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之寓意

關於《金瓶梅》書名之釋義,一般讀者多將三字分開來讀,認為其代表書中三位女性,即「金」為潘金蓮,「瓶」為李瓶兒,「梅」為龐春梅。魯迅先生也持這樣的看法。蓋慾望與色慾,本為《金瓶梅》之一大主題。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皆為色慾所困而不悟,終至於死。作者從西門慶眾多妻妾女子中拈出三人為代表,為她們作傳,道理上自然說得通。

潘氏與李瓶兒不獨局困於色慾,且彼此之間勾心鬥角,明爭暗傷,為作者著力烘染,份量極重,自不待言。龐氏春梅,雖為一婢女,卻為西門慶呵護有加,是他唯一不敢輕易得罪之人,且其口角之伶俐,風神之異標,均足以與金蓮、瓶兒諸人相埒。在前八十回中,此人若隱若現,至後二十回,春梅突然發動,一躍而成為故事的首要人物。可見作者此前故意將春梅寫得影影綽綽,實則為後文留餘地也。所以說,以金蓮、瓶兒、春梅為代表,統冠全書故事,似乎並沒有什麼不妥。

《金瓶梅》問世之後,雖只在坊間抄錄流轉,但影響甚大。好事者倣傚其寓意、筆法,以承其餘緒,自不奇怪。比如《玉嬌梨》、《平山冷燕》諸作,不僅襲用其敘事大意,而且在結構和書名上,也踵其微義。《玉嬌梨》之名,亦以書中人物名字如白紅玉、盧夢梨等摘湊而成;而《平山冷燕》之書名,則是平如衡、山黛、冷絳雪、燕白頷四個人物的合稱。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論及這兩部作品,亦明言二書與《金瓶梅》「人物事狀皆不同,惟書名尚多蹈襲」[10]

因此,《玉嬌梨》、《平山冷燕》一類的作品對《金瓶梅》書名的蹈襲和倣傚,客觀上也使「金瓶梅」三字的讀法及書名用意,漸漸成為定論。

然而,每次重讀《金瓶梅》,對於書名釋義,雖覺可以接受,但總是意猶未慊。若以婦女人物而論,小說中吳月娘、孟玉樓等人的重要性絲毫不在潘、李之下。在《金瓶梅》所有人物中,若單純以筆墨份量而論,當以吳月娘為最。在全書一百回中,吳氏從開篇即出場,至全書收結還依然健在,實為除西門慶之外貫穿全篇的首要人物。李瓶兒死於第六十二回,潘金蓮在第八十七回命喪打虎英雄武都頭之手,就連西門慶本人也於第七十九回早早就命赴黃泉了,惟有吳月娘堅持到了最後。不僅如此,吳月娘的品性和行事方式,與他人絕不相類。她是一個「好好先生」,既無淫行,又時常吃齋念佛,實在沒有理由讓金、瓶、梅三人去代表。

如前文所說,慾望或色慾為此書一大關目。然而細繹全書大義,色慾只是最明顯或最外在的旨趣之一。作者透過色慾展現世情人倫,透過世情來書寫十六世紀中國社會的經濟、商業、道德、法律、官場及種種世態,方為全書的關鍵。縱觀中國小說史,《金瓶梅》堪稱第一部全景式、多層次描繪社會人情及現實狀況的曠世之作,就社會生活的全方位再現而言,即便是《紅樓夢》也有所不及。若將此書放到十六世紀世界小說的大背景中去考察,也實在找不到一部作品可以望其項背。李劼人曾說,一直要到十九世紀中期,列夫·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樓拜等人出現之後,西方小說才有資格與《金瓶梅》相提並論。

不過自《金瓶梅》問世之後,對它的指責、詬病乃至於口誅筆伐從未間斷,至今猶未平息。即便是蒲松齡這樣的卓越巨匠,也將它視為「淫史」(順便說一句,蒲松齡的《聊齋誌異》精彩絕倫,敘事極富想像力,然其「異史氏曰」的篇末議論,有時實在不太高明,與其刻意模仿的司馬遷判若霄壤,甚至於充斥著衛道士之流的迂腐之論)。自《金瓶梅》成書以來,它的主旨即被有意或無意地狹窄化和庸俗化了。究其原因,固然極其複雜,但「金瓶梅」三字的傳統讀法及釋義,也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一提到《金瓶梅》,讀者必然津津樂道於此三人的言行。一提到三人之言行,則又往往以「潘金蓮」作為當然代表。而一提到潘金蓮,則又聚焦於一個「淫」字上,遂使一部別開生面、寄意深遠的嘔心瀝血之作,成為坊間惡俗之談資。

那麼,「金瓶梅」三字有無別的讀法與釋義呢?

