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商人慘遭「拋棄」,與黃家分道揚鑣

  2010年9月5日晚上9點,香港柏寧酒店會議室。
  華裔女商人望了望窗外的華燈閃爍,腦子裡思緒萬千,明明竺稼跟自己約定好了今天晚上會面,怎麼這麼晚了還沒來?
  據我對竺稼的瞭解,竺稼是一位非常守時的人,這也是他多年在摩根斯丹利養成的習慣。他很少會遲到,甚至經常提前到達。那麼,今天是怎麼回事兒呢?
  為了9月5日的會面,9月4日下午4點,華裔女商人跟麥格理投行部副主席余建明會面,商談竺稼跟黃家正式見面會的議題。上一次竺稼跟黃氏家族的授權代表見面大費周章,這次跟黃氏家族成員的見面需要更為慎重。
  正在華裔女商人焦灼不安的時候,突然,竺稼跟他的助手張經理推開了會議室的門。第一次見面的時候竺稼也頗為緊張,甚至連杯中酸奶都喝完了,還在喝空杯子,這一次,竺稼的表現大為不同,完全就像跟老朋友見面一樣。大家聊了會兒天,開始切入正題,竺稼提出了自己的疑問,「你這邊約我見面,那邊黃秀虹也偷偷摸摸約我見了面。我估計你被他們甩了吧。」華裔女商人一聽這話,就有點懵了。
  按照9月1日的約定,黃秀虹跟黃燕虹姐妹應該是在9月6日,在華裔女商人的陪同下,在深圳跟竺稼見面。「我們今天在深圳已經跟黃秀虹以及黃燕虹見面了,不過約的人是陳玉生。」竺稼的話令華裔女商人一顫。
  「我意識到裡面出了問題,不僅僅是我這邊可能被人甩了,陳曉那邊也不是鐵板一塊,儘管公告經常稱董事會一致表決通過,但事實證明,陳曉身邊肯定有黃氏家族的臥底。」華裔女商人告訴我,她一開始就不怎麼喜歡那個60多歲的老頭兒陳玉生。
  「22號我飛到香港的時候,當時她想讓陳玉生跟我秘密接頭,她當時還打算把陳的名字寫在授權裡頭,後來我說不用吧,寫進去幹嘛呀。」華裔女商人回憶當初黃秀虹簽署授權協議的時候,希望授權代表是華裔女商人跟陳玉生。
  華裔女商人對陳玉生沒有好感的原因是,按照自己的打算,去香港就是要跟大量的國際大行進行深入談判,每次談判都要熬到深夜,「陳玉生這個人戰鬥力很差了,只能給傳傳話,他今年已經六十多歲了。」
  陳玉生,64歲,2010年5月開始擔任意馬國際獨立董事。意馬國際就是製作動漫電影《阿童木》的影視公司。陳玉生的履歷表堪稱完美:1993年至1995年間出任香港建屋貸款有限公司之董事,1999年9月起至2002年7月止為世紀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之主席,這兩家公司都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
  在陳玉生的履歷表上,還有一段這樣的描述:曾為一家本港銀行之高級總經理及深圳一家中外合資銀行之執行董事、中天融資公司董事,在銀行及金融業擁有逾30年經驗,現為四洲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陳玉生從2004年5月20日開始擔任國美獨立非執行董事。
  竺稼告訴華裔女商人,跟黃氏姐妹的深圳見面,依然聊得是8月28日談判的那五點,不過由於黃氏姐妹很偏激,就是要讓陳曉滾蛋,所以深圳的會見沒有任何進展。
  華裔女商人一聽竺稼這麼一說,心裡有底兒了。問題的關鍵在於陳曉的去留,華裔女商人不想在這個問題上跟竺稼糾纏。
  我得到的一份華裔女商人親筆簽名的文件顯示:柏寧酒店的談判雙方仔細商討了貝恩資本與ShinningCrownHoldingsInc和解的各項條款及下一步的工作,貝恩資本方面再次細化了8月28日的五項願望:
  1、 雙方要想解決問題達成和解,必須是在沒有媒體聚光燈的胡亂炒作下進行。取消9月28日的特別股東大會投票,對雙方的利益都有利,這樣我們雙方才可以在近期內盡快達成和解協議。
  2、 貝恩資本同意黃家更換兩名新董事,因為從前的董事會黃家安排的董事有八名,貝恩資本三名還是黃家是多數。
  從柏寧酒店出來,華裔女商人就感覺不對勁兒,一旦黃秀虹真把自己給甩開了,那自己在香港運作的投行團隊怎麼辦?麥格理集團、三星證券、美林銀行、匯豐銀行,辜氏集團等等,都是聲譽卓著的大行,要是自己無法給這些人一個交代,以後還怎麼跟這些大行打交道?
