的初戀,偶爾與大學時的初戀男友張樂奕有所交往,但此時已是物是人非,很難再走到一起了。沒有愛情的女孩兒姜巖,生活過得單調而枯燥,而網絡遊戲和網絡聊天成了姜巖的最愛,她沉浸在網絡虛幻的遊戲之中。
    2002年5月的一天晚上,正在聊天的姜巖在一個音樂論壇中遇到一個陌生人,兩人很快在網絡上聊了起來,他們從網絡遊戲聊到中外流行音樂,從愛好聊到各自的聯絡方式。當得知對方的真名叫王菲時,姜巖開玩笑地說:"你不是唱歌的王菲的粉絲吧?是不是因此才改名的?"
    王菲連忙解釋說:"嘻嘻,我媽媽生我的時候希望我是女兒,所以就給我起了個女孩兒名。"在網絡交談中,姜巖感到王菲不但善解人意,而且字裡行間跳動著善良和靈氣。當姜巖得知王菲的文化程度僅僅是個初中畢業生時,她以為王菲在騙他。當她得知王菲比自己小4歲時,她理所當然地把自己當做了姐姐。
    隨著"姐弟"的相認,兩人的距離一下子拉近了。王菲告訴姜巖,他從小喜歡畫畫,因為癡迷於畫畫,他的學習成績直線下降,初中畢業後他就輟學在家,買了一台電腦專攻平面設計創意。整天趴在電腦前幾乎很少出門,跟別人也沒有別的交往,在進行網絡設計之餘也喜歡上網打遊戲、聊天。當王菲聽說姜巖畢業於名牌大學,又在國外工作過之後,對她很是崇拜。那天晚上,兩人聊了很久,直到天亮。王菲的出現給姜巖平淡、枯燥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甚至是一種牽掛。每天跟王菲聯手玩遊戲、傾心交談之後,姜巖都會興奮很久。兩人在網上只要一碰面,就會聊上幾個甚至十幾個小時。熟悉之後,兩人驚奇地發現,他們不但都在北京市,而且兩人的家相距不遠。
    兩個沉迷於網絡的年輕人,由網絡相識到交換電話號碼,之後,又交換了照片,而照片上戴著學士帽的姜巖顯得比實際年齡年輕很多,留著長髮的王菲一看就是一個具有藝術氣質的年輕人。於是,兩人不約而同地提出了見面。當姜巖聽到王菲提出約見的要求時,一種初戀般的激動頓時襲來。對22歲的王菲而言,這可是他第一次跟網友在現實生活中見面。
    2002年秋天,姜巖的愛情又一次降臨了,她愛上了比自己小4歲的北京男孩兒王菲。這也是一直封閉的王菲第一次與異性的親密接觸,單純的王菲讓姜巖在歷經愛情波折後找到了親密感覺。在姜巖眼裡,王菲是一個具有藝術氣質和極具天賦的天才男孩兒,她的母性被單純的王菲激發出來,兩人很快陷入了熱戀之中。
    王菲只有初中學歷,離開學校後一直在家自學廣告設計,而姜巖是畢業於名牌大學的高材生,又有國外工作的經歷,兩人又相差4歲。這些差距在外人眼裡,無論從年齡、外形、學識和家庭背景來看,兩人都不太般配。但是對愛情至上的姜巖來說,愛情是沒有距離的。雖然姜家開始不接受王菲,覺得他年齡太小,處世還很幼稚,還是個只考慮自身感受的小男孩兒,並且沒有什麼一技之長足以成為將來家庭的頂樑柱,但看到他們甜蜜牽手的恩愛樣子,大家很快就接受了王菲。姜巖的父母甚至把他當成親兒子,呵護備至。姜巖在以後的博客裡曾追憶熱戀時的美好以及承受家庭壓力時的坦然:"我家人都不接受王菲,覺得他年齡太小,處世還很幼稚,只考慮自身感受,並且沒有什麼一技之長足以成為將來家庭的頂樑柱。但這有什麼關係呢?我看中的是他這個人,他很高很帥,笑容如孩子般燦爛,對藝術的感覺尤其好。這一點和我很像。我愛他,要愛就是一輩子!"
    很快,姜巖和王菲開始在外面租房同居,由於同居初期王菲還沒有工作,於是姜巖承擔了主要房租、家用並給予王菲很多生活補貼。後來,為了謀求一份體面的工作,王菲決定上一個自費的大學學習廣告設計,於是,王菲的父親出學費供王菲去讀書。當時,姜巖剛剛應聘到雪鐵龍公司上班,一個月大約3000多元的工資,她負擔起房租和兩個人的主要生活費用。
    為了王菲,此時的姜巖幾乎將所有的心血和錢財都放在了他的身上,寧肯自己吃點苦也要保證王菲的花銷。儘管姜巖吃著廉價的飯菜,每天坐一個多小時擁擠的公共汽車上下班,穿著幾十元從地攤上淘來的衣服。但是,被愛情滋養下的姜巖內心是幸福和快樂的。她之所以這麼節省,是為了讓自己的男友體面地去上學,穿得乾乾淨淨、體體面面。因為姜巖比王菲大4歲,他們的愛情中,王菲很快適應了被照顧的生活。在姜巖的博客裡,她這樣記述當時的狀態:"每天吃著廉價的飯菜,擠一個多小時的公汽上下班;穿著幾十元從批發市場上淘來的衣服。這的確不是一個白領的做派。可我心裡為何那般幸福和喜悅?看到他終於有長進了,我願意把所有的好都讓給他。給他買幾百元的T恤,上千元的牛仔褲,看著他在人前人後像個優雅男人那樣。我真比自己受人誇讚還歡喜。"
    正如姜巖所認可的那樣,王菲這個天才男孩兒雖然年齡小,只有初中學歷,但是他的藝術天賦一旦被激發出來,很快就會變成源源不斷的創作激情。在學校讀書期間,王菲就屢獲大獎,一參加工作就進入外企上班,因為學習成績優秀,畢業後王菲被著名的奧美廣告公司挑中。
    後來王菲的表現更堅定了姜巖的判斷,王菲一參加工作就在廣告設計方面表現出極高的天賦,在奧美公司一年連升三級,工資也拿到了近萬元,這個剛剛畢業的學生開始配上了助手。但是,王菲畢竟還是個大孩子,他在廣告專業的成功,恰恰在與人交流上顯得很幼稚,更不知道怎樣處理與姜巖的感情。
    在他們的愛情中,在姜巖眼裡,王菲就是她的全部,她心甘情願地為自己的愛人付出一切。在她的世界裡,王菲就是中心,就是她的指揮棒,兩人的大事都是由王菲來決定。為了給他們的愛情一個小窩,2002年王菲和姜巖商量購買一套住房,得到了姜巖的贊同。於是,他們在北京東四環遠洋天地購買了一套期房,經過兩人的精心設計,2004年初兩人高高興興地搬入了他們的新房。姜巖在博客中寫道:"今天,2004年3月2日。我們住進了遠洋天地,這是屬於我們的真真正正的愛的小窩。臥室裡小碎花窗簾隨風飄舞,廚房裡可愛的瓶瓶罐罐盛滿了生活的溫情。空蕩蕩的客廳雖然只有可憐的沙發和電視,但我分明看見,空氣中瀰漫著甜蜜的愛的氣息,生活能夠這樣,就已足夠。"
    由於兩人剛剛購買了房子,經濟壓力比較大,所以搬家後兩人並沒有多少財力購買傢俱。有一次姜巖的姐姐姜紅去他們的新家,發現偌大的客廳裡只有一套大沙發和電視,房間裡顯得空空蕩蕩,便問:"你們怎麼不再添置些傢俱?"姜巖回答:"我也想啊,可是王菲忙著賺錢呢,總加班沒時間,再說我們也沒有那麼大的財力啊。"
    儘管經濟狀況緊張,但是,姜巖依然以滿足王菲的需求為首要任務,因為王菲喜歡木製的玩偶,省吃儉用的姜巖硬是花了好幾百買了三個限量版的玩偶。
    然而,年輕的王菲卻並不像姜巖那樣懂得為對方付出,他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作為20出頭的男孩兒,他的思想還不夠成熟,也缺乏一個成熟男人應有的責任感。
    在工作上,王菲是盡心盡力的,甚至是出類拔萃的,我們看到的很多名牌廣告都出自王菲之手,而且一個小男孩兒每月的月薪能夠拿到2.5萬元,超過普通白領很多倍。但是,初戀中的王菲還不懂得怎樣考慮女友的感受。有一天,王菲拿著一張10萬元的存折得意地對姜巖說:"看我能幹吧?我攢下了這麼大一筆錢。"姜巖剛想誇他幾句,可是她沒有想到接下來的話卻讓她如墜冰窟,王菲晃著腦袋天真地說:"你的錢是我的,我的錢還是我的。"敏感的姜巖心裡一陣收縮,但她沒有爆發出來。
    2006年年初,姜巖已經和王菲談了5年的戀愛了,看看周圍相同年齡的女人早已結婚生子,姜巖便想在30歲前結婚,可是她沒有想到王菲居然不同意。傷心的姜巖提出要麼分手,要麼結婚,剛剛25歲的王菲雖然不想這麼早就結婚,但想到要放棄和姜巖5年的感情,心中實在不忍,於是答應了。但王家提出了一個條件就是不舉行儀式,不擺酒席。姜巖感到非常委屈,可是為了自己堅持了5年的感情,她最終同意了。在姜巖的死亡博客裡,她含淚追述了自己委屈的結婚之路:"那是怎樣的婚禮!沒有宴席,沒有婚紗照,沒有結婚旅行,甚至沒有喜糖,沒有通知任何人,也沒有任何祝福。我呀,要嫁的那個人——當我對他笑時,他會覺得快樂,當我對他哭時,他會感到心痛。當他看著我時,他會覺得世間無可取代,當我離開他時,他會痛不欲生。他的眼裡只有我,他的心裡也只有我。一生一世一雙人,這就是我心裡想嫁的那個人。我這樣期盼著,嚮往著,在心裡描繪著。"
    2006年2月22日,姜巖和王菲倉促完婚後,王家因為在與姜巖結婚問題上的分歧,與姜巖關係開始冷淡,雙方很少直接聯繫。
    姜巖和王菲婚後的生活並不盡如人意。婚後的王菲作為一個男人也希望能夠盡力承擔起供養家庭的重任,但剛認識的時候由於姜巖的收入比王菲高,這多少讓他有點抬不起頭來,他希望自己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做出成績掙到更多的錢來養家。王菲從事的是廣告行業,這個行業壓力很大,而且作息時間不固定,工作繁重的時候加班加點是常有的事情,有時熬個通宵更是家常便飯。然而作為一個女人,姜巖期望丈夫能在身邊相守,她不願意獨自面對冷冷的房間,屋裡沒有王菲就彷彿沒有了家的溫暖。姜巖在博客上記錄了這種感受:"今晚,照例是孤獨陪伴著我,小區的暖氣突然停了,看著窗外清冷的月光,我竟然毫無睡意。我又加了一床被子,還是很冷。寒意從足尖慢慢向上侵蝕,直入我心。輾轉反側間,我看到了床頭櫃上他的照片,他笑得那樣明亮,那樣青春無邪。我把照片擁入懷中,胸口居然有了暖意。能抱著他的感覺,真好!"
