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株紀——種桑江邊,根株滄海,求仁得仁,大屌不甩

我主持的《文星》雜誌是1965年12月26日被官方封殺的,自此四年的文星風雲,慢慢走向落幕。這時我三十歲。第二年開始,官方大規模地查禁我的著作,不管是文星出版的,還是我自己出版的,都在封殺之列,同時,由於胡秋原、徐高阮等的陷害,我被警備總部約談,儼然一「匪諜」矣。這時我三十一歲。1967年,雖然官方麻煩不斷,個人困難重重,但我還是義助殷海光。這時我三十二歲。1968年,我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並義助柏楊。這時我三十三歲。1969年,我又義助彭明敏。這時我三十四歲。這四年歲月,我整個的感覺如同陶淵明《擬古》九首中的最後一首:

種桑長江邊,三年望當采。

枝條始欲茂,忽值山河改。

柯葉自摧折,根株浮滄海。

……

本不值高原,今日復何悔?

陶淵明詩裡說他在長江邊種桑樹,種了三年,剛要收成的時候,忽然山河變色,桑樹「柯葉自摧折,根株浮滄海」,一切成績,都消失了,但他並無悔意,因為「本不值高原,今日復何悔」?——本來就不在安全地帶種樹,又有什麼好後悔的呢?這詩舊解都說以桑樹喻晉朝,但我覺得喻自己的努力,才是正解。自己的努力,在亂世之中,一切都泡了湯,泡了湯並不後悔,因為本來就志在犧牲,又何悔之有?《逸民傳》裡記鬼谷子對蘇秦張儀說:「二君豈不見河邊之樹乎?僕御折其枝、風浪蕩其根,此木豈與天地有仇怨?所居然也。子見崇岱之松柏乎?上枝幹於青雲、下枝通於三泉,千秋萬歲,不逢斧斤之患,豈與天地有骨肉?所居然也。」正因為所居之地,是易遭「斧斤之患」的所在,所以柯葉之折與根株之浮,也就毫不意外了。這首詩有強烈的「求仁得仁」味道,意態悠遠可喜。陶淵明《歸園田居》五首中第三首也是我最喜歡的:

種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

道狹草木長,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

陶淵明寫他在廬山種豆的種種辛苦,最後晚露弄濕了衣服,舊解「夕露沾衣,喻貧賤之來傷人也」,但我覺得不計一切犧牲以維持夙願,才是正解。我甚至覺得,這首詩該引申解釋做志士仁人為夙願奮鬥,有時會灰頭土臉、會犧牲自己的名譽,但名譽毀了也不足惜,只要能救國救民就好了。對我個人說來,我在文星的努力,也正有陶淵明這種詩情。