  尹錦誠在香港資本圈混了23年,什麼事兒沒見過。在華裔女商人飛回北京後,他就意識到事情有點不大對勁兒。而且余建明到了北京,一直就沒有見到黃秀虹,這件事讓尹錦誠更加懷疑,他追問華裔女商人,「除了授權書,你跟黃秀虹還有沒有一個明確的合同約定雙方的報酬問題。」答案很簡單,除了授權書,別的什麼都沒有。
  2010年9月2日,尹錦誠用英文給黃光裕寫了一封信,原始信件充滿了火藥味。這讓華裔女商人感到很意外,畢竟大家在一起是做生意,沒必要完全鬧翻了。華裔女商人將尹錦誠的信函翻譯成中文,盡力保持尹錦誠的原始風格,只是語氣顯得平和多了。
  尹錦誠在信函開頭,非常謙卑地寫到:你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有能力的商人,我非常欽佩你創造了一個帝國——國美電器。我想借此機會告訴你香港目前的情況和香港市場的反應。尹錦誠在信中強調,8月21日至8月28日,尹錦誠跟華裔女商人一行是如何不辭辛苦、馬不停蹄地為黃家忙綠的。信函中,尹錦誠的一段話,掀起了一場新的風暴,黃氏家族渾然不覺,將其當成笑料,殊不知,這為黃氏家族9月28日的失敗埋下了致命的種子。
  8月28日晚回到北京,華裔女商人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簽約。
  「協議是對方草擬,發給我們的,黃秀虹說要拿回去好好看看,後來就一直沒有下文了。」華裔女商人在9月13日告訴我,最初的時候自己是帶著買票的任務去香港的,但被美林的皮特告知違法。後來跟投行談判,自己去香港的任務也修訂為主導竺稼跟黃氏家族和談。
  「跟竺稼見面後,尤其是8月29日晚,黃秀虹得到滿意答覆之後,覺得2600萬美元有點多,後來談過以後,將降到了2000萬美元。」華裔女商人9月13日中午跟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就將2600萬美元的報酬問題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我後來通過很多途徑拿到了一份當初他們草擬的合約,非常遺憾的是,這份合約上面沒有具體的報酬,只有報酬的具體支付方式。在草約中,雙方約定了兩個方案,一個方案是跟貝恩資本和談,另一個方案是爭取機構投資者10%以上支持黃氏家族的贊成票。
  從我目前掌握的草約不難發現,這份草約應該是華裔女商人跟竺稼見面之後草擬的,從草擬合約的多處空白不難發現,雙方在報酬方面應該發生過多次的交鋒,甚至可能因為費用的問題出現過不愉快。
  附:
  顧問協議(草擬)
  甲方:ShinningCrownHoldingsInc.
  乙方:KingInvestorHoldingsLtd
  鑒於:
  1.甲方是在香港上市的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93,以下簡稱「國美電器」)的股東,擁有國美電器33.98%的股份。
  2.甲方已向國美電器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並提呈如下普通決議案(以下簡稱「五項決議案」):
  1即時撤銷國美電器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的配發、發行及買賣國美電器股份之一般授權;
  2即時撤銷陳曉先生作為國美電器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之職務;
  3即時撤銷孫一丁先生作為國美電器執行董事之職務;
  4即時委任鄒曉春先生作為國美電器的執行董事;
  5即時委任黃燕虹女士作為國美電器的執行董事。
  3.乙方可以組織國際大型投行(香港前三名),幫助甲方達成上述願望。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實現上述利益提供顧問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確保甲方獲得對國美電器董事會的控制權,並實現甲方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的五項決議案;
  第二條乙方可採取以下兩項措施之一以滿足甲方的上述要求:
  1.乙方負責組織相關投行(乙方聯繫的投行應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與投行一起安排甲方與BainCapitalLLC(以下簡稱「貝恩資本」)就和解事宜進行會面,並促成貝恩資本與甲方達成和解協議;
  2.乙方負責組織相關投行(乙方聯繫的投行應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並與投行一起向國美電器股東進行路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的五項決議案通過後國美電器的未來發展等),確保國美電器10%以上的股東同意甲方的五項決議案,使甲方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的五項決議案獲得通過。
  第三條乙方按第二條的約定完成本協議的義務,使甲方最終實現甲方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的五項決議案,並取得國美電器董事會控制權的,甲方承諾向乙方支付合計萬美元的報酬。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相當於本協議報酬30%的款項(即萬美元)劃入雙方共同認可的監管賬戶;
  2上述款項劃入監管賬戶後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安排甲方與投行會面,甲方與投行簽訂合作協議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監管賬戶內款項(即萬美元)支付給乙方;