    獨守空房的姜巖難免對王菲有幾分抱怨,而這種抱怨對王菲來說則更增加了他在工作和家庭上的壓力,矛盾隨之產生。
    這邊姜巖抱怨王菲,而王菲對姜巖也滿是抱怨。儘管他們兩人是通過網絡認識的,但是在相識之後尤其是結婚之後,因為王菲的工作常常需要加班,獨守空房的姜巖就靠玩網絡遊戲打發無聊的生活,而且煙抽得越來越凶,有時候一個晚上能抽一包多,加上姜巖偶爾也參加一些網友的聚會,這讓王菲很不高興,王菲多次勸說姜巖離開網絡,不要再沉迷於網絡遊戲,但是,姜巖總是不聽。
    有一次,王菲下班回家已經是深夜1點多了,一進家門,聞到滿屋子的煙味,姜巖還在聚精會神地打遊戲。王菲忍著怒火說:"我還沒吃晚飯呢,你給我弄點飯吃吧。"但是,正忙於網絡拚殺的姜巖根本不理王菲的茬兒,王菲一賭氣,走進臥室"匡"的一聲關上了門。為此,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兩人結婚後,姜巖多次向王菲提出邀請自己的前男友張樂奕一起吃頓飯。但是,每次都被王菲拒絕了。王菲覺得3個人在一起吃飯太彆扭,於是賭氣地說:"要吃你自己去吃,我不去。"而姜巖也不示弱:"去就去。"說著扭頭就要走,兩人為此多次發生衝突。
    2007年王菲進入了盛世長城廣告公司。雖然在公司裡擔任比較高的職位,手下有幾個助手,但王菲畢竟還是個年輕小伙子,而且他的心理年齡比實際年齡要小很多,在工作上遇到了些難題,不善言辭甚至有些口吃的他並沒有去辯駁。他深知自己作為主管的責任並默默地將責任承擔了下來。工作上壓力越來越大,但夫妻間的矛盾一直沒有解決,妻子希望丈夫能更關心自己和這個家,而丈夫卻希望妻子能夠理解自己的工作壓力,姜巖和王菲都沒有冷靜地進行交流、溝通,他們開始互相指責和爭吵,矛盾不斷升級。
    巨大的內外壓力讓王菲在工作時病倒了,送到醫院後醫生告知姜巖,王菲得的是輕度的抑鬱症,一定要杜絕一切精神壓力,需要在家中靜養,等待病情好轉。但是,姜巖認為王菲是在裝病,博取她的同情心。後來姜巖和70歲的父親陪王菲去看病,檢查的結果是王菲身體一切正常,病情是神經性的輕度抑鬱,由於工作壓力而致。姜巖在博客中記錄下這次衝突:"什麼時候,愛情突然撕去了完美的表象。縱然他發怒,他摔掉了我的電話,甚至在爭吵中對我說出了很難聽的字眼,但我還是深深愛著他。我寧願相信,他對我做出這些時,他的內心,也是在痛苦著滴血的。工作是個惡魔,險些殺了他!而我,只有站在他的身後,在他需要時為他抵擋風雨。"
    當姜巖當著很多人的面說王菲是裝病時,王菲的眼淚止不住流下來。他覺得妻子一直迷戀於網絡的虛幻世界裡,而且跟前男友藕斷絲連,根本不顧自己的感受,即使自己為了這個家庭累倒了還在指責自己,實在太令人傷心了。
    而姜巖是個憧憬完美愛情的女人,在她的世界裡,愛情是唯一的,是至高無上的,當她沉浸在自己愛的世界裡時,她也不知道需要用更多的包容去對待自己的愛人。她還不明白男人無法承擔太沉重太折騰的愛。就在此時,令她無法接受的是,病中的王菲接納了來自另外一個女人的感情。
    23歲的東方在同事的眼裡是一個還不成熟的小女孩兒,做事不夠穩重,缺少踏實努力的工作態度,但在王菲眼裡卻是一個熱心的小女孩兒。在王菲生病期間,東方熱情地抱著鮮花到醫院去看望王菲,時常買一些王菲愛吃的食物送到醫院,這令王菲感動不已。
    相比姜巖而言,東方是另一種類型的女孩兒。姜巖成熟內斂而重情,她的愛對於王菲來說過於沉重,姜巖的美,需要一個成熟穩健同樣有內涵的男人來欣賞,而王菲只是一個尚不懂情感、貪玩不成熟的大男孩兒。遺憾的是,姜巖選擇了具有藝術氣質的王菲,選擇了不能欣賞自己美的男孩兒。而沒心沒肺年齡相仿的東方對於王菲而言是能玩到一起的那種夥伴,讓王菲感覺輕鬆舒服,互有好感的兩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2007年國慶長假期間,盛世長城公司組織工作人員到意大利旅遊。臨走之前,王菲對姜巖說:"我們要到意大利旅遊,需要去換點歐元。"正巧姜巖手頭有一些歐元,於是,王菲從姜巖手裡拿到了600歐元。姜巖記錄了王菲出發之前與自己的對話:今天(2007年9月29日),王菲對我說:"我們要到意大利,可是我沒有歐元,你有嗎?"我趕忙把自己明年準備去巴黎參加年會的歐元都給了他。那晚,王菲似乎特別高興。我調侃他:"拿了我的歐元至於這麼興奮嗎?"王菲神秘地一笑說:"不告訴你!"
    姜巖當然不會想到,王菲拿著自己的錢與東方在意大利結伴同游,並拍下了親密照片。後來有知情人透露,在羅馬時,東方晚上來到王菲的酒店房間賴著不走,氣得同房間的同事出去"躲避",期間還打電話催問"她走了沒?"
    也就是這次意大利之旅,王菲與東方有了第一次親密接觸。當然,此時的王菲還沒有忘記自己的妻子,他專門從意大利買回妻子喜歡的極品香煙等物品。
    但是,2007年10月21日,姜巖還是發現了王菲與東方的親密合影。姜巖馬上質問王菲怎麼回事。王菲一開始極力否認,只說是和同事鬧著玩的。但姜巖根本不相信,她本能地預感到王菲和那個女孩兒關係不一般。她悄悄地找熟人去王菲公司打聽,反饋回來的消息讓她的心墜入冰窟。她知道丈夫已經出軌,而且第三者是個年輕女孩兒。在姜巖的逼問下,王菲終於承認了和東方的婚外戀,但他說話前後矛盾,還說出了分手的話。兩人開始陷入無邊無際的爭吵中:"一再地問,你始終含糊其辭,我是越加地懷疑,到底有什麼事是你要隱瞞的,你到底為什麼一定要分開?又為了什麼讓你在幾天內態度發生這麼明顯的變化?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你對分手這件事,從一開始的猶豫到現在的斬釘截鐵。我相信,一定有原因,說我是沒有根據胡亂猜想也好,說我偏執也好,我的預感告訴我,一定有事。果然,果不其然,真沒有想到,你始終都在跟我說謊吶。你這人,一邊說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要盡力做好;我沒想過和她在一起;我已經和她說了,兩個人不會再繼續;我真的現在沒有想跟任何人在一起,我只想一個人。'一邊卻又可以和她通宵待在一起,盼望著能跟她雙宿雙飛。
    好啊你,真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了,我說如果真的沒有感情了,那我們就離婚,但是你要是為了跟她在一起而離婚就要放棄一切,你就能想出這麼個招來蒙騙我,想瞞天過海,等輕輕鬆鬆的跟我分手以後立刻就和她在一起嗎?真是個如意算盤。
    真的是感情不和的話,兩個人的事兩個人來解決,怎麼都好說,你想要自由,我死都能成全你;但是出現第三個人就不一樣了,我為什麼要委屈自己去成全別人的企圖啊?你口口聲聲的替她說著好話,說她多善良、單純,真是個可笑的人吶,原來屢次當第三者的人也可以叫單純。
    2007年10月23日晚,姜巖和王菲終於心平氣和地躺在自家床上,兩人都很清醒。姜巖在博客裡這樣記錄了當晚的場景:"他對我說:'你該去修修眉毛,剪剪頭髮,化化妝啊,你怎麼不愛打扮自己呢?'被愛情煎熬得心力交瘁的我無語了。他繼續自顧自地說道:'你怎麼沒有外遇呢?是啊,你有外遇就好了,嗯,你不是我老婆多好啊。你怎麼不說話了?我覺得我的心真冷啊。'我依然無語,只在心裡說道:'你想我有外遇嗎?我有外遇你就解脫了吧?我不是你老婆的話,還能幫你找姑娘,對吧?你不是心冷,你只是變心了,心冷的是我。'"
    這一刻,姜巖看到自己沉在深海海底的心已經萬劫不復。
    姜巖是個完美主義者,對這段感情投入太深,付出太多。所以,當她得知忠誠的感情遭到背叛時,對她來說這是不可原諒的事情。怎麼解決這件事,姜巖不知道,她沒有向親人朋友透露這件事,也沒有尋求大家的幫助,就像她最後的留言一樣:非常沉默非常驕傲,從不依靠從不尋找。
    姜巖是一個孤傲清冷的女子,在她以後嘗試和王菲進行的溝通中,她總是欲言又止,始終沒有打開心扉和王菲進行徹底的交流。最終,姜巖選擇了孤獨,只在關閉的博客裡和自己對話,用文字記錄了點滴憂傷的思緒。也許在這場愛情中,姜巖更愛的是自己對愛情的一種信念,為了捍衛這個信念,她不惜以生命為代價。
    從姜巖的博客中可以看出,在心傷到最痛的時候,她已萌發了死的念頭。2007年10月22日,姜巖正式記下死亡博客的第一篇:"BLOG即將關閉。是個終結,也可以說是個開始。不過,本來希望不要有重開的那一天。用腳想想也能知道,事與願違的事情總是比較多的。"10月28日她又寫道:"從今天開始,到未來的兩個月間,這裡記載的,將是我最後的日記。兩個月後,是我離開的日子,就像我說的那樣,去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完全陌生的地方,那裡,將不需要電話,電腦,網絡,沒有人可以找到我,沒有人,任何人。"之後,姜巖鎖定博客,使得他人無法瀏覽。
    不過,姜巖依然對王菲抱有一線希望,不願離婚。而王菲也陷入無助的慌亂中,他對姜巖說:"再給我一次機會,我要盡力做好;我沒想過和她在一起,我已經和她說了,兩個人不會再繼續;我真的現在沒有想跟任何人在一起,我只想一個人。"
    但是在姜巖看來,王菲這麼說只是為了蒙騙她,想瞞天過海,等輕輕鬆鬆地跟自己分手後立刻就和東方在一起。姜巖不能容忍第三者的插足,為什麼要委屈自己去成全別人的企圖?
    2007年10月29日晚上,姜巖和王菲一起吃飯。兩人再次就王菲出軌的問題展開了討論:"昨天下班,你說我們出去吃飯,喝點酒,聊聊天。你跟我說:你和她交底了,說結束了,她立馬同意了,並且說'我還年輕,有的是機會'。你說你很鬱悶,你說她其實同時和好幾個人交往著,現在正打算跟另外一個人交往,你說你自己真夠傻的,我笑。你問我高興吧,我笑了。笑就一定代表高興嗎?我沒什麼好高興的。我面前的人,曾口口聲聲地說著我們倆其實根本就不合適,我跟她更合適,我還是很喜歡她,我覺得我們以後還是會分開,那個誰誰也說了覺得我們倆不是一類人,覺得我跟她更合適。"
    "整個晚上,你口若懸河地說著,我盡到一個聆聽者的本分,聽著,笑著,你現在是想打開我的結嗎?為以後做好準備嗎?你說,下次你就知道怎麼處理了。你錯了,你其實很不瞭解我呢,下次?不會有下次的。你知道嗎,自以為對一個人很瞭解真的是致命的錯誤呢,我這次不是就摔倒在這裡了嗎?"
    "真是好笑呢,一個出了軌的人,原來真的會想盡辦法為自己開脫呢,原來他的借口真的都是這麼千篇一律呢。我何嘗不清楚男人,自從20歲以後,需要的永遠都是20歲左右的年輕女孩兒呢。原來,永恆的感情真的不存在呢,當熱情退去,眼裡看到的只有對方的缺點呢。"
    聽了這樣的話,姜巖沒有說什麼,只覺得心如沉在大洋深處。幾天後的晚上,姜巖再次找到一直避而不見她的王菲理論,但是兩人沒有談出什麼結果:"又是一個不眠的通宵,又唱了一晚上的獨角戲,又面對一個只曉得反覆念叨著離婚的男人一整晚。這個男人,在清晨5點半,帶著一臉的便秘樣,對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回家跟我爸商量商量可以嗎?心灰意冷。揮揮手,您請隨意,我什麼時候限制過、干涉過您的行動嗎?幹什麼一上來就弄得一臉的怨婦樣,現在有婚外情的是你,堅持要離婚的也是你,好嗎?該哀怨的是我啊!獨自站在陽台上,寒風中,煙不離手,就這麼笑了出來。我還真是好眼光呢,這麼懦弱的一個男人,卻又堅定的要婚外情並且要求離婚的男人。一個28歲還抱著頭要找爸爸哭訴的男人,真的,是我挑的嗎?認了啊,我真的認命了。來吧,我閉上眼睛,仰起頭,怎樣的結果,我都接受了。"
    姜巖並沒有被王菲的話打動,可她在心裡也留存著希望他真能回頭的想法。可很快,更沉重的打擊接踵而來,11月11日,王菲搬離了遠洋天地的家一去無影蹤。"下午3點多,回到家,還算是家嗎?支離破碎,鑰匙插入鎖孔一轉……鎖了,沒人?!進屋一看,果然,空空蕩蕩的。呼吸瞬間彷彿停頓了一樣。瘋了一樣,反覆地撥他的電話,不停地打,通了,可就是沒人接聽。機械地、不停地按下重撥鍵,不知道打了多少次,終於放棄。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站不住,就那麼癱倒在地上,萬念俱灰。散了吧,散了吧,走吧。"
    "晚上,關了燈,大開著落地窗,坐在地板上,背靠著牆,只是坐著,看著外面的霧,看著霧中忽閃忽閃的導航燈,最近眼淚太多,想來就來,模糊周圍的一切,誰能救我。哭到脫力,止不住地痙攣,心臟急劇地跳動,胸腔像要炸掉一樣,氧氣忽然變得稀薄,任憑怎樣張大口都呼吸不到,幾近窒息。卻有種解脫的快感。讓我孤獨地走吧。"
    正當姜巖在孤獨中像個困獸一樣無所適從時,她突然發現家裡有些異樣,很多東西不見了:"在屋子裡轉來轉去,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打開抽屜,隨便亂翻,護照、港澳通行證,都只有我自己的那份,就那麼孤單單地躺在抽屜裡。總覺得少了點什麼,又翻了翻,恍然大悟。存折!原來他除了拿走了自己的衣服,還把存折拿走了。是怕我去取出來啊?真是小人之心呢。這是個什麼人吶,不說這麼多年一直花我的錢,也不說這麼多年來,一分錢的家用沒有出過,更不說跟我要走歐元和新歡去羅馬玩,竟然把存折拿走,難道我還會自己去把錢取出來不成?在這個時候,我想到的只有荒謬,只想說:真是個混蛋。"
    從此,王菲一直住在父母家中。王菲搬走後,姜巖的希望全部破滅,自殺的決心牢不可破。但即使到了這時,姜巖為了自尊仍然隱瞞著親人、朋友和同事,所以她身邊的大多數人都未能及時發現她的問題。
    當天晚上,姜巖MSN聊天時,突然發現前男友張樂奕也在線上,她跟張樂奕聊了起來,姜巖問:"你在哪兒?在北京嗎?"