文星時代朋友中,有人是從頭到尾看到「柯葉自摧折,根株浮滄海」的局面的,其中最值得一寫的,是梁實秋先生。1961年10月1日,我在《文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其中提到:老朽昏聵賣身投靠的一輩我們不必說,即以最開明一代的老先生而論,從寫《人權與約法》時代的胡適之到寫《容忍與自由》時代的胡適之;從《人權論集》時代的梁實秋到《遠東英漢字典》時代的梁實秋,我們多少可以看出他們轉變的痕跡。弗洛斯特在他那首《預防》(Precaution)裡說,他年輕時不敢做一個急進派,因為怕他年老時變成一個保守派,我並非說胡適之與梁實秋已變成保守派,我是說,他們今日的「穩健」比起當年那種生龍活虎意氣縱橫的氣概是不大相稱的!寫《老年人和棒子》的時候,我還不認識梁實秋先生,後來認識了,聊過許多次天,證實我那篇文章的診斷,完全無誤。梁實秋在台灣,雖然「安分守己」,卻也被國民黨猜忌過。他告訴我:他家被搜查過一次,「一天有人叫門,開了門,進來許多治安人員,問你是這家主人嗎?我說是。他們說美國新聞處丟了一台打字機,有人說是你偷的,我們要來搜查。我說我是梁實秋,是大學教授,總不至於去偷美國新聞處的打字機吧?你們各位是不是弄錯了?他們聽了,拿出一張紙,上面畫著我家的平面圖,連說沒弄錯,就是你家。於是不由分說,進了屋裡,到處翻箱倒櫃起來,鬧了好一陣,什麼也沒搜到,然後要我具結他們沒帶走任何東西,就走了。事後我寫信給吳國楨抗議,可是一直沒有下文。」據我研判,國民黨當年對梁實秋這番「戲弄」,有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在查他跟民社黨、跟羅隆基等的關係;第二個目的在警告他要識相,在台灣,知識分子有頭有臉而非國民黨如梁實秋者,畢竟不多,現在大家已經淪落到台灣來,對老子們要客氣一點!偷打字機事件後,還有一次他被告到蔣介石那兒,幸虧他提出毛澤東在延安抨擊他的文藝談話,才得過關。他還告訴我:他譯的那本《沉思錄》(Meditations),作者是2世紀的羅馬皇帝Marcus Aurelius,由於中文譯名是瑪克斯,竟被國民黨官方認為是19世紀的馬克思(Karl Marx)而惹過一點小麻煩。他還告訴我一些秘聞,例如《查泰萊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的一個中譯本,擅掛他的名字,事實上根本不是他翻的;溥儒家裡養了一對夫妻,事實上全和這位大藝術家有關係……他還談到他很欣賞當時的柳腰歌星華怡保,事後我請蕭孟能買了入場券送他,他欣然而往。這些瑣事,都可看到另一面的梁實秋。梁實秋在1929年與胡適、羅隆基合著《人權論集》(上海新月書店版),靠著胡適,也對國民黨有太歲頭上動土的文章;後來又以民社黨黨員身份,靠著張君勱,也對國民黨不無失敬之處。如今淪落台灣,自然不敢造次。他在台灣三十八年,一直乖得要死,他毅然決然地從民社黨中脫隊了,遇到國民黨要他捧場的地方,不論是為反共義士做宣傳、不論是為文藝大會做樣板、不論是讓大官人向他頒獎贈勳,他都無不從命。有一次他跟我說,一次文藝什麼會上拖他去,他感覺好像被人耍了,後來轉而自思,被耍就被耍吧,也就即席安之,我聽了,心裡很難過,我覺得一代大儒,不可以軟弱如此,但梁先生卻如此軟弱,他太令人失望了!當年郭良蕙出版了一部名叫《心鎖》的書,台灣省政府新聞處以(52)公新一字第0319號函,予以查禁,同時中國文藝協會攔腰做上一票,趁機把郭良蕙開除了會籍。郭良蕙跑到梁實秋家去抱怨,梁實秋是這樣答覆的,他說:「郭良蕙啊!這件事有兩個錯誤:第一個錯誤是他們不該開除你;第二個錯誤是你不該加入。」梁實秋把這個故事告訴我了,我覺得很可以警世,所以至今沒有忘記。梁實秋說這故事的時候,他自己也是中國文藝協會會員,而我卻不是——對國民黨的任何會,我是不屑參加的。

1965年12月28日,《文星》雜誌被罰停刊一年,《紐約時報》請我寫新聞稿,乃與蕭孟能一同拜訪梁實秋,請代為英譯,但他表示為難。談了兩個小時,告辭出來,蕭孟能和我都覺得梁實秋連這點小忙都不幫,真與文星對他的尊敬不太相稱了。

文星風雨飄搖之日,我被警備總部捕去約談,最後由特務陪同,放出找保。我走在馬路上,心想這種政治性的案子,誰敢保我?看樣子只好找一位德高望重的名氣大人物保一保,方不致連累他。想來想去,以為人既放出找保,事情不大,因此路過梁府,登門為請。不期梁實秋在特務面前,婉為拒絕。他對我說:「你還是找別人保吧,實在找不到別人,我再保你。」我識相而退,最後找到「立委」王兆民先生保了。當天晚上,他打電話給餘光中,表示未能保我,至感難過。從此以後,我恍然大悟:決定自己處逆境時,絕對不要妄想正人君子會援之以手。此後二十年間,我再也不敢「連累」他了。直到1987年5月間,為了他一稿兩賣,涉及文星版權的事,我們才通過信,五個多月以後,他就死了。在他死前最後十年,他與我比鄰而居(他住在我家大廈旁邊的電梯公寓裡),古人「天涯若比鄰」,我卻「比鄰若天涯」,梁實秋說他自己在台灣過的是「苟且偷安、逃避」的生活,我卻不屑如此。雙方有這麼大的差距,多麼「天涯」呀!

我寫《胡適評傳》出版後,梁實秋寫了一篇《讀(胡適評傳)第一冊》,對我是很捧場的。那時我在文星威風八面,文星勢力如日中天,文壇中人,做「敖之頌」者,自餘光中以下,頗不乏人;而餘光中以上,梁實秋等亦與焉。後來文星被封,最早對文星不夠意思的,卻又是梁實秋、餘光中等正人君子。蕭孟能當時在日記中曾痛感於此。梁實秋在文星盛世,與我們交情,大有王婆口中之「小」,那時胡秋原罵蕭孟能「一書賈耳」,梁實秋乃寫篆文「一書賈耳」一方,以贈孟能。那時我尚未戒酒,梁實秋乃以金門名酒兩瓶,以贈敖之。後來文星被封,梁實秋與李敖劃清界限,日見其嚴。從此這篇《讀(胡適評傳)第一冊》之文,即不見收於他的文集矣!不但生前如此,他去世後,報章上炒他的遺作,解數畢出,從少不更事之文,到老猶多情之作,無不遍搜靡遺。但我奇怪,梁實秋生前的這篇重要佚文,卻為什麼總被忽略了?想是李敖問題太多,以致禍延梁文吧?

