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癡唱

1

  我離開馬路,一直走向了那些被溝渠切割的田間小路。隨著往西,下陷的窪地水灣開始減少,令人心醉的綠色又出現在眼前。一片片濃綠的花生棵鋪展開去,個別乾旱地塊夾在中間,就像巨獸身上脫落的一處處毛斑。水肥充足的玉米地油旺旺的,玉米葉在風中發出刷刷的響聲。野兔旁若無人地在田壟上躥跳,一隻隻螞蚱飛起,彩色的羽翅在陽光下閃爍。麻雀在路邊喧叫,人往前走一段,它們就追趕一段。玉米地深處總有吭吭哧哧的聲音,說不清有什麼動物在那兒折騰。偶爾閃過長滿了荒草的地塊,它突兀地出現在眼前,會讓人的心沉下來。土地的主人把它扔下,自己到遠方去了……我們又面臨了一個大遷徙的時代,人們紛紛離開故園,開始了漫無邊際的遊蕩。

  我親眼看到南部一座座城市的車站廣場總是聚集了一些扶老攜幼、帶著大包小裹,甚至還帶著簡單炊具的人。他們就在城區偏僻一點的角落裡生起了炊煙,娃娃光著屁股伏在那兒吹火……這個世界到底怎麼辦啊?何處才是他們的歸宿?如果到了瓢潑大雨或大雪紛飛的日子,他們又往哪裡躲藏?無論何時,一個旅人只要在車站廣場上一駐足,立刻就有討要的人從四下圍攏過來。他們當中有各種各樣的人,老的少的,殘廢者……一個獨腿老人向我伸出了手,無論如何讓我不能漠視。可當我從衣兜裡掏出一沓錢交給他之後,旁邊立刻過來一個小鬍子,說你上當了,他是一個偽裝的殘廢!我盯著那個離開的老人——他真的只有一條腿啊,他怎麼偽裝呢?

  小鬍子說這只是他們的「一種手段」,是「職業化行為」,「他們這一夥都有自己的頭領,他們在以此致富——有不少已經成了大富翁……」是嗎?可我們怎樣拒絕伸來的手,殘疾人的手?你如果找不到他們背後的那個大富翁,不能把他揪來揍一頓,說別的全是白搭。也許你可以冷酷地對待殘疾人顫抖的一隻手,卻對他們身後的大富翁畢恭畢敬。這個世界就是如此:有人以最殘忍的方法成為大富翁,卻贏得了最大的尊敬。

  誰能揪來那個殘忍的大富翁?不能了。我們大家正忙著為他們張羅鮮花呢。

  就此我又想起凱平,我的這位朋友目前正服務於一位舉世聞名的大財東。我對那個人的聲譽充滿懷疑。

  其實人的聲譽是一種很時髦的東西,它不過是一個時期的組成部分,是一個雞蛋的家當。在嗜血的一群中,大劊子手就享有盛名。在拜金時代,老財東就熠熠生輝。究其實,這當中十有*是惡貫滿盈的傢伙。

  我回想起那個痛苦的朋友,那個正為自己的知青生活而痛心疾首的老羚羊,發現他像很多人一樣,只把緊緊跟從時髦當成了深刻,而沒有從自己所處的這個時代獲取任何靈感。這使我想到了斯賓諾莎說過的一句話:「人的被欺騙,是因為他們自以為他們是自由的。人的最大的困難,是不能夠自由地思想。」記得那還是我得意的時候,有一次我隨一個文化團體到歐洲旅行了一個月,在一個有名的*而自由的繁華港口城市,有幸參加了一次「自由思想者協會」入會式。整個場面莊重得很——據說一個人長到了十七八歲,就有資格加入這個協會,但條件是他「不能被當代任何一種哲學思想的隧道所吸入」。也就是說,他必須有自由展開自己思想的能力和條件……整個儀式給我留下了極其獨特的、深刻的印象,同時非常沉重的感覺也留了下來,並且難以消除。我在想:自由思想作為一種現實是多麼困難,但作為一種取向又是多麼美好……記得那天我在門口遇到了這個協會的負責人,他胖胖的,繫著斜紋領帶,頭髮很長,說話極願做手勢。有人說「自由思想」的主意就是他出的,我不太相信。因為我面前這個人站立的姿勢不太美觀,屁股用力地往後撅起,腿也很粗。就是他,能夠「自由思想」嗎?

