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諸穴(總計六百五十四穴。單四十八穴,雙三百零八穴。)

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黃帝問曰: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願聞孫絡溪谷亦各有應乎?岐伯對曰:孫絡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以灑(《素問》作溢)奇邪,以通榮衛。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捨(《素問》作會)大氣也。

神庭,在髮際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之會,禁不可刺,令人癲疾,目失精,灸三壯。

曲差,一名鼻沖,俠神庭兩傍各一寸五分,在髮際,足太陽脈氣所發,正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本神,在曲差兩傍各一寸五分,在髮際(一曰直耳上入髮際四分)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頭維,在額角髮際俠本神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五分,禁不可灸。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上星一穴,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一寸陷者中,可容豆,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囟會,在上星後一寸,骨間陷者中,督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前頂,在囟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督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百會,一名三陽五會,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可容指,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後頂,一名交沖,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督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強間,一名大羽,在後頂後一寸五分,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腦戶,一名匝風,一名會額,在枕骨上強間後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此別腦之會,不可灸,令人喑。(《素問》刺禁論云: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王冰注云:灸五壯。又骨空論云:不可妄灸。《銅人》經云: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痖。)

風府,一名舌本,在頂上,入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督脈、陽維之會,禁不可灸,灸之令人喑,刺入四分,留三呼。

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五處,在督脈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不可灸(《素問》水熱穴注雲灸三壯)。

承光,在五處後二寸,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禁不可灸。

通天,一名天臼,在承光後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絡卻,一名強陽,一名腦蓋,在通天後一寸三分,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壯。

玉枕,在絡卻後七分,俠腦戶傍一寸三分,起肉枕骨,入髮際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臨泣,當目上眥直入髮際五分陷者中,足太陽、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壯。

目窗,一名至營,在臨泣後一寸,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正營,在目窗後一寸,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承靈,在正營後一寸五分,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腦空,一名顳(音熱)颥(音儒),在承靈後一寸五分,俠玉枕骨下陷者中,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素問》氣府論注云:俠枕骨後枕骨上)

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天沖,在耳上如前三分,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足太陽、少陽之會。)

率谷,在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嚼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三壯。

曲鬢,在耳上,入髮際曲隅陷者中,鼓頷有空,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盡白,在耳後,入髮際一寸,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二壯。(氣穴注云:灸三壯,刺入三分。)

竅陰,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應手,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注云:灸三壯,刺入三分。)

完骨,在耳後,入髮際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七壯。(氣穴注云:刺入三分,灸三壯。)

頭自髮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喑門,一名舌橫,一名舌厭,在後髮際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脈、陽維之會,仰頭取之,刺入四分,不可灸,灸之令人喑。(氣府論注云:去風府一寸。)

天柱,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二分,留六呼,灸三壯。

風池,在顳颥後髮際陷者中,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入四分。)

背自第一椎循督脈下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氣府論注云:第六椎下有靈台,十椎下有中樞,十六椎下有陽關)

大椎,在第一椎陷者中,三陽督脈之會,刺入五分,灸九壯。

陶道,在大椎節下間,督脈、足太陽之會,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

身柱,在第三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灸五壯。)

神道,在第五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灸五壯。)

至陽,在第七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筋縮,在第九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論注雲灸五壯。)

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俯而取之,刺入五分,不可灸,灸則令人痿。

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三分,灸三壯。

命門,一名屬累,在十四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腰俞,一名背解,一名髓空,一名腰戶,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三分。熱注、水穴注同。熱穴注作二寸,繆刺論同。)

長強,一名氣之陰卻,在脊骶端,督脈別絡,少陰所結,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及水穴注雲刺入二分。)

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凡五臟之腧出於背者,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腧也。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以火補之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之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須其火滅也。

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陷者中,足太陽、手太陽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七壯。(氣穴論注雲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之會。)

風門熱府,在第二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

肺俞,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五臟腧並足太陽脈之會。)

心俞,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禁灸。

膈俞,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疚俞,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膽俞,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留七呼。痺論注云:膽、胃、三焦、大小腸、膀胱俞,並足太陽脈氣所發。)