餘光中也是文星時認識的朋友,此人是王安石看不起的「福建子」,為人文高於學、學高於詩、詩高於品,但聊天時蠻有趣,尤善巧思。他為人最喜招朋引類、結黨營私,我在文星時,他極力拉攏我,邀我參加師範大學的「現代詩朗誦會」,奉我為貴賓,介紹到我時,人人爭看文化太保真面目,掌聲之大,無任何人能比。事後詩人夏菁說:「他這種散文家這樣受歡迎,我們下次非讓他也朗誦幾首詩不可!」餘光中又拿梁實秋和我的文章在師大的翻譯課班上試由學生翻譯,試驗結果,認為我的文章比梁實秋的容易譯,換句話說,語法比梁的西化得多。他又約我到他課堂上演講了一次。凡此種種,都是刻意交好的動作。後來文星被官方封門,勢利眼的餘光中也就見風轉舵。最不該的,是他明知文星被勒令停業,他在香港談話卻說文星結束,是經濟上的原因、是經濟上的經營不善!他對國民黨政府的血手封店,不敢置一詞,反倒如此曲為之諱,真是太沒脊樑了。餘光中曾有一文名《豈有啞巴繆斯?》,他不敢說真話,至少也該啞巴一下,別說假話,可見「啞巴繆斯」,亦未易為也。為了報復他的可惡,近二十年後,我受蕭孟能太太朱婉堅之托,到法院告餘光中違反著作權,為了他把賣斷給文星的著作一物兩賣,在法院,餘光中狡賴說所謂的文星書店只以出版一次為限,事實上,若只以出版一次為限,即付「三千元」,當年餘光中尚無此身價!餘光中這種自抬身價以為狡賴的方法,在我代朱婉堅控告滿臉買賣人相的蔡文甫時,也同樣發生過。蔡文甫竟說他當年跟文星簽約,是「不平等條約」,我在法庭上斥責他,說:「當年簽約你蔡先生又不是小孩子(那時他實年三十八歲)、又沒有心神喪失、又沒被暴力脅迫,契約如有不平等,你為什麼要簽?何況那個約,比你們現在九歌出版社跟作者的約,在許多地方,還對作者有利得多,你說不平等,是什麼意思?當時買斷你的大作,付了你三千元,那時一幢新公寓才不過十二萬元,三千元不是小數目,如果說有不平等,我看該是文星根本不該出那三千元!——其實一塊錢都不必付你,你也會高高興興給文星出書,因為你當時尚未成名,一登《文星》,身價十倍。如今你這麼『有名』啦,也該想想當年文星捧你有功吧?也該回饋回饋文星書店負責人蕭太太吧?可是,你出了文星的書,甚至禮貌上都不送蕭太太一本,我給你的存證信你也悍然不回,今天還說什麼不平等的話,你可真好意思!你現在也是開出版社的人了,假如有一天,你的九歌也像文星一樣,被政府給關了門,作者們這樣對你,你願意嗎?」我這番話,說得蔡文甫面紅耳赤,完全不能回嘴了,餘光中的情形,也大率類此。

文星為餘光中出書時候,他親筆寫自吹自擂的廣告詞,自道:「中國文壇最醒目的人物之一,餘光中是詩人、散文家和翻譯家。減去他,現代文藝的運動將寂寞得多,他右手寫詩,左手寫散文,忙得像和太陽系的老酋長在賽馬。」如今他簽下與文星這種約,真不知該怪右手還是該怪左手,《新約》中說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幹的事,理論上反之亦然。但兩手相互間縱不知情,簽約者必居其一,總不能不認賬也!16世紀英國總主教克蘭默(Thomas Cranmer),在被火刑處死前,曾譴責他的手,說他的手寫了太多的違心之言,而該先遭火燒(「……I have written many things untrue. And for as much as my hand offended,writting contrary to my heart,my hand shall first be punished therefore;for,may I come to the fire,it shall be first burned.」)有的歷史沒記載總主教怪自己的右手還是左手,四百年後如時光倒流,只有餘光中能現身說法,提供解答了!基本上,餘光中一軟骨文人耳,吟風月、詠表妹、拉朋黨、媚權貴、搶交椅、爭職位、無狼心、有狗肺者也。他開會開到外國去,在加拿大參與國際筆會,大會關心大陸被捕下獄作家,餘光中與焉。令人奇怪的是,當台灣被捕下獄作家在牢中的時候,餘光中為何不關心?會喊「狼來了」的他,卻為何為虎作倀?至於筆上寫「天安門,我們來了」的詩人,卻在台北景福門納福,且為詩拍蔣氏父子馬屁,更證明此人是勢利中人,絕無真正詩人的真情可言也。