  我在向著海灘平原的西北方走去——這兒是一片沖積平原,南、西和東南三面都被山地包圍,只有北面臨海。那些山地我走過多次,最高的山頭在海拔一千米以上。順著山地往東南走下去,就是更有名的一座大山,它的海拔高度達兩千多米。整個的地勢是中心下凹,四周漸漸高起。所以這兒在很早以前曾經有一個小小的湖泊,後來由於河流改道和乾旱才慢慢消失,變成了大片的壤田,與整個平原融為一體。所有的河流都是北短南長,屬於季節河,在旺季水頭可以兇猛地一路沖刷到渤海灣,但在整個冬天和春天卻只有涓涓細流,在河心留下大片白白的河沙,上面長滿了各種各樣的植物,成了野物的樂園。從山地輻射出來的河流在腳下這片平原上開始匯流,往北成為幾條大河。這片河谷平原是很久以前水流從南部山地攜來的沙土淤積起來的,地形極其單調,海拔幾乎全都在五十米以下,是很適宜耕種的潮土類型,除了很少的一部分鹽化潮土,大部分是褐化潮土和黑潮土。鹽化潮土多屬靠近海邊的窪地,那兒長滿了鹽角菜和灰綠鹼蓬,蒲葦和一些蓼科植物也長得相當旺盛;但那兒有很多珍奇動物——許多大鳥,長腿白鷺,灰鶴,鸛,牛背鷺……

  2

  我走入了一個熟悉的鎮子。這個鎮子南北各有一條寬寬的街道,商業相當發達。記得那一年就是在這裡,我一踏上街道就被一個算命的女人纏住了。她老遠指著身負背囊走過來的我說:「你的機會眼看來了!」當時旁邊還有兩個人,我在中間。可她惟獨指著我。她說個不停,羅列著各種各樣奇奇怪怪的事情,讓人摸不著頭腦。到後來我發現她所指的「機會」,就在與我同行的幾個人之間——這是什麼古怪的機會?那一次她向我索要了二十元錢。

  她伸手接錢的那一幕我到現在還記得:右手生滿了鱗狀皮屑,完全是一隻巫婆的手。

  鎮子好像比過去更熱鬧了,街道兩旁燒起的沸滾油鍋冒著刺鼻的香味。到處都在烹炸,鍋邊擺滿了雞、生肉和魚、揉好的麵團。他們甚至把綠色的青菜直接丟進油鍋——這兒什麼東西都往沸滾的油鍋裡扔。整個鎮子都在煎熬和烹炸,那氣味讓人難以忍受。這樣的場景我見得很多,好像在我居住的那個蜂巢般的大城市裡,自從上邊接二連三號召大搞「第三產業」之後,大街上沸滾的油鍋也就陡然增多了。後來一提到「第三產業」,我立刻就會想到「下油鍋」。而我一看到那些活鮮的動植物被如數推到沸滾的黑油裡,就有說不出的恐懼。在我們的傳統故事中,所有做了壞事、傷害了別人的惡人,到了陰間都要「下油鍋」。

  大街上,在油鍋旁操作的大師傅穿的衣服已經髒得不能再髒了。奇怪的是每一個這樣的大師傅旁邊都圍著好多顧客,這裡的生意全都不錯。一個個油鍋旁常常站了一些描得花花綠綠、戴了金耳環的少女。她們嗑著瓜子,一雙尖利利的眼睛掃著街上的行人。她們身後,不遠處的牆上寫著「佳麗美容店」、「歡樂發屋」、「按摩發屋」、「快活宮理髮店」等等。一團團油煙撲面而來。

