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子平真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