餘光中介紹一個人,叫王敬羲。梁實秋跟我講了一個笑話,他說每次王敬羲離開梁府,都要偷偷在門口留下一泡小便才去。梁實秋一直裝作不知道。有一天,王敬羲居然很神氣地自動招出來,他說:「每次我都撒泡尿才走,梁先生知道嗎?」梁實秋答道:「我早知道,因為你不撒尿,下次就找不到我家啦!」王敬羲是餘光中的朋友,人嘻嘻哈哈的,倒也爽快,只是以文化人兼市儈,可鄙而已。在蔣介石下令撲殺文星時,他在香港打出文星招牌,雖擴散文星毒素有功,但自己趁機中飽,卻是實情。他向我約稿,我寫了一本《借古不諷今》,偷裝在茶葉筒裡,由一香港來的女作家攜出台灣,他印出來了,卻一文不付版稅。我被捕後,他在《南北極》雜誌有以聲援,可以肯定。但從我復出後,他卻一路造謠,竟說國民黨有意把李敖放出來了,又在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中助蕭為虐、落井下石,種種行為,十足是文化小人。他又盜印柏楊的書,雖中飽版稅,但在柏楊出獄後向他討錢時,他卻給了柏楊一些,大概是勾引柏楊老婆後的內疚吧?柏楊做了王八頭而不知,還感謝王敬羲呢。我們深知內情的,都忍不住竊笑。

在文星時代,有一次我同何凡等聚餐,何凡揚揚得意地說他在《聯合報》寫「玻璃墊上」,「一連寫了十多年,還不出事,可見段數之高。你李敖整天惹警備總部,是何道理?」我說:「何凡啊!你還好意思說嗎?你獨佔專欄地盤,有別人享受不到的好機會,有這麼大的宣傳媒體,你整天寫的,上限不過大官的白眼,下限不過公車的黑屁,然後就是誰跳多高、誰跑多快、白菜蘿蔔多少錢一斤……你十多年來,沒把言論自由的尺度寫寬一點點,沒給警備總部這些大老爺們施以一點點教育和教訓,你不覺得你失職嗎?你還好意思這麼得意嗎?」何凡雖然討人厭,但他太太林海音卻很好。她主持《聯合副刊》時,我曾投稿,有的用了有的不用。她雖然膽子不大,但比起後來政工系痖弦之流來,卻高明寬大得多。她在文星後期,到我家看我一次,也預約過我的「告別文壇十書」,此後就不敢再和我來往了。十多年後,我出獄歸來,在路上一遇,聊了幾句,再見面時不幸已對簿公堂——我代蕭孟能太太朱婉堅追究版權,告了多人,她也在其中。她在法庭上遁詞說:「她所以沒通知蕭太太,因為找不到她。」我說:「蕭太太過去有錢的時候,你們為什麼找得到她呢?」林海音為之語塞。無論如何,林海音是位不錯的朋友,雖然我們早就「幽明異路」了。

我代朱婉堅追究版權的官司,在法院方面全部都不順利,這當然和國民黨的司法黑暗有關。不過在一片黑暗中,我倒看到一幅光明的畫面,那就是1987年6月8日《民生報》來訪問我時,做記錄的一位小女生徐開塵。她進我家門時,一片清秀脫俗、神韻飄逸,使我眼睛一亮,我一邊接受訪問,一邊偷看她,她真耐看!——習慣上,我看到漂亮女人,都一邊看一邊挑她的毛病、找她的缺點,以便不再留戀,但這小女生卻挑不出毛病,並且愈看愈有餘味。此後幾年,這小女生和她的同事邱海岳、林英哲等,與我聚餐過幾次,每次聚餐,我都忍不住要偷看她幾眼,非常舒服,有一次在敦化南路碰到她,我說你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她說打過一次你不在,我說為什麼不打第二次,她笑而不答——她的笑,可愛極了。又過了幾年,我從凱悅大飯店出來,看到基隆路對面有人一再向我揮手,我過馬路一看,原來是這可愛的!旁邊有兩位她的同事。我半開玩笑地點破,我說你知道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對你單戀嗎?她又笑而不答——她的笑,可愛極了。

