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蟲?草帽?細高挑

近來買了本新出的《哈克貝利芬歷險記》。這本書我小時候很愛看,現在這本是新譯的——眾所周知,新譯的書總是沒有老版本好。不過新版本也不是全無長處,篇首多了一篇吐溫瞎編的兵工署長通告,而老版本把它刪了。通告裡說:如有人膽敢在本書裡尋找什麼結構、道德寓意等等,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槍斃。馬克?吐溫膽子不小,要是現在國內哪位作家膽敢仿此通告一番:如有人敢在我的書裡尋找文化源流或可供解構的東西,一律把他逮捕、流放、槍斃,我看他會第一個被槍斃。現在各種哲學,甚至是文化人類學的觀點,都浩浩蕩蕩殺入了文學的領域。作家都成了文化批評的對象,或者說,成了老太太的尿盆——挨呲兒的貨。連他們自己都從哲學或人類學上給自己找寫作的依據,看起來著實可憐,這就叫人想起了電影《霸王別姬》裡張豐毅演的角色,屁股上挨了板子,還要說:打得好,師傅保重。哲學家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種情形既然出現了,就必然有它的原因;再說,批評也是為了作家好。但我現在靠寫作為生,見了這種情形,總覺得憋氣。

我家鄉有句歇後語:長蟲戴草帽,混充細高挑——老家人以為細高挑是種極美麗的身材,連長蟲也來冒充。文化批評就是揭去作家頭上的草帽,使他們暴露出爬行動物的本色。所謂文學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文化——這是一種特殊的混沌,大家帶著各種醜惡的心態生活在其中。這些心態總要流露出來,這種流露就是寫作——假如這種指責是成立的,作家們就一點正經的都沒有,是幫混混。我不敢說自己是作家,也不認識幾個作家,沒理由為作家叫屈。說實在的,按學歷我該站在批評的一方,而不是站在受批評的一方。但若說文學事業的根基——寫作,是這樣一種東西,我還是不能同意。

過去我是學理科的。按照C?P?格林的觀點,正如文學是文學家的文化,科學也是科學家的文化。對科學的文化批評尚未興起,而且我不認為它有可能興起。但這不是說沒人想要批評科學。人文學者,尤其是哲學家,總想拿數學、物理說事,給它們若干指導。說歸說,數學家、物理學家總是不理,說得實在外行時,就拿它當個笑話講。我當研究生時,有位著名的女人類學家對統計學提出了批評,說沒必要搞得這麼複雜、高深。很顯然,這位女士想要「解構」數學的這一分支。上課之前老師把這批評給大家念了念,師生一起捧腹大笑,其樂也融融——但文學家很少有這種歡笑的機會。數學家笑,是因為假如一個人不演算,也不做公式推導,哪怕你後現代哲學懂得再多,也沒有理由對數學說三道四;但這句話文學家就不敢說。同樣是文化,怎麼會有這種不同的境遇呢?這原因大家恐怕都想到了:文學好像人人都懂,而數學,則遠不是人人都懂得。

羅素先生說得好:人人理應平等,實際上卻遠不是這樣——特別是人與人有知識的差別。這一點在大學裡看得最明白:搞科學哲學的教授,儘管名聲很大,實際上見了學物理的研究生都要巴結,而物理學家見了數學家,氣焰也要減幾分,因為就連愛因斯坦都有求職業數學家幫忙的時候。說起一門學問,我會你不會,咱倆就沒法平等。看起來,作家們必須從反面理解這種差別:他要巴結的不僅是文藝批評家、文藝理論家,還有哲學家、人類學家、社會學家,甚至要包括每一個文科畢業的學生——只要該學生不是個作家,因為不管誰說出句話來,你聽不懂,就只好撅屁股挨打,打你的人火氣還特大,我總覺得這事有點不對頭。假如挨兩下能換來學問,也算挨得值,但就怕碰上蒙事、打幾下便宜手的人。我知道一句話,估計除了德宏州的景頗人誰也聽不懂:嗚!阿靠!卡路來!似乎批評家要想知道意思也得讓我打兩下,但我沒這麼壞,不打人也肯把意思說出來:這話是我插隊時學來的,意思是:喂,大哥,上哪兒去呀?就憑一句別人聽不懂的景頗話打人,我也未免太心黑了一點——那也沒有憑幾句哲學咒符打人黑。