    此時,張樂奕正在上海出差,他如實告訴姜巖自己正在上海。姜巖把王菲離開家的消息告訴了張樂奕,張樂奕久久無語。最後,姜巖隱晦地說:"等你回北京後我們見一面吧,事情變化很快,這次不見面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再見。"張樂奕也感到姜巖的話語裡隱約表現出一種不好的情緒,答應了姜巖的要求。
    孤獨的姜巖獨自住在公寓裡,煙不離手,巨大的精神壓力讓她食無味,寢不安。
    11月15日博客上,姜巖記下了這樣的話:"一上午短消息不斷。綜合起來一個意思:你要懂事理,你別再鬧了,你在折騰我們。我真想大笑兩聲,果然怎麼都是自己的孩子好啊!出了什麼問題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兒子就是完美的,永遠沒錯的。原來錯的就是我,就是我,討伐吧,假如討伐我可以讓你覺得心情舒暢的話,對於這樣溺愛著兒子的不客觀的父親,我不想再說什麼。向一個父親告他兒子的狀,我也真是糊塗了,越活越回去了,該著讓人家一條接一條短消息的罵啊!就算人家先挑釁,也要忍,百忍才能成鋼不是嗎?"
    ……
    "讓大家都舒坦,什麼叫讓大家都舒坦啊?我乖乖的二話不說地去簽字離婚,啥都不反駁啥都不說,你們就舒坦了是吧?歸根結底不是因為婚外情,而是感情破裂,而是我們從一開始就不合適,多好的離婚理由啊!多舒坦啊,你們真的是舒坦了,全都順了你們的心意了。"
    2007年11月22日,張樂奕從上海出差回京後,給姜巖打了電話,兩人約好在國貿附近的俏江南飯店吃飯。此時,張樂奕只是發現姜巖情緒不高,但並沒發現有什麼異樣。在聊天過程中張樂奕問:"你最近還玩魔獸嗎?"
    "不玩了,再也不玩了。"姜巖回答道。
    "為什麼?"張樂奕不解,因為他們都是網絡玩家,而且沉迷於魔獸世界。
    "我是為了老公才不玩的,老公埋怨我玩遊戲,回家來沒飯吃,為了老公我也不能玩了。"聽到這裡,張樂奕也不好說什麼。兩人聊了一些網絡遊戲的事情之後就各自回家。望著遠去的姜巖嬌小的身影,張樂奕心裡很不是滋味。但是,他不知道這是他見到姜巖的最後一面。後來,張樂奕在博客上記錄下了這次見面的遺憾:"最後一面的你還是那樣巧笑嫣然,還是抽著七星,那個我們抽了4年的牌子。你堅決地拒絕了我邀請你再來玩魔獸世界的請求,現在我才知道原來這也是你心裡面的痛啊,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堅持,你堅守了自己的諾言,但是那個混蛋呢,他在幹什麼,你一定要為了他這樣嗎?你為什麼不說,你為什麼什麼都不說呢?為什麼啊?"
    11月26日,姜巖在網上看到了網絡紅人"3377"的事。她只覺得心裡發苦,多麼雷同的相似啊,她能體會這種切身的痛苦,眼睛看著網頁,卻不由得想到王菲。她想,如果不是因為出現第三者,她會無條件同意離婚。但是,第三者的出現讓她感到忍無可忍。經過這些天與王菲的爭論,姜巖心力交瘁,身體也日益衰弱。她不停地咳嗽,有時還發燒。可她根本不去理會,孤傲的她白天仍強打精神照常上班,加緊時間與她留戀的朋友、同學們見最後一面。但是她沒對別人吐露自己情變的半個字,而是有意無意地談論著死亡,笑著說也許明天我就會死掉。沒有人看出她的苦笑,也沒有人聽出她的言外之意。她的同事好友在姜巖死後,痛心地在網上撰文說:"是我太疏忽,還是你隱藏得太好,我竟然沒在你一成不變的微笑中,發現你的決絕……"
    萬念俱灰的姜巖計劃用安眠藥自殺,一晚上幾乎整宿未眠。第二天晚上6點多,依然不死心的姜巖決定死馬當活馬醫再見王菲一面。見面後,姜巖吃飯的時候要了啤酒,因為姜巖沒有把握能夠力挽狂瀾,心想就當作最後一次見面吧,希望可以藉著酒勁,把心裡的話說出來。但是當看到有些不修邊幅的王菲時,姜巖有些不知所措,仍然沒有將心裡話說出來。
    姜巖只是隱晦地說:"我的等待是有期限的,我的最後心願已了。"這樣的提示,不知道王菲能不能聽懂。姜巖走出門轉角後才回頭,空蕩蕩的街道,姜巖只看到自己孤獨的影子。
    "進入倒計時的我,還可以再有希望嗎?還需要再做最後一次的努力嗎?還是就這樣算了?很累啊,老公出軌了,我要這樣在後面一再的追著,拉著,甚至求著,這樣的我還是我嗎?這樣求回來的是什麼啊?感情可以是這樣乞求來的嗎?誰能告訴我?未來可以有多遠?有誰能告訴我?"
    然而,多次與王菲談心,他執意要離去,終於,姜巖不再猶豫了。"星期三晚上終於還是跟王菲見了面,無論他怎樣的不情願,我堅持。事情不可以這樣無限拖延下去吧,我幾乎是百分百的猜測,這些天過去了,他並沒怎麼想過我們該怎樣,該走向哪裡。如果真的是這樣,我不想再這樣耗下去了,一個人承擔這些真的很累。尤其是當你在苦苦煎熬的時候,另一個人卻不看不想不考慮,只是得過且過地一天天混過去,這樣還有什麼意義。我也不想和別人分擔這些,我能想到的可以與我分擔這樣痛苦的人,都是我所在意的人,關心我的人,何必多拉些人來跟我一起經歷這些不愉快呢,把壓力轉嫁給別人,不是我所願。"
    "果然,王菲真是不讓我失望呢。仍然是一副茫然的表情。問到想法,只說沒有;問到打算,只說不知;問到將來,只說沒想。問到想什麼了,只說工作很煩,別的什麼都不想想。暗自點了下頭,就是這樣了。逃避現實,永遠有借口,為自己活著,一如既往。我也不過就是陪襯,一個點綴而已,怎麼值得去費心,哪需要在意我的想法呢?這就是和我交往了5年多,結婚將近2年,棄我於不顧的人了。真是失敗呢。沒有什麼好留戀的了。我起身,道別,不說再見,亦不想再見,從此蕭郎是路人。"
    沒有人知道那些天姜巖究竟是怎麼過來的,她在迅速地由內而外憔悴著、衰老著。出現在人前的她,表面繁華,內裡悲苦,只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面對一室淒清,那種痛楚蠶食著她,一寸寸不留餘地。
    12月26日,去意已決的姜巖在博客上貼了最後一張照片,就是引發夫妻大戰的王菲和東方在羅馬的那張親密照。愛到極致便生恨,姜巖看過"3377"的帖子,張美然曾經在博客上貼出了自己和"77"的照片,而被前妻的朋友認出來,引發了一場網絡大追殺聲討,使"3377"在現實生活中也無所遁形。所以她臨死前貼出了照片,一是證明自己不是瞎猜疑,二是發出了一個"網絡追殺令"。
    跳樓自盡的姜巖當然不會知道,就是她記錄下的"死亡博客"和這張貼出去的照片,不但引發了2008年中國網絡界第一大公共事件,而且引發了"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
    2007年12月27日,姜巖打開已經關閉兩個月的博客(註:博客關閉時,博主能寫但不對外公開),她寫了最後一篇日誌:"不說再見,向我的朋友們。向這個華麗又骯髒的世界。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安靜地,孤獨地等待。這一天,她在MSN上最後的話是:如果有來生,要做一棵樹,站成永恆,沒有悲歡的姿勢。一半在塵土裡安詳,一半在風裡飛揚;一半灑落陰涼,一半沐浴陽光。非常沉默非常驕傲,從不依靠從不尋找。"
    隨後,姜巖吞下了300片"舒樂安定"自殺。自殺前,她把自己博客的密碼告訴了天津的一位網友。晚上9點多,姜巖的那位天津網友找到姜巖的姐姐說打姜巖的手機一天都關機,感覺有點不太對頭。於是姐姐馬上打電話給王菲問:"你們是不是鬧彆扭了,姜巖在哪兒?"王菲聽後莫名其妙,連忙給家裡打電話,一聽姜巖在家但聽聲音不太對,於是眾人立刻趕往姜巖家。
    姜巖被送到醫院,經過一番搶救後終於醒了,清醒之後的姜巖指著王菲說他搞婚外戀,和一個叫東方的女人一起去羅馬,姜巖的姐姐這時才知道他們婚姻出了問題。在藥物的影響下,姜巖的情緒很激動,醫生問她都吃了什麼,吃了多少,什麼時候吃的,她不說,並且拒絕洗胃,堅持要離開醫院回家。姜巖光著腳穿著單衣衝出了醫院。此時,天上飄落著雪花,姜巖的姐姐只好跟著她打車回到遠洋天地。
    回家後姜巖情緒非常激動,質問王菲國慶長假和聖誕節都和誰出去了,是不是和東方。王菲只好都承認了。姜巖大受刺激,撲上去和他扭打成一團,姐姐好不容易才將姜巖拉扯住。
    經一天的哭鬧後,由於藥效發作和精神極度疲憊,姜巖從28日中午睡到晚上,29日又昏睡了一整天。姐姐又將姜巖送到了醫院,姜巖的父親也趕來了。姜巖醒後還是很狂躁,一直哭鬧,大家只好又把她送回遠洋天地。
    再次從醫院回家後,姜巖繼續和王菲對質,姜巖的家人這時才知道事情的大概。姜巖的姐姐一直陪著姜巖,勸她想開些。就這樣姐妹兩人一直談到凌晨4點,姜巖對姐姐說:"我已經做過一次傻事,不會再做了。"情緒穩定後的姜巖洗了個澡,然後就躺在床上睡了。
    2007年12月29日下午5點半左右,姜巖醒了,但她的精神並不太好。這時她的手機上突然接到一個短信,姜巖看後忽然情緒激動起來,一把將手機摔在了地上,穿上衣服就衝出門去。陪伴姜巖的姐姐和父親不知道怎麼回事,趕緊追上她,問:"你去哪兒?"姜巖頭也不回地說:"我要去找王菲和那個第三者!"父女倆根本攔不住姜巖,只好跟在後面。
    到了王菲的公司後,當時王菲在公司裡工作,很多人在加班。姜巖衝了進去,第一句話就質問王菲:"你和東方一起爽嗎?"兩人爆發了激烈的爭吵。姜巖問王菲和東方有沒有上過床,王菲當眾承認了並且央求說:"你就放過我吧。"姜巖氣憤地說:"我們認識5年,結婚2年,我供你上學的時候怎麼不要我放過你!"
    後來,王菲趁亂躲到了洗手間。經過一番折騰,姜巖等人回到遠洋天地的家後,由於一直瞞著姜巖的母親,父親必須要回家去。姜巖的姐姐覺得一個人陪著姜巖沒問題,因為有了前一個晚上的經驗,加上姜巖曾經許諾不再做傻事。不過姐姐還是有點不放心她,就一直陪著她說話,想讓她放鬆下來。由於姐姐這幾天基本上沒睡,感覺非常累,姜巖就說,你去休息一下吧。於是姐姐去臥室躺下,但還是沒敢睡。
    接著,姐姐聽到姜巖在打電話,當姐姐聽到姜巖說了一句"你不用來了"後便再也沒有聲音。姐姐衝出臥室,卻發現客廳的落地窗打開了,客廳裡卻空空如也。姐姐焦急地喊著姜巖的名字,一個屋子一個屋子地尋找,卻沒有找到人。
    最後,姜巖的姐姐在樓下找到了妹妹的屍體。
    姜巖自殺後,她的博客首先被網友"撒加的橡皮鴨"轉帖出來,並很快被網友轉貼到各大論壇,引起網友們極大的關注。因為博客中公佈了王菲和東方的照片和姓名,很快王菲和第三者的工作電話、家庭住址等背景,都被網友們"扒"了出來,眾多網友留言譴責王菲及"第三者",並表示要支持姜家打官司。
    2008年伊始,一篇《從二十四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BLOG日記》在各大論壇開始流行,天涯社區、大旗網等各大網站以及全國各地的地方社區門戶都在討論這個話題。一個女人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最終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死亡,這背後究竟有多少值得我們深思的故事?大旗網還對這件事情展開了調查……
    姜巖自殺事件在王菲所在的公司成為爆炸性新聞,公司高層馬上就採取了危機處理措施。2008年1月11日晚,王菲和東方所在的公司在天涯社區發表《盛世長城國際廣告有限公司的聲明》,聲明中稱:"在得知此事原委之後,公司即決定讓王菲、東方兩名員工暫時停止工作,以妥善處理此事。其後不久,他們二人即向公司提請辭職,公司已予以批准。深望王菲妻子的家人節哀順變,善自珍攝。"
    2008年1月8日,張樂奕突然接到姜巖姐姐姜紅的電話,姜紅告訴張樂奕一個對他而言幾乎是滅頂的消息:"巖巖去了,但她一直沒有忘記你,一直念著你。"
    張樂奕大吃一驚,忙問:"怎麼回事?"
