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話和城堡

童話和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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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心中常常滯留了一個童話——它最初不知是從哪兒進入的,不知是來自夢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頭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兒誘惑我們。比如一說到「童話」兩個字,我的腦海中就會呈現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圖畫:走啊走啊,疲憊乾渴地穿越一片無邊的荒漠,近乎絕望時眼前會突然一亮——豁然開朗的谷地裡出現了清泉綠地,大樹亭亭,一處處尖頂樓閣爬滿了青籐,精巧別緻、楚楚動人……因為一切都是在困頓煎熬的跋涉中突兀發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瞪口呆,掩口失聲。這當然不會是實實在在的人間——起碼不是我們經驗中的那個人間。而人間到底是怎樣的,我們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雜,煙塵和泥濘,寒酸和擁擠……

  那個童話無論多麼遙遠,多麼飄渺,也還是充滿了誘惑。

  是的,所有的童話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驚險或最終有驚無險: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這一類糾纏一起的、或有趣或可愛的動物和人物。人有時真想變成這其中的某一種東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為了有機會親歷那個童話,生活在那樣一個迥然不同的世界裡。如果能夠這樣,人的一生真是死而無憾啊!

  可惜童話就是童話,誰想把它復原,把它移植到現實生活中來,那差不多等於是癡人說夢,僅僅止於幻想而已。

  可是我這會兒卻要多少冒點風險,要言之鑿鑿地說出,我就經歷了這樣的一個童話——那兒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惡魔,有它應該具有的一切,特別是有那樣的一些驚險故事。我敢說這全都並非虛擬,雖然它今天回想起來仍然如同夢幻,但確實是發生過的。總之經歷了這樣一些事情以後,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即許多童話般的奇跡在人間也會真實發生,問題是我們願意不願意承認它們,願意不願意直接地、大膽地走進它們當中。

  如何識別存在於人間的活生生的童話,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發現至關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煩也就接踵而至,接下來的許多奇跡很可能會視而不見。我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明白這個道理的,而是在後來一點一點曉悟品咂出來的。我只能說自己當時僅僅是一個幸運者,是有那樣的機緣而已。也就是說,我不過是碰巧看到了,然後一下驚呆在那裡,所謂兩眼直勾勾地站著,口不能言手不能舉,惟有壓住了心中的一個驚歎。

  接下來就是稍稍平靜一下自己,一點一點地往前走、走過去……就這樣,一直走進了那個童話當中。

  不錯,我們的整個故事,起碼從外部看起來要很像童話的樣子:具備一部迷人童話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許多意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鬱。這可不是說說玩的,因為誰都知道在當今這個世界上,要找到這樣的一個地方比登天還難。

  當時我還十分年輕,頭髮又濃又黑閃閃發亮,唇上剛長了一層茸茸,整個人稍稍瘦削卻又筋道道的,總之正是處在有能力干許多壞事和好事的那樣一種年紀。記得那天我背了個大背囊——這套行頭以後我還要一再說到,因為它是我的一件隨身寶物——站在一座殘破醜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虛和無聊地四處走動張望著。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進來啊,可怎麼看怎麼像是踏進了一片似曾相識的舊地,眼前的一切全無生氣,全無新鮮感。類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兒見過,我讀書的地方,還有我去過的一些人煙稠密之地,它們的模樣大致都差不多。它們之間的不同,不過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舊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剛剛擺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單薄,好像一陣大風都能嘩啦啦刮倒。眼前的這座城市大而陳舊,名聲不小,這會兒看上去是多麼大的一攤子啊,它深不見底,十二級颶風刮一年也吹不乾淨。髒是不用說了,幾乎看不到一棵像樣的大樹,滿街的坑坑窪窪,積水和污泥,雜物和垃圾塵土,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過的了。那種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種城市裡才有的長聲大喊啊,縱橫交織,高一聲低一聲,有時急切有時淒涼,讓人無望而沮喪。我站在那兒很長時間一動不動,驚魂未定,當時在想,怎麼辦啊,我從現在開始大概就得在這樣一個地方長期待下去了。沮喪,可是沒有辦法,這就是我的命,一個青年無足輕重的命。我的到來,對於這座無邊的混亂之城而言是無所謂的,不過是九牛一毛;可是對於我個人則不同,這是生死攸關的大事,是在哪裡生活一輩子、能不能快樂生活的大事。

