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圖

河圖歌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孔子《宣聖講義》

易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此言河圖洛書所由來也。

天地之間。運行者氣。紀量者數。顯示者象。而主其中御之以合度者道。

道兼神形。氣數則神之見也。像則形之呈也。

凡天文地理。可紀可指可名者。皆不外此三類。而皆不離乎道。

河圖者。天地自然氣數所賦。而成其自然之象也。蓋天地既奠。神形全具。有其氣者有其數。有其數者有其象。

河圖之出。以象之顯也。其象之所示則數也。其數之所在則氣也。

氣有陰陽。名曰兩儀。言既生成之後。必有此兩者之質。以為其成物之本也。兩儀化合。遂分為水火木金土五者之氣。名曰五行。

言兩儀既化。必有是五者流行其間。以辨其性而別其類。亦物之始成所秉者也。兩儀既見。五行乃名。二五構精。萬有始生。此屬天地萬物生生之本。莫之能外者也。

五行之氣。因二為五。雖五仍二。然言其本質。必自五者始。後人或雲為四。或雲為三。其意大同。究不若別之為五。適合天地自然之氣與數。試證之河圖。可見其旨矣。

河圖之中。點畫成象。自一至十。各相連而不混。相離而不乖。其數之自然。足見其氣之自在也。

氣之動也。以二氣之分合而後化。故生成之數。必屬於天地。天地者。二氣之所生也。物之生化。以五者為類。而水火木金土。以辨以名。以成其五行。水火木金土者。

五行之所主也。故河圖之數。生成自天地。而名類止於水火木金土。而天下萬物莫不盡於是。

是故河圖之象。即天地生化終始之圖。其氣與數。即天下萬有分合變化之本。斯所以為天道之所見也。而聖人則之。因以明天道。以立天下萬物有生成變化之規。而述之為易。則河圖者易之所自仿也。

易傳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天地之數五十有五雲者。即河圖中之數也。

河圖以天地統全數。以水火木金土分配各數。而建立天地萬物萬數之本。以明天下之物。莫不有數。莫非生成於天地。而得其氣與數以成其氣數。

自河圖言之。則氣數者自然成形。自物言之。則氣與數皆出自天地。

蓋天地亦在此氣數中也。未有天地。氣數已具。既有天地。氣數周流。以成萬物。故氣數者。自天地以下。莫之能外也。

今言河圖氣數溯始於天地。蓋自有象言之。即自天地建立以後。而推溯萬物生化所本。萬有氣數所由而已。

圖中自天一至地十。為數之根本。亦生成之根源。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則言水之生成之由來。以天之一。合地之六。而後水之生成始全。分之則水者得天之一以生。地之六以成。天生地成。是其氣之備天地也。

天一地六。是其數之賅天地也。而水以成。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而土為其中心。故五十在中。水火木金四者。皆依乎土以立也。如一加五為六。故水為一六。二加五為七。故火為二七。三加五為八。故木為三八。四加五為九。故金為四九。土則五加五為十。故土為五十。此數所自合也。

天之數五。一三五七九。地之數五。二四六八十。生之數五。一二三四五。成之數五。六七八九十。其分也皆五。五則中央之數。中而不偏。動而能和。中和天地之道。土之德也。

故五行皆以五為其根。皆麗於土以為生。此自然之序也。天數之累為二十五。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地數累為三十。即二四六八十之和也。

二者雖分各半而數異。則即生有形之後。得天者不足。地者有餘也。天地之總和五十有五。即二十五加三十。以成天地生成全數。

為大衍之數而余五。五即中央之數。二氣之全。五行之本。為天地數之妙用。即河圖之中。天地之心也。明此五數之妙用。則通天地之數。直見天地之心。而萬物生化之序。無不明矣。

