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 頭

    我和五叔,實際相遇不止六次。
    五叔姓張,名志高,是我姑夫的弟弟,算個剛能沾點邊的親戚。姑夫家的村子離我們村十幾里路,同在大馬河川。川裡一條簡易公路從縣城一直通到川掌。我們村和姑夫家的村子都在公路邊。小時候,我常跟媽媽到姑夫家走親戚。不過,那時可沒有公路,我們是沿著大馬河邊那條凹凸不平的石頭小路去張家堡的。那時,我就認識了張志高。他在姑夫的弟兄們中間排行第五,我就叫他五叔。當時,我記得五叔常穿一身破破爛爛的黃軍裝,腰裡束一根舊皮帶,皮帶的斷裂處用麻繩綴著,他個子高大,雖然年輕,串臉胡已經初具規模。那時鄉里人大都是光頭,為了涼快和省得梳洗,一般不留發。但五叔卻別具一格,像城裡人那樣留著分頭,不過平時都被塵土銹得像骯髒的氈片一樣;只是趕集上會,才到河裡洗刷一番,用一把破木梳對著鏡子細心地把頭髮一分為二,中間就亮出一條白縫來。
    五叔力氣很大,愛說愛笑愛唱,還愛撥弄個樂器什麼的。在地裡,在莊稼場上,常和人比賽摔跤,村裡幾乎沒有他的對手。我聽對夫家村裡的人說,五叔當過兵,只因為部隊要調到南方去,他聽傳說那裡天氣熱得要命,那裡的人說話也和外國人一樣難聽,因此就打報告復員回家來了。據說他要是不回來,怕早已升成了軍官。
    五叔不識字,但聽說在軍隊上已經入了黨,光這一點就不能不使人對他肅然起敬。那時候,農村的黨員大部分都是些老漢,像他這麼年輕就「在黨」,真不簡單!
    五叔出山勞動,常把一根梅梅笛別在腰裡的那根爛皮帶上,休息時就吹上幾聲。有時背上背東西,那根梅笛就插在衣領裡面,像個什麼標誌的。
    一般說來,農村像他這種人,往往逛了幾天門外,有點見識,就不太愛勞動,吹拉彈唱,游東逛西,夜裡說不定翻牆撥門,鑽到了別人家媳婦的被窩裡。
    可五叔沒有這些毛病。他愛勞動,也愛給村裡的人幫忙幹活。逢個集體事,他總是跑前跑後為大伙張羅,因此村裡人都喜歡他。也許正因為這些原因,後來大家才擁戴他當了張家堡大隊的黨支書。小時候,每次到姑夫家,我總愛跟五叔廝混在一起。那時候,五叔還沒有成家,光棍一條,因此他對孩子們的態度不像有家的大人那樣傲慢。我有時跟他去種地,或者跟他去砍柴,許多次吃過他從懸崖上為我摘來的木瓜。我記得我們還一同合夥偷過鄰村一位老頭的西瓜。我們在月光照耀下的一個河槽裡吃完偷來的西瓜後,五叔突然內疚地說不該白吃人家的東西。他摸了摸口袋,似乎在找錢,但看來沒帶錢,就引著我到他的自留地掰了十幾穗嫩玉米,又轉回到鄰村老頭的西瓜地裡,偷偷放在摘掉西瓜的那幾棵瓜蔓下。這件事一直長久地保持在我的記憶裡。
    而我記得最清楚的是,每當傍晚我們回到家裡的時候,五叔就抱起他那把心愛的土三弦,坐在他門一堆爛柴爛中間,叮叮光光地彈個不停,一直彈到太陽落在西面我們村子的那些大山的背後。每當這時,我就和他餵養的那條老黃狗一同臥在他身邊,靜悄悄地聽他那醉心的彈撥聲……
    時光與童年的生活一起飛快地流逝了。離開那時光到現在轉眼就是三十年。小時候的有些人和事已經逐漸被日後紛繁雜亂的生活經歷所模糊了。
    以後我長成大人,考上了大學,畢業後又分在省報當記者,由於我採訪工業部門,常在城裡轉,加之成了家,回故鄉的次數不多了。即使回去,也因為忙,很少能再到姑夫家走親戚。至於張志高——我的五叔,我早年就聽父親說他當了張家堡大隊的書記,不過我很多年也再沒見他的面;在我的記憶中,他是屬於那些已經被談忘了的一個早遠年間的熟人而已。但是,在前幾年裡,由於種種原因,我卻有機會好幾回和我早遠年間的這個熟人相遇。同次相遇,都可以說非同一般,而五叔的變化也給我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現在就讓我把這幾次和五叔相遇的情況,不按先後順序記錄在下面。這些東西也許太平淡了,構不成什麼小說,但我總覺得裡邊還是有些意思的。

《我和五叔的六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