  踏上生滿了茅草的田間小道,心裡的那團濁氣一下呼出,會有一種說不出的舒暢。由於走得太急,我大口地喘息。太陽再有不久就會落山,我想了想,決定就在野外找一個地方過夜。

  溝渠旁有一塊空地,那兒的茅草長得濃旺。我在厚厚的草地上搭起了帳篷。天不冷不熱,這個時刻野宿是多麼愜意。離帳篷不遠處就是大片的玉米田,玉米正抽出了紅色的纓穗。有的穗子顆粒剛剛形成。玉米地旁還有一塊花生田。我想,如果掰下幾穗嫩嫩的玉米,再拔一點花生放到小鍋裡煮一下,該是多美的一頓晚餐。可惜這兒找不到它們的主人,不經他們同意似乎不能這麼做。

  天就要黑下來了。我掏出一點小米,然後點火煮起粥來。稼禾新鮮的香味一個勁兒湧入鼻孔,我貪婪地盯著那一棵棵長得壯碩的玉米。有幾次忍不住想過去掰下一個穗子。當年我在南部山區一個人遊蕩的時候,絕沒有現在這麼多講究。那時我可以隨手取走菜園裡的黃瓜和西紅柿,拔一棵蔥,摘一個辣椒。那時活得可真自在。

  草叢中有幾棵長得油旺旺的地膚菜,我採下嫩嫩的尖葉。這種菜讓我想起了出生地:小茅屋旁、果園的空地上,到處都長了這樣的野菜,外祖母把它們採下來,直接做成鹹飯,或摻在玉米粉裡做成甜窩窩。那時即使沒有一點糧食我們也能活下來,因為有外祖母和地膚菜,還有各種各樣的果子;北面的灌木叢裡,一條條趕海人踏出來的歪曲小路旁還有無數的桑葚、蘑菇、松果,有彤紅的漿果。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綠綠的小鳥搶著來啄桑葚,人們必須和它們爭搶……

  我往鍋裡放了一點鹽,很好的一餐就算成了。

  我開始吃飯,剛端起碗,就聽見旁邊傳來了腳步聲。從玉米田旁的小路上響起了「撲通撲通」的聲音。果然,有個人拐過一片玉米田,我們立刻相互看到了。他發出了「嗯」的一聲——這人像我一樣背著一個小背囊,只不過年齡比我大得多,像五十多歲的樣子。他身上穿得破破爛爛,腳上是一雙老式黑布鞋。令人驚訝的是,他懷裡還斜抱著一把胡琴——琴筒被一條破舊的圍脖捆在腰上,一隻手就按緊了琴桿,好像隨時都可以取下弓子拉起來。

  我還沒來得及和他打招呼,他老遠就伸出手,笑吟吟地、極其友好地走過來:「我從老遠看見冒煙了……」

  我不無警覺地看著他,點點頭。他在鍋旁盤腿坐下,兩眼直盯著噴出的白汽。

  「我們一塊兒吃飯吧。你餓不餓?」

  他搖搖頭,摸摸嘴巴:「吃過一點兒東西啦,這會兒還能餓得著?滿坡裡都是好吃物哩。」說完倚在小行李捲上:「你吃吧,我看著。」他真的盯著我的嘴巴。這使我很不自在。他看得那麼專注,就像在端量一個從未見過的什麼怪物似的。我盡快把飯吃完了。

  我發現面前的這個人瘦瘦的,腰像女人一樣細。他坐在那兒,胡琴還仍然撐在腰上,笑容可掬。看上去他十分和善,不像一個品行不端的人。

  3

  接下去的交談令人愉快,這人非常有趣。

  他問:「你也是一個人『趕場子』嗎?」

  「趕場子」這個說法頗為新奇。但我很快明白這可能是指趕路、到處走動的意思。我點點頭。

  「懷裡沒揣上點什麼嗎?」

  他這樣說的時候就看著我的胸部。這使我有點不安。我以為那是指錢。在路上,那些謀財害命的事時有發生。我不由得四下裡瞥一瞥。天色灰暗,這兒一個人也沒有。不過我想,我對付這麼一個瘦幹幹的人還是綽綽有餘的,要知道我背囊裡就有一把刀,這會兒伸手可及。可是看看他包在皺紋裡的那對細長眼,又覺得他不會是那一類惡人。