    "你去看看巖巖的博客就知道了。"說著姜紅哭泣著掛斷了電話。而張樂奕隨即上網瀏覽了姜巖死後留下的死亡博客。在淚眼矇矓中,張樂奕在自己的博客上寫下了第一個祭奠姜巖的帖子。
    "你走了,在2007年的年底,而我到今天才知道。因為是你姐姐打來的電話,所以我一點兒沒有不相信。你姐姐說,'巖巖一直沒有忘記你'。淚水,在一剎那奔湧而出。"
    "那一年第一次看到你,你從錄像放映室轉身飛奔出去的身影,你在花壇旁邊的長椅上手中煙的亮光,我們第一個晚上的徹夜遊蕩,我們的教室,我們的水房,我們的乒乓球檯,我們4年的時光,我現在還保留著那時候長長的信件。我們爭吵,就跟我們後來那麼多年無數次的爭吵一樣,我們分手,就跟你在生前面臨的最後一次分手一樣。"
    "這個世界對你來說太殘酷了,你那麼堅強,堅強到連拿走自己的生命也如此義無反顧。有些人以為自己是多麼超凡脫俗,他們不知道敢說敢做敢愛敢恨的你才是最脫俗的,你走了,你不打算看到2008年這個熙熙攘攘、熱熱鬧鬧的北京,我知道,那會讓你更加難以承受。我想,你應該走得毫無痛苦,至少在你張開雙臂縱身跳入黑夜的那一刻,天堂的那邊會有你喜歡的煙和酒,沒有傷你心的人,因為他們在地獄。"
    "沒有悲歡的姿勢,一定不是你想要的,如果有來生,你仍然是會要大喜和大悲的吧,因為,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飲可盡可別離。我們可以痛快的暢飲,也可以痛苦的別離。祝你新年快樂。"
    2008年1月9日,姜巖的姐姐開始在網上留言說:"很多人都說不值得,也許。但是,能被這麼多認識和不認識的人牽掛和思念是否也算值得?作為2007年年末的一個網絡事件,不是名人,沒有組織,沒有炒作,純粹是網友自發發起而造成這麼轟動的後果,恐怕也是個空前絕後的異數吧。"
    也就是這一天,張樂奕約見了姜紅,兩人聊了一些關於姜巖的事情。這時候,姜紅告訴張樂奕,王家的一些做法導致了姜巖至今沒有下葬,姜巖死得這麼慘,應該推動事態盡快進展下去,讓姜巖能夠順利安葬,以慰姜巖在天之靈。
    與姜紅分手後,張樂奕決定自己建立一個網站,讓大家對姜巖死亡博客事件有一個全面瞭解。於是,張樂奕用姜巖博客的名字申請了一個域名,在繳納了10元域名使用費之後,2008年1月11日晚上,"北飛的候鳥"網站正式開通,張樂奕獨自擔任網站管理員,負責上傳相關內容。在網站名字下方寫著"向北的最遠方,唯一的救贖"。在"關於網站管理"條款中,張樂奕提出:"請不要在這裡報復性地貼任何人(包括王菲以及東方)的通信方式、家庭住址,網絡上有太多地方可以搜索到,不要再讓他們出現在這裡。"
    張樂奕之所以要做一個祭奠網站是想給後來的人一點啟示,不要讓這個悲劇再次發生。就如同祭奠網站上所說的"要匯聚所有討伐道德淪喪的鬥士。"在張樂奕的個人空間裡,那裡原本正常的生活因為姜巖的逝去抹上了沉重的色彩,正如張樂奕自己所說:"其實我之前一直是一個吊兒郎當的人,可她的離開讓我沉重起來。"張樂奕在博客中說:"當我看了越來越多的人到你的空間留言,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你的事情,我的想法改變了很多,你用生命給大家上了一課,其實之前也有很多的人給我們上課了,但是,至少對於我,你這課是最醍醐灌頂的,是能夠讓我畢業的點睛之筆。orionchris.cn不僅僅是紀念你的地方,也不僅僅是為了懲戒誰,那裡要教會我們怎麼樣去做一個男人,怎麼樣去保護那些落下凡間尋找自己翅膀的天使們。"
    1月12日,姜巖的姐姐在網上留言,對事態的進展進行了描述:"因為王家的態度,你遲遲不能下葬。昨天下午,我考慮再三,決定還是主動給王菲的父親打一個電話,7天前他在爸爸媽媽面前痛哭流涕,還說王菲以後還是你們的兒子。雖然他們做了那麼多對不起我們的事情,但我還是寄希望他能有一點點良知,畢竟你已經去了,我不希望活著的人再出什麼事。在電話裡,王父一如既往地說以大局為重,還許諾說以前的承諾有效,會盡快給我回復。"
    王菲和東方兩人被盛世長城公司辭退後。2008年1月14日,在天涯社區論壇的留言中一位自稱是王菲同事的人寫下一個帖子《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情》,描述姜巖自殺當天王菲的細節:"在2007年12月29日之前,王菲正常上班,很開心的樣子。每天工作、和東方一起吃午飯、在公司打遊戲(公司提供遊戲給員工放鬆的,屬於正常活動)等。直至此時,公司的同事都還不知道王菲已經離家兩個月了。關於王菲和東方意大利度假的事屬實,有知情人透露東方晚上來到王菲的酒店房間賴著不走,氣得同房間的同事出去'躲避',期間還打電話催問'她走了沒?'"
    這個帖子無異於一枚重磅炸彈,立即在網上引起巨大波瀾。
    此後,"暴力"行為不斷升級:最初,網民只是以道德衛士的姿態質疑王菲和東方的人品;隨後,有人通過種種渠道調查出王菲的個人資料和聯繫方式,並將其公佈到互聯網上;接下來,對王菲的攻擊開始從虛擬世界延伸至現實生活,不斷的騷擾電話使王菲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王菲所在單位無奈之下要求王菲和東方辭職,接著是網友們懷抱鮮花到王菲和姜巖在遠洋天地的家門口祭奠亡靈,甚至還有新加坡趕來的網民參與其中;此後,網民參與了姜巖從火化到下葬的全過程,並有多撥網民趕到王菲父母所在小區,在王菲父母家門口寫下"血債血償"等字眼,一些網民輪番在王菲父母家樓下襲擾王菲,致使王菲成為驚弓之鳥;隨後,一些"通緝令"、"追殺令"、"懸賞令"更是讓人看得膽戰心驚。
    姜巖的姐姐1月15日在網絡上發表過一份《姜巖事件最新進展姜巖姐姐最新聲明》,聲明稱:"我們對網友的同情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謝,但我們並不贊同對無關人士的人身攻擊。"
    其實,類似的"暴民行動"並不是第一次了。在此之前的"虐貓事件"、"銅須門事件"、"3377事件",都有網友自發調查,在短短幾天之內,網友們就鎖定了當事人,並把相關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個人信息在網上公佈。
    隨後,"撒加的橡皮鴨"聯繫到大旗網,大旗網對姜巖的姐姐以及姜巖的前男友張樂奕進行採訪,進行了簡短的通話。通過電話,大旗網瞭解到:姜巖的媽媽目前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冠心病發作剛進行了搶救。而在說到王菲及其家人時,這位在網上一直給我們冷靜感覺的女士,也忍不住氣憤。她說,王菲的父親還打電話過來威脅,認為是她們在網上發帖,讓王菲失去了工作,並要找律師。
    針對由網友提出的遺產問題,姜巖的姐姐說,他們從來沒有想要得到什麼遺產,而所謂的遺產也只是當初結婚時王菲父母買的那套房子,他們沒想過要這套房子。姜巖也沒有什麼遺產,姜巖的錢之前全部用來補貼家用了,她的遺產也只是單位給的公積金、社保這一類。而讓人氣憤的是,王菲家就連這些也想要分得。
    有網友猜測當初姜巖和王菲結婚是不是王菲父母不同意時,姜巖的姐姐說,並沒有這回事,當初王菲父母是同意的,並且非常感謝姜巖家人的照顧,因為王菲當時正在唸書,是姜巖在照顧王菲。
    姜巖的姐姐說,她只想把姜巖的後事辦好!但王家卻連這點要求也不能滿足,姜巖的屍體停在太平間已經二十多天了,還沒有火化。此前王菲的父親提出的要給一些補償,也一直沒有實行。在此過程中,作為丈夫的王菲本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但他卻完全沒有露過面。
    姜巖的姐姐說,現在他們居然想把第三者的存在都抹殺掉,但是這些證據都是存在的。我們失去了親人,沒有想找他們打官司,可現在他們卻先找我們打官司了。
    最後姜巖的姐姐表示,她只想把妹妹的後事辦好。如果王家能真誠安慰一下,並主動、大度地把喪事給辦得妥當體面,事情絕不會鬧到這個地步。
    隨後,大旗網聯繫採訪了張樂奕:"在通話結束前,電話那邊傳來短暫的沉默,好一會兒,才傳來語不成調的聲音:'你不知道吧,我其實是姜巖大學四年的男朋友……'那一刻的悲傷,在電話這頭的我也能夠感受到。這時才能如此深刻的體會,姜巖,你的解脫給關心你的朋友們帶來了多麼沉重的傷害。在我的要求下,他(張樂奕)描述了自己眼中的姜巖:'堅強,但是她一直在壓抑自己,弦繃得太緊才會斷的……'"
    2008年1月19日這天,正是姜巖去世後的"三七"忌日,很多網友自發來到姜巖生前居住的小區悼念她。當天中午,網友們陸續趕到小區。他們看上去彼此陌生,只是低聲交換著網上流傳的消息。三三兩兩的居民在遠處觀望。在和物業溝通後,大家有序地來到姜巖家門口,依次獻花。為了不打擾到鄰居,整個過程都在無聲中進行。在表達了自己的悼念後,大家帶著悲傷紛紛離去。有網友用帖子記錄下這次悼念活動:"因為帶著花,不讓進小區。之前去的網友們可能太多了,所以原本就是用門禁打卡進出的小區看管更加嚴格。我們把花放在小區南門和稻香村那個門中間的地方,那裡已經有很多花了。這應該都是很短時間內的。後來好心的物業管理告訴我們,因為花太多,影響了附近的住戶,所以擺放在小區內的花都被收走了。到樓下,有個好心的男生還帶了一個大紙盒,裡面放的是暖寶,他怕大家冷,所以帶來的。給每個人分發。很親切。"
    "物業很好,正在給大家介紹情況,據說我們去之前他已經領著網友們去過24層了。後來他又帶領我們去看了姜巖墜樓的地點,樓下住戶的院子。住戶也很好,他們可以關閉院門不接待任何人的,但他們沒有,他們只是請大家不要打擾到他們,其他並沒有多說什麼。"
    "姜巖沒有照片了,她的家人只有一張她小小的1英吋證件照。姜巖是個端莊清秀的女子,可以說,比我們想像中的她要更加美麗。大家自發的向照片三鞠躬。"
    "姜巖的朋友們其實一直都在,沒有人要求的,卻來為這個已經往生的朋友的未曾謀面的網友們做服務工作。他們可能不止是接待我們這一撥人了。和好心的物業一樣,在寒風中,耐心地給大家講解,也如姜巖的姐姐所提出的要求,請大家不要再打擾生者。"
    此時,網友們的行為還是克制的。追思過後,來到現場的張樂奕向網友們表達了謝意,他表示希望網友們能夠克制住自己的情緒,不要做出過激的行為。而前來悼念的一位網友則表示:他們會盡量克制自己的情緒,不做出過激的行為,也會勸導其他的網友;他們希望生者能夠平安,希望姜巖的父母都能保重身體;並希望姜家能夠及時地給網友們發佈一些新進展,不要讓網友們瞎猜,也讓關心這件事的網友能夠瞭解事件發展的結果。
    針對這件事情,小區的物業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一位保安說他們非常能夠理解網友的心情,但是希望網友們能夠採取其他的追思方式,今後不要再來小區的樓道裡面獻花和點煙。樓裡住著很多老人和孩子,網友經常來會打擾到他們。最後這位保安說:"姜巖其實是個很低調的人,我們的保安都認識她,在姜巖吃安眠藥後的第二天,有保安看到她問起這件事,她還笑著說沒事。相信她也不願意因為她而打擾到其他的人。"
    而對於為什麼要自發來參加追思會,關注此事進展的大旗網也採訪了幾位前來悼念的網友,他們紛紛表示,對姜巖的離開非常惋惜,希望能夠通過這種方式表達對她的悼念,同時對於姜巖遲遲無法安葬表示氣憤,他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圓滿的解決。