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胃俞,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三壯。

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中膂俞,在第二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俠脊胂而起,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白環俞,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八分,得氣則瀉,瀉訖多補之,不宜灸。(水穴注云:刺入五分,灸三壯。自大腸俞至此五穴,並足太陽脈氣所發。)

上窌,在第一空腰髁下一寸,俠脊陷者中,足太陽、少陽之絡,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次窌,在第二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銅人經》云:刺入三分,灸七壯。)

中窌,在第三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銅人經》云:刺入二分。)

下窌,在第四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銅人經》云:針入二分。《素問》繆刺論注云:足太陽、厥陰、少陽所結。)

會陽,一名利機,在陰毛骨兩傍,督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注雲灸三壯。)

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窘分,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傍各三寸,足太陽之會。刺入八分,灸五壯。

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噫嘻,在肩髆內廉,俠第六椎下,兩傍各三寸,以手痛按之,病人言噫嘻,是穴,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五壯。(骨空注云:令病人呼噫嘻之言,則指下動矣。灸三壯。)

膈關,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開肩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論注雲灸五壯。)

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

陽綱,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意捨,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三壯。

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三壯。

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三寸,入肘間,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三壯。(經云:與鳩尾相值。)

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注雲灸五壯。)

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注雲灸五壯。)

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面凡二十九穴第十

懸顱,在曲周顳颥中,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注云:在曲角上,顳颥之中。)

頷厭,在曲周顳颥上廉,手少陽、足陽明之會,刺入七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注云:在曲角顳颥之上廉,刺深令人耳無聞。)

懸厘,在曲周顳颥下廉,手足少陽、陽明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注云:在曲角顳颥之上刺深令人耳無聞。)

陽白,在眉上一寸直瞳子,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注云:足陽明、陰維二脈之會。今詳陽明之經不到於此,又陰維不與陽明會,疑《素問注》非是。)

攢竹,一名員在,一名始光,一名夜光,又名明光,在眉頭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絲竹空,一名巨窌,在眉後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宜灸,灸之不幸令人目小及盲。(氣府論注雲手少陽,又雲留六呼。)

睛明,一名淚孔,在目內眥外,手足太陽、足陽明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蹺五臟之會。)

瞳子窌,在目外去眥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承泣,一名鼷穴,一名面窌,在目下七分,直目瞳子,陽蹺、任脈、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不可灸。

四白,在目下一寸,向頄骨(即顴骨)顴空,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七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四分,不可灸。)

顴窌,一名兌骨,在面頄骨下廉陷者中,手少陽、太陽之會,刺入三分。

素窌,一名面王,在鼻柱上端,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禁灸。

迎香,一名沖陽,在禾窌上鼻下孔旁,手、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巨窌,在俠鼻孔旁八分,直瞳子,蹺脈、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禾窌,在直鼻孔下俠水溝傍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

水溝,在鼻柱下人中,督脈、手足陽明之會,直唇取之,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兌端,在唇上端,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齦交,在唇內齒上齦縫中,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任、督脈二經之會。)

地倉,一名會維,俠口傍四分,如近下是,蹺脈、手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承漿,一名天池,在頤前唇之下,足陽明任脈之會,開口取之,刺入三分,留六呼,(氣府論注作五呼,)灸三壯。

頰車,在耳下曲頰端陷者中,開口有孔,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三壯。

大迎,一名髓孔,在曲頷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上關,一名客主人,在耳前上廉起骨端,開口有孔,手少陽、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刺太深令人耳無聞。

下關,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空下廉,合口有孔,張口即閉,足陽明、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耳中有干■〈米適〉(音適)抵,不可灸。(■〈米適〉抵一作適之,不可灸。一作針灸留針。)

耳門,在耳前起肉當耳缺者,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禾窌,在耳前銳發下橫動脈,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手、足少陽二脈之會。)

聽會,在耳前陷者中,張口得之,動脈應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三壯。(繆刺注云:正當手陽明脈之分。)

聽宮,在耳中,珠子大,明如赤小豆,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氣穴注云:刺入一分。)