  談下去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是:一個男人在路上走「怪悶得慌」,應該有一點消遣的東西,比如說像他一樣,帶一把胡琴——「俺高興了就隨拉隨唱」,說著伸手摘下了胡琴上的弓子,吱吱呀呀地拉起來。那調子說不上好聽,但卻流暢連貫。

  拉了一會兒他就唱起來,潤濕的嘴唇口水豐富,邊唱邊流,讓人想起一個老太太。不過他的牙齒非常整齊,不知為什麼吐字卻極其含混。他一唱歌的時候就把身子轉向了東方,看著那兒,笑吟吟的。他這副表情總是不變。

  不過那調子卻在不停地變化。那是一種懷念的調子——有時簡直不是唱,而是念。

  我不得不懷疑這個傢伙的腦子多少有點毛病。不過後來我想:流浪漢當中什麼人都有,他們一個人走慣了,放浪形骸,已經不能用常人的眼光去打量他們了。我對他們的判斷標準應該換一下才是。

  他這樣唱了一會兒,又把身子轉過來:現在他的歌才是唱給我的。但他唱了些什麼,我還是聽不明白。不過我總能從中感受到一點暖融融的情誼。他越唱越來勁兒,慢慢虛汗從額頭那兒流下來,鼻尖上也沁出了米粒大的汗珠。

  唱了約有半個鐘頭,他把弓子往上一甩,右手把琴桿一攬,這才算告一段落。

  他揉揉鼻子,收收嘴巴,說:「怎麼樣?我一個人到了晚間就這樣拉拉唱唱。也有人聽我的歌,唱到心裡去了呢,就扔下幾個銅板;唱不到心裡去呢,就一轉身走開——就算是唱給自己聽的吧。」

  這句話的意思很明白,他是一個流浪藝人。我於是去掏衣兜,掏出了幾塊錢。他卻連連擺手:「哎哎,你想到哪兒去了!我是指走街串巷的時候。咱夥計兩個怎麼能鬧這一手?」

  我不好意思地把錢收起。接著談了一會兒我才知道,他幾乎從來不從事田里勞動,謀生的手段就靠這一把胡琴。有時候在人多的地方他可以唱上半天,一口氣可以收好幾十塊錢呢。進村過市,他都是一邊走一邊拉胡琴,身後總是跟著一群孩子。我問他唱些什麼詞兒?他說他從來不唱詞兒。我吃了一驚:還有這樣的歌手嗎?他說只是隨便唱,唱的都是自己的心事……我說:「那也總得有詞兒啊,沒有詞兒怎麼能唱出心事來呢?」

  他聽了,長長的眼角瞥著我,有點不以為然:「我不識字哩!我哪有詞兒?」

  原來他都是把看到的一些東西,比如把一些名兒串在一塊兒,隨著曲子調門哼呀出來。看到什麼唱什麼,「唱的時候想著自己的心事——心事也就唱出來了……」

  這是多麼奇特的一種表達。我覺得有點好笑,但笑不出,因為我感到這其中有什麼更深奧的東西。他又問:「你知道我是怎麼弄了這把胡琴?」

  我看著他。

  「俺那個伴兒『羞羞』走了的時候,忒難受,就琢磨出這麼件傢伙什……」

  我想「羞羞」大概是他老婆,問了問,才知道那是一個鎮子上數一數二的美女。他開始絮叨:他十七八歲的時候在鎮子上打工,猛地看見了「羞羞」,兩眼頓時一亮。「我那時真想伸手把她搶走。那時候我年輕,身上的肉一稜一稜的,刀都砍不動!你想一想,打工的人,哪個不是野性子?這女孩家像個皮球一樣,一戳亂蹦,摸一摸軟軟的也像皮球。那頭髮呀,油亮亮從肩上披下來,然後又拖到屁股。你想拍她的屁股,一伸手是烏油油的頭髮,你就攥住用力一拉,『吭哧』一聲,順勁兒把她拉倒在懷裡……」