文化批評還不全是「嗚阿靠卡路來」。它有很大的正面意義,其中最重要的是可以鼓舞作家自愛、自強、自重。一種跨學科的統治一切的慾望,像幽靈一樣四處遊蕩——可怎麼偏偏是你遇上了這個鬼?俗話說,老太太買柿子,揀軟的捏。但一枚柿子不能怪人家來捏你,要反省自己為什麼被捏。對羅素先生的話也可以做適度的推廣:人與人不獨有知識的差異,還有能力的差異——我的意思是說,寫作一道,雖沒有很深的學問,也遠不是人人都會。作家可以在兩個方面表現這種差異:其一是文體,傅雷、汝龍、王道乾,這些優秀翻譯家都是文體大師。誰要想解構就去解好了,反正那樣的文章你寫不出來。其二是想像力,像卡爾維諾《我們的祖先》,尤瑟娜爾的《東方奇觀》,裡面充滿了天外飛龍般的想像力,這可是個硬指標,而且和哲學、人類學、社會學都不搭界。捏不動的硬柿子還有一些,比方說,馬克?吐溫的幽默。在所有的柿子裡,最硬的是莎翁,從文字到故事都無與倫比。當然,搞文化批評的人早就向莎翁開戰了,說他的《馴悍記》是男性中心主義的作品。說這個沒用,他老人家是人,又沒學會喝風屙煙,編幾個小劇本到小劇場裡搞搞笑,賺幾個小錢,這又有什麼。再說,人家還有四大悲劇哩——你敢挑四大悲劇的毛病嗎?我現在靠寫作為生,寫上一輩子,總得寫出些讓別人解構不了的東西。我也不敢期望過高,寫到有幾分像莎翁就行了。到那時誰想摘我的草帽,就讓他摘好了:不摘草帽是個細高挑,摘了還是個細高挑……卡拉OK和驢鳴鎮有一次,愁容騎土堂?吉訶德和他忠實的侍從桑喬?潘薩走在路上,遇到一夥手持刀杖去打冤家的鄉下人。這位高尚的騎士問鄉下人為什麼要廝殺,聽到了這麼一個故事:在一個鎮子上,住了兩個朋友。有一天,其中一位走失了一條驢子,就找朋友幫忙。他們進山去找——那位幫忙的朋友說:山這麼大,怎麼找呢。我有一樣不登大雅的彫蟲小技,假如你也會一點,事情就好辦了。失驢的朋友說:這是怎樣的技巧呢?那位幫忙者說:他會學驢叫。假如失驢者也會,大家就可以分頭學著驢叫在山上巡遊,那迷途的驢子聽到同類的呼喚,肯定會走出來和他們會合。那失驢者答道:好計策!至於學驢叫,我豈止是會一點,簡直是很精通啊!讓我們依計而行吧。於是,兩位朋友分頭走進了山間小道,整個荒山上響起了陣陣驢鳴……我住的這座樓隔音很壞,住戶中有不少人買了卡拉OK機器,從早唱到晚。黑更半夜,我躺在床上聽到OK之聲,一面把腦袋往被窩裡扎,一面就想起了這個故事——且聽我把故事講完:這兩位朋友分頭去尋驢,在林子深處相會了。失驢的朋友說:怎麼,竟是你嗎!我是不輕易恭維人的,但我要說,僅人聲音上判斷,你和一頭驢子是沒有任何區別的……那幫忙的朋友答道:朋友,同樣的話我正要用來說你!你的聲音很洪亮,音度很堅強,節奏很準確。在我的長項上,我從不佩服任何人的,但我對你要五體投地,俯首稱臣了!——這也正是筆者的感觸。你可以去查七八級人民大學新生的體檢記錄,我的肺活量在兩千人裡排第一,可以長嚎一分鐘不換氣,引得全校的人都想掐死我;但總想在半夜敲鄰居的門,告訴她,在嚎叫方面我對他已是五體投地……現在言歸正傳,那失驢者聽到讚譽之後說:以前,我以為自己是個一無所長的人。現在聽了你的讚譽,再不敢妄自菲薄,我也是有一技之長的人了……後來,這兩位朋友又去尋驢,每次都把對方當成驢,聚在了一起。最後,總算是找到了,這可憐的畜生被狼吃得只剩些殘餘。那幫忙的朋友說:我說它怎麼不答應!就算它死了,只要是完整的,聽了你的召喚,也一定會起來回答。而那失驢的朋友卻說:雖然失了驢,但也發現了自己的才能,我很開心!於是,這兩個朋友下山去,把這故事告訴路人:不想給本鎮招來了「驢鳴鎮」的惡名——隱含的意思就是鎮上全是驢。故事開始時見到的那夥人,就是因為被人稱為驢鳴鎮人,而去拚命。如前所述,我覺得自己住在驢鳴樓裡,但不想為此和人拚命。