  3合作協議簽署後,乙方和投行應在個工作日內安排貝恩資本與甲方就和解事宜進行會面,甲方與貝恩資本達成書面和解協議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的70%款項,即萬美元。
  若甲方未能與貝恩資本達成和解協議,乙方應立即負責與投行一起為甲方爭取國美電器10%以上股東對本次股東大會的五項決議案的同意。甲方前期已支付的30%款項(即萬美元)作為乙方及投行爭取股東同意的費用;
  乙方完成前款工作,並使甲方最終實現甲方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的五項決議案,並取得國美電器董事會的控制權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70%的款項,即萬美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承諾保守對方商業秘密,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於本協議之外的用途。
  第五條違約責任(請協商完善)
  第六條本協議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解釋,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協議簽署地的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日期:
  簽署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日期:
  簽署地:
  我得到的尹錦誠的親筆信,應該是在草擬合約被拖延之後,那麼這份草擬合約的時間應該是9月2日之前,否則,尹錦誠不會在9月2日給黃光裕寫信,甚至在信中表達自己的不滿。
  尹錦誠在信中寫到:國美需要10%的投票權才有機會贏得2010年9月28日的表決,所以我打電話給很多朋友和基金經理要求幫助,他們同意提供有償幫助,我從華裔女商人(註:此處為真名)那裡得知,這項報酬是由您妹妹代表您家族提出的,為了正常進行工作,我有記錄重要對話和會議的習慣。
  「按照黃家的說法,你們需要更多的現金從市場上購買股票,只要你將國美的股票給我們質押,我們能在3日內為你家族籌集30億港幣。這樣的安排需要良好的工作關係才能操作,而不是隨便找到一家銀行就能貸款。」尹錦誠在信中寫到,「在目前的情況下,香港沒有一家銀行願意借錢給你的,但我們能做到。」
  「我們也和你的對手貝恩資本總部的高管在香港開會,並成功地說服他們站在我們這邊,這是一個巨大的突破。」原本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尹錦誠的信中卻突然失望地寫到,「華裔女商人說,黃家願意拿出2600萬美元付給能幫助他們贏得9月28日表決的人。然而,8月28日之後,好像一切都變了。」
  尹錦誠在信中說到好像變了,是因為黃秀虹一直不肯見華裔女商人,拖著不在合約上簽字,這樣的後果就是,當初承諾的一分錢都拿不到。
  「患難見真情,我們是在黃家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站出來的人。我相信,只要真的付出了就一定有相應的報酬。雖然最近我才認識華裔女商人,但我們都不喜歡陳曉這樣的叛徒。我們努力不懈,幾乎無眠地為黃家在香港尋求幫助。」尹錦誠在信的結尾很委婉地說,「我們是有能力而又講原則的人,我們只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工作達到黃家的要求後,拿到你們承諾的回報,不多,也不少。」
  9月14日,我在北京長安街旁的一家茶室見到了尹錦誠,他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儒雅。
  尹錦誠一邊跟我說話,一邊跟香港的朋友在網上聊生意。「你跟黃秀虹什麼時候認識的?」我還是忍不住問了這個問題。因為在見尹錦誠之前,我跟黃秀虹通過一次電話。在電話中,黃秀虹說,她覺得華裔女商人莫名其妙,拿著自己簽署的唯一一份授權書四處招搖,是一個典型的騙子。
  「我跟黃秀虹沒有見過,但是9月6日我們通過話。」尹錦誠回憶。9月5日突如其來的變故讓他越發懷疑,因為黃秀虹給華裔女商人的只有一紙授權書,沒有書面顧問合同,對於投行團隊來說,這簡直是一種冒險。「他們直接繞開授權人跟貝恩見面,這個沒有錯,關鍵問題是投行的一切努力都被人拋棄了。」尹錦誠的話很委婉。
  尹錦誠跟華裔女商人都告訴我,9月6日下午,余建明、尹錦誠、華裔女商人等多人在場,給黃秀虹打了電話。「開始她還不承認,說我沒去深圳啊,我沒見貝恩啊。我說貝恩的人都跟我說了。」華裔女商人氣憤地告訴我,結果雙方在電話中開始了爭吵,當時尹錦誠異常激動,抓起電話就說黃秀虹是賴皮,雙方在電話中一頓爭執。
  「路演的關係是我介紹的,余建明以及張忠良跟我都是老朋友,沒有我引見,竺稼跟黃氏家族的人能夠走到今天?」9月14日,尹錦誠當著我的面撥通了黃秀虹的電話,黃秀虹在電話中再次與尹錦誠發生了激烈爭吵,她讓尹錦誠找華裔女商人要錢去,這事兒跟自己無關。尹錦誠破口大罵黃秀虹是賴皮,兩人在電話中吵個沒完。
  就在尹錦誠跟黃秀虹吵架的時候,竺稼給華裔女商人的電話打了進來。那天竺稼在香港辦公室一直在開會,他給華裔女商人的電話也是在開會間隙打的。華裔女商人希望竺稼能夠出面作證,香港會談達成的五項共識是在投行努力之下完成的。
  竺稼在電話中認可跟華裔女商人在香港的會談,並答應給華裔女商人寫一封郵件,說明在香港會談的事宜。竺稼後來跟我通電話的時候,也提到在張忠良的牽線搭橋之下,與黃氏家族的授權代表華裔女商人在香港見面的事宜,並進行一系列的談話。竺稼也強調,自己跟黃秀虹、黃燕虹9月5日在深圳的見面,確實是陳玉生約的。
  到底誰才是騙子?