故一至十者。天地生成之數根。而五者。天地生成數之中極。此河圖四列各數。而獨以五十建立中極。其旨趣之微妙。有不盡矣。

五位相得各有合者。言數各五而必合。始能致生化之用。如一天數也。生數也。六地數也。成數也。二數合而後水以成。

以合則前數化。新數成。一六既合。天地之氣已化。而水乃成。此由數之合也。水之成分。得天之一。地之六。故水中所含者屬天者一。屬地者六。天地既化。水數乃見。

凡五行之生化皆然。皆由二氣之合也。五行亦有合矣。

如水與木,木與火、火與土、土與金、金與水。各以其合而生化萬物。則各以其數之合。而生成新數。故變化至無窮焉。

然二氣之合與分。恆相得。五行則或得或否。如水與火、火與金、金與木、木與土、土與水、皆相害相制而不相得。

則數之因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異。其相得也。則生成之。其制害也。則克化之。

由其數驗之可知者也。故天一與地六合。一陰一陽。合乎道也。

若天一與地二。則不則生成矣。若天一與天三。更無所生成。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

故生化之序。必因相得而後合。合則生成之功見。不得則相反。反則變化之數成。

故天一至地十之數。實包舉天下生成變化之數。以至無盡。不可紀極。而莫外於合否二字。

由是可見天地造化之源。萬物生成變化之序。皆在河圖中。展轉推求。以窮其氣數所至。則無不知之。

如天一地十之數。實數之根。二氣者氣之本。五行者萬物生成之本。皆造化之始基。

天地人物之原質。由一而二而三。而後萬物以生以成。其道固昭昭矣。二者兩儀。三者兩儀合化五行是也。

二五構精。妙合而凝。天地因縕。萬物化醇。此由三而生萬物也。故河圖天地之數。生成之本數也。五行分合之數。萬物所自生化之本也。

由其位言之。則按乎天地之定序。南北東西方位。而相得者也。

故一六以水居北。三八以木居東。二七以火居南。四九以金居西。五十以土建立中極。以應四方而通天地。此地為世界中心。憑之以測天地之生長萬物。

所謂極也。天地之極。即數之中。即五也。

河圖言五十。洛書則僅言五。以五已足賅十。

十即二五。天地根數。只存純數。不必及其餘盈。故言五而土之數已足。

不似水之必兼一六也。其所合也。往往因其生化見之。故一六之合。二七之合。皆孚自然之序。

而五與二五之十。尤可見矣。若言五則十已見。雖三五四五。仍不失其五。故不必徵於成數。而已知土之數之為十五。

蓋以天之五。地之十。合而言之為十五。去其十仍存五。此五數示土已足。其數雖一而內藏十矣。此為言數者所當知也。

河圖之數。以二數合而成一象。故十數合為五。以成水火木金土,

唯其合也。有變化見焉。以六為成數之始。又地數也。九為天數之終。又成數也。二數實天地之主數。

故易乾用九。坤用六。乾天也。陽也。坤地也。陰也。陽數用九。陰數用六。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

試就河圖觀之,自北之陽數一始。轉東之三。南之七。西之九。與中央之五。其次自然順行。為一三五七九。是陽數始一終九。九則陽氣已極。曰老陽。亦曰純陽。

故乾取之為用。再就圖之陰數觀之陽終則陰始。陽數終於西之九。即交於同方之四。陰數自四始。轉而南之二。東之八。北之六。合中央之十。其次亦自然逆行。為四二十八六。是陰數始四終六。以六為至陰。陰氣亦極於六。故陰數用六。

以與陽九相接而正相得。蓋以圖平列其數觀之。陽之數自一至九。陰之數自四至六。自成一環。不待移易。陽氣方終。陰氣即起。陰氣甫盡。陽氣即伸。

陽老於西而陰即始於西。陰極於北而陽即始於北。二者相環相合。以成五行。周流無盡。以遂其生生不息之道。

而天地以立。萬有以生。一切事物。於以循環變化。此則大氣自然之序。大道自存之規。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至者也。唯聖人則之。而制為易以象其度。

而因陰陽之盡。知乾坤之用在九與六。故取九六以代乾坤。全易無非由乾坤生。則全易之數無非自九六出。九在易即一。六在易即。與即九與六。

故卦中有者。名曰九。如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是也。卦中有一者。名日六。如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是也。

人不知九六之來自河圖之數。而不明用九用六。與一之為九。之為六何義。實由不習河圖。遂不解九六之為陽陰之主數。陽主九。陰主六。唯河圖中已明示之。易雖言九六。未指所出。後人莫能解。故河圖者。全易所本。欲明易象而忘河圖。宜其惝怳於文字間。而不得聖人取象之旨趣矣。

河圖之數。因陰陽之分合變化無盡。而萬物之氣數由此以見。全易卦爻皆由此推移轉變而來。以象天下萬物萬事。

其始則仍是二氣五形而已。圖中之象雖寥寥。而生化之物不可紀極。不僅此也。就圖數之次序。而推及其未來與其過去。則天地未生之前。與世界變遷之例。

皆可由此數以得之。蓋數者推之千萬無盡也。加減乘除而已。或分、或合、或奇、或偶、各致其用。用無窮則所生化亦無窮。要在知其用耳。

乾坤用九六為天地大用。亦數之總綱。由九六而生化者不可紀極。而不外乎中極。

此圖中以五為中心也。試就陰陽各數直列之。一三五七九與四二十八六。兩者相偶而加之。其和皆五。此即天地之心。

為陰陽二數之中極。亦陰陽二氣之中和。天以此立極。世以此立樞。萬物以此為紐。故並育不害。並行不悖。並生存往復不失其序。此神之所存。道之所見。而為易之中極者也。

故陽者順行而奇。陰者逆行而偶。而皆集於中五、以為主宰之區。以行鬼神。而通變化。此所謂位之相得而有合者。以其建中立極。而不失其次也。

河圖言數本乎氣。通乎道實天地之精華。自然流露。而垂象於人。以示其例。非偶然所值者。亦非怪誕難稽者。

聖人則之。而易象以成。言道者之所宗。言數者之所本。即一切方術。亦莫不由是以為推衍之準。實人文所自始也。聖人在世感於天神。而圖乃見。圖為聖人出也。故欲深究圖之妙義。必自聖人所作之易求之。易者依圖為象。推衍其用。其例固繁。而其初則河圖之所見而已。

《易經證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