前面談到文星時代我與梁實秋的交往,也數落了他的不是,不過,梁實秋有一事,最令我感佩感恩,就是他還有老輩的那種主動推薦人才的氣度。自我被陶希聖請出文獻會後,梁實秋認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因此他不得我同意也沒告訴我,就秘密寫信「中央研究院」王世傑院長、歷史語言研究所李濟所長。對李濟來說,其實這是有點難堪的事,因為李敖是他學生,自己學生自己都不能賞識,還要勞動校外的與李敖非親非故梁實秋推薦,這不是有眼無珠嗎?儘管梁實秋甘冒不韙,推薦了李敖,王世傑、李濟他們,還是拒絕了。這一拒絕內幕,多年後我才完整瞭解。1990年3月,「中央研究院長」吳大猷、近代史研究所所長張玉法,以公帑出版了《王世傑日記》全十冊,其中1965年12月20日全天只記一件事,內文如下: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書店應所刊《蔣廷黻選集》,對余被免總統府秘書長(民國四十二年12月)與簽訂中蘇條約兩事,做侮辱性抨擊。中央黨部谷鳳翔等促余向法院訴其誣毀。余殊不願給此等人以出風頭之機會。惟余對此兩事為避免牽涉他人過失之故,迄未發佈文字,抑或是余之過。李敖為台大畢業生,有才華而品行不端,梁實秋於五十二年5月曾推薦於中研院史語所,李濟之以其行為不正,不願收納,余遂拒絕之。彼即因此懷恨。

這日記一開頭說「有李敖者」四字,就是後語不對前言的話。因為這種語氣,好像他王世傑以前不知道「李敖」似的,事實上,早在1963年9月10日的日記中,他就有這樣的話:

台大畢業生李敖甚有才華,與胡秋原涉訟(彼此均以誹謗為訴由)。余頗欲成全李敖學業,勸彼等中止訴訟,但似不能說服胡秋原。

可見王世傑早知李敖是誰,兩年後竟用這種語氣寫日記,顯然別有居心。當時「中央研究院」不接受梁實秋的推薦,真正的原因明明怕「立法委員」胡秋原等人,但卻假托出一個李敖人品上的理由,這是最高學術機關負責人不該有的懦怯,也恰恰反證了人品上出了問題的,原來是他們自己。他們在人品上既未堅持道德勇氣,也未能維護學術尊嚴,甚至起碼的知人論事的求真態度,都出了問題。例如他們假托出所謂李敖「品行不端」、「行為不正」,就是毫無根據的。當時是1963年,上距我台大畢業當兵退伍才兩年,我還是台大歷史研究所學生的身份,為了貼補研究生公費的不足,在開國文獻會做「僱員」,每月賺一千元。試問這樣一個單純的二十多歲的青年人,究竟有何赫赫履歷如王世傑、李濟者,可有在人間上下其手,施展所謂「品行不端」、「行為不正」的機會?這樣一個青年人,既未有機會如王世傑之賣國、矇混舞弊,亦未有機會如李濟之奪權、佔著學術茅坑不拉屎,而王世傑、李濟諸公卻暗中對一青年誣指如此,還口口聲聲在提拔青年人才——有人才不提拔不說,反倒倒打一耙,這種年高德劭的作風,未免太菜了吧?因為姚從吾告訴我李濟的造謠,我對李濟的心態,有了研究的興趣。李濟在他的時代裡,是一個夠格的學者,但在夠格的學者以外,若說他對推動學術研究、培養學術人才一面有大功,就沒道理。李濟三十一歲起就做學閥,八十四歲才在武俠小說中死去。他壟斷學術,自己不研究也不給別人機會,《安陽發掘報告》有始無終,《中國上古史》計劃拖延不做,都是顯例(連王世傑自己,都在日記中一再表示對李濟及許倬雲不滿,指他們不依約做事。)胡適做「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館外面的假山工程,承包價錢十一萬,李濟包庇的親信貪污兩萬被查出,李濟攔住,不准送法院,胡適死後,李濟代理院長,逼走調查貪污案的總幹事,將大事化無。另外,李濟一邊拿台大系主任薪水,住台大豪華宿舍;一邊由「中央研究院」供應車與車伕、工友等,完全不知體統為何物。……以上諸多「善行」,當然不屬「品行不端」、「行為不正」之列,不過,為人「端正」如此、治學做事如彼,也足令我們會心了!

