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與野史

蓋中國之史學,始於《史記》。

後世修秦、漢史,無不以《史記》為據。

魯迅曰《史記》乃「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於是自相矛盾顯然。《史記》史乎?文學乎?若言《史記》是文學色彩一流的歷史,問題仍在,因為「文學」之概念,不僅體現於辭藻應用水平,更體現於虛構能力;而「史」以摻雜虛構為大忌。

在魯迅之前,尚無人用「文學」二字評價《史記》;對其評價,或也用到「文」字,但多是「文采」「文風」「文韻」之詞;總之是修辭方面的欣賞,而這無關「史」之宗旨。

魯迅一用「文學」二字,使原本「莫須有」之疑,成了挑明之惑——這是魯迅沒想到的。

偏偏,顧頡剛又發表了他的史論研究成果,認為中國之史,是「層累地造出的」——一個「造」字,史界為之大嘩。這等於對《史記》也公開了自己的幾分不以為然,致使對《史記》作出高度正面評價的魯迅未免不快。

一曰「史家之絕唱」;一曰「造出的」——看法對立至極。

《史記》首先可視為史,這一點應予肯定。司馬遷是嚴肅修史的史官,嘔心瀝血、索據煞費苦心,自己編造的成分幾可說無。何況,老子曾任末周的朝廷「圖書館長」,周時的「官方」藏書雖遭春秋戰國之兵燹,卻有一部分流於民間,肯定被有心人所保存。周時既有官方圖書館,推斷起來,當也必有記史制度,故民間史書資料在焉。後又經秦始皇所焚,但也只能盡量焚書,焚不掉的是民間及儒林代代相傳的深刻記憶。司馬氏之史,多方收集民間口口相傳之前人往事,以所能擁有的典籍相對照,本著去偽求真的態度予以整理,估計大體如實。而且,要麼沒有《史記》,有便只能是那麼產生的《史記》。

但關於黃帝、炎帝及堯、舜、禹三帝的部分,史家向來以民間傳說界定。民間傳說與神話有別——神話必有神的出現;若言黃帝大戰炎帝有神話色彩,出現在《史記》中的堯、舜、禹三帝則基本上是去神話色彩,彷彿現實中人的帝形象。當然,民間關於他們的具有神話色彩的傳說也不少,司馬氏未記入史,證明他的修史觀是沒被誤導的。

堯、舜、禹三帝究竟存在不存在呢?

我是寧肯信其有的。卻也覺得,不同程度地被文學化了。如記舜帝之為人民服務的鞠躬盡瘁,言其「三綰濕發」而出門禮迎上訪群眾;言禹治水時,「三過家門而不入」,都使我有小說筆法之疑。「三」為實數,為什麼不是一兩次或四五次,而明確地記為「三」次呢?怎麼就能證明肯定是「三」次呢?若僅記舜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帝,禹是一位治水勞模,這我倒很願意信。但他們的美德都與「三」發生了實數關係,便容易存疑於世了。

似乎是從《史記》之後,「三」成了中國的一種文字現象,如「三省吾身」「三思而行」「三緘其口」「三長兩短」「三言兩語」「三姑六婆」「三五成群」「三天打漁,兩天曬網」……在這樣一些詞句中,「三」是虛指,是形容。而在另外一些詞句中,「三」又是實數,如《三字經》「三皇五帝」「三山五嶽」「三綱五常」「三朝元老」「三打祝家莊」。

一個具體而明確的數字,一種情況下是實數,一種情況下是形容,在阿拉伯數字的應用現象中是不會發生的——「3」就是「3」,不是「2.9」,也不是「3.1」。

這使我們不得不承認,同樣是數字,阿拉伯數字的應用效果更精準。倘繼續以中文數字「三」來應用,中國的數字科學是無法發展的。

再回到「3」,許多別國避諱「3」,主要是宗教影響的原因——宇宙分三界:天堂、人間、地獄。地獄在「3」級,自然與一切不好之事相關聯。而中國人每以「三」來形容,乃因「三」在虛指時,不多不少,能給人以似乎較實的可信印象。還因為,「三」是平舌音的字,與其他字組合時,說起來順口,符合聲律的抑揚頓挫。古代的中國人,在修辭方面甚重視聲律。有這些實際的考慮,則不避許多別國所避的「3」了。

而在《史記》中,關於舜與禹,一個「三綰濕發」,一個「三過家門而不入」——形容耶?確指耶?若是確指,「三綰濕發」殊不可信,古人頭髮再長,洗一次也不會太久,何至於接連三次綰起濕發急著出門迎接「上訪群眾」?又是何人見證,何人記錄的呢?若是形容,則莫如「平易近人」「密切聯繫群眾」一類寫法更使人不疑。「指鹿為馬」也甚難令人相信——那得多二的皇帝,才有可能被忽悠成功呢?