我總想提醒大家一句,人在歌唱時聽不到自己的聲音。在卡拉OK時,面對五彩畫面覺得挺美時,也許發出的全不類人聲。茶餘酒後,想過把歌星癮時,也可以唱唱。但幹這種勾當,最好在歌廳酒樓等吵不著人的地方;就是嗓子好,也請把嗓門放低些,留點餘地——別給餐廳留下「驢鳴餐廳」的惡名。

從Internet說起我的電腦還沒聯網,也想過要和Internet連上。據說,網上黃毒氾濫,還有些反動的東西在傳播,這些說法把我嚇住了。前些時候有人建議對網絡加以限制,我很贊成。說實在的,哪能容許信息自由的傳播。但假如我對這件事還有點瞭解,我要說:除了一剪子剪掉,沒有什麼限制的方法。那東西太快,太邪門了。現代社會信息爆炸,想要審查太困難,不如禁止方便。假如我作生意,或者搞科技,沒有網絡會有些困難。但我何必為商人、工程師們操心?在信息高速網上,海量的信息在流動。但是我,一個爬格子的,不知道它們也能行。所以,把Internet剪掉罷,省得我聽了心煩。

是傳輸信息的工具。還有處理信息的工具,就是各種個人電腦。你想想看,沒有電腦,有網也接不上。再說,磁盤、光盤也足以販黃。必須禁掉電腦,這才是治本。這回我可有點捨不得——大約十年前,我就買了一台個人電腦。到現在換到了第五台。花錢不說,還下了很多工夫,現在用的軟件都是我自己寫的。我用它寫文章,做科學工作:算題,做統計——順便說一句,用電腦來作統計是種幸福,沒有電腦,統計工作是種巨大的痛苦。

但是它不學好,販起黃毒來了,這可是它自己作死,別人救不了它。看在十年老交情上,我為它說幾句好話:早期的電腦是無害的。那種空調機似的龐然大物算起題來嘎嘎做響,沒有能力演示黃毒。後來的486、586才是有罪的:這些機器硬件能力突飛猛進,既能幹好事,也能幹壞事,把它禁了吧……但現在要買過時的電腦,不一定能買到。為此,可以要求IBM給我們重開生產線,製造早期的PC機。洋鬼子聽了瞪眼,說:你們是不是有毛病?回答應該是:我們沒毛病,你才有毛病——但要防止他把我們的商務代表送進瘋人院。當然,如果決定了禁掉一切電腦,我也能對付。我可以用紙筆寫作,要算統計時就打算盤。不會打算盤的可以揀冰棍棍兒計數——滿地揀棍兒是有點難看,但是——謝天謝地,我現在很少作統計了。

除了電腦,電影電視也在散佈不良信息。在這方面,我的態度是堅定的:我贊成嚴加管理。首先,外國的影視作品與國情不符,應該通通禁掉。其次,國內的影視從業人員良莠不齊,做出的作品也多有不好的……我是寫小說的,與影視無緣,只不過是掙點小錢。王朔、馮小剛,還有大批的影星們,學歷都不如我,搞出的東西我也看不入眼。但他們可都發大財了。應該嚴格審查——話又說回來,把Internet上的通訊逐步看過才放行,這是辦不到的;一百二十集的連續劇從頭看到尾也不大容易。倒不如通通禁掉算了。

文化大革命十年,只看八個樣板戲不也活過來了嘛。我可不像年輕人,聲、光、電、影一樣都少不了。我有本書看看就行了。說來說去,我把流行音樂漏掉了。這種烏七八糟的東西,應該首先禁掉。年輕人沒有事,可以多搞些體育鍛煉,既陶冶了性情,又鍛煉了身體……這樣禁來禁去,總有一天禁到我身上。我的小說內容健康,但讓我逐行說明每一句都是良好的信息,我也做不到。再說,到那時我已經嚇傻了,哪有精神給自己辯護。電影電視都能禁,為什麼不能禁小說?我們愛讀書,還有不識字的人呢,他們准贊成禁書。好吧,我不寫作了,到車站上去扛大包。我的身體很好,能當搬運工。別的作家未必扛得動大包……我贊成對生活空間加以壓縮,只要壓不到我;但壓來壓去,結果卻出乎我的想像。

海明威在《鍾為誰鳴》說過這個意思:所有的人是一個整體,別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問喪鐘是為誰而鳴——它就是為你而鳴。但這個想法我覺得陌生,我就盼著別人倒霉。五十多年前,有個德國的新教牧師說:起初,他們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後來,他們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是亞利安人。後來他們抓天主教徒,我不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人能為我說話了。眾所周知,這裡不是納粹德國,我也不是新教牧師。所以,這些話我也不想記住。