角孫,在耳廓中間,開口有孔,手足少陽、手陽明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在耳上廓表之間髮際之下,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

瘈脈,一名資脈,在耳本後雞足青絡脈,刺出血如豆汁,刺入一分,灸三壯。

顱息,在耳後間青絡脈,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灸三壯。

翳風,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陽之會,刺入四分,灸三壯。

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廉泉,一名本池,在頷下,結喉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三分。)

人迎,一名天五會,在頸大脈動應手,俠結喉,以候五臟氣,足陽明脈氣所發,禁不可灸,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素問》陰陽類論注云:人迎在結喉旁一寸五分,動脈應手。)

天窗,一名窗籠,在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天牖,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分,灸三壯。

天容,在耳曲頰後,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三壯。

水突,一名水門,在頸大筋前,直人迎下,氣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三壯。

氣捨,在頸,直人迎下,俠天突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扶突,在人迎後一寸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三壯。(《針經》云:在氣捨後一寸五分。)

天鼎,在缺盆上,直扶突,氣捨後一寸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在氣捨後半寸。)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

肩井,在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手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肩貞,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腢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三壯。

巨骨,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天窌,在肩缺盆中毖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陽維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肩腢,在肩端兩骨間,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肩窌,在肩端臑上,斜舉臂取之,刺入七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

臑腧,在肩臑後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手太陽、陽維、蹺脈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秉風,俠肩窌在外肩上小腢骨後,舉臂有空,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

肩井,在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手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肩貞,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腢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三壯。

巨骨,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天窌,在肩缺盆中毖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陽維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肩腢,在肩端兩骨間,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肩窌,在肩端臑上,斜舉臂取之,刺入七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

臑腧,在肩臑後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手太陽、陽維、蹺脈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秉風,俠肩窌在外肩上小腢骨後,舉臂有空,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

肩井,在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手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肩貞,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腢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三壯。

巨骨,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天窌,在肩缺盆中毖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陽維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肩腢,在肩端兩骨間,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肩窌,在肩端臑上,斜舉臂取之,刺入七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

臑腧,在肩臑後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手太陽、陽維、蹺脈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秉風,俠肩窌在外肩上小腢骨後,舉臂有空,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天突,一名玉戶,在頸結喉下二寸(氣穴論注云:五寸)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頭取之,刺入一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灸五壯。)

璇璣,在天突下一寸中央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華蓋,在璇璣下一寸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紫宮,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玉堂,一名玉英,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膻中,一名元兒,在玉堂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中庭,在膻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輸府,在巨骨下,去璇璣傍各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彧中,在輸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神藏,在彧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靈墟,在神藏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神封,在靈墟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步廊,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氣戶,在巨骨下,輸府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去膺窗上四寸八分,灸三壯。)

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屋翳,在庫房下一寸六分,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氣戶下三寸二分,灸三壯。)

膺窗,在屋翳下一寸六分,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胸兩傍俠中行各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乳中,禁不可刺灸,灸刺之,不幸生蝕瘡,瘡中有膿血清汁者可治,瘡中有息肉若蝕瘡者死。

乳根,在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雲門,在巨骨下,氣戶兩傍各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入七分,灸五壯,刺太深令人逆息。(氣穴論注云:在巨骨下,任脈兩傍各六寸。刺熱穴論注雲;手太陽脈氣所發。)

中府,肺之募也,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脈應手,仰而取之,手太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

周榮,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胸鄉,在周榮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天溪,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食竇,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論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

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淵腋,在腋下三寸宛宛中,舉臂取之,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腫蝕馬刀,傷內潰者死,寒熱生馬瘍可治。(氣穴論注云:足少陽脈氣所發。)

大包,在淵腋下三寸,脾之大絡,布胸脅中,出九肋間,及季脅端,別絡諸陰者,刺入三分,灸三壯。

輒筋,在腋下三寸,復前行一寸,著脅,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天池,一名天會,在乳後一寸(氣府論注雲二寸),腋下三寸,著脅直掖撅肋間,手厥陰足少陽脈之會(一作手心足少陽脈之會),刺入七分,(氣府論注云:刺入三分。)灸三壯。