《王世傑日記》中說李敖因被拒絕,「彼即因此懷恨」,而在《蔣廷黻選集》書中對他做「侮辱性抨擊」。其實,王世傑該不該受公評,根本跟批評者的愛憎毫不相干,相干的只是批評的內容是否正確。我在1965年寫《(蔣廷黻選集)序》裡說:王世傑賣國、賣了外蒙古,這種史論,其實只不過是歷史學家論定歷史功罪的普通公論,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可是,賣國者王世傑不知反省自愧,反倒在幕後透過陳雪屏、黃少谷,向蕭同茲施壓力,要求刪去李敖的序,這一幕後作業,在《王世傑日記》1966年1月5日、1月9日、3月9日中,都一一曝光。3月9日日記中他寫:「文星書店蕭同茲,將其《蔣廷黻選集》內李敖序文(攻擊我和李濟之)刪去,改裝送閱。」就是指此。起先,我為爸爸遺著《中國文學史》寫的序,因涉及李濟兒子「潛返大陸」,被調查局暗中壓迫文星書店刪除該序,方能上市。那一次李濟是否暗中勾結調查局做手腳,不得而知;但這一次刪除我為《蔣廷黻選集》寫的序,則全是王世傑暗中勾結陳雪屏、黃少谷、蕭同茲諸國民黨大員做手腳,所幹出來的鉗制言論自由的好事!《王世傑日記》還透露出「中央黨部谷鳳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訴其誣毀」,可見國民黨中央黨部自秘書長谷鳳翔以下,都計劃假王世傑之手,陷害李敖。只是王世傑心虛,不敢使事情鬧大而已。按說王世傑以黨派立場、以湖北佬的狹隘心胸,在日記中誣謗立場不同之人,並不稀奇。例如在日記中,他罵趙元任「無恥」、罵楊振寧「無恥」、罵陳省身「無恥」、罵牛滿江「無恥」、罵張捷遷「無恥」、罵任之恭「無恥」、罵何炳棣「無恥」(1977年4月22日)……如今罵到李敖,被罵程度且不及以上院士七賢,按說大可一笑置之,一併聽其妄言可也。但我李敖豈是這麼好說話的,所以我要寫出來,誅奸宄於既死、斥無恥於身亡。無恥的王世傑生前死後,欺人太甚,苛於誣人、疏於察己,包括他自己那真正「品行不端」、「行為不正」的兒子王次五在內。王次五即王德勱,其「行為不檢,尤其好賭」,明見於1962年11月4日《王世傑日記》;其「涉嫌人頭支票案」被扣押、「性好賭博,虧欠不少」,明見於1968年3月6日《中央日報》與3月9日《徵信新聞報》。當然,由於王世傑的顯赫,從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主任、到基隆市稅捐處長、到台灣銀行專員,都不因「品行不端」、「行為不檢」,而照做不誤。至於王次五的太太林美智,更受王世傑用公款照拂。王世傑在「中央研究院院長」任內,曾親批兩張便條,一條上說:「支給林美智醫藥補助費二千元。世傑。1964.1.3。」另一條上說:「支給林美智醫藥補助費八百元。世傑。1964.10.12。」這樣子把公家的特別費一再給自己兒媳婦的「善行」,當然不屬「品行不端」、「行為不正」之列,不過,為人「端正」如此、辦公做人如彼,入於無恥之列,也就恰如其人了。

王世傑如此無恥,居然還有人無恥地捧他,此人即許倬雲。許倬雲是最善於諂媚權貴的一個怪胎,凡是看過他寫《尋真理的李濟之先生》的人,或是《追念王雪艇先生》的人,都不難看出他多麼會拍權貴馬屁!我在文星,也不幸認識了一些人,其中之一,是許倬雲。我主持文星時,許倬雲巴結我,十分賣力。但為了我寫文章批評他的主子李濟、沈剛伯(台大文學院長),1963年11月5日,他約我和蕭孟能、餘光中去他家。為了他行動不便,我同意去了。這天我有簡略日記如下:

一、南港來的消息:李濟讀了文章,拍了桌子。

二、夜在吳相湘家,沈剛伯托他轉告我:「在過去,我沒說過李敖什麼壞話,雖然我也沒幫他什麼忙;從此以後,我也不會說他什麼壞話,當然我也不會幫他什麼忙。」孫德中在座,對我說台大文學院,在中國還算是好的。我說,正因為文學院在台灣有領導地位,所以我們該更要求它有生氣。

三、夜在許倬雲家,互惡聲相向,光中在座,頗勸慰。

四、晚與孟能決定,拒與李濟晤面。

許倬雲那晚想在我面前充老大,結果不歡而散,為他始料所未及。後來他寫了一封信給「敖兄」,以幫我出國為餌,意圖修好,我懶得理他,因為他信中提到的洋教授,在研究胡適上,其實連做我助教都不配!我才不屑跟這些華洋學人打交道呢!過了三年,因為他又來流言又來媚眼,我有一信給他,其中說:

……現在你做了歷史系主任,算是你馬屁到家。不過你總該知道,亂來是不行的。南港你的女秘書藍小姐,已被你逼婚得下海做舞女,我特別去訪問她,她口中你的劣跡,還多著呢!我都做成了筆錄。你去台大,又不自檢束,居然整天接送居浩然的女兒,招搖校內外,成何體統?……

你又托人轉話給我說想暗中幫我出國云云,告訴你,你少來這一套。美國國務院邀我訪問我都謝絕掉,誰要你這學界掮客拉皮條?我李敖這輩子,定將守死此地,細看你們橫行,並且記錄你們的橫行。當然你們只迷信權勢,不在乎歷史,但那是你們的事;我自有我的基督山方法。我只警告你少向我送秋波,也少說誹謗我的話,你若不要「來世報」而要「現世報」,我可以賞給你,只怕你消受不起。你本是殘廢之人,又會裝出一副可憐相,我一罵你,人家就勸我「不要欺負他」,殊不知你專門欺負人,尤其是你追求不遂的女人。……