  當時我剛剛從一所地質學院畢業,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幹一番規模不大的事業,想圍繞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愛好奮鬥一番;更具體的,是想擁有自己的一處住房,這住房不必很大卻需要安安靜靜,不透風不透雨。當然了,還想找一個好姑娘。這最後一個問題其實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了,因為我剛剛不久因失戀而備受折磨——這事兒現在最好連想也不要去想,這是喪魂失魄的事兒,就讓它快些過去吧。為了這事我已經死過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來呢?那位未來的好姑娘難道就藏在這座亂哄哄的城市裡?她到底什麼模樣?一切都說不準,這會兒絕不能先入為主,不能像個書獃子一樣從書上畫報上抄一個人模子,然後對號入座,那樣最後吃虧的還是我。我心裡只是想,這個適合我的好姑娘只要從眼前一過咱就會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別想從我眼前渾然不覺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會把她識別出來。這就是我的本事。這個本事並沒有因為自己備受生活的煎磨而喪失,也沒有因為在這類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變。真的,我是一個對異性異常敏感的傢伙。我這一生必將因此而飽受熬煎。沒有辦法,這同樣也是人的命。

  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加,我被證明自己的許多煩惱都來自她們。我有時惡狠狠地對自己說:你這個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己一些嗎?你也準備學別人那樣,當一個色鬼嗎?我在許多時候已經笑不出來了,無法在這一類問題上使自己幽默起來。因為痛楚深深地刺傷了我,早已無暇顧及其他。我有時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獨自待上一會兒,只想痛改前非,在一萬次的自責中變成一個貨真價實的好人。可惜這一切遠非說說那樣簡單。真的太難了,我已經無可救藥。我既是這樣的一個青年、中年,還會是這樣的一個老年。我甚至想,自己會在纏綿病榻的時候,在最後的時刻,來不及懺悔。

  我說過,我剛剛進入這座城市的時候只是個身材單薄的青年,一個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憐巴巴的毛頭小子。他人從外表上可能一點也想不到,就是這樣的一個青年,內裡還貯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時可謂野心勃勃。他雖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隨便招惹他。初來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卻根本沒譜。就像走在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樣,邊走邊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險之心很重,但許多時候肯定要摸著石頭過河。

  剛來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來想去,想得最多的還是怎樣開始一場有模有樣的、貨真價實的愛情。沒有愛情不得了。年輕人沒有愛情,身處這樣乾燥單調的一座城市,那簡直就沒法活下去。愛情是沙漠裡的甘泉,這話一點都不假。夜晚想想愛情這一類事,該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時候無非有兩個方向,一是向後看,二是對未來的展望。向後看沒什麼好的,大半是沮喪,是揪心的疼痛與惋惜;展望未來則沒有盡頭,那裡面各種可能性都有,而且總是盡可能想得好一點。比如說,人人都想逮到一個仙女。可見童話在任何時候都誘惑人,最後也許還要折磨人、害人。

  我沒事了就在這座城市裡徘徊,身上背了那個大背囊。它裡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誇張一點講,它足足裝下了我二十多年的歷史。我這二十多年大約相當於一般人的*十年吧?也許任何人的青年時代都是這樣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時想的就是這樣,自己在二十左右歲裡已然經歷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歷盡滄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陰謀家的狡猾,以及厭惡和捨棄不用的、強梁大盜那樣的一堆壞心眼。任何時候,只要把這個具有職業特徵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寶貝也就盡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門心裡踏實。人人都有愛好,我的愛好真的是這個背囊——它裡面到底裝了些什麼,以後我會一點一點抖摟出來的。這會兒只是背著它閒蕩,因為初來乍到嘛,總得摸摸四至,找找邊界,看看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裡到底有什麼蹊蹺和奧秘、有什麼花花腸子。看來看去也不過是這樣,不過是讓我在心裡失望、繼而稍稍驚歎:天哪,這麼多人怎麼有本事花了這麼長的時間——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這麼醜陋的一座城市?這得克服人類多少愛美之心、起碼的潔癖,還有人所共知的那點自尊?看看吧,這座顯而易見要與之長期廝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沒法去袒護和愛惜它一點點,簡直找不到這樣的理由,因為到處是飛揚的塵土和垃圾,是亂哄哄的一切。我在擁擠的人流裡喘息,穿過大喊大叫的市場,繞過矮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小屋組成的斜巷,踏上所謂的廣場。不少地方都在開膛破肚,頭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彎腰屈背進入溝底,遠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揚出來,讓人想起某種掘土的齧齒類動物在忙個不休。