奸近殺《廊橋遺夢》上演之前,有幾位編輯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給他們寫點小文章。現在電影都演過去了,我還沒去看。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為圍繞著《廊橋遺夢》有種爭論,使我覺得很煩,結果連片子都懶得看了。有些人說,這部小說在宣揚婚外戀,應該批判。還有人說,這部小說恰恰是否定婚外戀的,所以不該批判。於是,《廊橋遺夢》就和「婚外戀」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這部電影,也要對婚外戀作一評判,這是我所討厭的事情。對於《廊橋遺夢》,我有如下基本判斷:第一,這是編出來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國人的事,和我們沒有關係。有些同志會說,不管和我們有沒有關係,反正這電影我們看了,就要有個道德評判。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當時巴黎歌劇院來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觀眾說:這個茶花女是個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麼好東西,瑪格麗特和阿芒,兩個湊起來,正好是一對賣淫嫖娼人員!要是小仲馬在世,聽了這種評價,一定要氣瘋。法國的歌唱家知道了這種評論,也會說:我們到這裡演出,真是幹了件傻事。演一場歌劇是很累的,唱來唱去,底下看見了什麼?賣淫嫖娼人員!從那時到現在,已經過了十幾年。我總覺得中國的觀眾應該有點長進——誰知還是沒有長進。

小時候,我有一位小夥伴,見了大公雞踩蛋,就揀起石頭狂追不已,我問他幹什麼,他說要制止雞耍流氓。當然,雞不結婚,搞的全是婚外戀,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傷風化;但雞畢竟是雞,它們的行為不足以損害我們——我就是這樣勸我的小夥伴。他有另一套說法:雖然它們是雞,但畢竟是在耍流氓。這位朋友長著鳥形的臉,鼻涕經常流過河,有點缺心眼——當然,不能因為人家缺心眼,就說他講的話一定不對。不知為什麼,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總是很高,也許這純屬巧合。我們要討論的問題是:在聰明人的範圍之內,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還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沒有靈敏度肯定是不行的,這我也承認。但高到我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這會鬧到雞犬不寧。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頭,而且扔不准,不知道會打到誰,因此在電影院裡成為一種公害。他把石頭往銀幕上扔,對看電影的人很有點威脅。人家知道他有這種毛病,放電影時不讓他進;但是石頭還會從牆外飛來。你衝出去抓住他,他就發出一陣傻笑。這個例子說明,太古板的人沒法欣賞文藝作品,他能幹的事只是擾亂別人……我既不贊成婚外戀,也不贊成賣淫嫖娼,但對這種事情的關切程度總該有個限度,不要鬧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階級鬥爭那樣的瘋狂。我們國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條主線,那就是反婚外戀、反通姦,還反對一切男女關係,不管它正當不正當。這是很好的文化傳統,但有時也搞得過於瘋狂,宋明理學就是例子。理學盛行時,科學不研究、藝術不發展,一門心思都在端正男女關係上,肯定沒什麼好結果。中國傳統的士人,除了有點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裡二十歲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從清朝筆記小說中看到一則紀事,比《廊橋遺夢》短,但也頗有意思。這故事是說,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後花園裡散步,走到籬笆邊,看到一對螞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這種事,連看都不看,因為我小時候見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書房,就停下來饒有興致地觀看。忽然從草叢裡跳出一個花裡胡哨的癩蛤蟆,一口把兩個螞蚱都吃了,才子大驚失色,如夢方醒……這故事到這裡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發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麼……坦白地說,我看書看到這裡,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這方面比較魯鈍,什麼都沒猜出來。但是從《廊橋遺夢》裡看到了婚外戀的同志、覺得它應該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會猜到:螞蚱在搞婚外戀,死了活該。這就和謎底相當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殺」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釋這個故事:這兩隻螞蚱在籬笆底下偷情,是兩個墮落分子。而那只黃裡透綠,肥碩無比的癩蛤蟆,卻是個道德上的義士,看到這樁姦情,就跳過來給他們一點懲戒——把他們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點太過離奇:癩蛤蟆吃螞蚱,都扯到男女關係上去,未免有點牽強。我總懷疑那只蛤蟆真有這麼高尚。它頂多會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兩個螞蚱!至於看到人家交尾,就義憤填膺,撲過去給以懲戒——它不會這麼沒氣量。這是因為,螞蚱不交尾,就沒有小螞蚱;沒有小螞蚱,癩蛤蟆就會餓死。

《一隻特立獨行的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