  年過半百的漢子笑起來,像個小孩兒。

  「『羞羞』這閨女見了誰都敢罵,皮打皮鬧,和她這名兒可全不一樣。她哪裡知道害羞!後來問了問才知道,她是鎮上頭兒的閨女。我一聽害了怕,頭兒咱敢招惹?然後我就想躲著『羞羞』了。可是越想躲越躲不開,晚上睡不著哇。那時候我給鎮上的窯場脫坯,咱力氣大幹活麻利,一人抵他仨倆。我把想念『羞羞』的勁兒全摻在了土坯裡,呼啦啦脫下一大片。嘿,我聽見『呱噠呱噠』有人走路哩,回身一看,『羞羞』頭上綁著個花手絹,一跳一跳和蝴蝶一樣過來了。我心裡說一聲:『糟!磨難當頭!』嚇得直吸冷氣兒,天哩,你想想頭兒知道了,一場磨難你還逃得過?正琢磨著,那禍害走過來,手抄在胸口上……哎呀媽呀,我一點也不敢看她。她端量著我,胡亂罵起來,說昨兒個晚上你哪去了?我知道她到我住過的草棚子裡去找了。那是我躲了,躲到房東二大娘家去歇著了。我不告訴她。我知道這孩子被我三拍兩拍拍出了火星,離不開我了。說心裡話,我這輩子也不打譜娶老婆了。咱娶不上女人,身上有躁氣。乾脆就拼著勁幹活,脫土坯!這是一個好辦法。吭吭哧哧干一氣,蹲在那兒像頭憋氣的牛。到了夜間全身骨節一疼,哼哼呀呀一叫,仰著一躺就睡過去了。誰知道後來有那麼幾個賤種,把『羞羞』到窯場裡找我的事兒報告了鎮頭兒。鎮頭兒長得,哼,說起來你不信,像我一樣細細高高,小腰只一拃粗——怪不得能生出這麼好的女妖來。他眉眼怪好,活像女人,說起話來還比比畫畫,一點也沒有火氣味兒哩。可是你要從面相端量人,你也就大錯特錯了。待一會兒你就知道我這個『岳父』下手有多麼重、心有多麼辣!」

  我聽到這兒笑起來。「岳父」兩個字用得多好。

  「鎮頭兒說起話來三分笑,指點著我說:『身上發癢,早早告訴連部。』他的話我聽不明白。琢磨了一下才知道,『連部』就是鎮上的『民兵連』。所有綁人打人、最後往局子裡送的事,一開始都是『連部』接手。我一聽嚇得臉變了色,連連哆嗦,說:『頭兒饒我,憑力氣吃飯的窮漢,膽剜出來才有高粱粒子大……』鎮頭說:『空口說話不算,等有一天給你剜出來看看。』我嚇得一身冷汗。他背著手走了。我老長時間不吱一聲。後來打聽了一下,才知道這個鎮頭兒是演員出身,早年在劇團裡唱旦角。你看看,他走路就像個女人……『羞羞』後來又找我,我求她說:『饒了大叔吧,大叔腰細,禁不得你爹一錘哩。』說是這樣說,我摟住『羞羞』不願鬆手。有一天半夜裡正這麼摟著,『連部』的人不知怎麼嗅到了味兒,一根繩子捆住了我倆。只半天工夫,放走了她,勒住了我。他們把我綁在一個破家廟裡,一連打了三天。我昏過去兩遭。我大聲喊叫說,『天哪,天下烏鴉一般黑』,喊過了他們又打。後來我挺過來了,他們也折騰夠了。有個人嚇唬我,把我用繩牽著,牽到鎮子東頭的一個水灣那兒,說:『我這回把你掀進去,你死了誰也不知道。』我嚇得大哭大叫,說:『天地良心,可憐可憐俺這打工的漢子,再也不敢了。』那個人嘿嘿一笑說:『諒你也不敢,要不這麼著,我把你『廢』了吧?』我不知道『廢』了是什麼意思,只嚇得哆嗦。回頭看他,他摸出一把刀子,照著我的下身就捅。我躲得飛快,大腿根還是挨了一刀——眼下這兒還有個疤哩——半路上的老哥,伸手摸摸不?」