  我沒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麼街區也不知道。這裡大致全都一樣,街道和兩旁的樓房色調以及樣式全都一樣。而且,我記得自己看過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與這裡也大同小異。怪不得現代人越來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於他們所要面對的客觀世界沒有什麼獨特的標記,到處都差不多,以至於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裡又來到了哪裡,找不準自己的方位。就這樣走著走著,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個街區,只記得這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陰著,但照例沒有雨。我拐出一個巷子踏上一條彎彎的馬路,順著馬路又走了半個多鐘頭,一抬頭,就看到了足以影響一生或半生的那個地方。

  老天,這兒簡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間童話!

  那會兒好像天剛剛放晴,明亮的陽光正好打在前邊不遠處的一片樹木和草地上,淺紅色和棕色的小樓在樹叢後面閃閃爍爍;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頂聳立著;再遠一點好像還有小湖,有溪流……到處都一片靜謐。天哪,這是到了哪裡?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沒有錯,爛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遠處延伸下去,既是這座城市的一個組成部分,又顯得如此突兀,二者簡直是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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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會兒我害怕以後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長時間大睜雙眼盯住,也許還因為驚異而面色蒼白。我甚至懷疑這就是一種白日夢?或者是在沙漠中連續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樓?我躊躇了一會兒,開始向路人打聽起前邊的那片亮燦燦的地方到底是哪兒?被打聽的人看看前邊又看看四周,轉臉看我時滿臉狐疑,最後吐出令人再也不會忘記的三個字:橡樹路。

  就這樣,我第一次聽到了這三個字,並且馬上意識到它是一座城市裡最晦澀最響亮的名字。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後真的看到了一個路牌。不錯,上面寫了這三個漢字。很舊的牌子。不過我端量這三個字的時候在心裡做了更正,心想前邊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條路,也不是一條街,準確點說應該是一個城區。

  從那一天開始,我知道了這個城市裡有那樣一個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卻又真實無誤地存在著。我得說,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議、最突兀的地方,它美麗得讓人惶惑,讓人心上發緊。我忍不住要快點深入它的內部,不過還是耽擱了一段時間。因為在這樣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麼回事。像一切初來乍到的人一樣,我由於擔心莽撞,免不了還要小心翼翼地、進一步地尋根問底。

  原來這片奇異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經存在,當時屬於外國人,所謂的「租界」。而後又幾易其手,原有的地盤擴大了一倍,建築群落的風格卻改變不大。二百年啊,這段時間不長不短,可以想像它換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這裡逍遙過。當時這裡的街道上長著不少高大的橡樹,據說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來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們,就在這兒築窩並依此而得名。二百年過去了,威風凜凜的大橡樹早已不像當年那麼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樹種。原有的橡樹被喜歡殺樹的人斬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爺爺輩,留下來講述往昔。沒有大樹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沒有古建築的城市也會自卑。可是後來佔據這座城市的人有個邪癖,最願砍殺樹木,見了大樹分外眼紅,那些大橡樹也就紛紛遭殃了。再後來幸虧居住在橡樹路的人改變了一點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樹倒地時砸毀了一間廚房,還險些傷了正在做飯的老太太。權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樹精靈作祟,或嫌伐得光禿禿的城區缺點什麼,嫌大熱天院子裡沒有蔭護,矯陽似火也很難熬,也就一個指令下去,砍伐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來,總是一些特別的人物住在橡樹路,他們換了一茬又一茬,一撥趕走了另一撥。每一撥都死賴著不走,以至於有時不得不動槍動炮趕他們。勝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許多人,所以說要住在這樣一個地方可不容易,須花上血的代價。這是硬碰硬的、一點都不能含糊的。關於那些拚死打鬥的範例,史書上記載得太多了,簡直是汗牛充棟。總而言之,橡樹路是由不同國家的人花了二百年的時間、斷斷續續建成的一座童話般的城堡,一個奇跡,它的每一株草、每一棵樹都是鮮血澆灌的。這樣說不僅毫不誇張,或許還嫌不夠呢。因為二百年來關於它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講不完,有的還是腥風血雨的故事。至於這種殘酷的爭奪是否值得,那就要深入進去,親眼看一看它的模樣才能明白。