竟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鳩尾,一名尾翳,一名■〈骨曷〉骭,在臆前,蔽骨下五分,任脈之別,不可灸刺。(鳩尾蓋心上,人無蔽骨者,當從上岐骨度下行一寸半。氣府論注云:一寸為鳩尾處。若不為鳩尾處,則針巨闕者中心。人有鳩尾短者少饒,今強一寸。)

巨闕,心募也,在鳩尾下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六分,(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留七呼,灸五壯。

上脘,在巨闕下一寸五分,去蔽骨三寸,任脈、足陽明、手太陽之會,刺入八寸,灸五壯。

中脘,一名太倉,胃募也,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與臍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所生,任脈之會,刺入三分,灸七壯。(《九卷》云:■〈骨曷〉骬至臍八寸,太倉居其中為臍上四寸。昌廣撰募腧經云:太倉在臍上三寸,非也。)

建裡,在中脘下一寸,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下脘,在建裡下一寸,足太陰、任脈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水分,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五壯。

臍中,禁不可刺,刺之令人惡瘍,遺矢者死不治。

陰交,一名少關,一名橫戶,在臍下一寸,任脈、氣沖之會,刺入八分,灸五壯。

氣海,一名脖胦,一名下肓,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三分,灸五壯。

石門,三焦募也,一名利機,一名精露,一名丹田,一名命門,在臍下二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不幸使人絕子。

控元,小腸募也,一名次門,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留七呼,灸七壯。

中極,膀胱募也,一名氣原,一名玉泉,在臍下四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曲骨,在橫骨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任脈、足厥陰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自鳩尾至曲骨十四穴,並任脈氣所發。)

會陰,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俠督脈衝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三呼(氣府論注云:留七呼),灸三壯。

竟自幽門挾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一穴第二十

幽門,一名上門,在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五分(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灸五壯。

通谷,在幽門下一寸陷者中,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五分(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灸五壯。

陰都,一名食宮,在通谷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石關,在陰都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商曲,在石關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肓俞,在商曲下一寸,直臍傍五分,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中注,在肓俞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素問》水穴論注云:在臍下五分,兩旁相去任脈各五分。)

四滿,一名髓府,在中注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氣穴,一名胞門,一名子戶,在四滿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大赫,一名陰維,一名陰關,在氣穴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橫骨,一名下極,在大赫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竟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沖凡二十三穴第二十一

不容,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直兩肋端相去四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八分。又云: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一寸。)

承滿,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梁門,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控門,在梁門下,太乙上,足陽明脈中間穴外延,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太乙,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滑肉門,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天樞,大腸募也,一名長溪,一名谷門,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於臍。)

外陵,在天樞下,大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天樞下一寸。水穴論注云:在臍下一寸,兩傍去衝脈各一寸五分。)

大巨,一名腋門,在長溪下二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外陵下一寸。)

水道,在大巨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塊來,一名溪穴,在水道下一寸,刺入八分,灸五壯。(水穴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氣沖,在歸來下,鼠鼷上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氣府論注云: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刺禁論注云:在腹下,俠臍兩傍相去四寸鼠鼷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一寸。)

竟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期門,肝募也,在第二肋端,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日月,膽募也,在期門下一寸五分,足太陰、少陽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第三肋端,橫直心蔽骨傍各二寸五分,上直兩乳。)

竟哀,在日月下一寸五分,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大橫,在腹哀下三寸,直臍傍,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竟屈,一名腹結,在大橫下一寸三分,刺入七分,灸五壯。

井捨,在腹結下三寸,足太陰、陰維、厥陰之會,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脅上至肩,比太陰卻,三陰陽明支別,刺入七分,灸五壯。

衝門,一名慈宮,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文中動脈,足太陰、厥陰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竟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章門,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脅窌,在大橫外,直臍季脅端,足厥陰、少陽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留六呼,灸三壯。

帶脈,在季脅下一寸八分,刺入六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刺入一寸,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

京門,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維道,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居窌,在章門下八寸三分,監骨上陷者中,陽蹺、足少陽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氣府論註:監骨作骼骨)