小說第六十八回,西門慶與應伯爵等人去院中鄭愛月家喝酒取樂,果品酒饈擺上桌面之時,有「端的餚堆異品,花插金瓶」之句。此雖泛泛描寫酒桌陳設,但每讀至此,總要對「花插金瓶」四字玩味再三。這裡的「金瓶」二字,顯然指的是黃金、鎏金或金色的瓶子。既然作者本人在作品中視「金瓶」為清供裝飾之器物,那麼「金瓶梅」三字為何不能理解為「插在金瓶裡的梅花」呢?若作這樣的理解,這裡的「梅」字當為複數,指代女人,也可暗指慾望之對象。這些女人不僅包括吳月娘、潘金蓮、李瓶兒、李嬌兒、孫雪娥、春梅等妻妾婢女,也可包括院中妓女李桂姐、李桂卿、吳銀兒、鄭愛香、鄭愛月之輩,甚至也可以將宋蕙蓮、王六兒、賁四嫂、如意等與西門慶長期有染的下人媳婦囊括其中。而「金瓶」則暗喻富貴之家的豪奢與淫靡,暗指整個社會環境中的金錢和財富,也可兼顧西門慶惟利是圖的商業活動,特別是當時社會處於「資本主義萌芽」狀況下對金錢過度崇拜而導致的道德變化。這樣的理解,似乎能更好地概括「金錢與慾望」這一貫穿於作品中的重大主題。

將「金瓶梅」三字連讀,將小說的名稱解讀為「插在金瓶中的梅花」,這一觀點,近年來學界多有人提及,但較早提出這一說法的人當屬清代的張竹坡。近日偶然翻檢張竹坡對《金瓶梅》的諸多評論,忽見他在《金瓶梅讀法》中有這樣的一段話:

金瓶梅三字連貫者,是作者自喻。此書內雖包藏許多春色,卻一朵一朵一瓣一瓣,費盡春工,當注之金瓶,流香芝室,為千古錦繡才子作案頭佳玩,斷不可使村夫俗子作枕頭物也。噫!夫金瓶梅花,全憑人力以補天工,則又如此書處處以文章奪化工之巧也夫。[11]

張竹坡將「金瓶梅」讀為「金瓶中的梅花」,並認為梅花暗指書中包藏的諸多春色。另外,他將「金瓶梅」之意象視為作者自喻,意為作者將春色、梅花,朵朵瓣瓣,費盡春工,製作成如金瓶梅花之清供,讓千古錦繡才子做案頭佳玩。張竹坡對作者用力用心之深、文章奪化工之巧大為歎服,並提醒讀者,不可辜負作者以人力補天工之艱辛,不可像村夫俗子般將它視為枕頭之物也。

張竹坡堪稱《金瓶梅》作者的知音。他因書成癖,因愛成癡,且愛屋及烏,諸多圈點批評雖不乏精妙之辭,但也時有過猶不及之論。此處的議論亦屬此例。說「金瓶梅花」是作者自況,顯然是出於張竹坡本人的主觀想像。

話說回來,我雖傾向於將金瓶梅理解為「插在金瓶中的梅花」,但也並不認為原先將金、瓶、梅三字並列,分別指代三個人物的讀法就是錯的,更不是要用自己的解釋取代原先的成例。我覺得兩種解讀,於作者本意而言,恐怕兼而有之吧。作品名稱含有復義、雙關或多重指代,在文學史上十分常見,就算作者沒有這樣的意圖,讀者按自己的意願去「望文生義」也是天然的權利。所謂的誤讀,有時也恰恰是閱讀過程中固有的樂趣所在。

美國作家海明威的長篇小說《永別了,武器》是眾所周知的名作。其英文原文為「A Farewell to Arms」,「farewell」為「永別」之意,沒有什麼疑問;但「arms」一詞,則兼有「武器」和「雙臂」(隱喻擁抱和愛情)兩個意思,它們分別是海明威作品中的兩大主題:戰爭與愛情。作者所要告別的,一是武器——寓意反戰和對於戰爭的反思;一為愛情——則純屬人生悲劇。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作者在為作品取名時,兼顧到了上述兩層意思。而對於英文讀者而言,透過書名,亦很容易理解海明威取名時的作者策略。可是將它翻成中文以後,譯者對於以上兩層意思只能二者選一,或者也可能用一個全新的書名代替它,這是很無奈的事情。

至於說《金瓶梅》之英文譯名,不論是芮效衛(David Tod Roy)翻譯的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還是艾支頓(Clement Egerton)翻譯的The Golden Lotus,相對於將《西遊記》譯成《俠與豬》而言,都還算得上雅馴、貼切。而芮效衛將《金瓶梅》譯為「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金瓶中的梅花),則尤其值得讚賞。

《雪隱鷺鷥:《金瓶梅》的聲色與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