  這座城堡並沒有讓高大的圍牆與其他城區隔開,而過去是有的。有人說六七十年前,即黑暗年代,這裡的圍牆高達三丈三,牆頂還栽滿了玻璃碴和鐵絲網,大門口一天二十四小時有衛兵把守。牆內巡警日夜徘徊,他們的模樣和裝束常常變換,有時是黑衣服,大蓋帽子上圍了一道白布圈;有時是黃衣服,肩頭釘了肩章,從肩頭到胸口那兒還有穗頭什麼的連綴著,看上去怪怪的。特別難忘的是有一段時間換了更怪的人物:巡警是一色黑黢黢的洋人,他們身著白衣,頭上布條一層層纏裹如同柳木鬥,看一眼嚇死人!有人說,這樣的洋人來自傳說中的爪哇國,最有大力,所以專門雇來保家護院,有了他們,哪怕是飛簷走壁的大盜都不敢染指。不管怎麼說,後來這四五十年裡高大的圍牆拆了,理由是越是好的地方越是屬於人民的。圍牆一拆,人民從此有了童話般的城區,有了一座座尖頂小樓、城堡,黑烏烏的大樹和綠油油的草地。沒有高牆了,巡警還有,他們會在夜間執勤,會在大白天裡溜躂,把那些闖進這裡的流浪漢和小商小販們、把一些不太吉祥的人驅走。

  城裡人的最大遺憾是五六十年過去了,不僅沒有把這片童話般的區域擴大到整個城市,而且還使其大大地縮小了——據說現在的橡樹路雖然名稱依舊,但四周已經被各種新建築一點點蠶食,而且這些新建築都灰頭土臉的,與其他街道並沒什麼兩樣。而真正的橡樹路,它的內核部分,一直像這座城市深藏不露的一顆閃閃發光的明珠,讓人心生羨慕,讓人滋生夢想。

  我發現這裡樹繁草綠,真的如同夢境。樹上的小鳥多極了,它們也在這裡找到了樂園,嘰嘰喳喳地叫著,唱歌,不知憂愁地打鬧。如果它們閒下來,這兒就一片安靜。無論是筆直的或打一個弧形彎的柏油路,都平得像一面黑色的鏡子,小汽車跑在上面無聲無息:大氣也不敢出,不敢高聲鳴笛。其他城區亂哄哄的人流、各種各樣的叫賣聲,在這裡根本看不到。時代發展到了今天,砍伐樹木的惡習起碼在一部分人身上戒除了,證據就是他們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保留了這麼多的樹木。而其他地方也就難說了,因為只要離開這裡,比如走到這座城市的任何一個角落,都看不到茂盛的樹木。這大致還是一座乾枯的城、沒有綠色的城。

  樹木在這座城市裡很難長大。我很快發現有人與樹木有深仇大恨的新的證據。如開春時節,一隊民工在馬路邊剛剛栽下了一行整齊的白楊,只過了幾夜,就給人連根拔了或攔腰折斷。再比如那些架線工,會毫不猶豫地朝路邊一排生機盎然的法桐揮動砍刀,一眨眼,黑烏烏的大樹冠全部落地。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一座塵土飛揚的枯城對一個瘦削的、急於尋找異性的青年極為不利。因為他需要樹木的掩護或其他,比如和對方站在陰涼地談點什麼、倚著光滑的樹幹傾吐一下心事,那就要方便得多也好得多。路燈太亮了,沒有路燈又太黑,人在黑影裡憚虛虛的並不好——最好是由大樹掩映一下,影影綽綽的,這多好啊,這多麼有利於一些故事的發生啊。