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黃帝問曰:願聞五臟六腑所出之處?岐伯對曰:五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上下行,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俞,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滎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為之俞。非此六者,謂之間。凡穴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屈循白肉際。至本節後太淵溜以澹,外屈本指以下(一作本於上節),內屈與諸陰絡會於魚際,數脈並注(疑此處有缺文),其氣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一本下有出字)於寸口而行,上至於肘內廉,入於大筋之下,內屈上行臑陰,入腋下,內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肺出少商。少商者,木也。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氣穴論注作三壯。)

魚際者,火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中,手太陰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太淵者,土也。在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經渠者,金也。在寸口陷者中,手太陰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寸,留三呼,不可灸,灸之傷人神明。

列缺,手太陰之絡,去腕上一寸五分,別走陽明者,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孔最,手太陰之卻,去腕七寸,專(此處缺文。)金二七水之父母,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尺澤者,水也。在肘中紋上動脈,手太陰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三分(《素問》氣穴論注云:留三呼)。灸五壯。

俠白,在天府下,去肘五寸動脈中,手太陰之別,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五壯。

天府,在腋下三寸,臂臑內廉動脈中,手太陰脈氣所發,禁不可灸,灸之令人逆氣,刺入四分,留三呼。

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手心主之脈,出於中指之端,內屈循中指內廉,以上留於掌中,伏(一本下有行字)兩骨之間,外屈出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外屈(一本下有出字)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廉,入於小筋之下(一本下有留字),兩骨之會,上入於胸中,內絡心胞。

心主出中沖。中沖者,木也。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為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勞宮者,火也。一名五里,在掌中央動脈中,手心主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大陵者,土也。在掌後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內關,手心主絡,在掌後去腕二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灸五壯。

間使者,金也。在掌後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卻門,手心主卻,去腕五寸,刺入三寸,灸三壯。

曲澤者,水也,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為合,留七呼,灸三壯。

天泉,一名天溫,在曲腋下去臂二寸,舉臂取之,刺入六分,灸三壯。

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黃帝問曰:手少陰之脈獨無俞,何也?岐伯對曰:少陰者,心脈也。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為帝王,精神之捨也。其髒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俞焉。曰:少陰脈獨無俞者,心不病乎?曰:其外經脈病而髒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兌骨之端。其餘脈出入曲折,皆如手少陰(少陰少字宜作太字,《銅人經》作厥字)。心主之脈行也。故本俞者,皆因其氣之虛實疾徐以取之,是謂因沖而洩,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序。

心出少衝。少衝者,木也。一名經始,在手小指內廉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一無治者,邪弗能容也,故曰無俞焉。

少府者,火也。在小指本節後陷者中,直勞宮,手少陰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

神門者,土也。一名兌沖,一名中都,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陰陽論注云:神門在掌後五分,當小指間。)

手少陰卻,在掌後脈中,去腕五分,刺入三寸,灸三壯。

通裡,手少陰經,在腕後一寸,別走太陽,刺入三寸,灸三壯。

靈道者,金也。在掌後一寸五分,或曰一寸,手少陰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灸三壯。

少海者,水也。一名曲節,在肘內廉節後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少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灸三壯。

極泉,在腋下筋間,動脈入胸中,手少陰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大腸合手陽明,出於商陽。商陽者,金也。一名絕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二間者,水也。一名間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三間者,木也。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合谷,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間,手陽明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陽溪者,火也。一名中魁,在腕中上側兩傍間陷者,手陽明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偏歷,手陽明絡,在腕後三寸,別走太陰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溫溜,一名逆注,一名蛇頭,手陽明卻,在腕後少士五寸,大士六寸,刺入三分,灸三壯。(大士、少士,調大人、小兒也。)

下廉,在輔骨下,去上廉一寸,恐(疑誤)輔齊兌肉其分外邪,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