  「我跟黃秀虹通過電話,黃秀虹說華裔女商人是騙子。你們如何證明你們在香港所做的事情是為了促成竺稼與黃氏家族和解?」當著尹錦誠以及華裔女商人的面,我再次撥通了黃秀虹的電話,黃秀虹依然說是華裔女商人拿著自己的授權書招搖撞騙,口口聲聲有投行老闆,結果一個人都沒有來,「別信他們的,就是一騙子。」
  黃秀虹告訴我,華裔女商人留給她的電話一直打不通,也不主動找她匯報,這樣怎麼知道她到底做了什麼?華裔女商人當時就怒了,不過當著尹錦誠以及我跟我同事的面,她壓住了怒火。華裔女商人立即撥通了黃秀虹的電話,希望能夠跟黃秀虹當面說清楚。
  華裔女商人回京之後,到底有沒有跟黃秀虹溝通過?
  黃秀虹在電話中只是說:「你先聯繫好律師,最好有律師在場,如果律師不在場,就沒什麼好說的。」華裔女商人立即給黃光裕二審辯護律師張士國打了電話,電話中張士國顯得很不高興:「你把這些事情告訴記者,讓秀虹總很不高興。」電話中,張士國說自己很忙,有案子要開庭,沒時間見什麼尹錦誠一類的人物,再說也沒有必要見,不能為了華裔女商人的那點兒事,丟下自己手上的事情不幹。
  尹錦誠在我離開之前,將他寫給黃光裕的信給了我,我還跟他開玩笑說:「黃秀虹說你是騙子,騙子是沒有誠信的,你的信儘管是白紙黑字,但卻是打印機打印的,萬一將來哪天你不認賬,我怎麼辦?」尹錦誠立即抓起桌子上的筆,在信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尹總,你們都是做大生意的,我就是一個小記者,你的名字簽署在最後一頁,萬一將來你對前面的內容不認賬怎麼辦?」我一邊說,一邊將信函的幾張紙錯開,「還是給我簽個騎縫的名字吧,這樣我心裡才有底兒。」尹錦誠一邊說沒問題,一邊在幾頁信函的騎縫處,簽署了自己的名字。
  事實上,在見尹錦誠之前,我在9月13日晚上,在北二環的一家酒店見到了余建明。余建明有一個習慣性的動作就是推眼鏡兒。一見面,余建明就給我介紹麥格理這兩年的業績,尤其是對擔任農行上市賬簿管理人頗為自豪。我對麥格理的深入瞭解,還是我當年我做證券新聞的時候,那個時候麥格理一直在尋求跟中信證券的合作。「一開始想合作基金,後來不太成熟,合作就放棄了。」余建明對大陸的投資相當的感興趣,不過面對黃氏家族這一次的行為,余建明頗為尷尬。
  余建明身為麥格理投行部副主席,一直負責大陸的投行業務,他自然對華裔女商人這位黃氏家族授權代表很感興趣。當國際投行們都拒絕為黃氏家族服務的時候,在尹錦誠的遊說下,余建明動心了。
  按照國際投行的遊戲規則,要做黃氏家族的投行工作,一定要先談判,簽署法律合作協議。尤其是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投行對每一項合同,都要經過法務部審核,但是余建明為了做成黃氏家族今後的生意,想方設法避開了遊戲規則,提前幫助黃氏家族做事。
  「我們主要是為了內亂結束之後,黃家將非上市門麵店裝入上市公司的投行業務,之前的業務具體談判,還是華裔女商人(註:此處為真名)他們在操作,我們是協調運作。」余建明多次提出麥格理在這一次行動中扮演的角色,儘管他對黃氏家族很失望,但他依然希望大家能夠心平氣和地談,世上沒有化不開的結。
  我在採訪華裔女商人的過程中,那位曾經同張忠良等投行合力促成竺稼坐到香港談判桌前的北京勢力代表人物,給華裔女商人打了一個電話。電話中這位人物對8月28日之後發生的事情感到很驚訝,還歎息當初黃光裕不是耍賴的人,希望華裔女商人跟黃氏家族能夠好好聊聊。

《我所知道的國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