  我渴望在那樣的草地上徜徉,渴望大學裡終止了的一樁美事能夠繼續。我這個人基本上還算老實本分,可像其他人一樣,並不宜在某些方面過於禁錮,因為剛剛二十多歲,那些方面火辣辣的,弄不好會出事的。想想看,如果連我這樣的人也被迫成為一座城市裡不安定的因素,這個社會也就太過分了。據說一個社會關心和疼惜青年,這個社會才是好的。社會無視咱青年的一些基本要求,把一些最起碼的交誼場所搞得光禿禿的,青年生了氣,回過頭來就會反抗社會。這些都是我在當時的一些感悟,屬於私密之語,雖不吐不快,也還是從來沒有對組織表達過。因為我深知這裡面有點犯忌的東西,比如,有向社會示威和恐嚇的成分。

  青年向社會示威是十分危險的。眾所周知,社會主要被年長的人管理,他們經歷漫長,經驗豐富得用也用不完。老年人一旦發起火來,年輕人要後悔也就來不及了。這方面的例子在這座城市裡就有,而且都是一些讓人毛骨悚然的例子。這兒的老年人格外堅毅頑強,在原則問題或類似的問題上決不手軟,年輕人如果硬要使性子耍強勁,吃虧的只能是他們。我當時很快就弄明白了橡樹路的大致情形,知道住在這個地方的,開始主要是那樣一些老年人,他們都是為這座城市立過大功的人。最初幾年這裡的青年人還不多,或簡直就可以說沒有。出入這個地方的青年有的是來串門的,有的則是他們的家人。因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妻子兒女,有的妻子像女兒一樣小;兒女們長大了,他們要成家,成家後大半也要待在原地。人類的繁衍是自然而然的,只要生活安逸了,幸福了,一大群孩子很快就生出來了,而且一眨眼就長成了大姑娘和小伙子。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片神秘之地的故事越傳越多。整個城市的人都樂於傾聽它的故事,因為它歷史漫長,再加上新主人和新發生的一些故事,使這兒的所有講述都變得膾炙人口。這些故事能寫成一部部大書,成為天方夜譚。而它作為一座城市之核,任何喜怒哀樂都直接影響著整個城市,或深或淺地決定著許多人的生活,所以人們都會關心這片城堡的深處到底發生了什麼。如這裡有了兇殺案,搶劫事件,或者是男女私情,都可以傳得神乎其神,讓人長久地談論。特別是奇妙的愛戀與偷情,如果發生在這個地方,就會變得格外曲折和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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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傳說是永遠也得不到證實的。比如說有的人因為長期在那個城堡裡服務,做炊事員或其他服務員之類,年紀大了回到家裡,既清閒又沒了禁忌,免不了就要說出一些有意思的秘聞。這些事跡傳來傳去常常走了模樣,再度誇張扭曲,就連故事發生的時間順序也被顛倒。好在故事的地點沒有錯,這是惟一讓人感到放心的。

  傳說有一個人獨佔了一座老城堡,這人身高馬大完全像個巨人,而且的確是個傳奇人物,在城堡裡大約活了一百五十歲——他自己永遠只說自己九十九歲,目的就是為了遮掩一些隱秘和真實。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活那麼久的,也不可能有那樣的脾性和長相。他後來所做的一切,都不過是使用了障眼法罷了,這是後來的人一點點才悟到的。有人說真正的巨人英雄早就被一個妖怪殺死了,而這個妖怪也就借用了英雄的面貌和事跡隱藏下來,以享用城堡中的一切,被一座城市的民眾供養著。因為這傢伙越長越離譜兒,身軀放大了一倍,眉目似人卻比常人突兀,大眼一翻一翻宛若銅鈴,大嘴一咧好似馬嘴。一般人害怕卻不敢過多地議論,只說異人必有異相。其實除了近身的人知道他的真實模樣,其餘都只是聽了言傳。

  巨人從不出門,一般市民見不著,城堡裡的人也見不著。只知道運送各種好吃物的車子一輛輛進入城門,一個個活鮮美妙的少年和女子送入城堡,這些都是為巨人準備的。同時這也證明了巨人仍然活著。傳說巨人隨著年紀的增長,除了偶爾出門曬曬太陽,基本上只待在那個黑黑洞洞的大屋子裡。再後來說他連太陽也不出來曬了,一天到晚只躺在一張結實厚重的大橡木床上,即便解溲也不離開。如果傳說是真的,那麼巨人的死期也就不遠了。可是時間延續下去,大家才知道這不過是巨人的一種生活方式,離真正的死期還遠著呢。也許這傢伙是不會死的,這從根上說就是一個異數,一個不為人知的古怪物種。

