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疑第十一

乾四十八,兌三十,離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則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則八也。去其三則六也。故一役三,三復役二也。三役九,九復役八與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三並一則為四,九並三則為十二。十二又並四則為十六。故四以一為本,三為用。十二以三為本,九為用。十六以四為本十二為用。

圓者一變則生六,去一則五也。二變則生十二,去二則十也。三變則生十八,去三則十五也。四變則二十四,去四則二十也。五變則三十,去五則二十五也。六變則三十六,去六則三十也。是以存之則六六,去之則五五也。

五則四而存一也。四則三而存一也。二則一而存一也。

故一生二,去一則一也。二生三,去一則二也。三生四,去一則三也。四生五,去一則四也。

是故二以一為本。三以二為本。四以三為本。五以四為本。六以五為本。

方者一變而為四。四生八,並四而為十二。八生十二,並八而為二十。十二生十六,並十六而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並十六而為三十六也。

一生三,並而為四也。十二生二十,並而為三十二也。二十八生三十六,並而為六十四也。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鬥數以占天也。

斗之所建,天之所行也。柄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

一八為九,裁為七八,裁為六,十六裁為十二,二十四裁為十八,三十二裁為二十四,四十裁為三十二,四十八裁為三十六,五十六裁為四十二,六十四裁為四十八。

一分為四,八分為三十二,十六分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也。

《皇極經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