  我謝絕了。

  「我疼得撒丫子就跑,扯斷了繩子。就那樣,我一頭鑽進了高粱窠子裡,趴了三天三夜才敢爬出去找零食吃。我腿上的傷口好不容易養好了,一天到晚看天上的星星。也就這麼個季節吧,吃的倒不愁,可是心裡饞得慌。我知道這一輩子如果不能扯上『羞羞』的手,我就得給活活饞死。這麼琢磨著,豁上了一條命,又把頭一低,趁著黑夜拱進了鎮子裡。找啊找啊,專找高房大屋。後來我算是摸到了『羞羞』的小廂房裡。那閨女正在床上兩手蓋臉哭哩,頭拱在花被上,哭的時候直踢腿,像在河裡游泳。我急了,把外面的門閂給別開,走進去。她剛要喊叫,我摀住她的嘴。我把她扛在肩膀上,像扛一口袋地瓜,扭頭就跑。天哩還沒亮,露水汽兒把腳背和一截褲腿都打濕了。一口氣跑了十里,放下來一看,『羞羞』正哭呢。『羞羞』說:『還不趕緊……』我知道她是急著讓我親她。半路上的老哥你知道,親嘴是個老法兒啦,咱莊稼人、咱趕場子的人也會哩。俺倆就站在那兒,一親親了一個時辰。後來親累了,就扯著手開走。走了一會兒,在溝溝坎坎裡劃拉點草,燒了一點野味兒吃,然後又是一頓急走。走啊走啊,逢山過山,逢河過河……就這,一走走了十幾年。『羞羞』和俺真是一對恩愛夫妻,從那會兒到現在,俺們沒吵一句嘴,沒打一場架。夜裡她的小手都伸在俺懷裡,俺逮個知了猴兒也燒了給她吃。她抓個大油螞蚱燒了給俺吃。後來她懷上了俺的娃,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俺琢磨著在野地裡跑來跑去也不是個辦法,就把她領到一個大娘家。大娘是個接生婆,六十多了,滿村裡的小孩都是她搗鼓出來的。她說生孩子的事俺包了,你只管出去捉魚打食兒,等你轉回來的時候聽著『哇呀』一聲,就是你的後代落土了。我那個高興啊,『羞羞』也讓我快走,她大概是怕到了那時候喊疼什麼的我聽不下去。我走了,我去逮大魚、找野物,想趕緊回來給『羞羞』補身子。我那天高興得差不多瘋了,日頭彤紅彤紅,眼看烤煳了地我才往回走……一進門就知道出事了:那個接生的老婆子滿衣襟子是血,大張著兩手,見了我吐了兩口氣說:『啊,啊……』她身子一仰想裝死。我一把把她揪住,問到底怎麼啦?她往裡撇撇嘴。我一看,天哪,『羞羞』死了……」

  漢子說到這兒竟然仰天大哭。他把摟在懷裡的胡琴搖動著,吱嘎吱嘎拉起來。拉著拉著又把頭轉向了東方,唱著剛才的那種調子。

  他這樣拉拉唱唱一會兒,一點點站起來。那個小背囊卷兒也背在了肩上。

  我說:「夥計,天黑了,你往哪裡走?」

  他聽也不聽,就那麼拉著唱著,往前挪動著。我喊他,他不應,只叫著「羞羞」,朝著太陽落下的方向走去了。

  直過去了很長時間,他的胡琴聲還隱隱約約透過莊稼地傳來。我心裡真難過……我好像剛剛明白過來:這個人的精神已經有點不正常了。

  這個夜晚我一直在想他。原來一個真正的流浪漢都心懷了一個想念。這想念或遙遠,或切近,但它必定是放不下的。是的,放不下,就是它讓我們流浪,讓我們不停地走下去……

《你在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