  城裡個別感覺敏銳的人,會在半夜隱隱覺出地皮在顫動——一下一下,既輕微又深長。他們知道這是巨人睡不著,於深夜離開大床踱步了。有人會從深夜時分的霧氣中嗅到一種腥臭,知道那是巨人在迎著窗戶打哈欠。只要是風向掠過那片城堡,就會帶來一些顯而易見的氣味。那是腥膻和濁臭、燒焦的皮革之類混合而成的味道,極為難聞,只不過由於天長日久才多少習慣下來。巨人身上生了比牛皮癬還要嚴重的糙皮,後來又有人乾脆說就是鱗片,說這對他就像一層鐵甲殼,一般的刀子都戳不透。他在城堡裡走動時不穿衣服,露著奇大的陽物,第一次見到的人都要努力忍住心底的驚呼。他有一副極好的胃口,屬於雜食動物,什麼都吃,又食不厭精,通常要由十二個廚子輪流做出菜餚,擺滿一個三米寬六米長的木台,由他隨意挑食。即便飽餐一頓之後,他走出門來,見到一些小動物之類,比如蜥蜴蜈蚣,甚至是蚯蚓和蟑螂,也都要隨手捉了吃。他一邊咯吱咯吱嚼著東西,一邊和新選進城堡的少男少女逗趣,有時一齜牙就嚇得他們半昏過去。

  巨人特別喜歡生吃五毒,據說這是為了保持自身的毒性。一旦爭鬥發生時,他只要下口咬上對手,對手也就必死無疑。他的唾液和血,甚至是手指甲的劃痕,都能置人於死地。有一陣城堡裡野豬氾濫,長了大獠牙的野豬不知挑傷和戳死了多少市民,最後惹得巨人火起,蹲在一個野豬必經的街口,待它們衝過來時,即一掌一個拍死。當年滿城的烹肉味讓城裡人記住了好幾十年,許久之後一提到那場人豬大戰,他們還要感激巨人的勇武。

  可是供養這樣一個英名遠揚的傢伙所費不貲。精米精肉按時送進城堡不算,還要送大量的綾羅綢緞。按說一個不穿衣服的傢伙根本不需要後者,後來才知道他用不用是一回事,送不送又是另一回事。有許多東西實在搞不清是被他所用,還僅僅是滿足於一種喜好和慾望堆積在城堡裡。引起眾人疑慮的是越來越多的傳聞,是巨人生吞五毒以及其他的種種怪癖,以及格外殘忍的行徑。人們私下斷定這早已不是什麼當年的那個英雄了,而是一座年代久遠的陰暗城堡中滋生出的超常妖怪,這妖怪在暗中將主人吃掉,然後也就取而代之。這個巨人漸漸趨近民間傳說中的魔頭,不同的只是這座城堡確屬一個真實存在,它至今還矗在那兒呢。

  巨妖有著超人的慾望,對城中稍有姿色者一一親幸。被親近者毫無反抗之心,因為只要離得近了一睹面貌、一嗅氣息,也就嚇得篩糠。她們大多被蹂躪個半死,所餘時間不過是留在人世苟活罷了。大約在巨妖長到一百二十歲左右,又開始增添了新的嗜好:戲耍孩童。一些稚氣未脫的少男少女要一塊兒送進去當貼身聽差,以隨時滿足他的*。半夜裡城堡響起撕心裂肺的喊叫聲,接上又被一陣陣巨大的哈氣聲所湮沒,即是老妖亂施淫威的時刻。更可恐怖的是每到了半年城堡裡就要失蹤一名美童,一開始人們還以為是走失或逃離,正在心中為他們慶幸呢,後來才知道是被老妖吃了。「這傢伙成了食人番了!」城裡一傳十十傳百,個個惶恐不安,恨得咬牙切齒。