上廉,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陽明之會外邪,刺入五分,灸五壯。

手三里,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兌肉之端,刺入三分,灸三壯。

曲池者,土也。在肘外輔骨肘骨之中,手陽明脈之所入也,為合。以手按胸取之,刺入五寸,留七呼,灸三壯。

肘窌,在肘大骨外廉陷者中,刺入四分,灸三壯。

五里,在肘上三寸,行向裡大脈中央,禁不可刺,灸三壯。

臂臑,在肘上七寸,膕肉端,手陽明絡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三焦上合手少陽,出於關沖。關沖者,金也。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腋門者,水也。在小指次指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三分,灸三壯。

中渚者,木也。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陽池,一名別陽,在手錶上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五壯。(《銅人經》云:不可灸。)

外關,手少陽絡,在腕後二寸陷者中,別走心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支溝者,火也。在腕後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三陽絡,在臂上大交脈,支溝上一寸,不可刺,灸五壯。

四瀆,在肘前五寸外廉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天井者,土也。在肘外大骨之後一寸,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一分,留七呼,灸三壯。

清冷淵,在肘上一寸(一本作三寸),伸肘舉臂取之,刺入三分,灸三壯。

消濼,在肩下臂外開腋斜肘分下胻(一本無胻字),刺入六分,灸三壯。(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之會。)

會宗,手少陽卻,在腕後三寸空中,刺入三分,灸三壯。手太陽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小腸上合手太陽,出於少澤。少澤者,金也。一名小吉,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下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二呼,灸一壯。

前谷者,水也。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後溪者,木也。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一壯。

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陽谷者,火也。在手外側腕中,兌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二分,留二呼(氣穴論注云:留三呼),灸三壯。

養老,手太陽卻,在手踝骨上一空,腕後一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灸三壯。

支正,手太陽絡,在肘後(一本作腕後)五寸,別走少陰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小海者,土也。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七壯。(氣穴論注作少海。)

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脾在隱白。隱白者,木也。在足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大都者,火也。在足大指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一壯。

太白者,土也。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揩孫,在足大指本節後一寸,別走陽明,太陰絡也,刺入四分,留二十呼,灸三壯。

商丘者,金也。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云:刺入四分。)

三陰交,在內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厥陰、少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漏谷,在內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絡,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地機,一名脾捨,足太陰卻,別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陰陵泉者,水也。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血海,在膝臏上內廉白肉際二寸中,足太陰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五壯。

箕門,在魚腹上越兩筋間,動脈應手,太陰內部,足太陰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素問》三部九候論注云:直五里下,寬鞏足單衣,沉取乃得之,動脈應於手。)

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疚出大敦,大敦者,木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及三毛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行間者,火也。在足大指間動脈陷者中,足厥陰之所溜也,為滎。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太沖者,土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注云:在足大指本節後內間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

中封者,金也。在足內踝前一寸,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為經。刺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云:在內踝前一寸五分。)

蠡溝,足厥陰之絡,在足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中都,足厥陰卻,在內踝上七寸中,與少陰相直,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五壯。

膝關,在犢鼻下二寸陷者中,足厥陰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曲泉者,水也。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得之,足厥陰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陰包,在膝上四寸股內廉兩筋間,足厥陰別走(此處有缺),刺入六分,灸三壯。

五里,在陰廉下,去氣沖三寸,陰股中動脈,刺入六分,灸五壯。(《外台秘要》作去氣沖三寸,去陰廉二寸。)

陰廉,在羊矢下,去氣沖二寸動脈中,刺入八分,灸三壯。

足少陰及股並陰蹺陰維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腎出湧泉。湧泉者,水也。一名地沖,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然谷者,火也。一名龍淵,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刺之多見血,使人立饑欲食。

太溪者,土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大鐘,在足跟後沖中,別走太陽足少陰絡,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水熱穴論注云:在內踝後。刺腰痛論注云:在足跟後街中,動脈應手。)

照海,陰蹺脈所生,在足內踝下一寸,刺入四分,留六呼,灸三壯。

水泉,足少陰卻,去太溪下一寸,在足內踝下,刺入四分,灸五壯。

敬溜者,金也。一名伏白,一名昌陽,在足內踝上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刺腰痛論注云:在內踝上二寸動脈。)

交信,在足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蹺之卻。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三壯。