許倬雲大我五歲,他一出娘胎就有四肢萎縮的怪症,這種怪症,一百萬中只有六個,而他獨佔六分之一。按說人生有殘疾,是天生的,只怪他爸媽,你提它幹嗎?只是他的學生杜正勝馬屁文中,提到殘疾「對他日後的人生觀、治學態度,及對世情萬物所懷抱的信念,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既然如此和他有關,也就不得不提。總之,第一,殘疾使這個人佔盡便宜;第二,殘疾使這個人心理其實有故障,他的見解,有的也就大成問題。杜正勝誇獎他「個人竟然可以沒有絲毫避諱地,拿自己外在的缺陷開玩笑」。事實上,我所知道的卻有另一面。梁實秋對我說,他們在美國學術會議,會議廳外有高台階,他看到許倬雲很辛苦地在爬,心有不忍,就跑過去扶,不料許倬雲頓時大怒,厲聲高叫,斥以「你走你的,你少管我!」——梁實秋不小心,傷了許倬雲的自「卑」心固屬不當,但別人一番好意,自己卻大發脾氣如此,實未免心理故障也,這是「拿自己外在缺陷開玩笑」的心胸嗎?

1964年7月10日,大我三十二歲的徐復觀先後撰文說:「以胡適為衣食父母的少數兩三人……豢養一兩條小瘋狗,專授以『只咬無權無勢的人』的心法,凡是無權無勢的讀書人,無不受到這條小瘋狗的栽誣辱罵。」「最近一年來,台灣大學裡有一二人利用一個特殊學生,把上自校長,下至助教,罵得一塌糊塗。」「李×罵沈剛伯拒絕朱光潛到台大來任教,這對沈也有影響。」……因為寫文章批評士林敗類、台大黑暗的,並無別人,按照文明國家的誹謗律,無他人可適用此一情況者,縱未指明姓名亦構成誹謗,所以徐復觀罵「小瘋狗」自然構成誹謗,何況他文中還用了「李×」字樣,更除李敖外別無人了。可是,當我告到法院的時候,台中地院的孫嘉祿法官和高分院的鄭紅、楊襄明、曹德成三法官,竟說「李×」是李敖,「尚屬不無置疑」!因而開脫徐復觀,判他無罪!在訴訟過程中,徐復觀最叫人看不起的一點是:他一直賴,他寫文章闖了禍,卻沒有敢作敢當的氣概、沒有公開承認的勇氣。他在法庭上,在來旁聽的自己學生的面前,公然狡賴得一乾二淨。這是很令我警異的。單告徐復觀不成後,我又找到機會,委託李聲庭律師,把徐復觀、洪炎秋雙雙告進法院,但是,1965年11月2日,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鄭學通竟違法以裁定駁回。我提起抗告,指責鄭學通「根本沒把法律學通」,因為他把「行為不成立犯罪」認為與「行為不罰」相當,這就是大笑話了。我對鄭學通的指責登在《文星》第九十八期,也就是《文星》被官方封殺前的最後一期,官方不但封殺雜誌,也同時對作者下手,國民黨「司法行政部長」「鄭矮子」(鄭彥棻)借口我「語涉侮辱」法官,下令檢察官林奇福對我提起公訴。林奇福是台大老同學,兩面做人,在庭上透露他聽命上級,情非得已。起訴後法官陸祖光判我有罪,如了鄭彥棻所願。

我被國民黨大員鄭彥棻整,還有個小插曲。1967年3月16日,我開著我的凱莉小汽車,發生車禍,車的左眼被撞得凹進去、保險桿折損、左前輪撞壞、左門撞彎、上面玻璃紛飛,我的左肘和頭都受輕傷,同車的洋鬼子美國人梅心怡(Lynn A.Miles)膝部撞出血來。真夠刺激。車禍原因是我開快車,正好碰到另一個開快車的計程車司機,所以就順理成章地來了一場「相見歡」。梅心怡看我在出事後談笑自若,當場替我拍了幾張照片,他說他要洗出來送人,叫人看看「文化太保」的鎮定功夫。出事後,一個五分局的警官察看雙方的身份證,一看到我的,就對我說:「嘿,你就是李敖!我們有拘票,正要抓你,快跟我來!」我說:「跟你來可以,不過你們要抓我,卻等到我撞車時候才找到我,未免太遲了吧?」他把我帶到警局以後,叫我坐在外面,自己進去向長官嘰嘰咕咕一陣,不料卻被打了官腔,他慌忙出來,向我道歉,連稱弄錯了弄錯了,後來我才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原來是我被提起公訴時,檢察官把傳票發到文星書店,傳我不到,警官以為我故意抗傳,所以才要見我即拘。警官卻不知道,檢察官早就找到了我,所以他這次表功,竟弄得表錯了。

