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編 卷九·主治下-火

火有在於外者。宜散。(失於不治。則即變為鬱火。)火有因於虛者。宜補宜滋宜緩。火有因於實者。宜瀉宜清。火有根於裡虛上浮者。宜引。火有因於表虛外浮者。宜斂。此治火之大概也。但人止知梔連芩柏為要劑。(經曰。以苦發之。)詎知火鬱於表。宜散。是即麻黃桂枝升麻干葛柴胡輕可去實之意也。火燥於裡。宜滋。是即六味補精化氣。壯水鎮陽之意也。火虛於中。宜補宜緩。是即參耆甘術。甘溫能除大熱之意也。火實於裡。宜瀉宜清。是即三黃石膏朴硝知母。熱不遠寒之意也。(經曰。火婬於內。治以鹹冷。)因於裡虛上浮者。(火浮。)宜引。是即川膝車前五味補骨脂附桂八味。引陽歸陰之意也。因於表虛者。宜斂。是即參耆白芍棗仁龍骨牡蠣。斂陰秘陽之意也。(經曰。以酸收之。)至其之味。考之本草。所載雖多。然究其要。脾不外乎石斛白芍。肺不外乎黃芩桑皮。心不外乎黃連梔子。膽不外乎膽草青黛。腎不外乎黃柏知母。余則按症酌增。但須審症明確。則所投皆應。自無牽制悖謬之弊矣!(李時珍曰。燥甚則地幹。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勝則地裂。火勝則地涸。此六婬見勝之義也。)

經曰。火婬於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相火腎火也。故治以鹹冷。辛能滋潤。酸能。苦能洩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五運。(少陽司天。寅申。少陽在泉。巳亥。)

〔散火〕

麻黃 桂枝 升麻 干葛 柴胡 香薷

〔滋火〕

地黃 枸杞 淮山藥 首烏 阿膠 菟絲子

〔〕

人參 黃 白朮 附子 肉桂 乾薑

〔緩火〕

甘草 合歡皮 人乳 黃精 麥冬 葳蕤

〔〕

黃柏 黃芩 黃連 石膏 知母 膽草

〔引火〕

五味 補骨脂 附子 肉桂 熟地黃 牛膝

〔收火〕

人參 黃 白芍 龍骨 棗仁 牡蠣

《本草求真》