築賓,陰維之卻,在足內踝上腨分中,刺入三分,灸五壯。(刺腰痛論注云:在內踝後。)

陰谷者,水也。在膝下內輔骨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四分,灸三壯。

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胃出厲兌,厲兌者,金也。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內庭者,水也。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留二十呼,(氣穴論注云:留十呼)灸三壯。

陷谷者木也。在足大指次指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內庭二寸,足陽明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沖陽,一名會原,在足趺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骨三寸,足陽明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解溪者,火也。在沖陽後一寸五分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氣穴論注雲二寸五分,刺瘧論注雲三寸五分。)

豐隆,足陽明絡也,在外踝上八寸,下廉胻外廉陷者中,別走太陰者,刺入三分,灸三壯。

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在上廉下三寸,刺入三分,灸三壯。(氣穴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條口,在下廉上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三壯。

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在三里下三寸,刺入八分,灸三壯。(氣穴論注云:在犢鼻下六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三里,土也。在膝下三寸外廉,足陽明脈氣所入也,為合。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云:在膝下三寸胻外廉兩筋肉分間。)

犢鼻,在膝下胻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梁丘,足陽明卻,在膝上二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陰市,一名陰鼎,在膝上三寸,伏兔下,若拜而取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禁不可灸。(刺腰痛論注云:伏兔下陷者中,灸三壯。)

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間,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髀關,在膝上伏兔後交分中,刺入六分,灸三壯。

足少陽及股並陽維四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膽出於竅陰。竅陰者,金也。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少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三分,留三呼。(氣穴論注作一呼)灸三壯。

俠溪者,水也。在足小指次指二歧骨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地五會,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令人瘦,不出三年死。

臨泣者,木也。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溪一寸五分,足少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灸三壯。

丘墟,在足外廉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一寸,足少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懸鐘,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者脈中,足三陽絡,按之陽明脈絕乃取之,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庫明,足少陽絡,在足外踝上五寸,別走厥陰者,刺入六分,留七呼(骨空論注云:刺入七分,留十呼),灸三壯。

外丘,足少陽卻,少陽所生,在外踝上七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陽輔者,火也。在足外踝上四寸(氣穴論注無四寸二字)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去丘墟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陽交,一名別陽,一名足窌,陽維之卻,在內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陽陵泉者,土也。在膝下一寸,胻外廉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陽關,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外陷者中,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中犢,在髀骨外,膝上五寸,分肉間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也,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

環跳,在髀樞中,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留二十呼,灸五十壯。(氣穴論注云: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脈之會,灸三壯)

足太陽及股並陽蹺六穴凡三十四穴第三十五

膀胱出於至陰。至陰者,金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

通谷者,水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二分,留五呼。

束骨者,木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灸三壯。(氣穴論注云:本節後赤白肉際。)

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申脈,陽蹺所生也,在足外踝下(刺腰痛論注云:外踝下五分)陷者中,容爪甲許,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金門,在足太陽卻一空,在足外踝下,一名關梁,陽維所別屬也,刺入三分,灸三壯。

僕參,一名安邪,在跟骨下陷者中(刺腰痛論注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拱足得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刺腰痛論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

跗陽(氣穴論注作付陽),陽蹺之卻,在足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飛揚,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別走少陰者,刺入三分,灸三壯。

承山,一名魚腹,一名肉柱,在兌腨腸下分肉間陷者中,刺入七分,灸三壯。

承筋,一名腨腸,一名直腸,在腨腸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灸三壯。(刺腰痛論注云:在腨中央。)

合陽,在膝約文中央下二寸,刺入六分,灸五壯。

委中者,土也。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氣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骨空論注云:膕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面取之。刺腰痛論注云:在膝後屈處。)

崑崙,火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

委陽,三焦下輔俞也,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兩筋間,承扶下六寸,此足太陽之別絡也,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屈身而取之。

盡卻,在委陽上一寸,屈膝得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殷門,在肉卻下六寸,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承扶,一名肉卻,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腫上約文中,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欲令灸發者,灸履■〈革扁〉(音遍)熨之,三日即發。

《針灸甲乙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