    1月20日,姜、王兩家通過代理人達成一致,雙方在墓地選擇、賠償等方面已無異議,但由於雙方簽訂的是保密協議,雙方都沒有透露賠償數額。
    於是,1月21日姜紅親自去為妹妹選定了墓地,下午從墓地回來,姜紅又去了遠洋天地姜巖的家,並在博客裡記下了這次的感受:"狼藉的茶几上有煙,你最愛抽的'柔和七星'和'三五'。我抽出一支'柔和七星',點燃,將自己陷入沙發中,體會你在最後的兩個月裡,每個孤獨的夜晚,就這樣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屋裡,抽著煙,看著動畫,聽著歌特,那種無助,那種淒涼,那種無邊無際的黑。煙霧的瀰漫中,好像看到你就像28日那個晚上,坐在我的身邊,一臉的絕望,卻平靜地訴說,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我想說,乖,不要難過,來,抱抱。可是,當我伸出手去,我觸摸到的除了空氣,還是空氣。
    今天是你的三七,LY(註:張樂奕)說,姐姐,再寫點什麼吧。其實心裡很亂,不想寫,但LY堅持說,寫吧,和巖巖說說話,哪怕幾句也好。"
    2008年1月25日,在姜、王兩家代理人就賠償等事宜達成一致後,姜巖終於下葬。姜巖的告別儀式在北京盛唐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朝陽分部舉行。參加告別儀式的20餘人多為姜家的親戚或姜巖生前的同窗好友。儘管此前姜家拒絕透露舉行儀式時間和地點,但當天仍有不少網友探聽到消息並趕來弔唁。
    王菲沒有出現在告別儀式上,而是由他哥哥出面。姜巖的姐姐說,王菲可能有顧慮才委託他哥哥來捧骨灰盒,但姜巖的姐姐表示"只要巖巖能安息,我們就如願了。"
    一位見證這場葬禮的網友記下了這次葬禮的情節:"來的人不多,二三十個吧,沒人說話,很快到了遺體告別室。姜紅主持的儀式,她努力壓抑自己的情緒,她們姐妹只相距了10米,可是已比天涯還遠。那一刻在想,何其殘忍。終於到了向遺體告別的時間,我們這幾個人排在最前。"
    "這個女孩兒子是有怨氣的,不安詳,就如她生前的性格,愛就愛了,恨就是恨,不妥協,不顧一切。和家屬握手告別,到姜紅的時候,她終於壓抑不住的失聲痛哭,撕心裂肺,所有的悲傷在那一刻逆流成海。大家都出了告別室的時候,工作人員收斂姜巖的遺體,姜紅大哭失聲:'不要帶走我的妹妹。'"
    告別儀式結束後,靈車將姜巖的遺體送至大興區殯儀館火化,骨灰被送到香山金山陵園下葬。姜巖的墓碑是她父母立的,背面刻的正是姜巖生前最喜歡的那首詩:"如果有來生,要做一棵樹,站成永恆,沒有悲歡的姿勢。一半在塵土裡安詳,一半在風裡飛揚。一半灑落陰涼,一半沐浴陽光。非常沉默非常驕傲,從不依靠從不尋找。"
    此時,我們可以理解姜紅和張樂奕以及眾多網友的心情。他們只是不希望那麼多的努力之後,換來的只是王家對姜家一個交代,而應該是王家對所有為此努力,為此操心,為此奔走相告,甚至僅僅是給電腦前流淚的網友們一個交代。道歉信也好,哪怕是讓人們知道王家最後妥協的條文也罷,至少可以讓所有努力過的人知道自己的辛苦沒有白費。如果能公開協議,萬一網友們覺得姜家還是吃虧了,網友們還在,網友們的熱情都還在,姜家還有網友們在保護。然而,由於這些網友們的這些期望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網友們無法知道協議的內容,甚至也沒有被通知去送姜巖最後一程。這些網友聚集在網絡上的時候,"自豪的正義聲音"如此響亮,可最後卻收得有些尷尬和倉促,沒有震撼,甚至沒有餘音。
    於是,網友們開始著急、失望、繼而變為憤怒。
    其實,無論通過"控訴"王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姜巖早日下葬早日安息也好,讓姜家獲得應得賠償以保證能渡過目前的難關也好。姜家的狀況很清楚地被描寫在姜紅的文字裡了,對於這個正在照顧承受喪女之痛中的二老的長女來說,我們沒有理由再要求姜紅忍住悲痛心平氣和。但是,如果能盡快讓姜巖入土為安,讓老人早日從悲痛中出來,才是姜紅的當務之急。
    然而,許多網友並不是這麼認為,他們的目的是"喚回社會的道德底線",是批判第三者的無恥和人情的冷漠。他們希望最後的結束能定格在最強音最高xdx潮,讓"道德淪喪"的王菲體會到什麼是切膚之痛,體會到什麼是民間力量的懲罰,用這樣的最強音來警告所有挑戰道德的"無知無恥"的人。他們所要求的一切都不關乎自身,而僅僅是為了素未謀面的一個女人嚮往的乾淨的世界。
    網友們最大的失望來自於王家不發出任何聲音,來自於王菲在妻子自殺後採取逃避的態度,網友們認為王菲"像個縮頭烏龜"很不男人。其實網友們不知道,王家已經身心俱疲,家人的平安和安靜是他們在經歷了這樣一次浩劫後唯一的願望。對於很多網友堅持的"正義",他們已經無能為力了。再說,王菲的聲音太微弱了,沒有人聽他解釋。
    因為簽訂的是保密協議,所以這個協議至今沒有公開。但是,記者看到了這份協議,應該說,這份包括賠償費和購買墓地在內的協議,王家做得並不差,甚至已經做得仁至義盡。只是由於這份協議沒有公開,才讓網友們憤怒。如果當時及時公開這份協議,想必大多數網友不會再遷怒於王菲。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第三者介入事件頻有發生,但沒有任何一件像姜巖之死這麼震撼人心,在網絡上引發了一場關於愛情、婚姻、道德、責任的大討論。
    對於姜巖的行為,大多數網友表示同情,並強烈譴責王菲和東方,認為姜巖是一個勇者。在這個拜金主義和"小三"盛行的時代,姜巖以她的完美主義和執著捍衛了自己的愛情信念,她是用生命在抗爭。她喪失了一切乃至於她那年輕的生命,唯有尊嚴是她可以永遠值得自豪的。
    但是姜巖選擇死亡確實是一種過激的行為,姜巖帶著滿腔的愛恨走了,留給親人的卻是永遠無法癒合的傷口。也有不少網友認為,姜巖將痛苦留給了自己的家人,因為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和"小三"而選擇放棄生命,是不值得的。
    如果說王菲的外遇是讓姜巖自殺的外在原因,那她自身的性格就是造成她走上這條路的內在原因。在人的一生中,我們常會遇到坎坷和不如意,常常令人沮喪痛苦、甚至失去信念,但是活著就是最大的堅強,姜巖本來有機會選擇再次迎來美麗精彩的全新人生。愛情並不是人生的全部,姜巖的選擇是自私絕望的!這樣的做法我們不需要鼓勵!如果姜巖能夠退一步,如果她能有意識去尋求別人的幫助,如果她的性格不是這麼固執,不是這麼追求完美這個悲劇就不會出現!
    正如姜巖的姐姐所說:雖然我理解我妹妹所做的一切,但畢竟生命是寶貴的,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放棄,也請小弟弟、小妹妹不要步她的後塵。
    但是,已經狂熱的網友們不會這麼思考問題,他們只會考慮到能夠從網絡中得到的信息。他們憤慨的是:王菲的妻子薑巖還在冰櫃中沒有火化,但王菲一不出面,二不簽字,還借口說抑鬱症,自己要自殺,結果帶著東方在上海逛街。
    在姜巖下葬前後,一則附帶著照片的消息更加刺激了網友的神經。在這條王菲認為編造的帖子稱?"王菲在姜巖下葬之前,就帶著東方到上海購物逛街。"甚至在這則消息上還附帶著幾張並不清晰的照片。但是,記者在採訪王菲時,他流著淚說:"那時候我如同驚弓之鳥,哪有心思去上海?其實我連門都不敢出一步,因為時刻有網友在我家樓下走動,我不知道哪個是殺手,那個是好人。"
    此時,在網上有網友發出了對王菲的"網絡追殺令"。
    但是,網民的這些行為已經超越了網絡的範疇,一位支持網民的律師在網上發出這樣的忠告:"看到了大家組織的一些正義的活動,我深受感動,但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感到我有必要提醒有正義感的朋友們一下,千萬不要與王家發生正面衝突,特別是肢體語言方面的。首先這個是法律管轄的範圍,其次是不值得。大家想一下,如果我們被瘋狗咬了,我們能再反咬瘋狗一口嗎?我們要明確我們的目的:讓王家後幾年甚至幾十年生活在唾罵中與靈魂的愧疚中,讓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有以下幾條,歸納出來供大家商榷。1.想辦法讓王家人及其社會關係的領導同事知悉此事,這會讓他們顏面掃地,無臉見人。2.每天給王家送一個花圈,擺在樓道門口就可以。不用多,每天一個,讓他家常常有個念想。3.把他們所有的聯繫電話都做成小紙條,紙條上寫明'辦證',讓他們嘗嘗'呼死你'的滋味。最後提醒一句,千萬不要指名道姓地謾罵,更不要寫在文字上。我們要廣泛利用網絡這個媒介,充分發動群眾。讓王家人感覺'處處是鄙視的目光和唾棄'。每天生活在自己挖的棺材盒子裡。"
    網友在網上祭奠姜巖的同時,對王菲一家的聲討仍然轟轟烈烈地進行著。天涯社區網友甚至貼出了《網友到武聖東裡王家的討伐行動》。
    顯然,這並不是姜家人所為,而是網友的獨立行為。姜家律師回應這次行動說:此事是網友自發行為,姜巖的家人及生前同學、好友均未參與此事。律師代表姜家對網友在網上的悼念、同情、支持表示感謝,同時也呼籲,請廣大網友在表達感情時要理智,將行為控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對於此事,一些網站也開始反思。大旗網也咨詢律師網友行為是否違法。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李育新律師的說法是:"網友出於一種同情心去王家討說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理論的過程中,要注意尺度。如果超過了一定尺度,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比如:捏造事實或者將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的事情進行傳播,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侮辱罪和誹謗罪。另外還要注意不能違反社會治安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情節嚴重,影響較大,公安可以根據王家的報警介入調查,通過IP找人是很容易的事情。"
    2008年1月24日,中央電視台《大家說法》欄目對"死亡博客事件"進行了報道。這個報道是客觀的,畢竟央視是慎重的主流媒體。那些為姜巖惋惜的人也算成功了一步。既然央視都報道了,說明央視也認為這事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兒了,說明網友們這麼多天沒有白白地渡過。網友們在網上發帖子說:"我們這些與姜巖素不相識的人為了社會的公德,為了她的一切也算沒有白費。當然,我們不會要求任何回報,以後如果有類似的事兒發生,我想我們依然會出來聲討的。畢竟現在的社會像姜巖這樣的女人少之又少了,我們都要珍惜身邊的人啊!"