  大約在後來的幾十年時間裡,城堡裡的人不斷想方設法除妖,於是圍繞這些又滋生出無數的故事。比如人們在老妖經過處挖了陷坑,坑底栽了尖刀;再比如買通廚子下毒……能想的辦法都想了,老妖最多在陷坑裡傷個皮毛,或者吞下大劑量的毒藥面不改色——他體內的毒汁已經遠超所施之毒,自然不再怕什麼毒藥。更可悲的是每一次除妖失敗都要帶來巨大的後果,引起一陣瘋狂的報復。老妖先是被針對他的陰謀氣得不停地放屁,於是充斥了整個城堡的臭氣讓人窒息,讓人變得身上無力,面色青紫,於危急關頭逃跑的力氣都沒有了;再接下來老妖會很容易地伸手逮住身邊隨便一個可疑人物,如丫環或廚子護衛,不容分說揪著兩腿就生生撕扯了。

  在極為絕望的日子裡,有的護衛鋌而走險幹過冒死一搏的事:趁老妖進食時,裝作湊近了為其切肉,然後猛地舉刀刺其咽喉:喉結像石球一樣滾動一下,頸上的老皮鱗塊重疊,哧拉哧拉被刀刃割下一些屑末,連血都不出;老妖只不過給弄得嫌癢,咳一聲,吐出嘴裡的肉,一低下頦夾住了刀子,然後一掌把護衛打翻在地,用腳踩巴踩巴將其悶死。還有人在老妖睡熟時想過辦法:悄悄縛了他的手又罩上他的頭,要把他活活憋死。誰知他的肺活量超過常人數倍,憋急了一聲大呼,罩在頭部的袋子馬上開裂。老妖睡覺時雙腿大撇,模樣醜陋無比,有人就想取一個大錘猛擊那對碩大的睪丸。可是剛剛舉起錘子就嚇得一旁的女人驚叫起來,老妖一翻身,錘子砸在了胯骨上,結果只在厚皮上落下一個白印。還有人嘗試在下半夜堵塞了門窗,投進一些硫磺之類點燃,將其熏死。誰知幾個時辰過去,屋裡的侍人和各種生靈全都一命嗚呼,惟有老妖在黎明時分搖搖晃晃出門,打著哈欠,只不過一頭毛髮和兩撇鬍子被熏白了,其餘安然無恙。

  4

  真正完成復仇大計的是一位英俊青年。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貧民窟裡,自小和一個小仙女模樣的姑娘一起長大。要對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來都是他們之間捉對兒廝殺的,沒有她的參與也就一事無成。

  傳說英俊青年心愛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於是就從城堡傳出令來,讓人馬上把小仙女送到裡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騰一番——這是老妖身邊的人為了討好魔頭琢磨出來的,其實老妖本身是個粗物,根本沒有這麼多講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條條覆上桂花,再用芋頭葉子裹了,用馬蘭草細細纏好。這樣遠看只是一個綠色草人,被稱為「生人粽子」,為了讓百無聊賴的老妖覺得有趣,到時候一層層解了高興。因為老妖活得太久,身邊已無新鮮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時想方設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壯漢赤腳走炭火,那種呼天搶地的大叫讓老妖分外高興;所有在城堡來往的人都不得穿一絲一縷,一切為了交歡和觀看方便;為了測試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還發明了一種遊戲,說一聲「我死了」,衛兵頭兒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趕緊表示悲傷和忠心,都要進行上吊表演,隨便找一個門框和樹枝就掛上繩子,結果許多人都因為表演過於真實而當場斃命。一些身懷絕技的面相師、預言家、變戲法的,都成為城堡裡最受歡迎的人,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攪得熱熱鬧鬧,日夜燈火通明。不過老妖困極而眠,一覺醒來會犯糊塗,一睜眼瞄瞄滿屋的怪人,怎麼看怎麼像是來刺殺他的,就一掌一個全拍死了。