在我跟徐復觀的訟案中,有一妙事,即徐復觀約我在法院開庭後一起喝咖啡,此中趣聞,我回信寫給在澳洲的居浩然了:

……我們上次的筆仗,許多人(如范光陵、林語堂之流)都說我們在「打情罵俏」,他們真不知道你我相思之苦!台灣方面,許多人開玩笑說我你「同性戀」,我們這樣心肝來心肝去,倒真的有一點弄假成真的呢!上次我在台中跟徐復觀對簿公堂,他對法官大力描寫我們同性戀的可能性,他怕法官是白癡,特別加說:「同性戀的意思就是一個人在上面,一個人在下面。……」結果法官不耐煩,大聲喝止。我在旁邊,實在忍不住笑。後來出庭後,徐復觀請我喝咖啡,我們談到這件事,兩人又大笑不止。可惜當時你不在場,你若在場,我們兩人合力把他按倒在地……該多好玩!唯一的問題是不知徐復觀喜歡不喜歡洗澡,他如學王荊公(從不洗澡),那我們就划不來了!

那天開庭後喝咖啡時,徐復觀心血來潮,說了一段真心話,他說:「你李先生真是怪人,你念古書,念得比我們還多還好,你卻主張全盤西化!如果你來宣傳中國文化,你宣傳的成績,一定比我們都好!」徐復觀說得沒有錯,我真是對中國文化最有理解的人。徐復觀又說出他當年對妻子不忠在外養細姨的事,自稱有「慚德」,陸嘯釗坐在旁邊聽了,一直笑,我也笑,我笑的是:這就是徐復觀的厲害處,他會以部分坦白方式表示他跟你肝膽相見,但是別有所圖什麼,你就得當心了。總之,我的敵人徐復觀比同是湖北佬的胡秋原聰明多了,因此他可以兩面做人而人不易覺察出來。殷海光《我被迫離開台灣大學的經過》文中,提到胡秋原、徐高阮,並直斥其名,但提到徐復觀就改稱「某君」,這就看出徐復觀兩面做人的功夫,他不像胡秋原那麼笨,他知道殷海光有其清望,不能完全打死,因此既鬥爭又聯合,使殷海光衰病侵尋,他有份;但衰病侵尋後又表演問疾弔喪,他也有份,此公最拿手演這種戲——在殷海光生前,打擊殷海光;等到殷海光病了、死了,又冒充是他的知己,他一再發表改名《痛悼吾敵,痛悼吾友》等文章,並和殷海光的學生陳鼓應等串通起來,把殷海光描寫成臨終的悔罪者、臨死前對中國文化看法的轉向者,這是對殷海光最卑鄙的誣蔑。殷門弟子墜入徐復觀術中而不自知,被徐復觀統戰得七葷八素,真丟死人。可見「學術與政治之間」的奸雄,一旦混入學界,就好像美洲土狼(coyote)進入羊群,效果非凡之至。為什麼徐復觀可以又做壞事又不被惡名?除了他的狡獪外,他也會閃露一點真性情,不全是假,令人對他另眼相看。1986年3月28日《中央日報》載:三十九歲的工廠職工接瑞華,酒後觀看電視連續劇,不知何故突然搗毀電視機,凌晨被家人發現上吊自殺斷氣命絕,其妻撫屍慟哭,悲傷逾恆云云。我聯想到蔣介石當年從廣播中聽到李宗仁當選副總統時,曾搗毀收音機;徐復觀從電視中看到梁容若著書得獎時,曾搗毀電視機。可見「自天子以至庶人」,雖口誦聖人「不遷怒」之訓,但動起手腳,卻都性好此道也。只是收音機何辜,電視何辜,令人不解耳!但徐復觀能有此種動作,亦足發人一噱。更有趣的是《聯合報》駐日特派員司馬桑敦告訴我的故事,司馬桑敦說:「徐復觀雖然年輕時在日本留學,但他的日文一塌糊塗,簡直詞不達意。他老了以後再來日本,住旅館,想找女人,就向旅館老闆娘求助,他不會說叫姑娘的日文,乃抓耳撓腮,急得滿面通紅,最後一邊用手指自己的生殖器,一邊向老闆娘鞠躬作揖,示拜託狀。」司馬桑敦一邊說還一邊學徐復觀,好玩極了。徐復觀留學日本卻日文一塌糊塗,好像是真的。我中學時去省立台中圖書館聽演講,主講人是《日本法西斯主義》的作者大學棍安岡正篤,徐復觀陪他來,那是我第一次見徐復觀,可是我就沒聽見他對安岡正篤講過日文,豈不怪哉?

《李敖快意恩仇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