    同時,也有網友認為,網絡的力量不可忽視,要是沒有網友們的電話,這司空見慣的事不可能上央視的。在央視的報道中,唯一讓網友們"覺得刺耳"的是:主持人反覆地問"你知道真相嗎?"。畢竟,這種敏感問題,央視不可能表現得傾向性太明顯,提示大家這只是一家之言,不代表電視台的立場。這個也無可厚非。同時,央視也隱晦地指出了,姜巖之死可能另有隱情。
    這些報道的關鍵是姜巖的姐姐或姜家人沒有出面,王菲和王家人也拒絕接受採訪。這樣一來說話的都不是當事人,觀眾不容易產生共鳴。只能說引起一些觀眾和網友的好奇心,然後大家開始上網去看。
    在央視報道前後,鳳凰衛視、南都週刊、三聯新聞週刊等媒體也都作出深度報道。但是,這些報道中都沒有採訪到事件的真正當事人,大多是一些外圍的報道。在這輪網絡和媒體的報道中,關鍵問題在於良心和輿論。很多網友認為:"我們就是要憑著良心製造輿論,控訴目前種種在婚姻方面道德淪喪的現象,不能讓目前仍然活著的眾多姜巖妹妹再走上不歸路,不能讓更多的准王菲、准東方成為真正的王菲和東方。借此清洗世人的正在染上灰塵的心靈,使好人安安心心地生活,麻木的人找到心痛的感覺,迷失方向的人可以看到出路,使得目前的'華麗又骯髒的世界'變成天堂。"
    2008年3月28日,因網民騷擾再度患上抑鬱症的王菲經歷了4個月驚弓之鳥的生活之後,最終選擇走向法庭。這次,王菲將北飛的候鳥、大旗網、天涯社區3家網站告上了法庭,並索要精神損害賠償13.5萬元。
    在筆者採訪前後,姜巖的丈夫王菲一直躲在北京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除了接受筆者採訪,拒絕見任何媒體記者和所有陌生人,甚至連電話都沒有,唯一與外部聯絡的方式只有一個電子信箱,包括法院開庭他都沒有現身。而姜巖的前男友張樂奕並未停下手中的工作,同時一直關注和推動著姜巖的後事,積極準備應訴,並在法庭上據理力爭。
    在狂熱的網友們的騷擾之下,王菲家庭生活全部被打亂,家裡的電話時常在深夜裡響起,接起電話全部是網友們聲討的聲音。經過4個月鼴鼠般的日子,王菲再度患上了抑鬱症。而王菲認為這一切都是由網絡傳播引發的,於是在經歷4個月的騷擾之後,忍無可忍的王菲決定起訴網站侵權。
    隨著時間的過去,"死亡博客"事件已經逐漸開始淡化。但這4個月來王菲出乎意料地出名了,他彷彿經歷了一場風暴,這場風暴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經過4個月的演變,這場由網絡到現實的公共事件,隨著王菲的起訴再次掀起高xdx潮,並成為"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儘管此前有"銅須門事件"、"虐貓事件"等"網絡暴力"事件,但真正進入司法程序的,在中國還是第一例。
    3月28日王菲委託律師起訴北飛的候鳥、大旗網、天涯社區3家網站。王菲在起訴書中稱:今年1月10日開始,3家網站紛紛發表和刊載對他及家人進行"侮辱誹謗"的文章。比如稱姜巖是被王菲"逼死"、"抵制所有跟逼死結髮妻子的賤男人王菲有關的產品"、"王菲是在父母羽翼下苟且的可憐蟲"、"因為王家的態度,你(指姜巖)遲遲不能下葬"等言辭激烈的話語。同時,這些網站還把王菲及其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等信息公開。這些行為給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譽造成極為惡劣而嚴重的影響;恐嚇郵件不斷;網上被通緝、追殺;經常遭到圍攻、謾罵、威脅;因工作單位被騷擾,已被單位辭退,且其他單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騷擾,門口兩側貼滿誣陷恐嚇標語……
    採訪時王菲稱:"事發後他被迫辭職,至今沒單位要他。以往他接的廣告業務都是大客戶,現在為了生計,連很小的單子他都要接,而且價格很低。"
    王菲的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張雁峰律師表示:本案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網友使用了"人肉搜索引擎"公佈個人隱私;二是通過"網絡暴力"侵犯隱私權和名譽權。網民對未經證實的網絡事件,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王菲及其家人名譽損害;公開王菲及相關人員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隱私權。張律師還認為這種"網絡暴力"與當年的"大鳴大放"、"大字報"很相似,在當事人尚來不及解釋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被無辜地打倒。而現在,在網絡上的這一幕似乎有過之而無不及。
    王菲認為引發姜巖自殺的起因是由於家庭矛盾,但即使是姜巖所指稱的王菲出軌,這也畢竟是家事,而跟自己毫不相干的網友們到家門口來鬧,甚至影響了小區內的居民,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王菲覺得網友們在不瞭解事實的情況下隨意作出判斷,甚至找上門來破壞,是對人權的侵犯。而且家務事很複雜,只憑前妻在網上的一面之詞,怎能確定另外兩個人的罪呢?
    隨著媒體的報道,王菲起訴網站的行為,在網上引發了新的一輪高xdx潮,"倒王派"在網上對王菲的聲討更是激烈。"想起要法律保護了?當初怎麼就沒想到要遵守婚姻法?""史上最不智的起訴"、"王菲不可能勝訴"……
    北飛的候鳥創建人張樂奕說:"我開這個網站,用來表達對姜巖的尊敬和悼念。至於王菲,我覺得他起訴很傻、很可笑。"
    大旗網法務部卜令慧律師稱,大旗網收到朝陽法院傳票時"感到很意外"。他認為大旗網對此事的報道是客觀公正的,是正反面說法都具備的。
    海南天涯社區在線法務部的蘇雪映律師表示,天涯社區中的帖子原創者並非天涯,而是網友;況且如果受眾認為報道有誤可以投訴,接到投訴後,天涯社區的做法是核實情況刪除帖子。
    在王菲起訴後,天涯社區和大旗網上的很多帖子被刪除。幾乎與此同時,也有網友成為"挺王派"。網友"水軍4400"就把"倒王派"稱之為"網絡暴民",他認為即使王菲有責任,他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同樣不容踐踏。
    王菲起訴後,在重慶天涯社區論壇上也驚現"倒王帖":"北飛的候鳥我們支持你,1人1元助你對抗賤男"。發帖人叫"頭一桿",他自稱一直關注此事,屬於"倒王派",之所以發這個帖子,是因為聽朋友說,北京很多網友自願為被告捐款,並提出"1人1元"的口號,"認為自己也應該為此做點什麼,為了那個為愛付出全部的靈魂,為了更有力地打擊'小三們'……"對於這個號召,網友響應迅速,已經有40多人願意參加"1人1元"捐款活動。
    而網上傳播最多的帖子是"希望能去的同學多帶一些臭雞蛋,費用大家共同承擔哦。"這個帖子被廣泛認可,並有很多網友表示4月17日要到亞運村法庭去,一是要看看王菲到底是個什麼樣,二是要砸王菲的"臭雞蛋",三是力挺3家被告網站。
    4月17日上午9點直到下午3點半,"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亞運村法庭開庭審理,由於案情複雜,只進行了舉證質證階段。
    上午8點,已有多名網友等在法庭門外,這些網友多為年輕女白領,她們告訴記者說:"很多朋友想來但實在抽不出時間,所以就由她們回去轉述庭審的詳細情況。現實生活中背叛太多,王菲之所以讓人憤怒是他做得太過分了。"網友們說,本來事情已經平息了,王菲又打官司挑起了這事兒,他的行為更加激起了大家的憤慨。
    到上午9時開庭時,法庭裡坐滿了近30家媒體的記者和數十名網友,但依然有十幾名網友沒有領到旁聽證,站在法庭外面焦急地相互交流著。
    一名特意從上海趕來的女網友,得知姜巖去世的消息後患上抑鬱症,並兩次來京。她說:"我從小到大都沒來過北京,但為了姜巖我來了。"
    令網友們失望的是,原告王菲並沒有出現在法庭上。王菲的律師張雁峰說:"王菲之所以沒有親自到庭,一是因為擔心網友們的'臭雞蛋';二是他不希望以這種方式站在眾人和媒體面前;三是因為網上披露的有關姜巖自殺前後的很多內容都是不實的,王菲打官司就是為了澄清事實。"當律師念及網絡上罵王菲的詞語時,旁聽席上的網友笑出了聲。
    原告方稱,姜巖的跳樓自殺,在3個被告為代表的網站上肆無忌憚的宣傳,形成一股勢不可當的"網絡暴力",深深傷害了王菲。原告律師指出,將事件引向現實攻擊的是"人肉搜索引擎",此案是"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
    針對原告的起訴,第一被告人張樂奕答辯時直指王菲出軌才是姜巖自殺的起因。張樂奕說:"原告因為對婚姻不忠誠導致妻子薑巖自殺,對於上述事件進行陳述以及評價,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不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而法庭上原告律師指稱張樂奕在姜巖和王菲婚姻存續期間與姜巖藕斷絲連,張樂奕說:"我和姜巖10年未見,王菲和她5年朝夕相處,他們的感情怎可能因我而改變說我和姜巖藕斷絲連,是莫須有的罪名,是侮辱我們的人格!"張樂奕稱直到姜巖自殺前兩人才見了一面
    整個上午的舉證質證過程,幾乎全部圍繞著是否因為王菲有"第三者"才導致姜巖自殺而展開。張樂奕的律師還當庭拿出了姜巖留給姐姐的遺書宣讀。為能讓雙方觀點充分表達,法官沒有過多干預雙方舉證,因此這場有關名譽的侵權訴訟,演變成對王菲的撻伐。
    按法律規定,法庭禁止網友們用筆記錄、拍照和發送短信。但庭審進行同時,互聯網上卻展開同步"庭審直播",每位出庭人員的發言在幾分鐘內迅速出現在網上。庭內的"倒王派"們不斷用手機向外發送短信,沒來的網友則通過"直播"瞭解庭審並發表意見。個別網友甚至中途出去,把座位讓給其他網友進去聽一會兒。
    在法庭上,張樂奕出示了一份特殊證據引發了庭審的高xdx潮,這是一份長達十幾分鐘的錄像,姜巖的父親講述了姜巖自殺前後:姜巖是自己40多歲才得的小女兒,她"聰慧、開朗、浪漫、孝順",然而王菲執意與其離婚。王菲和東方的關係是不道德的,王菲當面承認過出軌事實。最後,姜父感激網友對此事的關注,感激他們給姜家"無私的道德援助和精神支持"。在姜父講述的過程中,幾近病危的姜母哭著訴說對王菲的不滿:"我們對他那麼好,巖巖死後他卻一直沒來過……"
    在法庭播放兩位老人的錄像時,大多數網友在默默地流淚,有的網友小聲抽泣起來,悲傷的情緒很快感染了旁邊的網友,於是數名女網友都拿出紙巾擦拭眼淚。最後姜母撕心裂肺的哭喊讓一位女網友渾身顫抖,她邊哭邊衝出法庭,淚流滿面蹲在院子裡抽泣起來。
    上午的庭審在一片哭泣中結束,下午一開庭,證人吳某出現在法庭上,這位來自天津的證人是姜巖的網友撒加的橡皮鴨。他向法庭證明姜巖自殺前把博客密碼告訴自己,並委託其在12小時後將博客打開。2007年12月27日晚上,吳某通過QQ聯繫上了姜巖的姐姐姜紅,並將姜巖的博客密碼告訴姜紅。但是,吳某稱姜巖是通過手機短信告知其密碼,因為手機丟失無法提供短信。
    王菲代理人認為姜巖的博客密碼後來轉交到了張樂奕手中,張樂奕有可能修改姜巖的博客內容。張樂奕的律師當庭表示:"在姜巖第一次自殺時,是證人提醒了姜紅拯救了姜巖。這證明了博客的密碼是姜巖給證人的。當時第一次看到的內容和現在是一樣的,沒有改變。"
    接著,姜巖的姐姐姜紅以證人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姜紅坦言自己是姜巖生前最後兩天唯一的見證人。她回顧了姜巖與王菲恩怨的前後,指稱王菲在妹妹自殺後就再沒有出面。為了祭奠姜巖,姜紅表示"需要找一個懂電腦的人來管理妹妹的博客,我想到了張樂奕,他是妹妹大學四年的男友。後來他建了一個網站,就是為了紀念和祭奠姜巖。"在法庭上,張樂奕的表情始終很沉重,因為身體不舒服還申請到法庭外待了一會兒。
    在法庭上,大旗網和天涯社區的代理人也均答辯稱,姜巖姐姐的文章和網民的文章都是真實的,沒有誹謗和侮辱,而網絡涉及各方當事人各種立場的觀點,不構成侵權,拒絕賠償。
    鑒於被告還有補充證據提交,下午3點法官宣佈休庭。庭審結束後,很多網友表示他們會結伴再去香山悼念姜巖,北飛的候鳥和大旗網沒有發佈關於案件進展的信息,而天涯社區在線律師蘇雪映稱,只要不是罵人或者公佈隱私的內容,關於王菲姜巖事件的帖子仍然可以發。
    魯迅說過:"假如,一個人處在辯誣的地位的話,他本身就已經受到巨大傷害了。""死亡博客"事件引發海外媒體的關注。很多境外媒體激烈抨擊中國網民的"暴力現象"。在西方人看來,這場虛擬事件正在演變成大規模群體性暴力,並已成為人類文明進程中的不和諧音符。
    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錢列陽先生認為:網友理性的觀點、輿論的重壓或許能促成當事人反思其行為,讓事件的發展朝良性轉化,最終得到妥善解決。但網友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疇內進行評論和實施行為,如果超越法律界限,就容易越界為"網絡暴力"。
    換個角度講,當姜巖自殺後,要是王菲能站出來痛哭流涕,跪在妻子家人面前,打自己幾個大耳刮子,就像當年成龍一樣,說:"我犯了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原諒我吧!"接著抖出那份將來總會讓大眾知道的保密的賠償協議,然後站出來大聲說:"我出軌了",就不會像今天這樣變成過街老鼠被眾人追打。
    然而,這個事業上的天才男人,在處理生活問題上近乎弱智的大男孩兒,千錯萬錯就錯在沒有及時止住那些謠言。比如王菲的父母竟然讓第三者和兒子住在家裡;比如王菲父親一個電話刺激了姜巖加速了姜巖的自殺;比如姜巖死後王菲不簽字,還要若無其事地上班,繼續和'小三'打遊戲,吃飯甚至說笑;接著,在妻子出殯當天被傳到網上和'小三'兩人手牽手逛街的照片。這些未經核實並且被王菲認為虛構和偽造的帖子,實實在在觸痛了人們的道德神經。我們的社會沒有那麼高的寬容度,試想,妻子死了,作為丈夫連兔死狐悲都不願表演一番,還是男人嗎?