「烽火戲諸侯」尤不可信——朝宮離烽火台不近,諸侯封地離烽火台更遠,古代的急行軍,不過是馬上將軍率領步行兵卒,再快也得小半天的時間啊,周幽王與褒姒,會在烽火台上待那麼久嗎?

最主要的是——商代是有考古之物可證的,而「夏」是一種怎樣的社會形態,至今沒有足可採信的考古發現作為佐證。「夏」肯定非是子虛烏有的,否則不會突兀地產生出一個商王朝來。但「夏」究竟是較龐大的部落聯盟,還是一個較有規模的王朝,此點至今尚無定論。

綜上所述,像顧頡剛那種接受了西方現代的嚴謹的史學思想的人,以他的眼再來看中國的第一部經典史著,也就難免會發出「層累地造出」的不以為然的感慨了。

但我看《史記》,除了也有以上困惑和疑問,總體上是信其史實性的。我覺得,起碼,「周」以後是相當可信的。特別是「世家」「列傳」部分,文學元素甚少,所以幾乎沒有硬性的理由不信。

而且我覺得,全世界各國的古代史,都或多或少會摻入傳說的部分,都不同程度也是難免地會有文學色彩。七分可信,三分文學,幾是共性。而且,便可視為好的史著作了。不這麼看,許多國家都會對自己國家的歷史陷於歷史虛無主義的泥潭,自尋煩惱。

中國的史,一向分為「正」「野」兩類。正史為官方的,權威的。野史為民間的,由非史官的文人所著的。在民國前,任何一個朝代的官方史,都是絕不向民間公開的,也基本上是按皇家意思來記載的。某些關於古代史官違命秉筆直書的事跡,固然可敬,但屬個例,絕非常規現象。而任何民間人物著野史,都是大罪。倘被舉報,不但自己會掉腦袋,家族也將遭殃。

但文人們總是忍不住要給自己找件值得一做的事投入精力和心血。這種事一是編詩集文粹;二是編蒙學讀物;三是修史。雖被視為「野史」,他們往往也是認認真真的。為了不羅大罪,採取本朝人修前朝史的策略。而前朝是本朝的歷史敵人,記前朝的忠臣良將,本朝亦不限制——有如許多忠臣良將,還是被本朝所滅了,證明前朝的君主要麼無能,要麼是不折不扣的昏君暴主。而直接歷數前朝的腐敗、罪孽,則本朝樂見其成。故野史無一例外是記前朝的事,而且基本傾向是寫前朝的該亡。不但史現象如此,文學戲劇現象亦然。如馮夢龍《醒世恆言》中,也收了一篇筆鞭金國天子海陵王漁色不止,鮮廉寡恥,踐踏綱常的「紀實小說」——他是大明文人,那不犯法。

著野史的文人往往自謙其著為「史演義」,或「通俗史」——都是中國歷史小說的前身。

如關於中國的「五代史」,文人所著就多之又多,因為「甚矣哉中國之亂,未有逾於五季者也!」有民國時的文人修《五代史演義》,在自序中「太息」而曰:「天地閉,賢人隱,王者不作而亂賊盈天下,其狡且黠者,挾詐力以欺凌人世」「元首如弈棋,國家若傳捨,生民膏血塗野草,骸骼暴原隰,而私鬥尚無已時,天歟人歟,何世變之亟,一至於此?」

身為民國文人而不慮前著甚多,其借古言今的動念,在自序中已表達得昭昭然。這樣的書,對後人全面瞭解民國時期之國運,參考價值在焉。

以顧頡剛的眼來看,一概演義了的史,皆非真正的史著。但以更寬泛的文化視角來看,不唯《史記》,許多野史,未必不具有裨史的重要意義。

現如今之中國,史學發展成就巨大。分朝代的史,各方面的考證越來越翔實。顧氏那句「層累地造出」的名言,現在委實可以休矣。

《中國文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