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地鐵與胡思亂想

  馬克吐溫《哈克貝利歷險記》序言中寫到:“如果有人膽敢在本書中尋找什麼結構、道德寓意諸如此類,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槍斃。我一直認為這是一種內心無比強大的寫作態度,它可以嚇退了所有正襟危坐的評論家,只留下想找些樂子的讀者。”

  寫作這種事,對我來說純屬偶然。最初的目的,只是為了有趣;而現在的目的,同樣還是為了有趣,至於文章本身所引申出來的效應與感懷,說實在的,只是附帶的副產品罷了。

  我是個喜歡胡思亂想的人,雖然幻想這東西是非生產性的,它既不能很好地緊跟當前形勢,促進精神文明建設,也不能有益於世道人心,毫無現實意義,可我還是喜歡。

  這是一種精神上的放鬆,頭腦中的廣播體操。閉上眼睛,任憑上億個神經元在大腦皮質的回溝裡呼哧呼哧地跑著,是件挺愜意的事兒。有時候就算皮質上沒回溝,他們都能給你趟出一條來——現代科學表明,大腦回溝越多,人越聰明;人越聰明,就越容易作傻事。

  曾經有人問過,你總能想出稀奇古怪的主意,都是怎麼琢磨出來的。我的回答是:這些東西不是琢磨出來的,它們是些傲嬌的野貓,當你試圖靠近的時候,這些傢伙會藏在灌木叢裡不現身;你去作別的事情,它們反倒慢慢溜出來蹭你的褲管。

  所以胡思亂想的時間,不是在書桌或電腦前,而是在等候地鐵、堵車或者坐在馬桶上便秘時。當一個人陷入空虛無聊的時候,就是幻想的最好時機。

  在這些最適合幻想的場所裡,地鐵又是最有趣的。堵車時,與你在一起的只有一個司機;馬桶上更是只得你一個人——我想誰也不會喜歡這時候還有人在圍觀——地鐵卻不同。你和形形色色的人近距離地接觸著,如同一個小小的社會,信息量蘊含很高,隨時可能有驚喜發現。

  我坐地鐵的時候,經常人多擁擠不堪,不光沒有座位,連伸開手臂拿手機或PSP的空間都沒有。在這種情況之下,唯一能動的,只有腦子。我會仔細觀察周圍的人,幻想他們身上隱藏的故事和他們離開地鐵以後的人生。

  比如右邊那位衣著樸素、身形瘦小的大叔。也許他離開地鐵以後,找到一個沒人的地方換上緊身衣,把內褲套在頭上,然後飛過整個城市,在大街小巷除暴安良。

  再比如左邊這位戴著棒球帽、穿著阿迪達斯運動套裝的白皙少年。他是一個外星人,為了能夠深入瞭解地球人的生活,特意化裝成,他也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正踏上返回母星的旅程,可因為棒球隊那個美麗的女經理殷切的眼神,他還是毅然決然地留在了地球。

  而我們坐的這部地鐵,誰又能保證它下一站抵達的是普通地鐵站而不是這個城市底下巨大的軍事要塞呢。在要塞裡有一門利用靈魂作炮彈的大炮,炮口對準月球。每一個不幸的地鐵乘客都要被送進炮口,把靈魂貢獻出來去轟擊月球上的兔子惡魔。

  甚至這部地鐵本身,或許並不是地鐵,而是一條龍。它偶爾墜落到了地面,被撿到的科學家改造成了一節地鐵,每天都在暗無天日的隧道裡穿行,把乘客們從城市的一端運往另外一端,沒有一天休息。只有在晚上十一點地鐵停運之後,這條龍才能停下疲憊的身軀,從隧道的洞口爬出去,昂起頭來看一眼暌違已久的天空。

  我就這麼坐在地鐵裡,在城市的腹心穿行,眼睛看著乘客,腦子裡琢磨著他們的種種不靠譜故事,一直到達我旅途的終點——這是一件多麼美妙的事情呵。

  本書的這些小故事,差不多都是在地鐵裡孕育出來的。我甚至都還記得它們誕生的過程——那些習以為常的場景與乘客細節化成無數精子湧入我的大腦,讓大腦負責胡思亂想的區域皮層猝然受精,迸發出一連串強烈的生物電,帶來無比愉悅。這股生物電驅趕著我加快腳步,回到家裡,用電腦屏幕和鍵盤把這個頑皮的傢伙一個字一個字地接生出來。當愉悅感消失整個人疲憊地躺倒在床上時,一篇完整的文章已經躺在屏幕上。

  這種感覺,就像很多人製造一個真正孩子一樣,過程往往才是最享受的,生出來的孩子只是意外。

《我讀書少,你可別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