  小仙女送進城堡的日子已經臨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絕。他城裡城外尋找武藝高強的人,想彙集起來攻打那個城堡。這一行動進行得極為秘密,因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會敗露。最後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剛開始還有些猶豫,後來被一個個領到小仙女跟前,親眼目睹了這個小姑娘是何等嬌弱和美妙,於是全都下了殉難的決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動了一位心懷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拋棄的結髮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隱秘和底細,這會兒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緊的一招是教會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種獨特的唱詞和曲調會讓老妖魂飛天外,讓他在長達十幾分鐘的時間裡人事不省。也就是這短短的十幾分鐘,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徹底解決老妖和巢裡的一群衛士、各種各樣的男女——因為這一百多年來城堡裡積累了奇怪的、不為人知的人事傳統,這其中既有深不見底的冤仇和恐懼,也有令人費解的忠誠和依戀,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徹底掃除一個城堡裡的百年老妖比想像中艱難十倍,如若不然,這一百年裡早不知換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進城堡的這一天終於來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轎夫,英俊青年則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頂大轎由幾十棵高大的白楊做成,這些白楊都是新伐的,帶著青枝綠葉;轎裡鋪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個香噴噴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練習剛剛學會的迷魂歌,只等大轎在城堡裡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氣猛地濃烈起來的那一刻,開口啊啊大唱。她給打扮得怪模怪樣,因為全身都被綠色的大芋頭葉覆著,又被馬蘭草仔細地紮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個人形粽子。一種濃烈的花香從她身上散發出來,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蹌蹌,他們在心裡不停地念叨:老天爺保佑咱快些進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飛快的彎刀割下那老妖的頭顱,那時好事也就成了。濃濃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轎子後邊,趕也趕不開,就這樣一路跟著進了城堡。

  過了一道道大門,邁過一道道坎兒,最後的一道窄門大轎通不過,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讓這個「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見老妖。其餘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盤腿坐在窄門外等候動靜,無論那些侍人怎麼呵斥都不退去。

  這會兒時間大約到了中午,老妖正好從大床上爬起來解溲。嘩嘩的撒尿聲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為了不讓背上的人嚇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體遮擋著小美人的視線。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雙腿,那是比大橡樹還要粗的兩根肉柱;接著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樣圓的腰、像一面土牆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樣的頭顱。頭顱中央是一對火紅的眼睛,正閃閃爍爍向這邊瞥來——待瀑布消失了時,這對眼睛漸漸變成了藍色。老妖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邊蹭癢癢,一邊嬉著臉看。一位上了年紀的侍者大聲喝道:「還不跪了!」老妖的陽物蠕動著,讓人想起一條禿尾蛇。這蛇頭昂了三下,又垂下來。「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給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頭喊著,背上的人卻一點聲音都沒有。原來是她剛才一伸脖子的瞬間看見了老妖,接著就嚇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顛她、拍她、喊她,直到聽她在背上發出「啊」的一聲——迷魂歌終於由緩到急地唱了起來。

  老妖在這歌聲裡手舞足蹈,樂得一塌糊塗。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萬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聲裡舞動,舞動,手腳越來越笨拙遲緩,又過了三五分鐘的時間,巨大的身軀轟一聲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個活結兒扯了扯,全身的馬蘭草刷一聲掉下來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兒光芒四射,把整個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聲大叫中迅速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從散亂的馬蘭草中找出一把鋒利的小彎刀。他撲向老妖的一瞬,旁邊的老侍者立刻嚇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個四方頭顱——無論怎麼砍、刺、拉、剁,那長了鱗片的粗頸就是不出一滴血,頂多是撬下幾點鱗片。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他急得一邊大罵一邊去踢那對碩大的睪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膠皮一樣又艮又韌,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彈回來。這會兒窄門外面已是殺聲震天,十二勇士與護衛打鬥起來,他們一邊打一邊往裡撤——護衛戴了閃亮的鋼盔,相互碰得光光響,在勇士的喊殺聲中接二連三倒在地上。有三四個勇士終於能夠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幾個人一起扭住那個鱗片包裹的大頭顱,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脈管,像割樹根一樣逐條切開一點,再順著脈管游動刀子,總算割開了一寸長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氣立刻瀰漫開來,讓人嘔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時間眼看快到了,那對紅色的眼睛又眨巴起來。幾個勇士焦急中一齊把刀刃兒放在老妖頸上,英俊青年揮起大錘連連砸向刀背——四方頭顱被大錘震得一顛一顛,最後硬是一點一點被鑿下來,終於骨碌碌滾下了大床——與此同時老妖醒來,幸虧一個勇士上前一把搶到了頭顱,在「快跑快跑」的吆喝聲中猛衝了出去……無頭老妖揮舞雙手爬起,灑著黑血亂竄,勢不可擋,一直追出了老巢,連著邁過三道石門。最後一道大門旁的一個大石獅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絆了一下,急中生亂,以為那就是自己的頭顱,抓過倒地的石獅子就栽在冒血的頸子上,接著三晃兩晃,轟一聲倒向了石板地……

《你在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