    而姜巖的自殺無疑喚起了人們對弱者的同情,喚起了人們對一種美德的嚮往,這種現代人久違的美德叫忠誠。
    在網絡中議論紛紛的同時,"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正在艱難進行中。因為這是我國法院第一次受理此類網絡侵權。受理該案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首次開庭後,發現案情複雜,遂將案件由獨任法官審理的簡易程序升級至合議庭審理的普通程序,還在2008年6月26日召集包括互聯網、法學專家在內的研討會。繼"人肉搜索第一案"在京三度開審後,7月9日召開54名法官聯席會議。
    在研討會上,主審法官提請與會高級法官主要就3個關鍵問題進行了研討:一是公佈普通公民的個人信息與隱私權侵犯之間的關係;二是網站對網友的不當留言有無監管義務及承擔責任的程度;三是道德批判與隱私保護的限度。
    與會法官針對上述問題進行了交鋒。法官們表示,該案例的處理難點在於隱私權與公民權利保護之間的價值取向,在處理這起案件時,應考慮案件處理結果對於網絡的健康發展與引導產生的影響,以及公民權利保護的影響,應兼顧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國內因"人肉搜索"引發的事件不在少數。例如2006年的"銅須事件"、"虐貓事件",2007年的"辱師事件"。"人肉搜索"將當事人的相關隱私肆無忌憚地公佈於網上,並且往往伴隨著網上、網下對當事人的辱罵,因而,"人肉搜索"幾乎就是"網絡暴力"的代名詞。但事實上,"人肉搜索"並非"網絡暴力"那麼簡單,要不法院不會如此慎重,專家之間也不會產生分歧,網民也不會提出"搜索壞人怎麼能算網絡暴力"的質問。
    "人肉搜索"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公民行使監督權、批評權的體現。網民在網上將涉嫌違法、違紀或道德上存在嚴重問題的人和事件以及相關信息公佈在網上,進行評判。如果行使得當,有利於社會進步,也有利於公共利益的實現。但這種監督與批評不能過當,否則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譽權、隱私權。
    首先,"人肉搜索"可能涉及"誹謗"。在本案中,就有對網民提到的"王菲逼死賢妻"、"王菲由其妻包養"等事實能否成立的激烈辯論。網站一般應當在當事人要求其刪除信息時,及時刪除,否則就應當承擔責任。這種責任承擔,要求網民對自己的發言必須負責,以求在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保護中得到平衡。
    "誹謗"還涉及網民根據其他網民提供的信息所作的評論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在各國"誹謗法"實踐中,有"公正評論免責"的原則,只要是根據公開正式的報道進行的評論,並且沒有侮辱他人,評論者就應當免責。但網民僅僅根據他人提供的網上信息,就輕率地作出一番評論,不應享受"公正評論免責"的保護。因為網上發表信息很隨意,評論者沒有進行核實就進行輕率評論,事實上擴散了影響。當評論所依據的"事實"是虛構的,那麼評論者當然不能免責,否則,公民的名譽權隨時可能遭受侵犯。
    "人肉搜索"可能涉及"侮辱",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罪"。在一些事件中,網民往往會出現肆意辱罵當事者的一邊倒情形,不是根據事實本身進行評判,而是對當事人的人格進行侮辱,這無助於公共利益的實現,也容易培育社會暴戾氛圍,並不是公民行使正當監督權的體現,這在任何社會都不能容忍,網民採取這樣的方式,不管事實如何,都是侵權,網站不及時刪除這樣的帖子,就是失職,應當承擔責任。
    "人肉搜索"涉及的最大問題,是可能侵犯當事人隱私權。在本案中,被告律師認為,相關網站公佈的信息,是在網絡上已經可以被搜索到的信息,因此不能認為是"隱私",但原告律師並不認同,因為在"人肉搜索"中,一些網民將當事人屬於隱私的信息傳至網上。事實上,當事人的手機號碼、住址、身份證號等個人基本信息,只要是當事人不願意在大範圍內公開的,都算"隱私"。但對這些信息,如果當事人自願或他人得到當事人許可而公佈在網上,任何人都能搜索到,那就不能算"隱私"。不過,要是通過相應的授權才能查看,或者要通過特殊技術才能獲取的,也算侵犯"隱私"。其次,網民將網下小範圍知曉的他人個人信息公佈在網上,應該視為侵犯個人隱私,而其他網民或網站明知或應當知道這些個人信息非自願公佈,而是他人惡意公佈或轉載,也應視為侵犯隱私。
    在國內風頭正勁的"人肉搜索"在英國的華人社區中也進行得風風火火。據報道,英國警察在紐卡斯爾市的一所公寓內發現了兩具華人屍體,但時隔不久,就有四名涉案嫌疑人被捕。此案之所以能迅速偵破,就是因為警方把英國華人學生在網絡論壇上針對此案的討論和"人肉搜索"的結果當做了偵破案件的信息來源。
    國內有消息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責任。
    "人肉搜索"洩露公民隱私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所以希望通過法律對這些副作用加以防範,是合乎情理的。但是這種防範是否一定要以"刑事責任"的方式實現?或者說,是否已到了不訴諸刑法就不可解決的地步?
    首先,"人肉搜索"只是一種信息收集行為,並不必然構成對他人權益的侵犯,也並非必然造成不良的後果。比如,"人肉搜索"利用得當,還可以幫警方破案。
    其次,我們必須認識到,涉及名譽權、隱私權方面的法律關係,一般來說只是一種民事法律關係,因而侵權者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主要是民事法律責任。
    當然,如果"人肉搜索"對於公民名譽權、隱私權的侵害嚴重到一定程度,也完全可能上升到刑法管轄的範疇,構成刑事責任。
    可問題是,我國現行的刑法早已有專門針對這一情況的條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這場關於"人肉搜索"的網事爭議,在現實中來得有點突然。
    爭議源於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發言,此次提交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擬對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亮出"狠招",追究刑事責任。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朱志剛在分組審議時說,"網上通緝"、"人肉搜索"洩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個人電話等基本信息,同樣是嚴重侵犯公民基本權益的行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更為嚴重,因此建議將"人肉搜索"行為在刑法中予以規範。
    這段發言馬上被媒體爭相報道,並在各大網站引起網友們的激烈碰撞。
    該不該立法規範"人肉搜索"?早在數年前就有法律意識較強的網友討論過,可這次建議出自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之口,而且主流媒體大加報道,很是搶了一把眼球。
    至2008年8月29日會議閉幕,此事尚未定論,"人肉搜索"納入刑法其實八字還沒有一撇。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對此事的關注就此打住,各種網上的"人肉搜索"請求仍然如火如荼……
    有評論認為,網絡中的某些失控行為,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公眾在現實生活中知情權、監督權等權利極度匱乏。有人這樣說過:"一旦面對網絡上虛虛實實、有悖公序良俗的事件時,人們紛紛披上網絡匿名的隱身衣,興高采烈地對當事人肆意討伐。在狂熱參與的同時,體味網絡帶來的片刻虛幻的權利。"在這樣的氛圍之下,形成了人人參與,卻又人人無責的社會現象。
    侵犯隱私、助長網絡暴力,幾乎是"人肉搜索"面臨的最主要的"指控"。主張刑法調整"人肉搜索"者認為:網上通緝已經超出了道德譴責的範疇,嚴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權益。天涯網友tyw1984623說,"人肉搜索"和打小偷一樣是私刑,嚴重影響法制的進步。
    被"人肉搜索"而嚴重影響了生活的那些人,也許正為自己曾經的言行付出難以想像的代價。如幾年前被聲討的"虐貓女"失去了工作,至今也沒有走出心理陰影,"沒有一個人願意和她說話,父母也終日唉聲歎氣"。
    而廣州市知名律師朱永平表示,既然這次將"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列入刑法修正案提交審議,那麼就需要有相應的司法解釋,看看什麼屬於"公民個人信息",手機號碼算不算個人隱私?婚姻狀況算不算?犯罪記錄又算不算?公眾人物的隱私權是什麼?這些在目前都處於模糊地段。如果界定清楚了,有"人肉搜索"版塊的網站則要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人說,"人肉搜索"體現了一種徹底的信息民主,網上人人平等,人人參與,信息共享。何況網上搜索大多針對多數網民眼中的"壞人",似乎也代表著一種道義力量,"一些技術或是現象的出現,其本身並無好壞之分,關鍵取決於使用的人以及如何使用"。
    "有時,'人肉搜索'比公安破案還快。"有人說,網民將涉嫌違法、違紀或者道德上存在嚴重問題的人或事件以及相關信息公佈在網上,由網民們自行評判,如果行使得當,也有利於社會的進步,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最典型的莫過於"周老虎"事件。
    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反對將之納入刑法,理由是對他人進行造謠、誹謗的,有誹謗罪;對於在網上、網下進行辱罵、騷擾的,有侮辱罪;對於侵犯他人隱私的輕微行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也不需要動用刑罰這種最嚴厲的懲罰措施;唯有"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隱私情節非常嚴重時,才可能要由刑法來制裁。但是,這個"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什麼呢?是造成了當事人自殺、自殘或者精神失常的後果,還是其他什麼呢?
    儘管人們已經開始普遍反思"人肉搜索"容易演變成網上暴力的危害,但是要真正採用刑法約束之卻仍是難上加難。
    2008年12月18日上午,"網絡暴力第一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張樂奕和北京凌雲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構成對王菲隱私權和名譽權的侵犯,判令上述兩被告刪除北飛的候鳥和大旗網兩網站上的相關文章及照片,在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函,並分別賠償王菲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和3000元,加之公證費,王菲總計獲賠9367元。與此同時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刪除了相關內容,被判免責。同時,法院針對此案暴露出的網絡監管問題,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司法建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個人感情生活,包括婚外男女關係屬個人隱私範疇。張樂奕和大旗網將此事實在網站上進行披露,並將網頁與其他網站相鏈接,擴大了該事實在互聯網上的傳播範圍,使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得以知曉,張樂奕、大旗網的行為構成對王菲隱私權的侵害。
    張樂奕對王菲的婚姻不忠行為持否定、批判的態度。其在網站上披露此事實和王菲的個人信息之前,明知披露對像已超出了相對特定人的範圍,而且應當能夠預知這種披露行為在網絡中可能產生的後果。
    王菲的"婚外情"、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被北飛的候鳥和大旗網披露後,成為網民知曉其真實身份的依據之一,引發了眾多網民的批評性言論及不滿情緒,乃至形成了爆發和蔓延之勢。因此,張樂奕、凌雲互動公司披露王菲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亦構成了對王菲隱私權的侵害。
    張樂奕、大旗網披露王菲隱私後,在造成眾多網民在不同網站上持續發佈大量批評和譴責性言論的同時,引發對王菲的"人肉搜索",並逐步演變成對王菲進行密集的、長時間的、指名道姓的謾罵,甚至發生了網民到王菲及其父母住所張貼、刷寫侮辱性標語等極端行為。張樂奕和大旗網的披露行為對王菲的影響已經從網絡發展到現實生活中,不僅嚴重干擾了王菲的正常生活,而且使其社會評價明顯降低,故構成對王菲名譽權的侵害。
    對於王菲主張的大旗網存在誹謗一節,法院認為因王菲婚外情屬實,且大旗網的相關言論是姜巖家屬的陳述,故不能認定其對王菲構成誹謗。
    法院在判決中同時指出,網站、網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應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
    對於天涯社區的起訴,法院認為天涯社區的論壇上每天都會有大量網民留下海量信息。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天涯社區的管理者,依法制定有上網規則,並對上網文字設定了相應的監控和審查過濾措施;但中國文字的豐富性、多樣性以及網絡語言的不斷更新變化,使得網站不可能將所有不雅言辭均納入監控範圍;根據現有通常的網站管理方式和技術手段,網站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對所有網友的留言進行事前逐一審查。因此,網站管理者的監管義務應以確知網上言論違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在確知的情況下如果放任違法或侵權信息的存在和散播,則構成侵權;而及時履行刪除義務的,則不構成侵權。天涯公司在王菲起訴前已將相關文章及回帖刪除,履行了監管義務,故不構成侵權。
    此外,對於王菲的"婚外情",法院認為其行為違背了法律規定,背離了社會道德標準,並在判決中給予了批評。
    對於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王菲系主動辭職,因此,誤工費未獲法院支持。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指出,王菲遭受輿論壓力,承受了較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鑒於在相關網站披露情況之前,姜巖的博客已經打開並為公眾知曉,張樂奕和凌雲互動公司的行為只是擴大影響的一個因素,而非唯一因素,在北飛的候鳥和大旗網之外,還存在其他披露行為,同時王菲的婚姻不忠行為屬實,且該行為為社會道德所否定,加之張樂奕在網站管理過程中有主動刪除部分侵權信息的行為,大旗網的報道也包括不同立場的內容,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法院確定了張樂奕和凌雲互動公司的賠償數額。
