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勿「糾正」

  汪原放〔2〕君已經成了古人了,他的標點和校正小說,雖然不免小謬誤,但大體是有功於作者和讀者的。誰料流弊卻無窮,一班效顰〔3〕的便隨手拉一部書,你也標點,我也標點,你也作序,我也作序,他也校改,這也校改,又不肯好好的做,結果只是糟蹋了書。
《花月痕》〔4〕本不必當作寶貝書,但有人要標點付印,自然是各隨各便。這書最初是木刻的,後有排印本;最後是石印,錯字很多,現在通行的多是這一種。至於新標點本,則陶樂勤〔5〕君序雲,“本書所取的原本,雖屬佳品,可是錯誤尚多。余雖都加以糾正,然失檢之處,勢必難免。……”我只有錯字很多的石印本,偶然對比了第二十五回中的三四葉,便覺得還是石印本好,因為陶君於石印本的錯字多未糾正,而石印本的不錯字兒卻多糾歪了。
“釵黛直是個子虛烏有,算不得什麼。……”
這“直是個”就是“簡直是一個”之意,而糾正本卻改作“真是個”,便和原意很不相同了。
“秋痕頭上包著縐帕……突見癡珠,便含笑低聲說道,‘我料得你挨不上十天,其實何苦呢?’“……癡珠笑道,‘往後再商量罷。’……”
他們倆雖然都淪落,但其時卻沒有什麼大悲哀,所以還都笑。而糾正本卻將兩個“笑”字都改成“哭”字了。教他們一見就哭,看眼淚似乎太不值錢,況且“含哭”也不成話。
我因此想到一種要求,就是印書本是美事,但若自己於意義不甚了然時,不可便以為是錯的,而奮然“加以糾正”,不如“過而存之”,或者倒是並不錯。
我因此又起了一個疑問,就是有些人攻擊譯本小說“看不懂”,但他們看中國人自作的舊小說,當真看得懂麼?一月二十八日。
這一篇短文發表之後,曾記得有一回遇見胡適之先生,談到汪先生的事,知道他很康健。胡先生還以為我那“成了古人”云云,是說他做過許多工作,已足以表見於世的意思。這實在使我“誠惶誠恐”,因為我本意實不如此,直白地說,就是說已經“死掉了”。可是直到那時候,我才知這先前所聽到的竟是一種毫無根據的謠言。現在我在此敬向汪先生謝我的粗疏之罪,並且將舊文的第一句訂正,改為:“汪原放君未經成了古人了。”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身熱頭痛之際,書。
KK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晨報副刊》,署名風聲。
〔2〕汪原放(1897—1980)安徽績溪人。“五四”以後曾標點《紅樓夢》,《水滸傳》等小說,由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3〕效顰《莊子·天運》:“故西施病心而顰其裡,其裡之醜人見而美之,歸亦捧心而顰其裡,其裡之富人見之,堅閉門而不出,貧人見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顰美,而不知顰之所以美。”後來把拙劣的模仿叫做效顰。
〔4〕《花月痕》長篇小說,清末魏秀仁(子安)作,五十二回。內容系描寫文士、妓女的故事。
〔5〕陶樂勤江蘇山人。他標點的《花月痕》一九二三年上海梁溪圖書館出版。

《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