    最終,法院做出上述判決。案件宣判後,張樂奕的代理人當庭表示將會提起上訴,而其他幾方當事人則均表示將考慮後再做決定。在隨後的採訪中,記者詢問了王菲的近況,代理律師表示,目前王菲仍未找到工作,多家單位因懼怕網友和輿論的壓力不敢接收他,王菲本人就在家中通過網絡收看案件宣判的直播。當問及對判決的意見時,王菲的律師表示雖然還不瞭解王菲本人的意見,但是作為律師他對判決非常滿意,認為已經達到了訴訟的預期目的,對於賠償數額,該律師表示儘管數額上與訴訟請求有一定差距,但是法官是在考慮了諸多因素後做出的判決,他表示理解和認可。
    上午10:30分,朝陽法院召開了新聞通報會,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網絡監管問題,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了司法建議,建議對網站及相關主體加強有效監管,並對互聯網的運行和發展進行合理引導。
    法院指出,在王菲訴張樂奕一案中,張樂奕註冊的非經營性網站於2008年1月11日註冊並立即開始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然而直至4月2日該網站才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4月23日才獲得批准,該網站在獲准前長達103天的時間裡,脫離了監管部門的監管,張樂奕的行為違反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故建議工業和信息化部督促下級執法單位對該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建議該部完善互聯網監管方式,加大監管力度,並建議採取更加有效、適當的技術手段,加強對網民言論的適時監管,同時加強對互聯網新生事物的高度關注和適時引導,淨化網絡環境,推動互聯網行業文明、規範、健康、有序發展。
    判決後,大旗網、天涯社區和王菲均因服從判決未提起上訴,因此該兩起案件判決已一審生效。
    2008年12月29日,張樂奕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為由提出上訴,要求改判駁回王菲的全部訴訟請求。
    張樂奕在上訴狀中稱:王菲就其違法背德行為不享有隱私權。他認為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只有合法的隱私才受保護;姜巖事件已成為公共事件,北飛的候鳥網站公佈事實經過、批評違法行為,符合公眾利益,他指出當公民私權與社會利益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社會利益而非個人私利,對此,他認為婚外情不是私事,因違背了公序良俗,社會公眾有權知惡,故對真相的披露符合社會公共利益,有助於構建公序良俗;已為社會公眾知情的信息不再構成隱私。張樂奕稱,在北飛的候鳥網站開設並發表文章前,事件經過、原告的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已為姜巖博客披露並為社會公眾所知悉,不具備私密性,且自己網站上的內容只是在重複姜巖博客及其他網站已披露的事實,所以談不上侵犯隱私權。
    張樂奕還認為"人肉搜索"以及部分網友的極端行為與北飛的候鳥網站之間缺乏因果關係,且"人肉搜索"在北飛的候鳥網站開通前事實上已經開始。而王菲婚外情的不法行為以及對姜巖損害行為的極端後果才是導致部分網友過激行為的原因,王菲的社會名譽與其言行相當,不存在被損害的情況。
    另外,張樂奕還在上訴狀中對法院判決確認的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提出異議,他認為刪除涉及王菲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地址、婚外情的信息的全部三篇文章超越了合理的範圍,只應刪除文章中的部分相關信息。此外,張樂奕還指出,北飛的候鳥作為非經營性網站,瀏覽量和公眾關注度有限,因此認為判令其承擔最高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不當。
    發動這次"網絡暴力"的網友們,不是揭竿而起的農民,也不是大字不識的愚氓,而是大批受過高等教育的白領,這些"城市哄客"以無名氏的方式,高舉鍵盤當作武器,圍剿王菲這個被設定為"有罪"的道德獵物。由於人們在網絡裡處於匿名狀態,言行不需要負什麼責任,確實助長了謾罵的風氣。加上一些網友們推人及己,把自己對第三者的不滿盡情發洩。就像那些坐在電視機前看球的球迷,因為自己喜歡的球隊輸球而砸掉自家的電視一樣,只不過現在變成了集體圍剿王菲這個"獵物"。
    對於網友而言,"網絡暴力"其實是道德語境下的集體狂歡,只不過這種狂歡是披著悲憤的黑紗。
    隨著網絡的迅猛發展,網民參與網絡事件程度得加深,從2006年開始,"虐貓事件"和"銅須事件"等幾個著名的網絡事件,引發了"網絡暴民"這一概念。因此,尋求網絡言論自由與保護人格權的平衡成為網絡時代更為突出的問題,引起了新聞傳播學界和法學界的關注。但是,在死亡博客之前,因為還沒有涉及訴訟的具體案例,學術界對"網絡暴力"問題的關注,更多的是從宏觀視角進行探討。而王菲的訴訟成為"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網絡暴力"的具體案例,也使我們不得不從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視角對"網絡暴民"的言論侵權問題進行理性分析,以探求網絡輿論空間健康發展的路徑。
    自從"虐貓事件"和"銅須事件"被國內外媒體定義為"網絡暴民"後,雖然目前國內外學術界和網絡世界還沒有對"網絡暴民"的內涵明確地界定,但我們可以看到"網絡暴民"共有以下三個共同點:一是主觀動機,惡意制裁、審判當事人並謀求網絡問題的現實解決。二是採用方式,通過網絡追查並公佈傳播當事人的個人信息(隱私),同時煽動和糾集人群以暴力語言進行群體圍攻。三是導致結果,在現實生活中使當事人遭到嚴重傷害並對現實產生實質性的威脅。
    死亡博客引發的"網絡暴力"事件,不僅僅發生在網絡這個虛擬空間內,也延伸到現實世界,並且這種行為無論從公共利益的利弊角度考慮,還是事件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程度方面考慮,"網絡暴力"已經造成了法律意義上的侵權。正是從這個角度思考,網絡時代的言論與現行的司法制度之間的關係有了特別的意義,尋求言論自由和保護人格權的平衡成為網絡時代更為突出的問題。
    中國傳媒大學電視與新聞學院劉新傳先生撰寫的《探析"網絡暴民"的言論侵權》,對"網絡暴力"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劉新傳先生認為:名譽權作為公民享有的維護自己獲得公正的社會評價的權利,是不可侵犯的。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主要是侮辱、誹謗。其行為表現形式是通過口頭、書面或在媒體上發佈損害他人名譽權的信息從而造成他人名譽的貶損。在死亡博客事件中,對王菲的出軌和對第三者的譴責,如果只是在網絡上表達一種義憤,這種表達方式未嘗不可。但是,如果通過語言暴力甚至進入現實攻擊,使當事人在現實社會的精神造成了極大的打擊,幾近崩潰,這便是侵權損害事實造成的一種嚴重後果。此外,由於當事人的名譽遭到不法損害,造成當事人被迫辭職、無法工作等損失,法律應追究其責任。另外,王菲平均每天接到數十甚至上百個騷擾電話,使其遭到恐嚇、勒索。這種誹謗他人的言行已經觸犯了法律。而"通緝令"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法律文書,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依照法定程序發佈,並且只能針對特定的對象即對於罪該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單位、組織和個人都無權發佈。也就是說民間"網絡通緝"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通緝行為。而在死亡博客事件中,網友們在未弄清事實真相的情況下,運用網絡進行偵查通緝甚至"追殺",是誰賦予的權利?
    讓我們重溫一下《憲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誣陷。"
    王菲出軌導致妻子自殺,王菲當然是有錯的,但這種錯誤只是道德層面上的,法律並未就此追究王菲的法律責任。換句話說,無論王菲對錯,作為一名公民他的人格是不該受到侵犯的。這種不被侵犯的人格,包括名譽權和隱私權。
    隱私權作為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應受到民法的重點保護,但遺憾的是我國的民事立法對隱私權尚無明文規定,而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形式予以補充,這不能不說是我國民事立法的重大缺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若干問題的解答》第7條規定:"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這是用名譽權的方式對隱私權進行的間接保護;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3月發佈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隱私權作了具有突破性的解釋。該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人們認為,"這是我國法律文件第一次明文把隱私權作為一項獨立的人格權來予以保護。"通過以上的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只對住宅、身體、通信隱私權進行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對其他隱私權沒有規定,更沒有公眾人物隱私權的概念,這表明,我國法律有關隱私權的立法是比較原則和單薄的。尤其是面對網絡時代信息的交互性和公開化的增強,公民的隱私權保護變得愈加重要。
    但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是,儘管以往很多"網絡暴力"對當事人造成損害,但在王菲之前卻沒有進入法律程序。"網絡暴力"沒有形成訴訟的原因很多,劉新傳先生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法律基礎與法律環境薄弱導致訴訟徒勞。目前我國對公民隱私權、名譽權的規定散見於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作出的司法解釋之中,沒有明確規定隱私權為一項具體的人格權,而是採用了間接的保護方式,說明我國隱私權保護標準較低,這給公民依法維護自己權利的實踐設置了障礙。我國目前較為薄弱的法律基礎與環境使"網絡暴民"有機可乘,但犧牲的卻是廣大公民的基本人權。所以體現在"虐貓事件"與"銅須事件"中,當事人知道這種案件在現有的法律環境內即使進入法律的訴訟程序其結果也是徒勞的。這是事件沒形成訴訟的現實原因。
    二是網絡的特殊性導致事件的當事人難以界定。我國法律規定,對侵權行為提起法律訴訟要求有明確的被告人。現實生活中,這個問題比較好處理,但是由於網絡本身的特點導致事件當事人難以界定。例如侵權言論的發佈者不確定,可能包括網絡接入提供商、網絡內容提供商、網絡服務提供商,同時還可能包括非盈利性的網主,他們提供了一些免費的鏈接,有的內容通過他們的設備在網絡上進一步傳播。對於此類事件網站經營者是否承擔責任,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一直是有爭議的。另外,同傳統媒體相比,網絡融合了單向與雙向的信息傳播的特徵而成為個人傳播、組織傳播與大眾傳播的統一體。用戶不僅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製作者。用戶常常以個人電腦為屏障,隱匿自己的真實身份進入網絡,對言行的自律程度大大降低。同時由於網絡的海量信息,使得網站經營者由於技術手段的限制不可能完全對自己網站上的內容進行有效控制。在這樣的前提下,網絡言論侵權就變得更加容易。事件的當事人,在這種狀況下無法有效的確定被告人,這是事件沒形成訴訟的客觀原因。
    "網絡暴民"言論侵權問題的發生主要涉及網民、網絡和管理者三方面因素。其中作為主體的網民及管理者成為問題關鍵。對於如何解決"網絡暴力",劉新傳先生從我國國情出發,認為應從三個方面著手尋求解決對策。
    一是加強立法,用法律手段保護網絡隱私權不受侵犯。在世界各國紛紛承認隱私權的今天,我國立法不規定網絡隱私權,這是一個嚴重的立法疏漏。同時應該指出,我國法律以間接方式來保護公民的隱私權是具有很大缺陷的,所以應該改用直接保護方式,更有利於加大對隱私權侵害的救濟程度。我國立法機關應在法律上明確規定隱私權的內涵、外延及侵權的責任形式。另外,僅有隱私權保護的一般性規定是不夠的,還應制定專門法律來保護公民的網絡隱私權。其中,應該詳細規定公民網絡隱私權的內容,具體應包括知情權、選擇權、控制權、安全請求權等;規定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尤其義務主體應包括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個人等;規定侵害網絡隱私權行為的種類以及侵權行為的認定;還應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等。
    二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媒介道德素養。在對事件的具體分析中筆者發現,其實部分侵權網民的行為都是違背最基本的法律,如《憲法》、《刑法》及《民法通則》等。顯然,他們或是無視法律的存在,或是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侵權網民其實具有盲從性,根據傳播學中"沉默的螺旋"理論,人作為一種社會動物,總是力圖從周圍環境中尋求支持,避免陷入孤立的狀態。當發現自己屬了"多數"或"優勢"意見時,他們便傾向於積極大膽地表明自己的觀點。所以面對部分網友圍攻當事人時,他們就會屈於環境壓力而附和佔上風的"暴民領袖"。加強網絡道德教育,提升網民的媒介素養,已經成為現代教育中一項刻不容緩的緊迫課題。
    三是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提高網絡技術的駕馭能力。網絡只是技術工具,為禍為福也事在人為。提高對網絡技術的應用水平,對個人信息進行加密,網民趨利避害,減少隱私權事件的發生。在信息化過程中,應當注意增加常規法律的技術性,即與高科技的網絡技術相接軌,以便制定出更加合理有效的網絡法規。
    在以上案例的分析中,我們也看到傳統法律在網絡面前的窘境。有人希望通過加強對網絡言論的控制,這顯然成本太高且一定程度上束縛了網絡的發展。所以,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認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改革加以解決。一方面,我們需要建立負責的司法體制,另一方面,創造更多的途徑,利用網絡的巨大優勢,讓各種有益的言論都能加以充分表達,才是合理的解決之道。"
    被稱作"網絡暴民"的網友也許會感到委屈:那麼多媒體報道了,辨別真偽是媒體的事,我本人也是被假以公義和關愛的假新聞所蒙蔽的受害者,謊言和欺騙愚弄了我。那麼通過這起"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網民們是不是能夠進行深刻的反省?是不是要有足夠的警覺來善待自己手中的話語權?是不是不要讓自己手中的工具既傷害自己又傷害別人?
    在當前的語境下,網絡這個平台對普通公民的話語權是彌足珍貴的。每個生逢其時的網友,都需要好好尊重自己手中的話語權,每個人都學會尊重別人該多好啊!

《解密中國大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